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萧凌凌凌
洛霜坐着威克斯小姐,你很羡慕吗?我还以为你是一位脱离了这种低级趣味的女人呢。”
“婚姻是低级趣味,我相信福尔摩斯先生一定不会成婚咯?”洛霜嘴角好笑,目视前方,嘴里却说着讽刺福尔摩斯的话。
“哈,情感会影响理智,我不能让任何东西影响我理智的思考。”福尔摩斯道。
“是的是的,但首先,你得有情感啊,福尔摩斯先生,我不认为聪明的你,会爱上一个女人,或者男人?”洛霜道。
“你说得没错,我对女人从不感兴趣,男人也不。”福尔摩斯不理会洛霜的调侃,反而认真强调道。
“我倒是觉得,你对我还挺感兴趣的。”要不怎么三番四次的找自己聊天,这可不是福尔摩斯的作风。
“你是个聪明的女人,”福尔摩斯肯定的道,“如果不是名花有主的话,我或许会考虑娶你。如果你来当我助手的话,会比达西先生更适合破案。”
福尔摩斯对洛霜没有丝毫男女之情,他只是难得碰到一个能跟得上他思维的人,如果能弄来当助手,那将会更加有趣。
洛霜转头,认真打量福尔摩斯浅绿色瞳孔,突地笑了一下,“我记下了,福尔摩斯,我一定会一字不差的复述给我的恋人,你对我求婚的全过程。”
她幸灾乐祸的笑容,让福尔摩斯一愣,随即狂妄的道,“你难道认为你的恋人会比我更聪明?”
洛霜神秘的笑笑,“未来很精彩哦,福尔摩斯先生。”
福尔摩斯定定地看着她,随即露出笑容,还是那种自信飞扬的笑,“我等着,希望他有你以为的那样靠谱。”
哈,卫其轩或许性格上难以言喻,但智慧上是真的靠谱。
洛霜转头,手指愉快地在扶手上敲打,伴随着乐声,为新人送去祝福。
誓言完成后,婚礼就算是正是完成了,教堂里传来欢呼和祝福的声音。
洛霜看着新人被簇拥着离开教堂,坐上装饰着花朵的马车,奔向他们的蜜月之行。
艾米丽转身,对着洛霜狠狠地挥手,眼里满含感激。
洛霜也挥手,知道马车消失在地平线上。
福尔摩斯一直站在她身边,“在这样幸福的日子里,你还要听阴雨天的杀人案吗,威克斯小姐。”
“所以福尔摩斯先生是特意来给我讲故事的吗?”洛霜转身。
“哈,我当然没这么闲,”福尔摩斯怎么可能做这么无聊的事,“我是接到了琼斯小姐的邀请,来参加她的婚礼。”
这下子洛霜是真的惊讶了,没想到艾米丽居然会邀请福尔摩斯。
这些天因为艾米丽要忙着婚礼的事,洛霜难免多承担了一些设计的工作,就没多关注婚礼嘉宾的事。
“当然,琼斯小姐她怕我,但很显然,她从你这里知道我,然后认定了我是一位可靠的绅士。一个陷入幸福的傻女人,总是希望得到全天下的祝福,你不必如此惊讶。”福尔摩斯勉强解释了一句。
“不不不,我惊讶的不是艾米丽会邀请你,毕竟从我嘴里,她知道你是一个多么孤僻又嘴毒的男士,大概一位你这辈子都没机会参加婚约吧,所以同情你才给你发请帖的。我知道的,艾米丽一向如此善解人意。”洛霜皮笑肉不笑地反驳,“我意外的是你,福尔摩斯先生居然会接受邀请,参加一位女士的婚礼!”
“那是因为阴雨天杀人案已经告破,伦敦没有了有趣的案子,参加婚礼虽然无聊,但也不至于那么无聊。”福尔摩斯不甘示弱,当即怼回去。
“啧啧,艾米丽好心邀请某位先生,结果某人居然说她的婚礼无聊,真是刻薄的绅士呢,一点绅士风度都没有。”
“某人还是好闺蜜呢,居然借着她的婚礼来损人,这也不是淑女的做派。”
两人剑拔弩张的气氛,让踱步过来,打算邀请福尔摩斯去彭伯里居住的达西停下脚步。
福尔摩斯是清晨从伦敦出发的,赶在婚礼半途中抵到教堂,现在还没有住处。
不过他显然也没有住下来的意思,“我可不想在乡下消什么暑,那太无聊了达西,所以你不用邀请我了,我现在就要回伦敦了。”
“大侦探先生,现在都秋天了,还消暑,虽然天气依旧热,但这个时节,是没人会当作夏天看待的。”洛霜嘲笑道。
“所以你们这么快就要回伦敦参加社交季了是吗?”福尔摩斯反嘲笑回来。
达西翻了个白眼,你们吵架就吵架,带上他干什么?
