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穆幕
第十三章
夜风吹起三人的粗布披风下摆,月光在这一刻正好被挡住了一些,不太明亮的月光在沈风脸上投下大片的阴影,这一刻空气都变得安静。
不知过了多久,抱着弟弟妹妹的沈风松开了手臂,转而一手一个搭着两人的肩膀,清冷平静的脸上缓缓牵起一抹温和的笑容,声音沉静又柔和,似乎和平日没有什么不同:“来,跟大哥好好说说,你们的也有上辈子和好巧也是,是怎么回事儿?”
沈华和沈清鸾不约而同地吞了吞口水,硬着头皮点头,心里已经给自己甩了无数耳光,让你冲动!让你跟风!
不过,若是这种时候不爆,以后被发现那后果简直是想不敢想。
而兄妹俩有没有在以后的亲密相处过程中,捂住自己马甲的自信呢?
兄妹俩:绝无可能!
特别是在一个拥有重生经历,自身又心思缜密的人面前,他们会被发现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那,那我先说?”沈华深吸一口气,他其实没比沈风少多少震惊,毕竟他从来没有想过妹妹也有上辈子,但这时候面对大哥还有些懵逼的他毅然选择做个有担当的好哥哥。
沈风看了沈清鸾一眼,然后对着沈华点头,就差说:请开始你的表演。
“我上辈子和这里不太一样,那是一个衣食住行都非常便捷的世界,我出生的国家很强大也就比较和平,内外没有什么大的战争,至于我就是一个很普通的人,按部就班上学工作,喜欢看看书然后四处找找好吃的店。”沈华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有些不好意思。
“上辈子我是因为一次野外探险,吃错了东西死掉的。再睁开眼睛我就是十岁的沈华了,十岁前的记忆对于我来说很是模糊,不过我发现十岁的沈华很多习惯和我一样,生日一样,名字也一样,所以我觉得我应该不是什么借尸还魂,而是发烧烧的太厉害让我记起了上辈子的记忆,也同样因为烧的太厉害,上辈子记忆又太过冲击,所以十岁前的记忆才会变得模糊。”
沈华说的是实话,也是他琢磨了不少时间才得出的结论。
比起半路穿越,他更觉得自己是转世投胎,或者说,这就是前世今生,不然不能解释这么多的巧合。
这也是他在很短时间内就【既来之则安之】的原因,知道都是他自己,自然一点心理障碍都没有的接受了所有。
沈风沉默了一会儿点头认同了弟弟这个结论,可能也正是弟弟本质上没有变化,所以他从来都只觉得弟弟性情大变,从不曾想过没有在十岁死去的弟弟是不是被人取代了的原因。
沈华说完,兄弟俩一起把目光转向一脸平静的妹妹,沈清鸾抿了抿嘴角尽量平静地开口:“我上辈子生活在末世。”
“丧尸,变异兽,变异植物,异能者的那种末世?”沈风还在琢磨末世这两个字,沈华已经激动求证。
“差不多。”得到妹妹点头肯定的沈华,忍耐住向妹妹深挖真实末世的欲望,很有眼色的线转头把自己知道的关于末世的概念,解释给自家大哥,这个两辈子都在同一个世界打转的纯正古人听。
可能是有着重生的经历,所以沈华口中充满血腥黑暗的末世,沈华也能在第一时间理解,只是:“你和囡囡似乎并不是一个世界,那你为何如此清楚囡囡的世界?”
“这……大概是因为我喜欢看小说……话本。”沈华尴尬一笑,想起自己来到这个世界没多久被大哥没收的那一打话本。
“倒是不曾想过,你对话本如此执着……”沈风都不知道说什么好,索性略过不提这一茬,“你的意思是囡囡所在世界和你看过的话本一致?”
