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皆破
“河狸鼠?”
法推疑惑地闻了闻,在恶疫的威胁下,它不确定这种动物能不能安全食用。
“嗯,这是一种原产于南美洲的动物……”他感觉它不一定知道南美洲在哪里,又补充道:“就是很远很远的南方。”
“很远的南方?”法推想了想,“也就是说,这种动物的家不在这里?”
“是的,你们可以放心食用,因为河狸鼠在这里算是外来入侵物种,繁殖能力惊人,一只成年的母河狸鼠一年内能生出200只后代,在这里泛滥成灾,已经形成生态灾难。”
他捡起细树枝,撬开这只被咬死的河狸鼠的嘴,露出它那又长又尖的大板牙,说道:“跟其他啮齿类动物一样,河狸鼠的门牙会无限生长,所以它们总要啃食东西来磨牙——柔软的草叶和野果显然起不到磨牙的作用,所以它们会啃树。”
动画里的河狸鼠啃树的样子往往挺可爱,所以很多人不明白河狸鼠的危害,它们啃树的效率堪比电锯,轻松就能把一棵成年人大腿粗的树从树根处啃断——真啃断也就罢了,更危险的是那种只啃了一半的树,树干被啃出一个巨大的缺口,只剩一半与树根连接,随时可能倒下砸到人。
不仅如此,河狸鼠还会在河滩、海岸、甚至水坝边挖洞筑巢,看似平坦的河滩可能已经被挖得千疮百孔。
河狸鼠在它们的故乡南美洲不构成灾难,因为南美洲有鳄鱼、有蟒蛇,以及其他食肉猛兽限制它们的数量,但在北美洲,它们的天敌只有数量稀少的狼,而郊狼似乎对它们不感兴趣,导致它们的数量不受控制地疯狂增加。
被年轻公狼叼来的这只河狸鼠,毛皮是油光水滑的棕色,看上去十分肥硕,沉甸甸的差不多有十斤重。
正说着,又有其他狼也陆续叼回来好几只同样肥硕的河狸鼠,看来它们刚刚合作捣毁了一个河狸鼠的窝,把河狸鼠的一家老小全叼过来了。
“好,既然这样……一起吃吧?”法推认真地邀请道。
“呃……”
张子安正待推辞,转头却看见菲娜它们似乎对这种肥硕的啮齿类动物很有兴趣的样子,只好硬着头皮答应。
第1574章 尾巴
作为一名城市里出生、城市里长大的有为青年,张子安除了剖鱼之外,连只活鸡都没宰过,面对形似超大号耗子的河狸鼠感觉相当棘手。
菲娜它们自从进入森林以来,整天吃的是速食罐头,都吃腻了,但是看到张子安身体力行地没有捕猎森林里的动物当作食物,只能暂时忍耐,以免落个“破坏生态平衡”的口实,此时见狼群叼来好几只肥美的河狸鼠,就忍不住流口水了——在它们看来,河狸鼠与兔子没什么区别,估计味道也差不多。
食物里的脂肪对猫很重要,作为纯食肉动物,猫是靠蛋白质和脂肪提供能量,而不是靠淀粉。
在森林里跋涉的这些天,菲娜、老茶、飞玛斯都瘦了一圈,更加迫切地渴望新鲜的肉类。
张子安估摸了一下精灵们的食量,拎了两只河狸鼠去河边,用随身带的瑞士军刀从菊花处给它们开膛剥皮、去除内脏,弄得满手血污,若不是正好有河水可以冲洗,他宁愿得罪精灵们也不想干这么埋汰的事。
最麻烦的是瑞士军刀太小了,也不够锋利,连把河狸鼠尾巴切下来都费了半天劲,还折腾出一身汗。
好不容易把河狸鼠的尸体处理干净,又浸在河水里洗净血污,然后用削尖的树枝串起来,就可以准备烤了。
至于剥下来的皮毛内脏什么的,当然也不能随地一扔,臭气熏天又容易招苍蝇,说不定还会引来食腐动物的光顾,扔进河里倒是省事,但又严重污染河水。
所以他用铲子挖了个坑,把皮毛内脏之类的埋起来。
在他挖坑的时候,被血腥味熏跑的理查德又飞回来,落到附近的一根树枝上,用翅膀掩着鼻子叫道:“嘎嘎!你这个白痴!没看见那边还有两条臭气熏天的尾巴没埋吗?还是说你对这两条黑又粗的尾巴起了什么心思?”
