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穆幕
“好。”沈风面带微笑着回头看了一眼,见男人被人围起来,街上巡逻的衙役也跑过来了这才不再关注。
落霞城游人多,这种宵小自然也多,这城西因为酒楼瓦肆林立所以惯常龙蛇混杂。
他们家以前过来多走南门,这西边的一片还真没怎么来过。
不过瞬息兄妹俩就把刚才的事情扔到了脑后,讨论起找了婆子之后的事情了。
“挑两个婆子,到时候让她们住在囡囡那边西房的南屋可行?”沈清鸾住的房间和两个哥哥的房间是一样大的,只不过后半间没有另外隔开,“等村子里秋收都结束了,再在厨房前头盖两间屋子让她们搬过去。”
“行。”沈清鸾点头没有不乐意。
“今年就盖两间屋子,挨着厨房的那一间和厨房开个门,到时候娘可以在那里坐月子,暖和,要热水弄吃的也便利。”沈风考虑的很周到,将自己想到的一一安排,“中间垒个长炕连通两个屋子,娘坐月子的那间前后隔开,前面先布置成产房,到时候娘生产完让爹抱去后屋,等前面清理了,两个婆子陪着龙凤胎睡外面,爹陪着娘,这样两边都能听到动静又不会太过吵闹,也方便婆子进出照顾。”
“嗯嗯。”沈清鸾只管点头就是了。
“……”沈风低声笑了一下,笑自己真是被吓怕了,龙凤胎才四个月,要出生怎么也还需要四个多月呢,低头看没有任何不耐烦听他叨叨的妹妹,没忍住抬手揉了揉她梳着双丫髻的脑袋,“我家囡囡真乖。”
沈清鸾:莫得感情的点头,被摸头工具人。
落霞城的人市很大,占据了整整一个坊,以中间的主道为界限,东边是买断的贱籍奴仆,西边是花钱雇佣的良民帮佣,包括乡下农民跑来打短工都是到这里,只不过这时候地里正忙所以看不到等活的农民,反而都是城里靠雇工做活的人。
沈家住在乡下,所以雇佣这些需要每日回家的城里帮佣是不现实的,只能寻那些可以买断身契的奴仆。
而这种能买断的奴仆,通常这边还没有入市,好的就已经被城里的富贵人家挑走了,留下的大部分都是有这样那样的毛病。
好在沈风也不是要寻什么厉害的奴仆,不过是普通做家务的人,至于照顾月子孩子这种,但凡上了年纪生养过的女人都有经验,再有自家娘育儿经验也是丰富,只是缺个搭把手的使唤,所以没有啥特别的要求。
“不知公子小姐需要什么样的,婆子丫头,管事小厮,我们这会儿都有,就是那识字会手艺的也有。”沈家兄妹俩刚进去就有牙人迎了过来,一点也没有因为两人穿着的普通而怠慢。
人家牙人眼睛毒着呢,虽然兄妹俩穿的一般,但看看那相貌和气度就不是一般人,而且他们做买卖的就只管买卖,银货两讫,谁管买家到底咋样,跟他们的生意有啥关系。
“我们需要两个婆子,一个要灶上伙计好一些的,另外一个只要做活利索就行。”沈风的目标很明确,“最好年纪大一些,自己有生养照顾孩子的经验。”
“有,有,公子小姐这里歇着,小的立刻就去把人叫过来。”牙人最喜欢这种目标明确的买家了,想要啥样说得一清二楚,免得他琢磨来琢磨去都不满意。
牙人动作很快,或者说奴仆们本来就时刻准备着被人挑选。
十几个妇人跟着牙人过来,年轻的三十多岁,年纪大的头发都花白了,进来后小心地看了沈家兄妹俩一眼就低下了头,样子都有些忐忑。
这要是换了沈华在这里恐怕心情就复杂了,说不定还会生出很多感概,但纯古人的沈风却没有觉得哪里不适,至于沈清鸾,末世里更加不堪的事情多得是,人类对于同类的恶意超乎人类自己的想象,眼前这点场面根本不算什么。
第十五章
沈风选人的要求不高,特别是能干家务活的婆子,很容易找到,那是一个消瘦的女人,牙人介绍说是因为婆婆要吃药,她本身又没有生养,娘家也没人帮她撑腰,于是夫家人就没有丝毫顾忌的把她卖了。
刘婆子三十岁出头的年纪和容氏差不多,却看着像是两代人。
身上穿着的布衣很旧很薄但洗得很干净,破的地方也都好好缝着补丁,看缝线的平整度也还可以,日常裁衣缝补应该不是问题,头发也是盘好包好的,双手手指粗大带着明显的茧子一看就是能干活的,指甲都有剪过,整个人露出来的脸脖子和手都很干净,尽管神色之间很是怯弱,但总体第一眼看着就挺顺眼。
刘婆子辗转过几户人家,被退回来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她太过沉默,主人家嫌弃她死气沉沉不会来事儿。
牙人也很苦恼,他手里这批本来就是挑剩下的,价钱也比较便宜,会买这一类型的都是很一般的富裕人家,常常买一两个人要当四五个人使,又要婆子当粗使干活,又希望婆子嘴甜会来事儿会哄人,简直离谱。
喜欢听人哄为什么不直接买个嘴甜的漂亮丫头?
