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甜小八
“是……”朱小能心里有点紧张,对方打过好几次电话,他有点熟悉了。
“我想订外卖,不知道你这里还送不送外卖。”是杜雪梨的助理兼秘书田甜。
朱小能确定就是她,每次午夜梦回,他满脑子都是她。她满足于他对成年女性的所有向往,成熟,妩媚,xing感,她穿红色好看,尤其是最打眼的正红色,非常吸引人。
“对不起……我们竹里馆最近不接外卖……”朱小能很遗憾,他知道自己就算有些龙北渊的身家,也没法配得上她。就像猪八戒向往天宫的嫦娥仙子,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真遗憾,最近老夫人想吃竹里馆的菜,她年纪大了,对食物很挑剔,最近吃别的餐厅做的菜吃不下。尤其,现在天热,她根本没有胃口。我是她的助手,就像她的女儿,你应该明白我的心情的。”
想到美丽的女子,因为像母亲一样的老妇惆怅,朱小能内心一软。多么善良又动人的女子,听到她的话,他恨不得立刻马上答应她。
“可是,我们最近竹里馆出了一些事情,所以,没法接外卖订单了。要不然,我给你们把预约提前,要厨师给她单独烧一桌菜。”朱小能如是说道,他很想帮她,解决她的燃眉之急。
“那太遗憾了。”田甜甜腻的声音一沉。
电话那头半晌没说话,朱小能的心也跟着揪着的。
“还是那个地址吧,不知道夫人想吃什么?今晚妖界的菜是古浪烤鳗,姐姐准备了一些,要不然,我给你送一份去。”
朱小能的脑子就像被一根绳子牵引,牵着绳子的那一头的人,一直召唤他去。
“那就太好了。”电话那头,声音立刻开心了起来,惆怅烟消云散,“那我在别墅等你,老夫人一定很高兴。”
朱小能挂完电话,走到厨房,朱小羽正在切菜。
朱有财的眼睛又出现了问题,所以中午做饭的责任又落在她的身上了。
“姐,你等下做完五桌菜后,麻烦做一份古浪鳗鱼饭,我有一份外卖要送。”
他这不是添乱吗?朱小羽忙得焦头烂额。
“小能,我们最近不是取消了外卖吗?”
“是,但是,我朋友想吃外卖,她是我们的老主顾。她最近胃口不好,身体也不好,所以,想拜托我送一份外卖。”朱小能不能理解朱小羽的辛苦,反正,她做五份也是做,多做一份没什么。
“小能,今天的烤鳗根本不够,晚上我只准备了五份。”
第九十三章 菱角炒肉
“姐,你这点忙也不肯帮我吗?”朱小能努了努嘴,不开心全部挂在脸上。
“不是我不想帮你,是因为如此一来,口感会有差异,古浪烤鳗要腌制六个小时以上,就算我现在去空间腌制,时间也不够,还有,在你答应之前能不能先问过我,爷爷现在独自待在树屋里,都没人照顾……”
“爷爷他一直都这样,十年都是这么过来的,就算我去照顾,也不能改变什么。何况,我这么做,也是为了竹里馆。”朱小能坚持说道,他觉得这个解释解释的通。
“可是我们现在缺少人手,如果你中午离开,那么洪秘书必须顶替你跑堂的任务,我这里上菜根本来不及。”朱小羽拒绝这个提议,“他们是过来帮忙的,没有义务去帮我们做事。你朋友那边可不可以拒绝。”
“姐这点事情你难道都不可以做吗?平常我并没有事情请求你。”朱小羽也不是软萌的,她有自己的主见,平常“竹里馆”的事情,爷爷的事情,都是她做主,朱小能只能动之以情。
“我知道了,等下我做完饭你来厨房吧。”朱小羽这是不答应也得答应了。
……
今天中午做的是菱角烧肉,成熟的菱角米,煮烂一点,吃起来有点粉粉的。
和肉搭配,可以抵消肉的油腻,吃起来又有菱角的粉甜。
“真好吃,也只有南方才有这种烧法。”来的顾客,夹了一颗菱角米,来山庄吃饭,吃的就是和城市餐馆不一样的野味。一碗菱角肉让客人把回忆拉回到四十多年前,以前的物质匮乏,一碗菱角米炒肉,那是了不得的菜式。
客人的年纪约莫50多岁,他夹了一颗菱角米,咬了一口,想到了曾经。
今天他是带着自己的儿子孙子儿媳妇一起来吃饭的。
“你们也许不会理解,那时候吃肉一年才吃一顿,这种菱角米炒肉想都不敢想。”
他边吃边感叹:“以前我和我的几个弟弟抢肉吃,在最困难的那一年,我倒数第二小的弟弟饿死了。我记得他死之前,他每天只吃一顿饭,面黄肌瘦。现在和平年代,除非战乱的国家,哪里会为吃不上饭操心。在周末的时候会想着,今天去哪里吃,明天去哪里吃。”
年幼的孙子似懂非懂,用稚气的声音问爷爷:“那个爷爷是真的吃不上米饭吗?宝宝可以把米饭留给他吃吗?”
