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乱世搞基建 第35章

作者:绝歌 标签: 女强 穿越重生

  赖瑾的大军,中午要停一个时辰歇脚吃午饭睡午觉,但凡遇到一个大匪寨就得停下来收编,遇到小匪寨,先收几伙,等攒够二三百人,又要停下来收编休整,不慌不忙悠哉得宛若郊游。

  方稷索性不等赖瑾,带着自己的护卫轻骑上路,赶回去了。

  ……

  赖瑾从九月初走到十月中旬,终于抵达梧桐郡。

  梧桐郡多山,气侯潮湿阴冷,没下雨也没下雪,就是天阴沉沉的见不到阳光,冷气顺着骨头缝往里钻。兵卒们习惯了平原地大风大雪,来到这山区,冻得咝咝哈哈。

  赖瑾钱多,又舍得在兵卒们身上花钱,给他们的备的炭火足。

  崭新的冬衣穿在身上,粮食足,还有肉吃,各帐篷还能领到炭。不说山匪们,就连北卫营出来的,以前都没这待遇。他们除了早晚操练,就是在暖和的帐篷里学习识字算数。

  有山匪出身的,想去梧桐郡城逛逛找点乐子,兜里揣着铜钱咣咣作响,不花钱心里不踏实,烧得慌,对同一个什的那些不是操练就是学习的北营军出来的颇有些瞧不上,觉得他们憨。这么多人,好多都是将军的同族,他们学得再好又怎么样,能升吗?

  什长、伍长听闻后,把他们拉出来识得他们连握筷子的力气都没有。有劲儿想要出去撒欢是吧,操练去!

  沐耀升了中军都尉,为赖瑾带着中军。

  如此,前军、中军、后军、辎重营都有了都尉,不必赖瑾时时看着。他把大营安顿好,严令禁制任何人不得无故离营。若是需要采买什么,申请上去,由军需官统一采买。谁若敢私自离营出去闲逛,杖打十棍,若是出去后与当地郡民起了纠纷,不问原由,就地正法。

  兵这东西,本来就很敏感,那就是把双刃剑。用好了,保卫疆土护卫太平。用不好,那就是兵祸,所过之处烧杀抢掠,能把一个富庶繁华之地直接给毁了。

  借住在别人的地盘,哪怕是自家姐姐、姐夫的地盘,人家信任他,愿意让他驻兵。他收了上万的山匪,不看管严一点,真能惹出祸事,他都没脸去见姐姐、姐夫。

  赖瑾愿意让他们过上好日子,愿意给山匪们改过自新的机会,但绝不愿意让他们去滋扰百姓。因此,他的策略是,一边是丰厚的物质待遇和良好的晋升机会,一边是严厉的军规,赏罚分明。

  他在梧桐郡城外的大营住了十天左右,把一切都彻底理顺,交给底下的几个都尉分别管理,这才跑去相隔几里地的女营找萧灼华。

  女营的人不多,只有几百人,大部分都是嬷嬷带着侍女们出去买回来的。一些是从人牙子手上买的,一些是从父母兄弟手里买的,甚至有些是从丈夫手中买的,还有极少数是自己从家里逃出来,想跟她们走的。

  她们来到女营后,吃得了苦想习武的,由萧灼华去军中找了几个人品好、本事过硬的佰长轮流过来教。想习文的,有侍女去教。文武都不愿学的,便天天在帐篷里缝制衣服鞋袜等。

  有吃有住有炭,一日三餐,每天上午干两个时辰活,下午干两个时辰活,别的时候自行安排。俸钱不多,一个月五百文,完成不了规定的量,扣钱。超额完成,则按量加钱给奖励,干好了,要是能识字算数会管人,还能升组长、管事。

  萧灼华虽是公主之尊,她看赖瑾一个世家大族公子都天天蹲在军营跟一群光膀子军汉扎堆在一起,有样学样,也成天早出晚归待在制衣作坊里,将赖瑾教她的,与实际情况结合起来,管理作坊。

  她管了几天后,学上军营的作派,让这群女工每天早上操练半个时辰。

  边郡那等险恶之地,若女子过于娇弱,怕是很难活下来,把体魄锻炼好点,抗病能力都强一些。若是有能学成武艺的就更好了,她也想有一支自己的女子护卫。

  萧灼华把作坊的事交待下去,到女营外跟赖瑾会合。她刚出门,便让赖瑾塞了一个暖手炉。她说道:“我穿着狐裘,不冷。”

  赖瑾说:“万一待会儿冷呢?”他扶着萧灼华,钻进马车,问:“你忙完了吗?”

