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国营饭店小厨娘 第71章

作者:曹家大小姐 标签: 甜文 美食 年代文 现代言情

  她这会正在检查配好的青鱼秃肺需要的材料,一脸盆的青鱼肝,两边的黑线都被撕了。盆里的青鱼肝有大有小,大的被切成几块,小的直接对半。配菜冬笋也切了一小筐,还有青蒜这些。

  “你们饭店每天都会送这么多青鱼肝过来?”

  一条青鱼的肝也就那么大点,要是每天送这么多的话,估计全海城的青鱼肝都在这边。

  “对,我们店最特色的就是青鱼秃肺了,所以青鱼肝都会送到我们这。以前还有更多的,但这几□□阳那边也在做,青鱼肝被分过去了一些。”

  旺子有点害羞的说道,眼睛都不敢廖清欢。

  “你们都不会做这道菜?”

  廖清欢拿锅勺舀了一勺子油入到被大火烧旺的锅里,先把锅给滑一遍,再把油给倒出来。她现在瘦了,胳膊都细了很多,但拿着口大锅的时候轻轻松松,随便玩似的。

  边上的旺子有些羡慕的看着她的动作,“这个菜我老是炒碎,碎糊糊的没客人愿意吃。”

  廖清欢又舀三大勺猪油入锅,一边转锅一边跟旺子说道:“那你平时可以拿豆花来炒菜,什么时候炒豆花不会碎了,什么时候就可以炒这道菜。”

  她当年就是这么教几个徒弟的,青鱼肝嫩,豆花也嫩。只要豆花能炒到整块不碎,那青鱼肝也能做到。

  “师父也说拿豆花,但豆花没那么多,容易浪费,就只能跟在师父身边慢慢学着该怎么掌握力道。”

  廖清欢看了他一眼,也想起来这年月食材很珍贵的来着。以前酒楼是自主经营,平时买食材都是自己出的。现在不一样,现在从饭店公账上出,不会出学徒的练习成本,除非是自己掏腰包买食材过来练习。

  以前徒弟们练习完虽然是没办法给客人吃,可分给街上那些穷苦人家还是可以的,倒也不算浪费。现在大家伙在家里做饭少,几乎都是吃集体的,拿出去你都不知道塞给谁。

  所以现在学厨比她以前教徒弟要困难一些,大多数人可能只学到个皮毛,真正的精髓需要不停的联系才能掌握。

  对于这种情况廖清欢也没什么办法,她自己的酒楼都是公家的,就连刘红星学做菜,都只能捡一些边边角角的菜来学习。

  “没事,这些都慢慢来,学徒在师父身边学个一二十年都是常事,跟在你师父身边学不会差的。”

  廖清欢稍稍安抚了一句,这会油温也烧起来了,她将葱段放下去爆香,随后放入鱼肝,慢慢的转着锅,将鱼肝煎上两分钟。做菜的时候廖清欢聚精会神,确保鱼肝煎好了,直接颠锅翻个面。鱼肝落回锅内完全不散,完完整整的摊在锅底。

  其实做这道菜最好还是少用锅铲去翻面,容易捣碎,直接颠锅是为了确保鱼肝的完整性。但颠锅也不是随便颠的,得掌握到鱼肝是不是煎好了,不然你颠个锅鱼肝还是会碎。

  取了一瓶黄酒,沿着锅边烹进去,然后焖上一小会,廖清欢去检查了下火,让更夫将火调小一些。这个过程中她又去看其他人做的菜。

  安顺正在做红烧肉,他确实擅长做这道菜,切成大块的红烧肉也全都均匀的裹上糖色,看起来油润红亮,一股浓浓的甜肉香味飘来荡去。

  “做得不错,下次糖色不要炒那么久,不然很容易发黑法发苦。”

  他这个颜色有些深了,炒太久的糖色除了黑苦之外,入口也不会那么细腻。

  安顺点点头,“我刚刚注意到了,有点愣神没反应过来,还好没炒坏。”

  “不是什么大问题,我去看看旺子。”

  廖清欢顺手拍拍他的肩膀,然后来到旺子身边。对比安顺,旺子这边就稍微有点惨了,他也不是不会做,就是六神无主有点慌了。

  虾子大乌参要是做得好那就是酥烂美味,入口细腻。做得不好,那就是不堪入口。这道菜又是红星的招牌之一,多少客人就是冲着这道菜来的。首先乌参需要火燎水发,膨大后的乌参要用油来氽。光这几个步骤,就够人学大半辈子。旺子平时做这道菜确实不错,但那是林碗在旁边手把手教的,人不在身边,他就开始慌,一慌起来,油氽就掌握不好。

