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米迦乐
格兰特没有木套鞋,爱丽丝叫席德妮找了一双乔治牧师的木套鞋给他套在皮鞋外面。
他穿的不算多,深藏青蓝色的羊毛呢中长大衣,没戴围巾。
“还好,不算太冷。”他看了看爱丽丝,觉得她把自己裹得也太严实了,笑着说:“你冬天都这么出门吗?”
“坐马车当然不用穿太多,但是,”她跺了跺脚,“你要是留在英国上大学的话,以后有的是机会见识到英格兰的冬天,没有必要现在就把自己冻坏。”
“你不喜欢冬天吗?”
“我喜欢冬天,但不喜欢太冷。”她连一百码都没有走到,就催着回去了,“我们还是回到屋子里吧,我们可以玩台球,你会玩台球吗?”
“会玩。你喜欢玩台球吗?”
“还行吧,台球玩的好,要数学比较好,你行吗?”爱丽丝已经转身往回走了。
“比比看就知道了。对了,”格兰特跟着转身往回走,“要赌一点什么吗?”
“我父亲是牧师。”
“所以?”
“所以在家里是不能公开下赌注的。”
格兰特恍然,“好的,我明白了。那这样吧,我要是连进两个球,就可以问你一个问题。”
“不行,你不许问我问题。”惯得他!
*
12月初,男孩子们都陆续放假了。
奥利弗,剑桥大学三年级;朱利安,剑桥大学一年级;埃文·福尔摩斯,牛津大学一年级;伊沃·戈登,牛津大学一年级;乔治·拜伦,哈罗公学Senior。
剑桥与牛津距离伦敦差不多远,剑桥稍微远一点;拜伦还有一学期就毕业了,已经决定去剑桥大学继续高等教育。
伦敦还有其他高等院校,像林肯律师学院、中殿律师学院、圣殿律师学院、格雷律师学院,皇家医学院是英国第一所专业医学院,但贵族子弟是不作兴学什么实用专业的,比如奥利弗学的是历史,朱利安学的文学,埃文学的哲学,伊沃学的古典文学(古希腊、古罗马),拜伦准备学文学和历史,奥斯汀家的詹姆斯哥哥和亨利哥哥学的都是文学和神学。
爱丽丝研究过两所大学的专业,发现实用专业不多,很多后世的专业都还没有,倒是都有医学专业,但贵族子弟基本都不会选择那些明确的能以之找工作的专业。也就是说,贵族子弟、乡绅子弟是用不着考虑工作的,因此选择历史、文学、哲学专业的学生很多。
考古学、物理学、生物学、植物学、政治科学、人文科学之类都还刚刚起步远远谈不上完善,东方研究、地理学、天文学还算热门,建筑学及建筑史、美术与美术史不温不火,奇怪的是,没有音乐史。
这大概跟欧洲大陆普遍对音乐家的歧视有关,音乐家只不过是“艺人”,社会地位可能只比剧院名伶稍微高一点,绅士用不着学习乐器,只需要会欣赏就足够了,学习乐器是不入流的,一旦用乐器表演收取酬劳,就变成了“下等人”,因为那就算是“职业”了。
就像被誉为“音乐神童”的莫扎特,他曾经受雇教授5岁的威廉·贝克福德音乐,当时莫扎特不过是个9岁的孩子,贝克福德认为莫扎特确实是个天才,但逃脱不了“匠人”的命运,因为音乐是他的职业而不是兴趣。
奥利弗和伊沃给了她两所大学文学专业的课程表,和阅读书目,威廉·贝克福德为她勾选了阅读书目,有些书没必要看,有些书还是可以看看的。并派人送了很多书给她;爱丽丝也让亨利哥哥帮她在伦敦的书店、旧书店、私人藏书室里寻找她需要的书,奥斯汀家的藏书室里堆满了各种书籍。
伊沃·戈登惊异的看着藏书室里堆到地板上的书,“你可真弄了不少书!”按照一本书1到2镑的定价来计算,500本书就价值500到1000镑了,藏书是可以当做家产来继承的,当然也有败家子不看书把藏书卖掉的情况,或是从大房子搬去小房子,不得不卖掉一部分藏书,旧书店里的书就是这么来的。
爱丽丝满喜欢去旧书店淘书,有时候还真能发现一两本很不错的旧书。
“你都能看完吗?”拜伦怀疑的问。
“尽量看吧,总能看完的。”
“最近在写什么?”奥利弗问。
“写一本长篇,写完的话,大概会有400页。”
奥利弗相当意外,“这么长!那你得写多久?”