哦!那个太贵,他们买不起,就算咬咬牙花了钱买回去,那种副小姐一般人家也养不起,早晚磨搓成粗丫头!
“就她吧,会干活不多话挺好的。”沈家开着私塾,还有学生家长跑来帮忙干活,一天天热闹得很,他家娘每天都有不少人过来陪她唠嗑,根本不稀罕谁陪说话哄她。
再说哄人,他们兄妹可以自己来,不需要别人。
干活的选好了,会灶上手艺的也有几个,但沈风把几人仔细打量了一番后都摇了头,有的婆子眼神太活泛,有的不太干净,有的看着身上似乎带病,还有一个各方面都不错,但太过年轻,长得也过于出挑了。
他倒不是担心这么个清秀的厨娘放在家里他爹会怎么样,但村子里人想的比较多,要是有了什么风言风语就很麻烦,弟弟曾说过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索性一开始就把谣言的诱因掐死在萌芽。
“不瞒公子,灶上手艺好的婆子小人这里还有一个。”有了第一笔买卖,牙人也看得出来沈家兄妹眼光有些高,但合了心意后一切好说,这么好的客人他不想放过,于是试探的道,“他们家原来是开食谱的,可惜后来家里出事了,婆子的儿子媳妇都死了只留下个小孙女,婆子怕族里吃绝户,索性就带着小孙女卖了家当自卖自身,因为小孙女才两岁需要她照顾,所以就一直在这儿没走。”
就是因为这一桩是一老一小一起的,所以一开始牙人才没有将人叫出来。
若是合心意倒也不在乎多一个孩子,于是点头同意牙人叫人出来。
牙人说的婆子姓杨,四十多岁,收拾的很干净,出来的时候抱着她的小孙女,小女娃养的白白净净的,也不怕人,见人就乐呵呵的,一看就养的特别好,杨婆子本人更是精神气十足。
看到这么机灵的小姑娘,沈风就知道杨婆子养孩子有一手了,在打量了一下人更合心意,刚才的刘婆子木讷老实,杨婆子则明显有见识的多,两相搭配倒是刚好。
牙人一看沈风满意立刻把杨婆子夸了又夸,然后给杨婆子使眼色。
杨婆子放下小孙女给沈家兄妹见了礼,然后听牙人把沈家兄妹的要求说了一遍,杨婆子考虑了一番之后点头答应了,牙人立刻露出微笑看向沈风,等到沈风点头马上就开始写契约。
这杨婆子祖孙俩在他这里住着是另外给了钱的,还想要挑好一点的主家,但是整个落霞城里会买奴仆的就那么些人家,高门大户多用家生子,就算采买奴仆也喜欢年纪小的,好从小教导。
杨婆子又不打算单独卖孙女,买得起她的人家也不会愿意再买一个拖油瓶孩子,所以牙人虽然收着杨婆子的钱,但也怕最后人砸在自己手里,如今沈家兄妹的出现对大家都好。
等到契约上写地址的时候牙人惊了:“公子原来是清凉镇的沈秀才?小人失礼了,失礼了。”
“掌柜的不必客气。”沈风提起笔写下名字,牙人立刻拿着契约笑的见牙不见眼,这可是他们落霞城最有名的天才,沈秀才的落款,他毕竟要回家供起来,让儿子多拜拜,说不定儿子就开窍了。
人市离衙门并不算远,牙人拿着牌子和双方契约很快就从衙门里盖了章,还拿了红契回来,刘婆子,杨婆子祖孙就正式将户籍迁到了沈家的名下。
沈家兄妹带着两个婆子和一个小女娃,在牙人的热情中离开了人市,转到了边上的布店,给两个婆子各买了一身成衣,另抱了几匹布出来。