  廖清欢皱着眉头指点,“就十个数,在心里数,数十个数就捞出来。那墙上就挂着那么大的钟看不到?秒针走十下就行了。要这样还不行,你回头就天天在心里数数,跟着钟表去对。不要觉得多一点少一点没关系,多一秒它就老了,既然是做招牌菜,那就半点不能差。”

  旺子之前还觉得廖清欢脾气挺好的,结果人站在旁边凶巴巴的说了这么一通,把他吓得心都快窜到嗓子眼了。

  得亏廖清欢自己还做着菜呢,说完了她就回到了自己管的灶台。旺子就开始按照廖清欢说的,抓个帮厨过来跟着钟去数,他油氽一份就赶紧捞起来放到旁边沥油。

  廖清欢这边的青鱼肝烧了几分钟,再把酱油白糖米醋还有红星这边常备的肉清汤倒进去,笋片也跟着放进去,加大火烧开再转小火。

  虽说是盖上了盖子,可那丝丝缕缕的香味还是迫不及待的钻了出来。安顺正沿着一口口炖着红烧肉的砂烹黄酒。本来自己这红烧肉就已经够香了,谁知道还有一股更香的味道窜出来,直接将他红烧肉的味道都压下去了。

  回头找了一下,就定格在了廖清欢那口烧着青鱼秃肺的锅上。

  廖清欢没注意他,只是把湿淀粉调好,掀开锅盖倒进去,汤汁渐渐粘稠,再滴入一些香油,就可以直接装盘了。

  她身边也跟着帮厨,回头叫帮厨把盘子递给她的时候,就看到安顺站在旁边盯着锅里。

  “我能尝尝不?”安顺略带祈求的说道,他是真的,第一次见到做得这么完美的青鱼秃肺,毫不违心的说,比他师父做得都好。

  廖清欢舀了一勺子递给他,“嗯,尝尝吧!”

  安顺继续是虔诚的拿着勺子,一小块青鱼肝上面裹着粘稠的酱汁,一点腥气也没有,只有非常浓烈的鲜香味道。会做这道菜的人是真的少,主要是做得好吃的不多。

  他端详了一下就咬入口中,外层的芡汁是绵滑的一层,破开芡汁里面则是轻轻一抿便能化开的青鱼肝,在安顺的嘴里,只觉得它比猪脑还要嫩滑,不仅嫩,还非常的肥美,有点像油滑的膏脂却不会觉得油腻。汁浓入味,刺激着舌尖蜷缩起来,嘴都要紧紧抿着,生怕它不小心滑了出去。

  安顺真的非常惊讶,他自认为他们饭店做的青鱼秃肺是海城第一了,没成想这位师叔祖做的,比他吃过的任何一次都好吃百倍,是尝过一次就绝对忘不了的味道。

  在安顺惊讶的时候,那王乐平去到了朝阳,朱大光正在店里,美滋滋的喝着小酒哼着歌。

  见到王乐平,他乐呵呵的问道:“那林碗怎么样?”

  “林师傅今天又没来。”王乐平转了转眼睛,“不过今天店里请来了个大师傅,是林碗的师叔,听说手艺全海城数一。”

  作者有话要说:廖清欢:抬举了抬举了。

第64章

  全海城数一?朱大光眼睛都瞪圆了, 冷笑一声,“好大的口气,全海城数一都说出来了, 我还真不知道那林碗有个全省城数一的师叔。”

  后厨里的沈晓明走出来,听到他们说的话,将手给擦了擦。

  “你说的那个师叔,可算是我的老熟人,当初我被我师、林碗罚去做学徒, 就是因为那个女人。”

  沈晓明到现在都觉得,廖清欢那天做的米饭是有问题的。怎么可能有人把米饭做得比菜还好吃呢?他怀疑着廖清欢往里面加了什么, 不过自己没有证据。

  后来他还跟林碗说过几次,说那米饭有问题。林碗只是用越来越失望的眼神告诉他,那米饭没问题,有人就是能把米饭做得比菜还好吃。

  他算是看清楚了, 林碗是铁了心的护着那个女人,他这个小舅子加大徒弟,在他那屁都不是。

  “对对对, 就是那个女人。”王乐平连连点头。“你是不知道她到红星来可嚣张了, 颐指气使就像是自己饭店一样, 我就是反驳了两句她不是红星的人,就被她边上的男人给扔了出来。”

