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小姐进京了 第1章

作者:小乔且中路 标签: 朝堂之上 穿越重生

  《二小姐进京了》作者:小乔且中路

  简介:

  沐羡之穿成了沈相爷家多病,从小养在山上道观里的二小姐。

  彼时沈相夫妻刚去世,面对庞大的产业,亲戚们虎视眈眈。

  性格软弱的长姐被欺负得卧病在床,半死不活。

  要面子好强的三妹被退了婚,意志消沉,与酒为伴。

  不谙世事的四妹则受早前借住在家中的远房表哥哄骗,生米煮成熟饭。

  家中正乱作一团。

  沈羡之骑着白马进京来了。

  只是人还未到,她未婚夫的退婚书已递到了沈家,并且快速与新任相爷家的小姐订了亲。

  1、男女主非信男善女

  2、基建搞事业为主,感情为辅

  3、对角色行为不满意,直接骂角色,别骂作者

  推荐自己同期连载幻言【玄门大佬穿成民国四小姐】

  完结古穿【炮灰养包子】

  预收:【反派大佬拿了虐文女主剧本[快穿]】

  孟少鸢在穿越局辛辛苦苦干了几千年的反派大佬,终于通过考核,晋升为女主大佬。

  却不想晋升成了虐文女主。

  被男主折磨得死去活来,取肾挖心,还能和男主HE的那种。

  睁开眼,她成了苦守寒窑十八载的状元妻。

  眼下她夫君刚好金榜题名,迎娶公主成为当朝驸马。

  想尽无数办法弄死他们娘三。

  按照剧本,坚韧不拔的她不计前嫌继续伺候刻薄公婆,给其养老送终。

  多年后公主不孕不育,善良的她还把含辛茹苦养大的儿女过继给公主。

  终于将公主感动,丈夫回头是岸,重新纳她为妾。

  一家人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成为京城美谈。

  这是善良?这是脑子有坑!

  作为一个反派大佬的她能受这气?

  穿成霸总的门当户对的妻子。

  白月光要换肾,挖她的,霸总甩下一句话,“她病好了,我跟你好好过日子。”

  白月光的孩子要脐血,霸总让她生一个。“等她孩子好起来,我们一家三口好好过日子。”

  白月光失明了,霸总让她捐:“她眼睛好了,我们就出国,把蜜月补回来。”

  孟少鸢看了看剧本,中途下了霸总接自己去私人医院换肾的车,拨通了110:“喂,您好,我要报警,xx医院有人违法倒卖人体器官。”

  魔教夫君爱上正道女侠,取她心头血给女侠解毒,“鸢鸢,你失去的只是一滴心头血而已。”可阿婉却为了自己被整个正道除名。

  孟少鸢:???她拿不动刀了?让这对狗男女骑在自己头上?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朝堂之上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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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简介:二小姐她来了,她骑着白马来了

立意:荆刺满路道,也要走出一条向阳大道

作品简评:

满心搞事业的教主穿成沈相爷家的二小姐,本以为拿了白富美剧本,没想到刚赶上父母双亡,娇滴滴的一群姐妹群龙无首等她当家做主。前脚权贵未婚夫退婚,随后被赐婚命不久矣的倒霉王爷,一起打发到边陲西南贫瘠之地。望着城墙大门都没有的破烂城池和王府,沈羡之开荒种地,修路架桥……从此开启了自己的基建狂魔体质!

本文情节流畅,人物形象立体,内容丰富积极向上,夫妻双双携手创世纪,完美呈现了西南发展史。

(作品上过vip强推榜将获得此奖章)

第1章

  江湖人人闻之色变的大魔头沈羡之突发意外,穿越到了现代,接受了九年义务教育后,暴躁的性子终于有所收敛。

  又经过高中三年冲刺,踏进了国宝级大学。

  完成学业后,如父母所愿,考中了公务员,却被安排到基层,成为新农村图书室管理员。

  干了两年,刚要被调进城,她又穿越了。

  深山老林,一座小破道观?