不过他还是耐心超好地强调道,“我们现在去伦敦,是为了工作,并不是为了所谓的社交。”
“哦当然当然,你们是为了开店,一家专门服务女性,卖一些亮闪闪的东西。”福尔摩斯嘴角微扬,展示了一下他绝佳的推理能力。
达西深呼吸,“福尔摩斯先生果然聪明,那么今晚是否在鄙府住下?”
“如果有威克斯小姐弄出的那些东方美食的话。”福尔摩斯傲娇道。
达西扶额,“你连这个都知道!”
“哈,”福尔摩斯得意,“一个简单的推理而已。”
达西转身就走,表示并不想知道福尔摩斯推理的过程。
洛霜竖起大拇指,“一位真正的绅士被你气疯了,福尔摩斯先生。”
“难道不是因为你之前一直挑战他的底线,威克斯小姐?”福尔摩斯反问。
两人对视一眼,决定抛开这个话题,跟上前面的大部队。
当晚的晚餐非常丰富,让福尔摩斯这个不注重食欲的人,都吃得心满意足。
第二天一早,所有人收拾好,踏上了去往伦敦的行程。
这一次,是欢聚后的分别。
首先,回伦敦后,宾利先生将带着姐妹和赫斯特先生回老宅,并在那里为路易莎和赫斯特先生举行婚礼。
到时候,达西先生会去参加,但洛霜和乔治安娜就不一定了,看情况再决定。
其次,被艾米丽两人的甜蜜刺激到了,卡洛琳小姐居然答应了菲茨威廉先生的求婚,两人订婚了。
但婚礼会推迟几年,等到菲茨威廉服役结束后回来,才会继续办婚礼。
而这一次的告别,也是两人最后的相处时间,等回伦敦后,菲茨威廉就要踏上去战区的轮船了。
此时的伦敦,已经颇具雾都的雏形,迷雾之下,是经常见不到阳光的阴霾,然而迷离的路灯和淡黄色的路边店铺的灯光,把这样一座城市,照出了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
一边是繁华明亮,充满了喧嚣的上流社会,道路平整,双轮和四轮马车穿梭不息,来往的男士身穿礼服,手拿礼杖,女士珠光宝气,精致典雅。
而与之相对的,却是另外一个世界,他们隐藏在黑暗的角落里,阴暗潮湿的环境里,贫穷与饥饿随时发生,罪恶也在不期然而遇。
这是一个繁荣的城市,这是一个贫穷的城市,这是一个只愿接纳富有的城市,这是一个穷人挤破头想要进入的城市。
洛霜坐着马车,第一次在这个年代,踏入这座伟大的城市。
他们一路上走的都是大路,中间马车穿行,两边行人如织,总体而言,看穿着都还算体面,至少没有衣不蔽体的情况出现。
或许是因为现在是夏末秋初,大家的衣服可以尽可能地单薄,那么只要浆洗干净一点,也不会那么难看。
等到了冬天,就能分出明显的区别,毕竟英国的冬天再温暖,那都是对富人而言的,穷人是用不上壁炉和厚衣服的。
洛霜掀开帘子,打量这一路上遇到的店铺,花样繁多,专门为女士服务的也不少,但确实没有和她们同类型的精品店,顶多是一家杂货店搭配卖一些好看的蕾丝之类的。
这是主干道,如果这里都没有,就代表整个伦敦有的可能性比较低。
马车很快来到达西府邸,这是一栋三层的花园别墅,前后都有院子,虽然不大,但在伦敦有这么大的住所,至少需要两万英镑以上。
房间很多,可以容纳所有人,但在回来的路上,大家就分开了,宾利带着自己的姐妹回了他们的住处,和赫斯特先生一起。
福尔摩斯先生中途下车了,在经过一个报亭的时候。
达西家不远,就是菲茨威廉家族在伦敦的住宅,所以他也不需要住在这里,而是直接回了家。
最后就只剩下达西,洛霜和乔治安娜。
凯伦小姐留在了彭伯里,等巴奈特先生和艾米丽旅游回来后,一起搬去牧师宅,这段时间她就潜心翻译。
对了,凯伦小姐接到了第一个,不是通过巴奈特先生介绍的翻译工作。
就是之前翻译那本意大利为她带来的,翻译稿寄过去后,编辑很负责地全部了,对凯伦小姐的语言能力,和文字优美程度表示赞扬,同时给了她一份新的工作。
那就是翻译一篇法国的音乐剧剧本,其中唱词的部分已经请了专业的人帮忙,但是旁白和台词,就需要一个翻译人员。
这份工作的内容并不多,只有少少的两英镑,但花费的时间却不少,不仅要了解这类音乐剧的特点,体现它的原汁原味,还要根据英国的习俗,适当地把一些语言幽默的部分,改成英国人接受的方式。
这是一项入不敷出的工作,但凯伦小姐接受了,并打算认真对待它。
因为这是第一次,她的价值被体现,她的能力被认可。这让她找到了存在感,找到了生活的意义。
所以在乔治安娜邀请后,她并没有答应来伦敦,而是决心潜心研究。
乔治安娜稍微有点失望,但想到以后凯伦小姐会长时间居住在彭伯里附近,又高兴起来,这个朋友,她们能相处很久呢,就像伊瑟拉和艾米丽一样。
乔治安娜曾问过洛霜,艾米丽结婚后就不能一直和她在一起了,她会不会难过?