“末世文话本是灾难幻想话本中的重要分支。”沈华说起自己感兴趣的东西,整个人都格外兴奋,掰着手指给自家大哥科普,“末世文可以从主角状态分,穿越,本土,重生,全部交杂在一起也可以,其中还有更多的细分,另外还可以从灾难类型来分,什么天灾末世,丧尸末世,甚至还有外星人入侵,只有读者想不到,没有那帮脑洞大开的作者想不到的……”
眼看着谈话被自家二哥越带越偏的沈清鸾整个都很安静,就这样默默看着兄弟俩一个说一个听,还有问有答。
和自家二哥觉得自己在这里是前世今生不一样,沈清鸾来之前原主就是个很纯正的傻子,谁知道她是捡了自己前世原本的壳子,还是直接占了别人的壳子。
同样都是穿越,她和自家二哥也是两回事情,虽然选择说出来,但她并不想被当成外人,所以此时此刻她选择沉默。
当然若是他们不问具体那便就这样顺其自然过去,若是问了,她也不肖于撒谎。
大不了就是回归原本独自一人的样子。
还是那句话,如今这个世界已经没有什么需要她顾忌的存在了。
“妹妹有异能吗?带过来了吗?厉害吗?”沈华说着说着突然侧头询问沈清鸾。
“有,不是带过来了,是重新觉醒的,等级太低。”沈清鸾摇了摇头,她的异能目前只能稍稍改善四周的环境让自己的行动更加便利,能起到作用微乎其微,差不多就是叠了个小buff。
“烧了三天的时候觉醒的异能?”沈华猜测道,见妹妹点头拍了拍胸口,“我就说妹妹壮得跟头牛一样,怎么就这么容易发烧呢?还烧了三天!”
在沈华的记忆里妹妹脑子是不太好,但是身体那是倍儿棒,十二月隆冬下河摸鱼之后灌一碗姜汤就OK的猛人,怎么可能回在初夏时节的河里下个水就发烧到那种程度,完全不科学。
“什么牛不牛的,怎么说话的!”沈风低声呵斥沈华,摸了摸沈清鸾的脑袋,“别听你二哥胡说八道,身体好是好事。”
沈华当初的疑问沈风自然也是有的,但那时候的他一度以为这就是命中注定,日夜都在恐惧自己是否改变一家人的结局。一直到妹妹不但病好了还清醒了才彻底松口气。
“是我胡说八道,妹妹天生丽质,身体倍儿棒。”沈华拍了拍嘴跟着自家大哥上手一起摸妹妹毛茸茸的脑袋。
“嗯。”沈清鸾面无表情被两个哥哥一左一右盘脑袋,没得感情地应了一声。
“那妹妹你就不是发烧之后才记起前世的,是吗?”所有人都以为妹妹是烧了三天才变聪明的,但现在根据妹妹的说法并不是如此。
“发烧前几天。”沈清鸾没有隐瞒,她穿越过来的时候原主在睡觉,很平常的,没有任何生死之类的情节。
她上辈子也没有任何不对劲儿,就是睡一觉睁开眼发现自己换了个身体换了个地儿。
“是那一天,那天开始囡囡身上的衣服突然变干净了。”沈风也想起来了,就在妹妹那惊心动魄发烧的前几天,总是把自己玩成头插草身粘泥的妹妹,似乎对出门不感兴趣了,只坐在厨房门口等开饭。
“……嗯。”刚来的时候她满身警惕,但那声吃饭了让她卸下所有戒备,此后她就一日三餐等着开饭,自家娘的喊声简直就是仙音,更别说自家娘还会给她做各种零嘴点心,一连几天都沉迷吃白饭的沈清鸾,以为自己正做着一个万分清醒的美梦。
后来她出门看到了河里的大鱼,一个激动就下河去捉鱼了,再然后异能觉醒了,也是那三天烧得昏昏沉沉让她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是真的来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了。
“末世里通常吃不好睡不好,妹妹上辈子一定过的很苦,心疼妹妹。”沈华真情实感的把妹妹按进怀里揉脑袋瓜子,只不过才揉了一下就被自家大哥推开,转头一双猫眼大大的妹妹就到了大哥怀里,然后自己也被自家大哥按住。
沈华:好吧,和妹妹一起跟大哥贴贴也可以。
“囡囡放心,大哥必然让你此生无忧无虑,阿章也是。”沈风非常认真的承诺,拍了拍怀里眼睛闪亮的弟弟妹妹,沈风收起煽情恢复了往日样子,同时松开手招呼道,“时间不早了,再不回去娘该急了。”
兄妹俩自然没有异议,今晚上信息量实在太过庞大,确实需要好好消化一下。
三兄妹安静地回了家,沈清鸾打水回房间洗漱的时候,听到另外一边二哥生无可恋的哀嚎:哦,对了,二哥今晚还有一篇酸菜鱼赋。
好惨一哥哥。
有些小幸灾乐祸的沈清鸾第二天跟着两个哥哥,坐着驴车一起前往城里,然后手里的零食荷包被大哥拿走,一本启蒙三字经塞到了她手里。
“原本我打算再缓一缓给你开蒙的,不过现在倒是不用再等了,对了囡囡原来识字吗?”沈风和沈华坐在前面,沈清鸾则背靠着他们坐在后面。
“……认识一些。”小时候在基地里上过扫盲班,学过一些常用字,毕竟就算是末世里也是需要一定文化的。
“那你先看看,等会儿我一句一句教你自己比对着来,可行?”沈风能教导家里那么多小孩子启蒙,耐性是十足好的,更别说现在要启蒙的是他自己的宝贝妹妹了。
“好。”沈清鸾皱了皱眉头翻开手里的三字经,应了一声。
“人之初,性本善……”正是因为知道沈清鸾不是真的刚刚恢复认知的懵懂傻子,也不是不懂事没有定性的孩童,所以沈风教起来就是长长的好几句,连着背了两遍就让妹妹自己对照着读,也算摸一摸妹妹在认字上的底。
“妹妹认字,你很高兴?”沈风转头就见弟弟偷笑。
沈华立刻整了整表情:“当然高兴,这是好事儿。”
“多学些东西确实是好事儿。”沈风说着把手里的鞭子塞到弟弟手里,“先熟悉熟悉赶驴车,以后学骑马驾马车也不至于一点基础也没有,顺便想一下以【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为题怎么下笔。”
“……”QAQ!!!
