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小姐进京了 第51章

作者:小乔且中路 标签: 朝堂之上 穿越重生

  这个时候的浔州城街上,已经不比得他们刚来的那时候,人烟稀少,店铺紧闭,一副冷冷清清的样子。

  现在街上行人来往,两旁店铺齐齐开业,甚至有的重新装潢过,看起来很是不错。沈羡之骑在那高头大马上,沿路都是跟她打招呼的人,搞得跟那皇帝出巡一样。

  以至于这去往城门口原本也要不了多少时间,现在硬生生因为跟大家打招呼而耽搁下来。

  玄月是提前去的,这会儿已经接到韩先生一行人了,久不见瑾王妃来,有些尴尬,不知道沈羡之这么在这关键时候就掉了链子。

  不过幸好韩先生也不是外人,便先领着韩先生他们进城。

  其实韩先生在夏侯瑾来西南之前的一年前,才来此游历过,为此专门写了一篇讽刺皇帝的文章,不过他的弟子生怕惹事,偷偷给藏起来了。

  所以在接到夏侯瑾的邀约之后,明明知道这浔州城是什么样子,他还是来了。

  但如今所见,却与之前来时天差地别。

  城还是那座破烂的城池,连城门至今都还没有,但是从死气沉沉变得生机勃勃,使得他的心情也好了不少。

  而这会儿看到前面高头大马上坐着的女人,不由得朝玄月问,“那是何人?”穿着明明十分普通,怎在老百姓间有如此威望?这受老百姓欢迎的程度,还是头一次所见。

  更何况是个女人。

  玄月闻言,只朝着前面骑在马背上,被老百姓们拦下来投喂食物赠送花朵的女人,不是沈羡之又是谁?他一时有些担心,这韩庸有那么一点点守旧,对于女人的要求似乎一向都很严格,他要是知道王妃如此出来抛头露面……

  正当他担心着,还不知道怎么跟韩庸解释之际,沈羡之倒是先发现了他,挥手大喊:“玄月!”

  韩庸再怎么说,也是那三圣人之一,先是看到玄月一脸欲言又止,现在又被对方叫唤名字,一下便猜了个七八分,“她便是沈家二小姐?”天子给阿瑾指婚的结发妻子。

  玄月没敢去看韩庸,硬着头皮点头,“额,那是我们王妃。”

  却听得韩庸说道:“此前你一直与我说,你家王爷一直在外,这城中一切,都是王妃在打理?”瑜王他已经见着了,有些老实木讷,如果不是相貌有几分阿瑾的样子,他很怀疑这瑜王和夏侯瑾不是亲兄弟,看起来一点都不聪明。

  而这城中并无任何官员,那么管理这座城池,只能是王妃了。毕竟这西南王府的长史,听说已经瘸了腿,天天泡在洗碗池边。

  玄月点头,一面试图在韩庸面前给沈羡之挽回些形象,“其实我们王妃还是挺不错的,只是性子有些洒脱随性罢了。”

  没想到,韩庸不但没有像是他所预想的那样,朝沈羡之横挑鼻子竖挑眼,反而一脸十分赞赏:“此乃真正的女中豪杰,与阿瑾的确是良配,天子倘若晓得了,只怕要气得捶胸顿足。”给阿瑾赐婚了这么一个万里挑一的奇女子。

  作者有话说:

  我今天居然没发现虫子!!!

第62章

  “啊?”玄月以为自己听错了,回头愕然地看着韩庸。

  但是韩庸并没有理会他,已经带着自己的学生们奴仆们朝沈羡之迎过去了。

  沈羡之也晓得自己误了时辰,但这实在没办法,如今又正好推行这修葺房屋的政策,很多老百姓都没怎么懂自己的房屋到底是否到达合格标准,所以这一路问的人颇多,她也只能停下来给人解释。

  所以看到玄月领来的这一行人,就一眼看到了为首那个儒雅中年男子,约莫就是三圣人之一的书圣韩庸了。

  果然不愧为三圣之一,纵然是身后无华丽依仗,素衣淡袍,甚至还已是一把年纪了,却给人一种风光霁月的感觉,他的出现使得大家的目光都会不约而同落到他的身上。

  想将他这个方忽略在视线里很难。

  当下见对方居然朝自己快步走过来,慌忙从马背上跳下,“抱歉,这一次是我怠慢先生了。”

  “王妃言重了。”韩庸笑盈盈地朝沈羡之回了一礼,一面默不作声地打量着她,“我看城中热闹非凡,可是有什么大喜事?”

  能有什么大喜事,不过是大家都在相互评定各自的房屋到底有没有达到领取补贴的程度罢了。

  玄月有些愣住了,眼见着前面牵着马的沈羡之与韩庸并排而走,并且谈笑风生,这画面总觉得有些奇奇怪怪的,他记忆里的韩庸其实就是一个十足的老古董,眼下怎么会?

  他正疑惑着,那一样被老百姓们拖着解释的钱袋子终于追来了,从沈羡之手里接过了马绳子,一面朝韩庸匆忙行礼打招呼。

  不想韩庸一看到他,竟露出惊讶的表情,目光也随着钱袋子牵着马走绕到人群后的背影看过去,“那是?”