理查德指的当然是切下来的河狸鼠尾巴,这两根尾巴被张子安扔在了河边,所以理查德以为他忘了埋,聒噪个不停,它担心会引来海边的食腐猛禽——加州秃鹫。
但凡屁股周围的东西,基本都比较臭,尽管理查德作为鹦鹉嗅觉不是很灵敏,却也能闻到尾巴飘来的血腥味和骚臭味。
张子安把土填上,白了它一眼,骂道:“你懂个屁!我是故意留下的好不?”
“嘎?”理查德不甘示弱地回了个更大的白眼,“你这白痴明明就是忘了,还嘴硬?你留这两条臭尾巴干什么?这尾巴上也没多少肉啊!”
“当然是有用的。”
张子安把剥了皮的河狸鼠尾巴用河水漂洗干净,然后平放到河边一块较为平整且内凹的石头上,然后接了些河水把尾巴泡上,又大致估计了一下比例,添加了一些食盐。
“啧啧!本大爷明白了,你是要撸串吧?”
“才不是。”
张子安把手上的水甩干净,开始在附近捡木柴准备生火。
其他精灵也挺好奇,看他这样子又不像是要吃河狸鼠尾巴,留下来干什么呢?
“河狸鼠的尾筋是由胶原蛋白构成的,很适合用来当作医用的缝合线,我琢磨着说不定可能会有用,打算吃完饭之后抽出尾筋留着,万一能用上呢?”他解释道。
之前,马鹿的头鹿被黑熊严重抓伤,他只给它消毒并包扎,但是因为一是没有麻醉剂,二是没有缝合线,所以没办法给它缝合,还好它身强力壮挺过来了。
更早之前在滨海市海边搁浅的那头小须鲸,他是用风筝线给它缝合的伤口,因为小须鲸的伤口太大太深,不缝合肯定会活不了,再说当时小须鲸搁浅在沙滩上动不了,而鲸皮和脂肪层较厚,痛感不一定很强,所以他才大着胆子在没有麻醉的情况下给小须鲸缝合伤口。
鹿就不行了,鹿皮薄,也没那么多脂肪,一疼肯定就要跑、要挣扎,再说也没缝合线,因此作罢。
看见河狸鼠,他想起以前在哪见到过,好像是从孙晓梦那里借来的急救手册里有写到,河狸鼠的尾筋经过处理之后,可以充当缝合线,缝在伤口里一个月左右就可以自行溶解,不需要拆线。
既然有现成的河狸鼠,他就打算折腾一下,抽出几根尾筋备用——用不上是最好的,但天有不测风云,万一要用到时,不至于束手无策。
至于麻醉剂的问题,暂时还是无解。
他口中解释,手里没闲着,在附近走了一圈,捡到足够生火烤肉的木柴,然后把两只剥了皮的河狸鼠架在木柴上,一只在里里外外稍微抹了一层薄薄的盐,另一只没抹盐,而是在腹腔里塞了一些可食用的野菜野果去除腥味。
点燃篝火,肥硕的河狸鼠很快就被烤得滋滋冒油。
等待肉烤熟的同时,他剥开尾巴附着的肉,找到疑似尾筋的东西,用瑞士军刀里用来拔葡萄酒瓶塞的螺旋型开瓶器的尖端刺穿尾筋并钩住,缓缓地把尾筋从尾巴里抽出来,挑选出合适的,浸泡在双氧水里消毒。
这是一项精细的工作,每条尾巴里不止一根尾筋,有长有短,有粗有细,太短太细的肯定没用,有些原本比较长的,在往外抽离的过程中也可能断在尾巴里,所以必须有耐心而且格外小心。
其他河狸鼠已经被狼群分食一空,法推没有吃,看样子它也跟其他精灵一样,不再茹毛饮血,而是等着吃烤熟的河狸鼠肉。