“先背一下原文出处,让我看看你昨天复习背诵的如何。”沈风对妹妹有多少耐心,对弟弟就有多魔鬼。
“此句出自【中庸】,原文是:仲尼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小人之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是仲尼阐述君子和小人在做人做事时截然不同的态度……”沈华认命开始背诵解读,整理策论思路,“可以从两者行事的结果不同来着手……”
拿着三字经的沈清鸾,看着满眼的端正的繁体字,之前微微拧起的眉头松开了:果然幸福都是对比出来的。
第十四章
落霞城附近的物产很普通,放在整个太元可以说是一点水花都没有,如今的人口和繁荣完全是靠着风景名胜带出来的繁华都城,也正因为繁荣的原因单一,所以稍稍远离落霞城的地方就还是很贫穷。
清凉镇完全是靠着地利才有了相对比较好的生活,但这个有些小繁华的镇子别说和落霞城比了,就是旁边的小县城都比不上,一条街就已经囊括了所有。
在看落霞城里除了东西南北的十字大街,还有十几条比镇子上的大街还宽阔的街道,其中大部分的大街都是挨挨挤挤的酒楼茶馆和客栈,还有一些带有功能性质的店铺也都有自己独立的一条街,比如昨日沈风买驴车去的长行街,那里专门售卖大型牲口,还有各种和车马相配套用具的店铺。
当然今日他们要去的人市也有单独的一大块地方。
若是外地游人进来摸不到地方,可以在城门口找专门的人带路询问,那些人都是各家牙行挂着腰牌的跑腿,不管你有什么需求总有一个能够满足你,并且全部都是在官府挂了牌的正经官牙。
沈家兄妹作为本地居民,对于落霞城虽然不能说了如指掌,但大概什么东西在什么地方是知道的,所以去的时候先选了南门,这里也是沈家人走惯的,把需要回城里私塾的沈华放在南城门口,约好午后在门口等之后,驴车载着沈风和沈清鸾转了弯去往西市。
西市就是落霞城城西最大的集市,连着几条街几个坊都是商铺。
驴车可以进城门,但是在进坊市的时候必须停在外面,兄妹俩交了看车钱之后背着背篓一路穿行,直接就到了西市最中心的街道。
街道两边有好几家全城有名的大酒楼,沈家兄妹要去的聚仙楼就在这里。
沈家是附近有名的猎户,出手的猎物不但稀有,通常皮毛还完整,所以不管是在市场上还是在酒楼之间都非常受欢迎,城里的几个大酒楼基本都和沈家打过交代,后厨的管事更是混熟了。
才刚转到聚仙楼的后巷,就有在后面打扫搬东西的学徒进去喊人了,没一会儿脸上挂着笑褶子的管事就出来了:“哎哟,小老儿今儿一大早就看到枝头有喜鹊叽叽喳喳的,原来是沈秀才和沈小姐来了,快快请进,给沈秀才和沈小姐上茶和点心。”
“徐管事客气了,今日我们兄妹还有其他事情就不打扰徐管事了。”沈风面带微笑对着徐管事拱了拱手,然后卸下背后的背篓,“这次过来主要是听说管事这里要蜂蜜,所以带着新的来的蜂巢问问。”
“是是,确有此事。”徐管事立刻点头然后上前查看沈风打开的背篓,然后猛吸一口气,“嚯!这可是真是个大家伙!”