  沈羡之脑子倒是转得快,早前有展元说钱袋子和那徐崇文的儿子长得是怎么像,但是年纪对不上。而徐崇文当年也是文坛大咖,不然怎么可能叫他主持科举。

  所以应该跟韩庸就算不是什么旧识,那几面之缘也是有的,因此也就猜到了他为何惊讶,只压低声音说道:“并不是,这孩子才十三岁,出生于江州茶山。”

  韩庸也没想到沈羡之居然明白自己所指,听罢到底是有些惋惜,“可惜了。”不过看起来真不像是十三岁的孩子。

  此前沈羡之一直在想,这韩庸一个糟老头子,夏侯瑾怎么能和他成为知己的?不过现在她终于明白了,且不说和这韩庸交流无障碍,而且有种说不上来的默契。

  又或者,这就是聪明人和聪明人之间的谈话,用不着去特意咬文嚼字,也不用去长篇大论,稍微提一下,对方就已经明白自己的意思。

  她觉得,自己也需要这么一个知己。

  当下便将韩庸等人暂时安排在王府旁边的一座小府邸中,这应该是当年沈曜身边的副将们所住的地方,谈不上有多风雅,而且又已经闲置上百年了,所以院中和王府区别不大,也是萧条破败。

  好在沈羡之知道这韩庸要来,紧赶慢赶,还是让人收拾出了几间像样的房间,重新搬了鲁班组重新打的床铺和桌椅过去。

  甚至还另外给他们安排了厨子。

  只是一切食材,还得从王府这边取。

  话说韩庸此番带来的几位学生里,其中有两位是他最心爱的弟子,一位三十多岁的杜司风,当年正是杜司风和夏侯瑾偶然结识,然后介绍给他师父韩庸,没曾想他们倒是成了知己,自己成了个多余的人。

  另外一位则是不过二十出头的骆冰云,对于术数方面甚是有天赋,他也是韩庸一手从奶娃娃养大的,所以说和韩庸之间,算是父子也不过分。

  他二人显然已经提前做好了接下来艰苦生活的准备,毕竟早前和师父来过这浔州城的,那时候像样的客栈都没有,他们最后就是借住在无人居住的空房中。

  所以眼下看着这院子虽然到处破败,但胜在干净,而且房间里的床铺桌椅说不得是有多精致的大门,不过最起码是崭新的,不用在像是上一次来时,半夜那旧床铺忽然塌下,引了不少笑话。

  因此还是极其满意的。

  “我跟在师父身边多年,也是头一次看到师父对女子如此客气。”骆冰云收拾好行李,打量起这房中的布置和外面的空旷院子,忽然有些理解了。

  杜司风则攀到墙头上站着,听到师弟的话,示意他也上来,“旁边有梯子,你要不要上来,这上面的景色更甚。”

  骆冰云半信半疑,不过抵不住师兄的诱惑,还是爬着梯子上来了,果然一抬头就看到了那沿着山坡往上延升的各种绿色,一时忍不住发出惊呼声,“师兄,那就是王府的菜园子么?”明明都是绿,却是无一重复,这是不是就意味着,每一种绿色就是一种蔬菜?

  杜司风点头,“大概是吧。”甚是好奇,要是作画的话,不晓得能不能调出这么多绿色来?

  心里这样一想,立马就跳下来,拿了银子上街去。

  不过还不知道这浔州城似乎有像样的文墨铺子,所以便到王府这边来问,正好遇着钱袋子要出门去。

  钱袋子听闻他要买作画的颜料,顿时笑道:“有的,我正要从那边过,杜先生您随我来。”

  这文墨铺子是挂着莫家牌子的,也是这两天才开业的,如今一切都是由着大姐沈芸之负责。

  早前挂着莫家牌子的铺子开张大吉,他们还去贺喜,但是后来开得越来越多,就放弃了。

  而此刻杜司风随着钱袋子到这铺子门口,看到是莫家的牌子,一时有些惊讶,“王妃将她外祖家的铺子都开设过来了?”

  钱袋子笑应,“正是呢,杜先生您先去看,我还有事情就走了,您瞧中了什么,下次只管差人来拿,用不着自己专门跑一趟。”

  杜司风朝他谢了一回,这便朝铺子里踏进去。

  这浔州城读书人没几个,所以铺子相比其他的店铺十分清冷,沈芸之有些发愁,心里有些后悔自己让萧姑姑配这么多货过来,多半是要积压了。

  她一操心各铺子里的事情,倒没空去生病了,这会儿正站在柜台前看着算盘发呆,忽然见着有客进门,连忙笑迎:“客官需要些什么?”