时光一去不复返,当然是不能的。客人淡淡一笑,摇了摇头。
“当然是给不了了,那个爷爷如果现在还在,他估计也像我一样,结婚生子,儿子又生孙子。或许,有个和你一样的乖孙子。”
“爸爸,你和孩子说这些干什么,他又不懂的。”儿媳妇嘟囔着,夹了一些盐焗虾,帮小孩剥了虾壳,“你们那个年代,是特殊年代,和现在没有可比性。再说了,我们现在和以前又不一样,怎么可能吃不上饭。来,小宝吃点虾。不过,这个菱角炒肉挺好吃的,尤其是菱角,粉粉的,在城里,我从来没有吃这个做法的。”
男子笑了笑,她是不可能理解的。
倒是儿子开始帮着儿媳妇说话了:“就是,爸,孩子懂什么,什么饿死了,我儿媳妇说得对,小孩子乖乖吃饭就好,我们好不容易出来吃饭,别动不动对孩子上纲上线的。要是妈还在,我也省得听你说这些。”
男子更加沉默了,拿着一个勺子舀了一些菱角米到碗里,眼睛有些湿润。
他的妻子在前几个月去世了,她为这个家庭奉献了一生,她平常很节俭,所存的钱都留给了儿子。
儿子有儿子的世界,结婚,有自己的小家。他当然是难以理解他的苦楚的。
他现在一个人,总是会想到自己的妻子。
这道菜,也让他想起了自己的妻子。
他和妻子相识于微时,在特殊年代,能自由恋爱结婚实属不易。
当时,他们俩结婚,家里唯一的电器只有一个手电筒。
结婚的那天,婚房很简陋,桌上,是妻子烧的一碗菱角米炒肉,一碟青菜,那碗菱角米炒肉,肉很少,只有零星的几片,但是,他们俩吃得很幸福。
这是现如今的年轻人是无法体会的幸福的,或许,今天吃了怀石料理才会幸福,或者明天吃了澳洲龙虾才会幸福。
中年男子更加沉默了,他的话本来就不多。
他本来想告诉儿子关于他母亲的事情的,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
“爷爷,我帮你夹。”
小小的包间里,他的耳畔是他最喜欢听到的声音,小孩夹着一个菱角,费力地往他的碗里放。
“蹭蹬!”菱角米掉在了他的碗里。
“谢谢,小宝”男子的内心一软,再强大的内心,在此刻决堤。
小孩比父母亲的内心更加细腻,他纯撤的眼神好像读懂了什么,但是不会表达,但是所做的一切又是那么温暖。
“爷爷,你吃啊,爷爷,你吃……”
“我吃,我吃。”
儿子儿媳妇不为所动,不明白父亲为什么变得沉默。
他们以为,他只是心情不好,以为他还需要调整时间。其实,他需要的是,倾诉而已。
“你好,我可以打包一份菱角炒肉吗?”男子吃完去付钱的时候去龙北渊,朱小能不在,他分担的事情更多了。
“对不起,先生,我们竹里馆没有外带的传统。除非是没有吃完的打包,但是,看您包间的已经吃完了……”
“是这样,我想打包给我妻子一份……”男子说这句话的时候有点哽咽。
“父亲,妈都已经走了……”男子的儿子在他身边有很大的不满,他觉得父亲这样做有些丢人,明明这顿饭是父亲付的,他习惯于享受父亲给他安排的一切,并且抱怨和表达不好的情绪。
“先生,您先在这边等着,我去厨房看看,如果还有菱角米,我叫厨房给你打包一份。”龙北渊读懂了男人的一切,“竹里馆”来来往往那么多顾客,各有各的故事,各有各的性格,男子的父爱如山,对妻子情深义重,龙北渊决心想帮他,打破“竹里馆”的传统。