洛霜微笑,“每一个人来到这个世上,都是单独的,但这并不代表我们就孤独,只要你的心是开放的,这一辈子,就会遇到很多人,不同的人,有些人只能陪你走一段,有些人能陪你很多年,去留并不需要在意,只要记住对方在时的那份快乐,并期待着下一次见面就好。”
乔治安娜觉得,伊瑟拉真的是个具有大智慧的人。
到达伦敦的第二天,洛霜就忙起来了,先是去视察店铺,按照她的要求,店铺里装上了玻璃橱窗,展示台的附近都有明亮的壁灯,天花板的水晶吊灯加上店里各处的煤油灯,把整个店铺照得灯火通明。
整个店铺被巧妙地分为四个部分,用鲜花和绿植隔开,一部分是头部的装饰,发绳,发卡发箍等等,一部分是首饰,项链,胸针,手链甚至是脚链。第三部 分是精美的用品,美丽的书签,漂亮的摆设,可爱的玩偶。最后一部分就是乔治安娜的那些可爱创作。
除此之外,这店铺的大部分地方,摆着各种沙发,以及符合女士身高的高脚凳,让她们保持仪态的同时,也能稍微歇歇脚,不用一直站着。
洛霜在店铺里查看了半天,把各种细节都挑出来询问,包括培训好的店员。
因为接待的都是女顾客,所以店员全选了女性,只有店长是男性,是一位受过一定教育,并有着丰富经验的老店长。
检查过后,洛霜非常满意,让她们直接上货,“货品不要放在包装盒里,就全部拿出来,等到顾客需要的时候,你们再装进相应的包装盒。”
“好的,威克斯小姐。”店长恭敬的道。
第一批货物一共有两千多件,听起来多,但在这家三间门面的大店铺里,即便全都摆出来,也不会显得拥挤。
不过洛霜仍然让他们分成十来个区域,然后拥挤着摆放,因为一堆漂亮的东西放在一起,会晃花人的眼,分开就造不成那种效果了。
而分区是为了接待不同的客户,不能让所有客人挤在一起,让她们三两成群地一起观看,对着商品指指点点,看到自己的同伴卖了,她也就忍不住了。
店铺开张之后,一开始并没有引起注意,只有稍稍的几人偶然踏入,带回一两件还算喜欢的物品,但这并不能形成风潮。
直到,一篇感人的爱情故事,风靡整个伦敦。
这个故事的事情起因是这样的,一个全伦敦发行的报纸上率先登了一篇寻人启事。
一位游历世界,赚取了大笔英镑的商人,在十五年后,再一次回到英国。他想要找到自己的初恋,当初因为没钱,初恋的父亲不愿意把女儿嫁给他。
商人和恋人约定,等到他赚了钱就来娶她。
十五年后,他回来了,功成名就,可他恋人一家却失去了踪影。经过打听,恋人的父母都已经去世,而恋人离开了原本的住所,消失在伦敦。
商人愿意出一千英镑,只为了找到自己的恋人,让大家给他提供消息,只要确定消失是真的,就算最后没找到人,也能得到不同的报酬。
这份寻人启事因为价格高昂,引起了不少注意,但却没有一个人知道这位叫露丝的初恋在哪里。
商人非常难过,一次次加码,直到开到了五千英镑,却没找到任何初恋的线索。
可因为他这个举动,引起了报社记者的同意,采访了他。
为了找到恋人,他欣然接受了采访,并讲述了他们之间美好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