出了布店之后转到前面街上的小客栈里,沈风开了一间房让两个婆子进房间洗漱换衣,至于他们兄妹俩就在大堂叫了午饭。
两个婆子动作很快,也很懂规矩,换下来的衣服全都没有再要,就连小女娃都换了一身衣服。
沈风叫人一张桌子上吃饭,两个婆子犹豫了一下最后坐了下来,尽管一顿饭吃的小心翼翼,但不管怎么说,不管是温和的沈风还是不吭声一心干饭的沈清鸾,都让两个对着自己前程心有迷茫的婆子安心不少。
吃饱喝足之后,沈风见和弟弟约定的时间还早,就让两个婆子留在客栈休息,顺便看行李,他和妹妹难得一起来城里,就出去逛逛。
“大少爷,奴随身带着针线,可以先开始裁衣吗?”杨婆子见沈家兄妹好说话,低声上前询问。
买布匹的时候她听这位新主家的大少爷说了,这些布料里有两匹半是给她们做秋冬衣裤的。
“大少爷,奴手里也有针线。”身上穿的结实厚实的薄棉秋衣,让刘婆子欢喜的同时也难免忐忑。她一生活得艰辛,年幼失了亲娘,之后有了后娘就有了后爹,穿的从来都是后娘亲闺女落下来的衣服,后来亲爹死了,后娘闺女嫁人,带着她弟弟改嫁给了她父亲的族兄,从此之后她就成了孤儿。
夫家看中她会干活,彩礼要的少,而族里则贪夫家不要嫁妆,于是一条被子一身衣服就把她打发出了门。
她以为嫁人之后日子好歹能好点,但事实上似乎更难了,被丈夫卖掉的那天,她甚至有了一种解脱的感觉,之后遇到的几户人家再难,也只是干活累点,主人家嘴里骂两声,但不会打她也不会饿着她。
而新的主家明显更加好,这种好让觉自己除了会干粗活的刘婆子心生惶恐,听到杨婆子开口,一贯都闭着嘴不说话的她忍不住跟上一句。
“那两匹布就是给你们买的,棉花家里有,你们自己看着分,只是别铺得太开不好收拾。”沈风估算了一下,“最多一个时辰我们就要回去了。”
“哎!奴晓得了。”杨婆子和刘婆子立刻应声,等沈家兄妹俩出了客栈才相偕回房间,两个年纪相差十岁的女人互看了一眼。
“刘妹子,我们以后要过好日子了。”
“杨姐说的是。”
…………………………
走出去的兄妹俩,自然不知道两个新买的婆子,心里对他们已经有了很大的好感,这会儿正有目的往前走。
沈风作为男子,两辈子除了亲人就没有怎么注意过其他的女性,所以对一直梳着双丫髻的妹妹并不觉得哪里不对,还是出来的时候母亲特意叮嘱才想到,自家妹妹似乎没有几件像样的头饰,整个头上光秃秃的不算,连耳朵上也只有两个小线圈。
倒也不是家里不给买,只是之前年纪小不说,还是傻的,天天弄的泥猴草人一样,什么首饰能往身上戴?
而好了的这半年,沈清鸾一门心思捞河穿山,又恰逢容氏时隔十多年再次怀孕,于是关于给闺女打扮的事情就一直耽搁下来了,现在眼看着要及笄了,容氏的胎像也稳了,于是就要开始准备起来了。
如果不是大着肚子不方便颠簸,容氏必定是要亲自来城里给闺女选上一选的。
如今也只好将事情拜托给靠谱的大儿子。
对于这方面没啥研究的大儿子沈风:……先看看吧。
从来不觉得有戴首饰必要的沈清鸾,被自家大哥领进一家首饰店的时候也没有多想,反而兴致勃勃,毕竟在这个世界金银宝石都是硬通货,若是有钱囤一些也是不错的,只是他们家有钱囤这些吗?
