作者:酒当家
郁庭川深情的看着她:“感谢命运,在我还没老去的时候,把你送到我的身边。”
“……”宋倾城抿唇微笑,眼泪先掉下来。
她觉得自己这样很矫情,却忍不住,将近三年的婚姻,稍纵即逝,认真去回首,没有荡气回肠的激情,每天都过得平淡无奇。
就是这样的平淡,让她心生众多感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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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首北欧风格的歌曲《Liekkas》,很好听,歌词也很美——
璀璨星空下
我在寻找着
北极光的征兆
天空中北极光
蜿蜒变化如舞
不忍打断的寂静中
呼吸回响
微风轻啸
像是你在耳鬓低语
紧握着我的手
抚摸着我的脸庞
轻声说着甜蜜的情话
像那样安慰着我
请再抱紧些
那样,我才不会感到寒冷
第034章 有些淘气的郁太太
北欧之行,带给宋倾城的还有一场重感冒。
回到国内已是八月下旬。
半夜,宋倾城出现鼻塞喉咙痛等症状,隔日陪着两孩子画画,哪怕吃了感冒药,一整天下来,傍晚时分,忍不住咳嗽,伴随着发热的现象。
郁庭川晚上回到家,见着床上脸色不对的宋倾城,把手搭在她额头,确定她的体温偏高,连夜送她去医院。
夫妻俩出门,没有惊动家里的孩子。
因为发热,宋倾城的扁桃体有些发炎,郁庭川和医生打了声招呼,输液的时候,宋倾城被安排在一间双人病房里。
邻床是个阑尾炎送急诊的小女孩。
孩子母亲坐在床边陪着,看到进来的男女,特别是瞧见男人那身派头,难免多打量几眼,没多时,护士进来给那个年轻的女人输液。
针头被推进静脉血管,宋倾城感觉到手背一阵凉意。
护士离开后,郁庭川把西装外套披在她肩上,当她背靠针头,他就坐在床边椅子上,戴了腕表的左手,自始至终,轻轻握着她输液的那只手。
最初,输液带来的细微疼痛,因为手背处的温暖而消失。
邻床女孩的母亲,主动和他们搭话:“咳得挺厉害,是晚上着凉的吧?”
郁庭川说:“刚从国外回来,两地温差有些大。”
对方露出了然的表情,见郁庭川不像难相处的人,继续闲聊:“这丫头,是你家侄女吧?年龄看着不是很大。”
“……”宋倾城忽然想笑。
在郁庭川开腔前,她率先回答:“是呀,阿姨你眼神真好。”
说完,她去看床畔的郁庭川,果然看到对方不赞同却拿她没办法的无奈样,宋倾城微微扬起唇角,又听到女孩的母亲说:“那你叔叔人真不错,你父母呢?怎么没陪你过来?”
“他们工作忙。”宋倾城随口胡诌。
对方听了,扭头问郁庭川:“这孩子快高考了吧?”
宋倾城不觉得自己真那么面嫩,她很快就找到这位阿姨误解的原因,是她身上带卡通图案的T恤,加上她扎着丸子头,穿着淡蓝牛仔裤,外形上比较学生相。
在人和人的交往过程里,年龄是个挺忌讳的话题,所以,往年轻里说总不会错。
郁庭川已经解释:“她在上大学,下半年就读大三。”
“是在本地上大学?”
“对。”
郁庭川回答:“读的南城大学。”
女孩母亲露出惊叹的表情,随即道:“那真厉害,能考上南大的,可都是学校里的尖子生!”
可能是郁庭川的态度耐心有好,对方又道:“我儿子去年高考,成绩刚过省一本线,不上不下,最后填志愿选的西安一所大学,现在暑假他都没回来,在西安找了个兼职,说要自己赚学费和生活费。”
说到这里,女孩母亲脸上是自豪的笑容。
宋倾城含笑道:“那你儿子也厉害,很少有学生在大一暑假就找工作。”
“我们就一普通人家,帮不了他太多,很多事还是要靠他自己。”
输液中途,郁庭川起身去找热水。
女孩母亲轻声问宋倾城:“你家条件不错吧?”