“5个月。”
伊沃挑眉,“这么快!”现在的小说多数只有10万到20万字,按照1页纸1000单词计算,也就是100多页到200页,通常还得写很久,写个几年也很正常。
“贝克福德先生说写作过程不宜拖的太长,写完了可以修改,但最好是连续写作,以保持创作激情。他写《瓦赛克哈里发史》就很快,只用了4个月。”
关于贝克福德创作《瓦赛克哈里发史》的传言,他本人说是用了3天2页构思大纲,之后用了4个月,以法语写成,出版英文版的时候,自己又用英文翻译修订了一次。简写作也算是很快了,《傲慢与偏见》写了一半后大修成为第三人称,就等于是重写了一遍,也就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手稿有200多页。
爱丽丝计划用5个月写完40万字,实际上是相当快的,她又很少修改,顶多修订一些前后不太统一的地方,不喜欢大修,所以即使算上修订的时间,可能不超过半年就会写完。
他们都知道爱丽丝在写小说,在这个仍然普遍认为写小说是“不务正业”的时代来说,他们的态度都很进步,没人觉得爱丽丝就该当个小淑女,每天绣绣花喝喝茶,他们实际上把她跟其他女孩分开了,没有用对其他普通女孩的态度来对她。
用拜伦的话来说,普通的女孩太多,总该有一个不太一样的女孩才比较有趣。
“这次要写什么故事?”拜伦兴致勃勃的问:“我一直在追着看你的《英格兰恐怖故事》,贝克福德先生同意了你用‘丰山庄园’这个真实地名了吗?”
“同意了,他不在乎我到底怎么写的,还觉得我写的很不错呢。”爱丽丝洋洋自得。
奥利弗并没有觉得奇怪,贝克福德就是这样的人,性情古怪,但一旦对了他的脾气,就会很好说话,思想也很进步,不觉得成为爱丽丝的写作指导老师有什么不对。
伊沃在一旁哗啦啦的翻来翻去,“我们出去吧,总不会要在藏书室待一天吧?爱丽丝,我听说有一个美国来的男孩经常来拜访你。”
“你听谁说的?”
“偏不告诉你!反正我总是会知道的。”伊沃一副得意表情。
“那出去吧,你们要总是待在藏书室里,母亲准要说你们可能有点古怪。要吃布丁吗?姐姐做了很多布丁,我们夏天还腌了一些覆盆子果酱,不是特别甜,可以用覆盆子果酱浇在布丁上,很好吃。”爱丽丝一边说着,一边出了藏书室。
奥利弗微妙的走在她身后两步,伊沃走在她身旁,出门的时候让她先走。拜伦最后才出了藏书室。
“有冰块吗?”伊沃问。
“有的,等一下叫雅各布到地下室凿一些冰块出来。可惜没法把冰块打成细碎的冰屑,冰屑夏天的时候配着西瓜汁或是橙汁苹果汁葡萄汁,那才叫一个清凉冰爽。”
“没法弄吗?要不,凿一块大大的冰块,然后用刀细细的刮成冰屑?”