“是父亲和妹妹刚进山的时候寻到的。”沈风也是头一次见到这么大的蜂巢,这么大一个家伙可全身是宝。
“沈大爷好身手,沈小姐也是巾帼不让须眉。”徐管事上下嘴皮一磕就开始夸了起来,沈风脸上的笑容更加温和了,沈清鸾全程微微垂着头乖巧站在边上一言不发。
“徐管事谬赞了,还劳烦徐管事估个价。”不用沈风多说徐管事已经招呼人将蜂巢捧出来放到了后门边的石台上看起来。
这么大的蜂巢不但个子大,还完整,蜂蜜金黄粘稠,没一会儿整个后院就都是蜂蜜的香味,徐管事眼睛也毒辣的很:“这蜂蜜取走过一部分了?”
“徐管事好眼力,家里留了一些给家母补身体。”沈风没觉得这有什么大不了的,这么大的蜂巢一点不留全卖了是不可能的,也就是太多了放在家里怕吃坏了,所以才把大头拿出来换钱的。
“嗯,应该的应该的。”熟悉沈家的徐管事自然是知道,沈家虽然不算大富大贵,但还真不怎么缺钱,于是又看了一遍垫了垫分量之后给了个价钱,“沈秀才,小老儿也不跟您弄些虚的,这这么大的蜂巢确实罕见,但蜂蜜被取走了一部分,这蜂巢也有些变形了,所以我们楼里愿意出80两银子,不知沈秀才意下如何?”
80两也是他能做主的最大数字了,再高的价就要请东家过来了。
“可以,顺便请徐管事给我们包两盒四季酥,钱就从里面抵偿吧。”徐管事不玩虚的,沈风也很干脆,和心理价位差不多就点头了。
“秀才公客气,两盒点心而已,小老二做主赠给沈夫人和沈小姐当个零嘴,秀才公可千万别跟小老儿客气。”徐管事立刻喜笑颜开的招呼人放蜂巢,自己写了条子盖了章让人去前面柜台上取银子。
“那便谢过徐管事了。”沈风也没有推辞,两盒点心而已,拿的一点不虚。
“客气客气,以后沈大爷和沈小姐再得了好东西,可千万要想着我们聚仙楼,小老儿绝对出价公道。”徐管事才说了两句取银子的学徒就回来了,一同跟过来的还有柜台那边的账房,80两银子可不是小数目,无关信任不信任都要过来看一眼做到心里有数,之后东家查账他也好回答。
沈家兄妹俩才不会管人家楼里管事之间的事情,拿了钱拱手道别之后就出了后巷。之后穿过后巷就到了城西位于西南的两条街,人市就在那里。
谁知才穿过一条竖街准备转出来就迎面碰到有人狂奔而来,沈风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还是身边的沈清鸾一拉一拽才避开。
“大哥没事吧?”沈清鸾松开手拍了拍被她抓皱的衣袖。
“无事,多亏了囡囡,不然就撞上了。”沈风两辈子在武学上的天赋上都是平平,尽管有了上辈子的经历,这辈子他花了些时间好好琢磨了一番。
但,有时候天赋这种东西,真的不是光努力就能逆转的,自允聪明人的他在武学一道上确实不怎么开窍,别说一个月就赶上他学十年的妹妹了,就连学什么都不怎么上心的弟弟也比不过。
如今的他只能说比不会武的普通人在各方面好一些,但真要轮到了什么事儿,那是一点办法都没有的。
“抓贼啊!”沈风被沈清鸾拉开了,但是对面的男人没有人拉,被拐弯出来的兄妹俩吓了一跳,停步不及撑住了旁边的院墙才停下,一双三白吊梢眼凶狠地瞪着兄妹俩开口就大骂道:“不长眼睛啊!”
等到看清沈风和沈清鸾之后气势矮了一些,但依然一脸戾气,等听到后面的喊声还朝两人呸了一声,这才准备往前跑。
结果男人刚抬脚,就被沈清鸾身手拉住了后衣领,轻轻一提,手腕一转往后面喊声过来的地方扔了过去。
这一扔最起码十几米,正好就砸在追来的人面前,那男人应该是被砸狠了,别说爬起来了,就连话都说不出来,只顾着抽冷气哀嚎,沈清鸾却仍完就算,多一眼都没看:“大哥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