想想也没错,法推虽然是狼,但它既然作为精灵被召唤出来,它以前肯定是某人的宠物,或者与某人关系亲密,既然如此,习惯了跟着那人一起食用熟食也是很正常的。
法推听着他对河狸鼠尾巴的解释,不由地恍然大悟,赞叹道:“若是以前的人们知道这样的知识,肯定能挽救很多人的生命。”
其他精灵早已习惯了他这些不知从哪得来的杂学知识,与其琢磨这些知识的来历,它们对香气扑鼻的烤河狸鼠肉更感兴趣,不住地咽口水。
第1575章 分食
羊肠线是普遍使用的医用缝合线,主要用在不好拆线的伤口缝合,随着时代的发展,来源也不再局限于羊的肠子,不过在羊肠线被大规模使用之前,还曾经流行过用老鼠尾巴里的尾筋来制作缝合线。
老鼠尾筋相比于羊肠,有诸多优点,最主要的就是老鼠饲养容易,比养羊容易得多,而且人体对老鼠尾筋的吸收更好、排斥反应几乎没有,而缺点就是老鼠尾巴又短又细,尾筋的长度不够。
相比于普通老鼠,河狸鼠的尾巴又粗又长,尾筋有普通老鼠尾筋的优点,却没有相应的缺点,是最理想的医用缝合线,但是因为河狸鼠本身不好饲养,尾筋也不容易抽取,所以河狸鼠尾筋的缝合线价格很贵。
当然,取自野生河狸鼠尾巴的尾筋必须要经过慎重的消毒才可以使用,这也是张子安正在做的。
含有丰富油脂的河狸鼠肉已经被烤成了金黄色,大滴大滴焦黄色的油从肉里渗出来,汇聚到一起,等油滴的张力无法支撑其重量时,就会滴进篝火里,而篝火也会猛蹿出更高的火舌,几乎舔到了河狸鼠的肉。
原本怕火的狼群都被香气扑鼻的味道吸引得徘徊在附近窥视。
精灵们平时吃的烤鸡胸远没有这么多的油脂,相比之下这个更像是烤鸭。
就连总是喜欢吃生肉的雪狮子都口水直流,迫不及待地频频催促让他别再烤了,烤焦了就不好吃了。
但张子安谨慎起见还是多烤了一会儿,直到里里外外都熟透,因为作为啮齿动物的河狸鼠跟老鼠一样也可以传播很多疾病,比如鼠疫。
把两只肥硕的河狸鼠从篝火上取下来,肉熟了之后比生的时候更容易从骨头上分离,他简单地把大块肉从骨头上剔除,抹了盐的那一只分给飞玛斯和法推吃,另外一只给了菲娜、老茶和雪狮子它们。
至于剩下的两副骨架,上面其实还有不少肉,他就扔给了在一旁等待的狼群。
狼群可不管这是不是残羹冷炙,地位差不多的几只贝塔狼立刻你争我夺,瞬间就把骨架拆散了,嘎巴嘎巴像嚼薯片一样,轻松地把骨头都嚼碎了。
而地位更低的几只欧米伽狼,就只有眼巴巴流口水的份了。
张子安自己没有吃,因为每只河狸鼠毛重差不多十斤,但是去毛剔骨除内脏之后,再刨除附着在骨头上不易分离的肉,大块肉的重量可能也就不到一半,勉强够精灵们吃的,他懒得再收拾第三只,也就不凑这热闹了,顶多是给菲娜它们那只剔肉的时候,偷偷撕了几片肉尝了尝,口感类似于兔肉。
他的动作虽然隐蔽,却没逃过雪狮子的眼睛,它毫不留情地揭发了他,“呸呸呸!整天就知道偷腥的臭男人!”