“还行。”宋倾城微微笑。
毕竟是素昧平生,宋倾城不想炫耀什么,也就没有深聊,倒是那个小女孩,躺在床上扭头瞅着她,过了会儿,七八岁的女孩突然告诉她妈妈:“我以后也要读南城大学。”
女孩母亲眉开眼笑:“那你就要好好学习,像这个大姐姐,平日里少玩平板电脑。”
“嗯。”女孩郑重的点头。
然后她重新望向宋倾城:“姐姐,以后我读南城大学,就能跟你一样漂亮了。”
宋倾城失笑,半真半假的点头:“等你长大,肯定会很漂亮。”
这晚,宋倾城挂完水,已经是凌晨零点。
郁庭川去取车,怕她身体吃不消,就让她坐在在大厅的公共椅上等着。
遇到蒋宁,纯属于巧合。
蒋宁剪了一头短发,身上穿着登山服,袖口高高撸起,她一手按着另一手的胳臂肘,指尖处是一颗蘸了碘酒的棉絮。
宋倾城再见她,乍一看只觉得眼熟。
第二眼,才认出对方是谁。
蒋宁的五官变化不大,当年的张扬却不在,无论是气质还是神色,让宋倾城感受到一股淡淡的平和。
陪在蒋宁身边的是个中年美妇。
对方和她交待两句,先行朝门口走去。
蒋宁脸色略差,似乎打算找地方坐会儿,刚一转身就瞧见不远处的宋倾城。
这次,不见任何剑拔弩张。
两年前,关于蒋宁的丑闻曝光,后来沈挚离开南城,蒋宁登门找她询问沈挚下落,自那以后,宋倾城没再听过和她有关的消息。
第035章 等爸爸妈妈回家的小郁先生
蒋宁犹豫几秒,还是朝宋倾城走过去。
近两年,蒋宁不常待在南城,即便父母对此颇有微词,但她依然选择背着行囊,时不时前去沈挚支教的那个南方小村庄。
有朋友说,她只是不服输,所以把沈挚当成生命里的一种执念。
其实,连她自己都没弄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坚持?
或许真像书上说的——
哪怕千帆过尽,在余生也会遇到一个让自己手足无措的人。
宋倾城看着蒋宁走近,并未有抵触心理,虽然她们算得上有过节,目光扫过蒋宁的左手臂肘弯处,她先出声问:“刚才抽血了?”
蒋宁微愣,随即点点头:“有些贫血犯晕,所以来医院看看。”
她望向宋倾城的手背:“你身体也不适?”
“感冒。”
宋倾城莞尔。
蒋宁的神色微缓,似乎有话要说,但又不知道如何开头,彼此间沉默十来秒,她组织好语言才再度开口:“今天下午,我刚坐高铁回到南城。”
“以前的事我欠你一声道歉。”蒋宁继续道:“那时候太过自我,哪怕快三十岁,很多想法都不够成熟。”
所以,在她得知沈挚喜欢宋倾城以后,第一反应就是破坏宋倾城在沈挚心里的印象,让这颗朱砂痣变成蚊子血,而不是努力让沈挚更喜欢自己,这种思维方式,是霸道使然,也是成长环境决定的。
“这两年沈挚一直都在南边。”
蒋宁主动提及沈挚:“那里的条件不怎么样,去镇上就要四十几分钟,和山区没什么差别,今年年初的时候,他帮人换灯泡,不小心摔下人字梯,膝盖旁的小骨碎了,在医院躺了几天就坚持出院,回到村里也没闲着,拄着拐杖去给那些孩子上课。”
宋倾城听完,微微一笑:“确实像他会做的事。”
离开物质化的都市,以前想不透的问题,似乎都迎刃而解,不再被利益蒙蔽双眼,看待人和物自然也会纯粹很多。
蒋宁停顿了下,又说:“你呢?念书念得怎么样了?”
“还不错。”宋倾城回答。
说着,她问蒋宁:“你和沈挚现在还好吧?”
“就那样吧。”蒋宁的话里有着释怀:“他暂时没再婚的打算,我也不急着找对象结婚,以后的事谁都说不好,这一次,我不会再强求,顺其自然吧,要是哪天我觉得累了,可能就不会再往外跑。”
这时,蒋母从外面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