还是说暂时先看着?倒也可以。
只是这个世界的贵金属直接可以当作货币,那有特意囤积的必要吗?
有钱直接囤金块银锭不是更好?
因为上辈子在末世里形成的一些观念,贵金属和宝石首饰本来用于佩戴装饰的作用,沈清鸾下意识的否认了,在她的认知里这些只是可以囤积的,物资的一种罢了。
“公子,小姐需要些什么,小店有各种材质的头面首饰。”小店里的小二立刻迎了过来,不过在看清兄妹俩的穿着后,脚步顿了顿,“若是没有特别的喜好,不若可先看看我们的成品,若是没有喜欢的小店还有图样可以定制。”
小二口中说着小店,但其实这家店并不算小,出了分左右的大堂之外,还有二楼,而小二引沈家兄妹俩过去的是大堂的右边。
只一眼就可以看出左边架子上的要比右边精巧的多,不管是用料还是样式都不是一个档次。
沈风不太关注这些,但不代表他没见识,毕竟也是当过好几年太子的人,什么好东西没见过,当年他身体烂成这样,也有那么多人盯着他的太子妃之位,换着花样偶遇他的千金闺秀更是多不胜数。
只不过刚想换地方的沈风被身边的妹妹喊住了。
“大哥,你要买什么?”沈清鸾倒是完全没有在意小二的区别对待,他们穿的普通,人家小二估算他们的购买力引导没有丝毫不对,反而若是引他们去看贵重的珠宝首饰才是用心险恶。
“是你要买。”沈风松开眉头微微一笑,“是要给你买首饰。”
“?”沈清鸾露出一丝惊讶,没想到是要花钱给她囤贵金属,只是,“没必要吧。”直接囤金块银锭不行吗?
“很有必要。”沈风不知道自家妹妹的想法,“娘出门的时候特意叮嘱的,你先看看这边,等会儿我们再看另外一边。”
沈清鸾听见是容氏叮嘱的,虽然依然觉得没必要,但也不再拒绝,转头打量了一遍架子上的首饰,最后抬手指着其中一个道:“那就这个吧。”
沈风和小二的视线都随着沈清鸾的手指过去,然后两人的表情一起愣了愣,因为沈清鸾指着的是一副银手镯,没有任何花哨的花样,就是简单的圈圈,只是这圈圈特别粗,大概有沈清鸾的食指那么粗。
一般来说这种手镯都是小富之家买给家里老人的,至于其他人,别说年轻小姑娘了,就是稍年轻些的妇人也不会看上,太过笨重,带着不好看不算,还不方便做事。
“小姐真的要这个?”小二笑容都有些僵硬,“要不小姐看看这个,这个适合年轻的姑娘。”说着立刻捧了另外一个架子上的盒子,里面是八副银镯子,虽然都细细的,但上面不但雕刻有花样,有些还是绞丝,轻便精巧。
这八幅镯子合起来才够得上刚才那副粗手镯。
“这个好。”沈华也怕妹妹真的要把那奶奶镯买回去,别到时候自家娘指着他鼻子训斥他眼瞎,连美丑都不分,给十四岁的妹妹,买四十岁婆子都不喜欢的镯子。
“也行。”沈清鸾估算了一下份量,倒是不觉得有多大区别,反正在她看来没啥区别,“那就包起来吧。”
“诚惠……”小二欢快的应了一声,反身打算回柜台拿荷包装镯子,但是拿荷包的瞬间猛然抬头,一脸震惊,“小姐说包起来?全部?”
“……你们还限购?”沈清鸾同样震惊,古代首饰店就已经玩得那么潮了?只是这种银镯子,有这个必要吗?
“不,不限。”小二立刻否认,吞了吞口水生怕自己听错立刻算账道,“这盒一共八幅镯子,其中两幅细镯一两五钱,两幅绞丝二两五钱,其余四幅刻花都是二两,诚惠十六两。”
沈清鸾皱眉眼中露出疑惑,看向自家大哥:“这镯子一共有十两吗?”居然要十六两银子,这是上赶着赔银子?
这会儿才察觉出妹妹想法的沈风,不好在店里当着别人的面,给妹妹掰扯这些常识性的认知,索性直接付钱。
不管怎么说,这八幅银镯子换着戴,也总比那副手指粗的银镯子好,更是比把十六两银子绑手上要好。
第十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