  萧灼华说:“有嬷嬷看着,放心。”她目光灼灼地看着赖瑾,心情极好。

  哪怕只是刚刚建了一个数百人的作坊,住的还是帐篷,连片瓦都没有,却让她仿佛看到自己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不一样的日子,不一样的未来。就好像,自己也能成为一株慢慢将根扎在土壤里的不惧风雨的大树。

  只是如今的女营,还得靠赖瑾派兵在附近巡逻看着,斥侯都尉齐仲更是亲自带着人把附近都摸了遍,将危险都排除掉,才放心把她们安排在这里。她想将来靠自己也能活好。

  萧灼华将自己的想法告诉赖瑾:“我想……”女子军,可是未有之事。可她想到成国公夫人、赖瑾的几个姐姐俱都是能提刀上阵,带兵打仗之人,想必对于女子军的事,不会很反对吧。赖瑾,似乎一直想让她有事做的。

  赖瑾看她吞吞吐吐犹犹豫豫的,说:“你想干嘛就干嘛,只要不打我就成。”

  萧灼华说:“我想慢慢挑选些善武的女子组建……护卫队。”

  赖瑾说:“招保安还是招女兵?世道乱,保安的话不太顶用,最好是招能够提刀砍人的女兵,这样比较有震慑力。你身边的侍女也都训练上呗,你看我阿娘、几个姐姐身边的侍女,你再看我身边的侍卫,个个都能上战场。当初陈王造反的时候,他们在保护我们家可是出了大力气的。当时有禁军都攻破后门了,就是我跟五姐冲过去堵住的。打完后,我才发现自己的头冠都削掉了,头发也没了一截……”

  萧灼华听着赖瑾滔滔不绝的说话声,忽然觉得自己担心他反对,完全是多余的。

第44章

  赖瑾蛮心疼的。

  萧灼华刚满十五岁, 就让亲爹推出来叫她去死,还拿亲娘威胁。

  她只有五百个没怎么受过战斗训练的府兵,加上三十多个连桶水都提不动的侍女嬷嬷, 落在两三万人的大军中间, 跟入了虎群的小羊羔似的。

  她还没有什么自己的羊饲料,封地小、庄子少,收入刚够维持开销, 出嫁的时候, 皇帝就没想要她活,没舍得给嫁妆,按照皇家嫁人的标准给了一千两金子添上面上光的首饰布帛就算完事。出京的时候,宁王塞了二百两金子,是他能拿出来的所有家底。

  这一路上,他如果不去找她, 她就一直待在自己的马车上或帐篷里, 活动最远的距离就是他隔出来的保护区。他怕有兵卒冲撞到她,划出隔离圈派兵守住, 大概萧灼华觉得这是可以供她安全活动的羊圈, 会出来散个步,看看天, 看看云,吹吹风。

  公主之尊,长得特别好看, 又聪明,又上进, 搞事业可上心了。让她开作坊, 立即放下公主身段天天往作坊里跑, 不会像别的贵族那样嫌弃底层百姓是又脏又蠢又命贱的贱民。她看作坊像辛勤的农民大伯看地里的庄稼,照顾得可精细了。

  这么一个世道,是个地主就得养私兵看家护院,一个公主开个全是女人的作坊,想点兵保护起来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萧灼华小心翼翼得跟员工找老板审批项目似的。他都不知道她在宫里过的是什么日子,怎么能养成这般如履薄冰的模样。