  杜司风知道这铺子和瑾王妃有关系,但断然没有想到她的姐姐居然亲自来店铺里。

  他倒是没见过沈芸之,但是看这有些相似的容貌,也能猜测出来,正要回话,外面忽然跑来一个妇人,将手里两岁的小娃娃递给沈芸之,“芸之姑娘,麻烦您帮忙看着豆儿和铺子,我出去办点事,一会儿就来了。”

  沈芸之爽快答应了,抱着豆儿到门口坐着,只叫杜司风随意看。

  杜司风稍微还是觉得有那么点神奇,沈相爷家的千金们,都这样随和的么?一点架子都没有?一面找自己所需要的画纸和颜料,发现竟然如此齐全。

  对于这作画之上,他不但十分大方,还是个购物狂,等隔壁的老板娘回来,沈芸之把孩子交给他进来时,看到从柜台上堆到柜台下的那些东西,不免是露出吃惊的目光,“这位客人,您这全都要?”

  “嗯,结账。”杜司风没想到自己此前在别的州府没买到的东西,这里一次给自己配齐了,当然是要买了。

  沈芸之目光扫视了一眼,见他把所有的纸张颜料都给买了一个遍,其中还有颜色重复的,只是生产商不一样罢了,所以好心劝道:“这位客人,我看您好些都重复了,要不要理性消费?”

  正说着,竟然听到外面有人喊,京城来人了。

  现在城中每日都是有外地人来此的,其中不乏京城人士,但是这样能叫老百姓们惊呼的,显然不是凡人。

  所以沈芸之和这杜司风都出去看。

  没想到竟然是圣旨送达了,比玄月他们预计的时间还要早。

  幸好沈羡之没出门去,当下只匆忙打发人去请夏侯瑜。

  城里虽是如今看着也热闹非凡,但四处破败一片,甚至是这西南王府,连大门都没有,看着他们端上来的茶水,粗碗粗茶,实在下不去嘴,而且又只见着沈羡之一人在此,听闻夏侯瑾卧病在床起不来,那夏侯瑜则在轮椅上,一时半会也赶不到。

  所以也不宣旨了,反正此处也没有官员,因此将这明黄的圣旨留下,便急忙跑了。

  甚是嫌弃,生怕多待一分,晚上得在此留宿一般。

  这感情好,沈羡之本来也不想跪这狗皇帝的,所以待他一走,就打开圣旨看,顿时喜开颜笑。

  原来那狗皇帝不但批了夏侯瑾的请求,而且不只是未来五年这西南不必往朝廷上缴税赋,还大方地给加了两年。

  不过却在圣旨里道貌岸然说什么朝廷人才紧缺,这西南交给夏侯瑾兄弟俩管理他十分放心,言下之意是不打算再继续派遣官员来此了。

  至于这眼下西南各县城还在的县令,就算是留给夏侯瑾。

  这些小县令,要么就是朝中无势力,直接被分派至此的,要么就是无权无势被打压贬的。

  他这意思,分明就是要夏侯瑾自生自灭,不给夏侯瑾一点重新站起来的机会,斩断了他与其他官员的来往途经。

  沈羡之看了,能不高兴么?她一直最担心的就是怕朝廷忽然派遣官员来此,那打乱了自己的节奏不说,以后这日月神教要发展也受到了阻拦。

  不过说起来,她这日月神教其实也可以先吸纳几个核心人员了,展元看起来就不错,就怕他误会自己建立日月神教想造反。

  作者有话说:

第63章

  不过他那里都不算是问题,这建帮立会不是小事情,所以觉得还是该跟着西南最高领导人知会一声,当天晚上就回去给夏侯瑾写信。

  夏侯瑾收到她这信的时候,正在逢一个中午,山里比山下还要冷不少,大部份蛮人都不懂得冬日须得储存些绿色的蔬菜,一味地吃肉,所以到了冬天,大部份人都各种发病,虽是头痛乏力是要不了他们的命,但还是整体影响了身体。

  夏侯瑾当时正和阿布商量着,“这山里的路,你们族人到底比山下的汉人还要熟稔一些,到时候如果真需要给他们山上送蔬菜,得你们清澜答部落,不知道可否能胜任?”

  阿布知道,跟着汉人做事,人情是人情,但是报酬是不会少一分的,这给各部落的人送蔬菜,能从汉人这里拿报酬,也能从其他部落这里得人情,一举两得的好事情。“当然能胜任,属下这就立即写信回去与阿爸和阿叔他们商量。”

  夏侯瑾颔首,“如此最好不过,正好我这里收到了王妃的来信,也要回复她,便与她提前说一声。”现在整个浔州城,还没到下冻雨的时候,大部份蔬菜也都耐寒,所以夏侯瑾猜想必定是绿茵茵的一片,多得吃不完。

  但即便是吃不完,也没贴钱白送的道理,所以他打算先给部落里的蛮人们免费送一些,等着改善了他们的身体状况,再收些苦力费。

  这是合情合理的。而且这些日子里,他已经学了不少蛮人话,所以完全能跟蛮人部落的首领们普通交流,加上休息的时候跟阿布也一直在学,所以他有这个自信,到时候说服他们出钱买菜。

  阿布去写信,他也把沈羡之写来的信给打开,虽然早知道就是一份工作报告而已,但每一次还是多少有些期待,自己这个王妃会不会额外添些贴心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