俩人热切的讨论着吃的。
奥利弗走在他俩身后,想着他俩在一起就总是讨论食物,伊沃跟爱丽丝有很多能谈得来的地方,只是伊沃见她的次数不算太多。
男孩们长大了,对某些事情变得敏感起来,也变得主动起来。伊沃总是占着年龄相近的巧,自觉不自觉的跟爱丽丝挨的很近,爱丽丝大概是因为跟他们从小就认识,不太懂要保持一定的身体距离。这个时代因为人们的活动范围不大,很多婚姻都是在互相熟识的家庭中缔结的,比如凯茜过世的未婚夫的父亲,跟乔治牧师是牛津大学的同学;詹姆斯的第二个妻子玛莎·劳埃德的父亲劳埃德牧师,也是乔治牧师的牛津大学同学。
男孩子们成年后,他们的父母就开始在熟识的家庭中为他们寻找合适的妻子,这是通常做法。男孩子们也开始留意到合适的女孩子,开始憧憬着爱情。通常的做法是到你的意中人家里去拜访她,在她的家人陪伴下,可以跟她出去散步、郊游之类,你们可以交谈,但别想亲吻,还得互相用姓来称呼,不能用教名,严格古板的家庭甚至不允许你们互相通信,除非你们订婚之后。
他们和爱丽丝的来往把所有这一切都无视了。
他们之间互相用教名称呼,除非是在对方父母面前,才称呼姓;经常写信,奥利弗至少每周给她写一封信,伊沃则是一周写2、3封信之多。拜伦只在有必要给她写信的时候才会写信。而朱利安、埃文这两个不被爱丽丝待见的男孩,则差不多一个月写一封信给她。
朱利安死性不改,在信里还是趾高气扬,命令她不许给奥利弗写信,不许跟他玩,爱丽丝只拆了最早的一封信,见他还是很莫名其妙,后面的信都没拆了,见到奥利弗就叫他把朱利安的信拿走,于是奥利弗也终于见识到他那个莫名其妙的弟弟到底在信里都跟爱丽丝说了些什么。
埃文的信就很有意思了,每封信的开头先是《英格兰恐怖故事》的读后感,跟写小论文似的,挑剔逻辑或是语法,就连用词也要挑剔一番,好为人师,或是天知道他到底怎么想的。信的后半部才是一些琐事,并没有中心思想,大概就是想到哪儿写到哪儿。
爱丽丝看过了埃文的信,也交给奥利弗拿走。她没有给朱利安或是埃文回过信。
至于一起出去玩,从十几岁起玩了好几年,奥斯汀夫妇也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只要凯茜能在一旁看着就行。
但现在,来找爱丽丝玩的男孩子多了一个。
作者有话要说:
*美国独立战争发生在1775年到1783年,当时英国在北美的殖民地,除了加拿大之外,在美国有13个殖民地,全都集中在东海岸,密西西比河以西当时还是一大块“未发现”之地。
*著名的“波士顿倾茶事件”发生在1773年,当时美国殖民地销售的是未经英国东印度公司之手的“私茶”,东印度公司经销的茶叶全部都是中国茶叶,向美国殖民地倾销积存茶叶,引发殖民地当地商人不满,再加上殖民地对英国本土政府的税率和军事高压不满,引发了殖民地人民要求独立的反抗。之后美国人民就改喝咖啡了。
*男孩们各有心思。强烈不建议买股。
第53章 西部世界
格兰特与姐姐莎莉正在客厅里, 见爱丽丝和几个年轻男子一块儿进来,姐弟俩都站了起来。
凯茜也站了起来, “爱丽丝, 邓波儿小姐来找你。”
“你好,邓波儿小姐,邓波儿先生。”爱丽丝向邓波儿姐弟行礼。
姐弟俩回礼。
“这是我在格罗斯特郡认识的朋友, Lord邦德菲尔德,戈登先生,Lord拜伦。这是Lord金斯利的未婚妻邓波儿小姐和她的弟弟邓波儿先生,他们从美国来。”拜伦其实10岁就已经继承了男爵Baron的爵位,但通常也都是称呼“Lord”的