  沈晓明没理王乐平, 而是对朱大光说道:“那个女的有点古怪, 我那时候去和平饭店,跟她比拼。她没做菜, 只是蒸了一锅米饭。但那米饭里不知道加了什么,非常香。外面那些客人也跟着了魔一样,说她做的米饭好吃, 只吃米饭都不吃菜了。”

  那个廖清欢去了红星,就是来帮忙的。既然朝阳在和红星作对,那还是警惕一点好。

  朱大光则毫不在意,“那有啥的,管她有什么古怪,只要有人进店里,咱们安排的人就能拉出来。最近红星那么多老客都跑过来了,她再怎么掰扯都没用。”

  反正朱大光是没把人放在眼里的,反正他是不信有人放着肉不吃,去吃什么白米饭的,除非是傻子还差不多。

  沈晓明也只是稍微提醒一下,廖清欢他同样没放在眼里,他们朝阳饭店做的味道跟红星一样,分量还多,这几天的口碑都打起来了。以前有些跟他熟悉的老客人都转了过来,林碗都气病了,要是真有招也不至于病了。

  王乐平还想着告状挑拨一下两边呢,结果朱大光和沈晓明都是看不上的样子。想着自己这会回去也丢人,就干脆坐到了朱大光对面。

  “朱大师傅,我不乐意跟女人共事,想问问看您这还缺人不?要是缺人的话我明天就过来,还是跟着您有前途,那边我都不稀得干。”

  朱大光被这一顿吹捧得舒服,美滋滋的喝着茶咂咂嘴,有点挑剔的打量了下王乐平。

  “让你过来也行,不过你这边得给我办点事。”

  ……

  廖清欢的青鱼秃肺做好了,这会客人还没来,需要拿到温菜的灶台上温着。

  安顺还在旁边喊了一声,“都小心点,别弄倒了。”

  他现在有点兴奋,这道菜可以成为他们饭店的招牌,超越之前的招牌。只要是尝过的人就能对比出来,那沈晓明做的跟师叔祖做的完全没法比。

  难怪二师兄去了和平饭店都不愿意回来,难怪二师兄过年前几天回来帮忙厨艺长进了不少,原来都是从师叔祖那里学来的。

  廖清欢又去洗了把手,还转到前面去看了眼。陆长缨就守在门口,那些服务员小姑娘依然叽叽喳喳的聊着天。

  她回来的时候需要用的河鳗已经处理好了,这道菜有两种做法,一种是带着骨头烧制,一种是剔骨烧制。这会距离饭点还有些时间,廖清欢便想着剔骨去烧。

  作为饭店着的特色菜,帮厨们处理河鳗还是处理得挺干净的。廖清欢将河鳗装到大铁盘里,然后上到蒸笼里开蒸,面上洒一些葱姜水去腥。

  这个季节的河鳗个头不算大,得是秋季的时候,那河鳗才算是皮厚肉美。

  不过这些河鳗都是野生的,鲜活之美还需要厨子加工,做得好的河鳗不管是哪个季节都能吃得人放不下筷子。

  需要等着河鳗蒸好,廖清欢又溜达到旺子身边,这小子现在是她的重点关注对象。旺子看到她来也手抖,磕磕巴巴的打了声招呼。

  “您、您那边做好啦?”

  廖清欢摇头,“没呢,我就是过来看看,开始要做毛蟹了吧?”

  旺子指了指旁边两大盆处理好的毛蟹,心里压力越发的大了,“正,正要炒呢!”

  “那你坐,我看着。”廖清欢眯着眼睛笑了笑,自认为自己对徒孙还算亲和的。

  旺子僵手僵脚的往锅里倒入大油,然后将其中一盆毛蟹端过来,跟廖清欢解释了一句,“想炒一盆,另一盆待会炒。”

  这个廖清欢还是清楚的,很安抚的对旺子说道:“没事,你做就是了。”

  旺子忐忑的看了她一眼,下一秒就想把毛蟹倒进锅里。廖清欢轻咳一声,他反应过来,尴尬的抓着盆,“还,还得一会。”

  廖清欢不知道自己给了旺子多大的压力,抱着手,看了眼盆里的毛蟹。海城是不缺蟹吃的,各种蟹的做法多得不行。像炒这种毛蟹,前期处理就是将毛蟹洗干净,蟹脚直接砍掉,留下大点的蟹钳切开。