  赖瑾明白萧灼华的忧虑不安来自哪里,她的公主身份给不了她保障,反而会将她推向万劫不复。

  大盛朝皇室除非再出一个先太子能带兵打起仗来敢不要命的。先太子趁着吕子义攻打清郡打得元气大伤,拉起残兵立即反扑,边打边收地、收兵,硬生生把吕子义给灭了国,带着二十万大军回来了。有这么一个猛人镇着,谁敢反?要是陈王活着,兴许还能维持一二,毕竟他也是上过战场立过军功的,发起狠来把太子给干没了。

  如今嘛,呵呵,长岭以西,谁还听朝廷的?现在的局势,加上皇帝防儿女的作派,硬生生地把一众儿女圈在京里养废了。任谁看,这大盛朝国祚都跟皇帝的身体健康一样,已经走到末路。

  一个生得极为貌美的亡国公主在乱世,那就是一件让人抢来抢去的战利货物。

  赖瑾挺受不了,凭什么要让她遭人祸害啊。他想教她拿起武器保护好自己,即使哪天他战死了,她也能活得好好的。

  如今萧灼华主动提起想要建护卫队,挺让赖瑾惊喜的。他叨叨一通过后,冷静下来,问:“你想怎么招兵?”他看萧灼华的作坊,这么好的待遇,过了三个郡,才买来几百个人,很是担心她招不来人。

  萧灼华瞧见赖瑾巴巴地看着自己的眼神,从里面看出了期待和担忧,深知赖瑾在招兵上比她更有经验,说:“请赐教。”

  赖瑾说:“你看你的作坊招人,你的待遇好,你得让人知道。现在富的都是豪族,底下的寻常百姓莫说一个月存下钱,连温饱都困难。你这包吃住包衣裳,每月五百钱花,相当于养着她们,她们还有余钱拿回到家里。仔细想想,是不是应该有很多人愿意来做工?毕竟缝衣服可比下地干活轻松多了,得的钱也多得多。”

  萧灼华点头,道:“我们只是路过,又是去边郡。女子不似山匪,她们在家有父母兄弟,多少能得些庇护。若非实在走投无路,不敢轻易离家,更不敢往边郡那等地方去。此去山高水远,若无人护送回来,怕是再无归期,埋骨何处都未可知。”不要说寻常人家的女儿,即便是她,也只能跟着赖瑾走。哪怕她有五百府兵,遇到一波强些的山匪就没了。

  赖瑾说:“可你是公主啊。只要大盛朝一日不亡,你便一日是公主。你作为皇室公主,说出来的话就有份量,就是保障,在百姓眼里就是可靠。你自己就是招兵的金字招牌。这招人和招兵,也讲方法。招山匪,得用打的,先把他们打服打怕,让他们乖乖听话,指东不敢往西,指南不敢往北。可招百姓,得哄,人心逐利!你把能赚到的钱、能给的前程摆到他们面前,你有两万,不是对,三万镇边大军做后盾,有实力有底气又有钱,招兵就不难了,甚至略有家资的人都愿意投效你。”

  三万镇边大军做后盾让萧灼华的心头猛地一颤,抬眼目不转睛地看着赖瑾。

  赖瑾说道:“你得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资源,你的身份地位、你手里的钱、我手里的兵都是你的本钱。我俩拜过堂成过亲的,皇帝赐婚,我阿爹阿娘对你也满意,我也……至少你好看啊,又聪明,我也挺乐意的,多牢固的婚姻关系,你不利用起来给自己的事业铺路,多亏啊。”

  萧灼华从瑾的神情、眼神可以确定他是认真的,心跳不受控制地加速,心情激荡又复杂。他在不遗余力地扶持她。她问道:“为何待我这……这么般好?”

  赖瑾说:“因为你好看啊,我身边只有你一个家人,你好了,我也好呀。你要是厉害起来,将来哪天我受伤了,生病了,你还可以照顾我,把家撑起来,不至于我俩就塌了天对吧。这叫利益共存,风险同担。”

  萧灼华若有所思道:“所以,我做什么都可以。”这话是赖瑾说的,他是认真的。

  赖瑾立即反驳:“打我不行。我会还手的,虽然你细胳膊细腿的可能打不疼,但没打疼,我也要打回来,吃什么也不能吃亏啊。要不然,你打我打习惯了,我以后的日子还怎么过。总不能我小时候天天让我阿爹家暴,成亲后还让夫人家暴吧。”