几个人互相行礼。
莎莉和格兰特已经知道是在何种情况下一个男人会被称为“Lord”, 家里必定有爵位,非爵位继承人也可以被称为“Lord”, 继承了爵位也仍然可以用“Lord”称呼, 如果你知道一个人是贵族或父亲是贵族,但不确定到底是什么爵位,一律用“Lord”来称呼,虽然不太严谨, 但不算错。
金斯利男爵夫人这几天在给莎莉和格兰特恶补英国爵位知识,姐弟俩都觉得头大。
爱丽丝在凯茜身边坐下,伊沃非常自然的坐在她身边,长沙发坐满了, 拜伦便坐在长沙发旁的扶手座椅上,奥利弗便只能去坐在格兰特身边了。
爱丽丝吩咐女仆端来了布丁和覆盆子果酱。雅各布用亚麻餐巾垫着手, 端上来装在银盘子里的一大块冰块。
女仆又拿来了两把银餐刀和两把水果刀,7只玻璃碗。
伊沃忙着用银餐刀刮冰屑,拜伦惦记着刚才爱丽丝说的将要创作的小说,但碍着邓波儿姐弟在,没有着急问出口。
格兰特很有趣的看着伊沃忙活了半天,才只刮下一点点冰屑,问他:“你在做什么?”
“凿冰屑,”爱丽丝说:“要是能刮出来细细的冰屑,放在布丁上,可能会很不错。你吃过吗?”
“布丁吗?”
“不是,冰沙,冰沙的果汁。”
“这个不难吧?刀锋够快就行。”格兰特不知道从哪里掏出来一柄带鞘小刀,刀身不长,带手柄也就6英寸左右,刀锋极为锋利,很快从大冰块上刮下来半碗冰屑。
“哇!”爱丽丝惊叹,“好快的刀!”
格兰特很是得意,“这是威廉送我的。”小心将小刀插进刀鞘,“刀鞘说是鲨鱼皮的,你说,我要不要在刀柄上镶嵌几块宝石?我瞧红宝石挺不错。”
“你是怕别人不知道你有钱吗?做人要低调,财帛不外露。”爱丽丝伸出手,格兰特便将小刀放在她手掌上。
爱丽丝小心的拔出小刀,挥舞了几下,“这刀很好,威廉都不说送给我。”
凯茜胆战心惊,“你小心一点!”
她将小刀插回刀鞘,又翻来覆去的看了一会儿,才还给格兰特。
莎莉低声责备弟弟不该拿出这么锋利的小刀,格兰特笑嘻嘻的不以为意,“我又不会笨到割伤自己,爱丽丝也不会。”
在他身边的奥利弗刚才还真的挺担心爱丽丝会不慎划伤自己。她其实从小就不像一般孩子那样毛手毛脚慌慌张张,向来都挺淡定的,也很注意安全。但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是担心她。
他寻思着,这可有点奇怪。
*
覆盆子果酱就像爱丽丝说过的,甜,但不是特别甜,甜度刚刚好,浇在布丁上,吃起来布丁嫩滑,果酱香甜,很适合作为配茶的点心。
吃过了茶和点心,乔治牧师留他们吃过正餐再走。
伊沃便要爱丽丝弹琴来打发时间,爱丽丝拒绝了。
“我都没听你弹过几次琴。你到底学的怎么样?是不是学的特别不好,所以不愿意弹琴?”伊沃问。
“不是,只是不想弹。”弹琴唱歌是女孩子才需要学的技能,男孩子用不着学。而且绝大多数女孩子学弹琴唱歌是为了给自己增加筹码,籍此表现自己是个多才多艺的新娘候选,并不是真的有多么喜欢音乐。如果不是为了自娱自乐,她才不要当着这些男孩子的面弹琴唱歌呢。
“那我们怎么打发吃饭之前的这一段时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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