  然后蟹身中间对分,分成两半。用盐还有胡椒粉稍微拌一拌,再用切开的那一面沾上面粉。

  现在面粉都是已经粘好的,旺子只需要将毛蟹放到锅里翻炒。

  旺子这回是守着时间,不敢出半点差错。烧到七成热的时候将螃蟹倒进去,油滋滋的炸开,螃蟹周身也翻滚着油泡。

  见旺子拿锅铲将螃蟹摊开,然后转动着锅开始满炸,满意的点点头。

  旺子做这道菜也是熟手,见廖清欢满意了,自己也松了口气,继续做起来就更加得心应手了。

  这会廖清欢那边的河鳗也蒸得差不多了,便不管旺子,自己指挥着两个帮厨将蒸笼抬下锅。

  蒸笼放稳后她快速的将顶层打开,一股浓烈的热气从里面钻出来。

  这时候的河鳗表皮已经是半透明的蝉翼状了,她非常小心的将河鳗取下来,不破坏外层表皮的情况下放到案板上。

  既然是做剔骨河鳗,把河鳗蒸熟就是剔骨的时候,安顺那边只有个生煸草头需要做,那道菜不着急炒,一般来饭店的不会有多少人点这道菜,都是来吃肉的。

  所以他就在廖清欢身边,盯着她看。河鳗外层很烫,头是剁了的。鳗身大骨也切断了,只是皮肉还是粘连的。

  廖清欢就跟做针线活一样,弯下腰,看着手下的河鳗,小心细致的就着切断大骨的那一半开始剔骨。这可是个细致活,但她却做得很好,手探入鳗身一挤一抽,一根根完整的大骨就被她抽了出来,鳗身里面都没被破坏,还保留着之间的完整性。

  安顺看得错愕,“以前听说过做这道菜是可以去骨的,但是我们饭店从来没做过。原来是这么去的啊?”

  那阳哥在旁边乐呵的笑了,“这你就不懂了吧?以前有庖丁解牛,现在有庖丁解鳗,师叔祖是会做菜的,别看她抽骨抽得容易,实际上这可是真功夫。一般人要是想学这招,不晓得得费多少条河鳗。看看那些河鳗,这可是蒸熟的,肉可没有没蒸熟的那么结实,结果现在形状都不带变一下的。咱们不去骨是因为这活难干,学的人少,去骨的河鳗肉一口一口子都不用吐骨头,那吃起来多舒服啊!现在能做剔骨河鳗的大概只有宁城了,再就是师叔祖这让我开了回眼界。”

  “哪有你说的那么玄乎,其实很早以前这锅烧河鳗就是行夫走卒们喜欢吃的。为啥喜欢吃啊,油大酱多入味好下饭,价格也不高。那会做这个菜啊,就不是不剔骨的,毕竟是就是些小商贩吃,不用做那么细致。但后来有些地位稍高点的接触到了,觉得还得吐骨头不雅观,就要求把骨头给去了,这才有了剔骨河鳗。其实以前海城做剔骨河鳗的多了去了,尤其是你们这家饭店,更早以前做的本帮菜精细得不能再精细。你们这家做的锅烧河鳗算是海城头一份,据说鳗肉极鲜极嫩,肉感很足,不吐骨头这点很受那些□□的喜欢。”

  廖清欢在旁边的水盆里洗手,刚给河鳗去了骨,手上难受得洗洗。说起以前在这边吃过的锅烧河鳗,她还很回味,自认为那时候的几位师傅是真本事,厉害着呢。

  “□□作风奢靡,拿从老百姓身上剥削的钱来供自己玩乐,这点非常不好。不过发掘了这种剔骨河鳗的吃法,倒是便宜了我们这些后人。”阳哥用一种批判性的语气说着□□,又转了个话头带到剔骨河鳗上。

  “是的,做菜嘛,总是要褪去野蛮走向精细的。做得细致,客人也尝得出来。还是那句话,既然是为人名服务,那就好好的为人民服务。”廖清欢顺着阳哥的话头,这里人多,她刚刚说的那一番话要是被传出去容易被误解,这会就当是找补了。

  快到饭点的时候,红星门口有人经过却没人进来,他们这比和平的饭点要早,这个时候还没人进来有些奇怪。

  李国斌是红星饭店的老客人了,算是从小在这边吃到大的,那会红星都不叫红星,还叫东方。小时候他家里条件不错,因为住在边上他父母也带他来吃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