精灵们吃东西的时候,他没有急着给自己做饭,而是先把浸泡在双氧水里的尾筋取出来,放在阴凉地方,等待风干,然后才开始准备自己的食物,依然是罐头、米饭和野菜的组合。
法推和飞玛斯真要敞开肚子吃的话,一只河狸鼠的肉是不够吃的,还好它们两个都比较有风度,各自分食了一半。
“你就吃这些?”
法推注意到张子安的煮饭方式,就是把大米、野菜和罐头倒在锅里一起蒸熟,搅拌均匀之后就开吃,其中大部分是米饭和野菜,罐头的肉在里面显得很少,味道也谈不上多好,只是勉强能下咽的程度。
“嗯,你要不要来点儿尝尝?”
张子安抹了抹嘴,罐头的数量所剩不多,必须要考虑返程的路,所以他有意对食品消耗量进行了节制,凑合填饱肚子就行了。
法推摇头,“不用了,你吃吧。”
折腾了半天,又剥皮又抽筋的,张子安早已饿了,闻言不再客气,用勺子大口大口地往嘴里拨米饭。
法推盯着他吃饭的样子,又看了看正在分食河狸鼠肉的菲娜它们,带着好奇问道:“这些食物是我代表狼群送给你的,你有权按照你的意愿分配,不过你为什么要把肉全都分给它们,而不给自己留一些呢?就算是均分也好,谁也无权指责什么。”
张子安想了想,用勺子轻轻敲了敲碗沿,“因为我还可以吃米饭,而它们只能吃肉。”
法推看了一眼飞玛斯,追问道:“那我们呢?你可以从我们这只河狸鼠的身上留一些肉给自己。”
“因为你们更辛苦,我又不需要在荆棘和灌木里钻来钻去,吃米饭就行了。”他答道。
法推回头望着他靠在树干上那个沉重的背包,它虽然不清楚这个背包的具体重量,但从他背着包走路时引起的震动,以及鞋陷进泥土的深度,就能知道这背包的份量绝对不轻。
背包里有各种野营用品,锅碗瓢盆帐篷雨具防水垫睡袋等等,有足够维持多日的食物,还有杂七杂八的物品,甚至为了尊重精灵们,还有每一只精灵专用的食盆……走进森林的第一天,背包沉重得令他几乎无法在徒步时维持平衡。
一路行来,绝大部分工作都要他亲力亲为,精灵们除了能担任警戒任务之外,其他方面都帮不上忙。法推在他刚才处理完河狸鼠的尸体去河边洗手的时候,就注意到他手掌上被树枝、登山杖、石头磨出来的擦伤和水泡。
“你就像是一头驴子。”法推突然说道。
张子安差点喷饭!
这是在夸人呢,还是损人呢?
虽然说徒步者经常自称驴友啥的,因为背着包远行的样子就像是负责运输重物的驴,但也不能这么直白地称呼别人为驴子吧?
理查德啄着水果干,附和道:“嘎嘎!看不出来你很有眼力嘛!这个白痴确实蠢得像头驴!”
“驴的命运是背着重担走路,被人鞭打,吃最粗糙、最少量的食物。”法推的眼神中渐渐涌起缅怀和憧憬,“像驴子并不是丢脸的事,只有耐得住苦行的人,才能踏上成圣的道路。”
第1576章 逢山开路,遇水架桥
张子安算是听明白了,原来法推指的不是驴友的驴,而更像是把他比喻成骡子,或者按中国人常用的说法就是勤勤恳恳的老黄牛。
西方人……不对,西方狼都喜欢这么夸人吗?还是说这是古代的夸人方式?
另外,成圣是什么鬼?
他只能想起神话、仙侠、玄幻小说里的肉身成圣,不过那显然是胡扯。
“喵喵喵!老娘告诉你,这个臭男人已经‘成圣’了——成为中国六千万剩男中的一员,真是可喜可贺!”
雪狮子慢条斯理地撕下一块河狸鼠肉,还不忘埋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