第九十四章 朱小能被套路了
“小羽,有个客人想打包一份菱角炒肉。”龙北渊看厨房的篮子里面有剩下的菱角,那么刚好,厨房里不缺肉,炒一份只需要几分钟即可,“他想打包一份给自己的太太吃。”
“好,马上。”朱小羽已经给朱小能做好了古浪烤鳗饭,他已经离开下山,而厨房已经收拾得差不多了,这时候朱小羽有时间做菱角炒肉。
朱小羽给灶里添了一把柴火,拿着一个竹筒对着柴火的中央吹了一口气,火滋滋的冒了上来。
洗干净的锅,燃起了白色的雾气。水分慢慢消退,最后,水烧干,撒上一点点油。
“呲呲”,加入姜末大蒜辣椒片,再加入肉丝,菱角米,爆炒,起锅。
“竹里馆”用的是环保的饭盒,接近于木制,尽管价格高一点,但是不会因为食物太热,与塑料打包盒发生化学反应。
打包好后,龙北渊提着打包盒走出了厨房,那个中年男子在等着他。
男子对着他微微一笑,但是站在他身边的年轻男子有些不耐烦。
“父亲,好了没有?”他在催促,“妈又吃不到了,你又何必……都走了好几个月了。”
男子没有责怪,只是微微一笑。
“父亲,城市里那么多好吃的,你怎么单单就喜欢菱角炒肉。”儿媳妇也有点不高兴,坐在副驾驶上想努力笑,但是笑不出来。
她不会懂的,或许等到她到不惑之年才能理解。
龙北渊把打包盒交给男子:“先生,你的菱角炒肉。”
“谢谢,钱我已经和那个穿白衣服的结清了,这个菱角炒肉是我吃过最好吃的菜。”男子露出满足的笑容,打开了车门,坐在后座上,他的孙子在车后座等着他。只有他是笑盈盈的。
龙北渊对着他们挥了挥手,车子慢慢离开了他的视线。
此时,“竹里馆”的顾客慢慢从餐馆离开,宽阔的庭院车去人空。
……
“有人在吗?”朱小能摁了一下别墅的门铃,门铃发出悦耳的音乐声。
“咯噔”,门开了。
“请进!”
声音甜腻,温柔,悦耳,在朱小能看来,比山林的黄鹂鸟,发出的声音还要动听。
朱小能提着打包盒拉开了门,坐在客厅中的是田甜。
她今天穿着红色丝绒的长款睡裙,外面披着同样色系的披肩。
“谢谢你大老远地给我们送饭来,天那么热,你还特意来,真是太感谢了。老夫人说了,酬劳双倍,这是二十块灵石。”我已经准备好了,用一块手帕包着的,上面还有宝格丽香水的香味。
朱小能接过钱,就能闻到上面的香味,这种香味让他神往。手帕是小碎花图案,丝绸面料,摸起来软软的滑滑的。
她的手指涂着红色的指甲油,上面有一些漂亮的图案,还有一些亮晶晶的小碎钻。
在接钱的时候,他的指尖碰到了她的指尖。
“等等,我去给你拿水。”田甜的声音嗲嗲地,招呼对方,就像朋友,她从冰箱拿了一瓶水给朱小能,看他坐下,她继续说道,“你坐一会,我先给老夫人把饭送到楼上。”
朱小能本来想喝一口水,就离开的,但是面对这个高挑的美女,他的脚就像灌铅了,走也走不动。
今天,她穿的是一双红色的人字拖鞋,走路的时候,披肩随着风轻轻摆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