  萧灼华心说:“成国公会打你?”瞧这养得无法无天的样子,在府里庞到都没边了。谁家孩子练武摔了几下就倒床上不起来,还要捧着金子去哄,也就成国公府了。她明白赖瑾的想法,彻底放下心来,道:“你再同我说说招兵的事。”

  赖瑾说:“说到招兵,你又转移话题,还天天担心我欺负你,我敢吗。我阿娘说,我要是欺负你,就算让你宰了,她也只当白生我这个儿子。哈,我还是亲生的哈!”他重重地哼了声,问:“刚才说到哪了?”

  萧灼华说:“说到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包括利用你。”

  赖瑾说:“这不叫利用我,这叫有来有往。你看我这么维护你,你以后得把我当宝……。”“宝宝”两个字咽回去,自己现在练得特别壮实,满身腱子肉,还当宝宝,有点辣眼睛。他改口道:“对我好点。”

  萧灼华“嗯”地一声应下,又问道:“兵要怎么招?贴布告能招来吗?”

  赖瑾说:“不仅要贴布告,还要吆喝和拉人头。贴布告也得有讲究。你要是直接写招兵,人家肯定不来,白眼一翻走了。哪怕看到待遇好,想到去边郡当兵,也会觉得好苦,肯定回不来,还要打仗送死,不会来的。这里就需要点小心眼,小心机。我不是头上还顶着边郡郡守的官职嘛,还差五千郡兵没招。你把宝月公主府招女兵的告示贴在我招郡兵的告示旁边,人家一看就知道,哦,打仗有镇边大军和郡兵,女兵只是用来保护公主的,多好理解啊。你是女的,招来也是女的,哪怕是去当兵,也不用担心清白啊、流言啊什么的,她们还能傍上宝月公主这条大腿粗。哪怕有天大盛朝没了,你还有镇边大将军护着,稳当着呢。”

  “你不能只招兵,你还得招什长、佰长、千总,功曹、粮曹、幕僚等,总之管兵的官招得越多,越像回事,底下的人看着越放心。因为这看起来,这么多当官的都去了,一个穷当兵的,怕啥呀,有什么好图的呀。对不对?”

  “你还可以拿你爹的名义,写奉诏镇边,你要在边郡开府名正言顺。你本来就出宫开了府的,这都去边郡了,你爹总不能下诏训斥你,叫你住路边吧。他再生气,也只能憋着,毕竟是他自己下的诏书,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写着让我俩成完亲就去边郡的。我俩可是奉诏来边郡的!”

  萧灼华觉得赖瑾的话颇有道理。她在心里琢磨了下措词,心里已有数,又道:“吆喝,我懂。就像你之前派兵卒在路边向往来行商喊话那般。拉人头,何解?”

  赖瑾说:“自己招人多费劲啊。你看嬷嬷、侍女都是宫里出来的,哪懂得跟底下平头百姓打交道,交给底下的人牙子、亭长、乡长去办。你让嬷嬷带着人过去,只管给钱,让他们去招人就是了。哪家哪户,肯为了千把文钱卖女儿的,他们清楚。那种在家里不受待见出去后有前程的,奔着前程就去了,回家干嘛,受欺负啊,辛苦挣的钱全让家人给收走了,多亏啊。以后在外面打拼出家业来,就能安安稳稳地在当地安家了,还不用担心跑。”

  萧灼华默默地看了赖瑾好几眼。

  赖瑾瞧见萧灼华的眼神,赶紧补充句:“我没说你哈。”

  萧灼华扫了他一眼,说:“无防,事实。”

第45章

  萧灼华从小在宫里长大, 将谨慎小心刻进了骨头里,深知在别人的封地招兵,还是不要招摇的好。

  她思量过后, 对赖瑾说道:“加上梧桐郡, 我们还要经过九郡之地才到边郡,共有二百余县。若每县招一百人,分到各乡, 便只有几人、至多十几人, 如此不算扎眼。不能说招女兵,而是说我开府,需要奴仆女婢,要从贫家女中挑选粗壮能活干吃苦耐劳之人,并愿意按照买人的价格付予钱财。你派人到各县县衙送信,将钱予县令, 由他们去办。”她的名头, 加上借赖瑾的势,花钱买女仆奴婢, 合适。

  一出手就是两万多人, 女兵和工人都有了!赖瑾对萧灼华只剩下服气,竖起两根大拇指赞道:“服!”