  然而沈羡之才接受自己又穿越了的事实,没想到另外一个让她难以接受的消息又从天而降。

  她是大夏沈相爷家的二小姐,不是什么庶出,家里还有同母同父的姐姐妹妹。

  但是因为小时候出生时,出点小意外,就被封建迷信的父母送到了这离京城十万八千里的小道里,度过了十八年。

  养她长大的道姑前年已经死了。

  陪伴原主的除了这道观里种满庄稼的一亩三分地之外,就只有门口那个锈迹斑斑的大铃铛。

  就刚才,铃铛响了。

  山下村里有人给她送了信来。

  沈羡之以为家里要接她进京吃香喝辣享福。

  没想到她丞相老爹坠马身亡,母亲也因伤心难过,引发旧疾一命呜呼,如今家里大姐体弱多病,不能掌事。

  三妹四妹尚且年幼,如今就指望她回去主持丧事。

  这里离京城单程要半个月。

  这就意味着她回到京城的时候,距离父母去世已经一个月左右了。

  她当然不想去,这原主学了武功,是有底子的,自己把上上世的武功重新捡起来,闯荡江湖,重新建立一个日月神教指日可待啊!

  现代她也想搞事业,奈何法治社会限制了她的梦想。

  所以,为什么要劳苦奔波,去给没养过这个女儿十天半月的人奔波丧事呢?

  但是当她看到后面一页,原主母亲娘家无人,留给她大批产业,现在她去世了,沈家族人虎视眈眈。

  搞事业不得要钱么?所以沈羡之立马收拾包袱,进京了。

  半月后,大夏京城。

  昨天才下过一场大雨,所以今日的天空尤其干净明亮,连带着城外的扶苏山下的桃花也明媚了几分。

  京里的贵公子和小姐们,都成团去扶苏山观赏桃花。

  赶了将近十几天路的沈羡之,此刻正在扶苏山下的茶铺子里喝茶歇脚。

  按理她既要马不停蹄地赶路,又要把上上世的武功秘籍都重新温习一遍,这身体是遭不住,整个人的状态该是疲倦劳累才对。

  可她偏偏精神抖擞,英姿飒爽。

  墨发高高束起,穿了一身白衣,骑着白马,那叫一个风流潇洒,硬是将这沿途的油面纨绔们比了下去。

  大夏对于女子的束缚并没有那样严,街上多的是抛头露面的姑娘家,甚至还有行商的。

  比如沈羡之的母亲。

  但像是沈羡之这样招摇的,绝对找不到第二个。

  偏她又生得十分美貌,如今这装扮着实迷花了不少姑娘家的眼睛。

  连带着这茶棚的生意都好了许多,男男女女都偷偷在打量着她。

  忽然,只听得一阵惊马,随后传来一个姑娘的惊叫声。

  众人还没没反应过来,就只觉得眼前闪过一道白影,随后便见着沈羡之一手搂着那姑娘的小细腰,躲过了马匹的冲撞,然后稳稳当当地落在旁边的桃花树下。

  暖风拂面,桃花飞落。

  被她搂着的姑娘,不知道让多少姑娘家羡慕。

  另外一端的茶楼中,几位俊俏公子站在窗前,瞧他们那阵势,刚才也打算去救人的。

  只听其中一位看着桃花树下的沈羡之,忍不住赞道:“头一次知晓,原来男人的衣袍,穿在女子的身上,竟然这样好看。”

  旁边一人无情地拆穿他,“也要看脸的吧?”随后朝一旁的王玉臣打趣道:“哎,玉臣你觉得你这个京城第一美男,跟那位姑娘相比,谁更好看?”

  王玉臣还没说话,先前那个夸赞沈羡之的少年公子就笑道:“这还用问,肯定是那位姑娘了。不过她的武功着实不错,居然抢在了玉臣之前。”

  原本,王玉臣刚才正要从窗户里飞出去营救那惊马的少女。

  没想到他起身,那下面茶棚里的白衣姑娘就先一步将人救下了。

  不过他也不得不承认,那姑娘的确生得好看,她穿男人的袍子,没有让人觉得有半分别扭,反而将男人穿不出来的潇洒和优雅都展现得淋漓尽致。

  而就他们这几句话的功夫,沈羡之已经放下那姑娘,在茶棚里结了账,翻身骑上自己的白马,往京城方向去了。

  忽然,她转过头来,正看朝王玉臣几人所站在的窗口处。

  不过也就看了一眼,便转过头去,不以为然地念叨着,“就那样还第一美男?”油头粉面的。

  还穿了一身绿,跟个葱油饼似的。

  还敢退了她的婚。

  是的,信里还说了,沈羡之有个娃娃亲,是安定侯府的小侯爷王玉臣,她原本还发愁怎么解除婚事的,没想到来的路上,就听人说,自己被退婚了。

  理由很简单,没见过沈羡之,他家儿子的终身大事耽误不得。

  人家才不是因为沈府没了价值退的婚。

  所以刚才她听到有人提起王玉臣的名字,因此扭头去看了一眼。

  听说这厮转头就跟新任的吴相爷家姑娘定了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