  他俩路上聊着天, 不知不觉间便到了梧桐郡郡城。

  梧桐郡富庶,产粮产茶还有铁矿。即使炼铁用的是木炭,需要反复锻打后才能使用, 生产效率低,产出量有限, 自用是足够的。

  清郡、尚郡也都有铁矿, 但远水解不了近渴。赖瑾要大力发展生产以及抵御草原骑兵, 需要大量用到铁器。边郡已经探过,没有矿。草原有没有矿,有没有煤炭,还得等打下来再说。

  茶,可是好东西。

  赖瑾打算留到春天再走,盯上的便是梧桐郡的茶和铁。盐没办法,只能买南边产的高价海盐,不过,如果转手卖到草原,也有赚的。

  买卖的事,等到开春要走的时候再谈就行,不着急。

  因说好是今天上午到,赖瑶早早地便派了管家在城门口侯着。

  管家见到骑兵开路,再有数十名穿着黑色甲衣的兵卒护着几辆马车进城,当即差身边的小厮回去禀报,快步迎上去,待向宝月公主的赖瑾见过礼后,亲自去为他们引路。

  梧桐郡山多,郡城也是高地起伏地势不平,不少路面的斜坡又长又陡,还带拐弯的。

  赖瑾坐在马车上,在爬坡时,身体受惯性影响直往后仰。好在他是两匹马拉车,马力还算足,身旁又有兵卒护着,不用担心滑车。

  郡城绕着一座约有千余米高的梧桐山所建,山上种满梧桐树,梧桐郡因此而得名。

  山上有许多别院,都是城中贵族、豪族们的宅子。赖瑾坐在马车上,抬起头,便能看到掩映在山林树林间的一些飞檐斗拱,以及飘起的袅袅烟火。

  方稷居住的府邸,就在郡守衙门的对面。郡守衙门,还没他家四分之一大。两三丈高的院墙矗立在城中,宛若城中城,格外气派。

  赖瑾透过马车的车窗,一眼看到大门口站着翘头而盼的身影,兴奋地将头钻出马车,大喊:“四姐!”又飞快地缩回去,从车门处钻出马车,跳下去,快步奔到赖瑶跟前,先看向她的小腹。

  冬天,穿太厚,肚子里的娃才四五个月大,还不显怀。

  赖瑶远嫁梧桐郡,一年多没见到家人,如今看到赖瑾极是高兴,道:“你可算是到了。我从未见过行军赶路比你还慢的。”

  赖瑾嘿嘿一笑,话音一转,说:“这么冷的天,你跑外面站着,可别冻到。”

  正说着话,方稷拿着斗篷从屋里出来,给赖瑶披上,说:“方才正在那学着做针线,听管家派人来报,扔了针线篓子就往外跑。你看她那手,哪是做针线活的,缝件小娃娃肚兜,扎了好几针。帮我说说她,让仆人去做。”一边埋怨着,一边给赖瑶系好斗篷带子。

  马车在府门前停下,车帘掀开,萧灼华从马车里出来。

  方稷和赖瑶赶紧上前见礼。

  萧灼华下车,双手扶住赖瑶,道:“姐姐、姐夫请起。”

  赖瑶抬起,瞧见萧灼华的模样,眼中迸发出惊艳之色,赞道:“公主真好看。”亲热地挽住手,说:“外面冷,里面说话。这梧桐郡的风虽不若京城大,却是冷气直往骨头缝里钻。”

  赖瑾看着她俩手挽手的样子,“呵”了声。他都还没牵过萧灼华的手呢,摸都没摸过。他对方稷说:“姐夫,管好你家夫人,别谁家夫人的手都牵。”

  方稷噗哧一声乐了,捞住小舅子,道:“臭小子!”才刚满十三岁呢,拈哪门子的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