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乱世搞基建 第36章

作者:绝歌 标签: 女强 穿越重生

  赖瑾跟着自家姐夫进入正堂,一眼看见屋子里的椅子上全放着坐垫和柔软蓬松的靠背,款式极为眼熟。这正是他小时候叫阿爹没收走的那款。他拎起靠背,道:“四姐。”用力地抖了抖,以引起赖瑶的注意。

  胸口痛!太扎心了!裤子,全家都穿上了,就他没有。椅垫、软软的靠背,连远嫁梧桐郡的四姐都用上了,给他没收了不准用。他问道:“你们的良心不会痛吗?”

  萧灼华不明白状况,问:“怎么了?”

  赖瑶告诉她:“小七打小便爱捣鼓吃喝玩乐的物什,阿爹怕他耽于享乐,误了功课,管教甚严。偏他做出来的食物好吃,东西好用,我们便私下用着,不叫他知晓。”他们几个,各有各有院子,隔着层层院落,谁知道谁的院子里有什么,因此瞒了小七许久。

  萧灼华:“……”确实有些过分。

  赖瑶对萧灼华说:“待回头给你备上几套,铺在马车上,能省去诸多颠簸之苦。”

  赖瑾“呵呵呵呵”几声,心说:“也就是我离京后太忙了,没顾得上,哪用得着你来表现。”他说道:“四姐,我不管,我一定要在你这里住到开春,你别想轻易打发我走。”

  赖瑶的视线在赖瑾身上来回打转,道:“惦记上你姐夫家的茶山了吧?”

  方稷笑道:“若是小七喜欢,送他几座便是。”

  赖瑶深深地看了眼方稷,道:“你以后便知。你若是舍得,送他些茶山,想必他会很开心。”小七几乎从来不沾家里的茶,也不学煮茶茶艺,嫌弃费劲又难喝,曾磨着母亲给他找新摘的鲜嫩茶叶,要炒茶喝。京城,可并不产茶,阿爹又不愿外人注意到小七的不寻常之处,便一直不曾见识过何为炒茶。

  方稷说:“这有何舍不得的。我旁的不多,就是山多地多。”

  赖瑾深知,以他姐夫的家底,送几座山头,小意思。他说道:“多谢姐夫,往后细聊,大买卖。”

  方稷不着急,反正赖瑾要住到开春,说:“行,我便等着。”

  ……

  赖瑾在梧桐郡住下,又画了图纸,交给木匠给赖瑶肚子里的小宝宝做了婴儿学步车、手推车。

  现在的小孩子只有摇篮、竹椅,学步都是跌跌撞撞的,不知道要摔多少跟斗。他们的说法是,小孩子骨头软摔不疼,摔着摔着就长大了。

  萧灼华在征得赖瑾的同意后,找到赖瑶说起想到各县买点仆奴带去边郡的事。

  赖瑶说道:“在我的地头,哪用得着你派人去跑腿。”当即安排方稷去办这事。

  梧桐郡富庶,但地盘不大,只有十几个县,但每个县都是大县,人口最少的也有数万户。一个县招一百人,每年让拐子拐走的都不止这个数。

  对于许多靠租地为生的佃户来说,能去大户人家做洒扫仆奴远比种地强。种地,遇到旱涝灾害,连吃饭活命都难,不要说卖儿卖女,自卖自身的都有,毕竟能让人买去做奴仆,总比留在家里饿死强。即使是在风调雨顺的年头,各种税一交,吃饭都得数着粟米豆子吃,吃不上几顿饱饭。

  不到半个月时间,各县便把人都送来了,但全都是瘦巴巴面黄肌瘦的,干活干得满手都是茧子的,连脚都因为常年打赤脚磨出厚厚的茧,衣服破破烂烂的在寒风中冻得发抖,不少人的脸都冻青了。

  能把孩子养得壮实的,家里不缺吃食,不会愿意卖孩子。主动卖孩子的,都是养不起日子过不下去,或者是不想养女娃的。人头税跟田亩税是最重要的两项税,不管是男娃还是女娃,满三岁就算立住了,就要交税,十五岁以下算半个。

  女娃娃养大就要嫁去别人家,吃粮食穿衣服加要交税,全都是开销。一些孩子多粮食紧张的人家,生下女娃娃后,放进木盆扔河里顺水漂走,扔到别人门口的,扔到大街上的都有。

  如今大家听说公主府出一千五百文钱买女仆,有不少人都愿意卖。不壮实,那少卖点钱,也想卖出去。底下去买人的里长、亭长一看,行,你少收点,我能从中赚点,买回来吃几顿饱饭不就养壮了嘛。

  县令从方稷那里得到的买人的钱是三千钱,这是买壮仆的钱,可一听买女仆,自己当即从中扣了一千钱,交给乡长去买。乡长入手,又扣五百,转交给亭长,亭长、里长再一看,送来的人这么瘦,扣三百,最后成交价,一千二百钱。

  买来的人手脚俱全,都是十几岁的,一看就是能干活的,萧灼华和赖瑾都没意见。

  萧灼华之前经历过买人难的事,一下子添了一千多人,已经很满意了。至于底下的官员赚差价,则在预料之中。若无利可图,别人忙什么呢?

  赖瑾更没所谓,这些人跟着去边郡,好歹能吃饱穿暖有份稳定的工作,还是自由身,要是将来想离开的,攒几个月工资,把买人的钱赔了就走呗。

  ……

  赖瑾和萧灼华虽说住在赖瑶家,但不能真扔下大营、作坊不管,因此都是两头跑,一边待几天。练兵、生产两不耽误。

  铜钱、布帛如流水般花出去,囤积的粮食、衣服越来越多。

  方稷看着赖瑾的花销都暗暗心惊。这哪怕是有金矿、铜矿都架不住他这么花的。

  他劝道:“你去到边郡三五年内没有进项,便是再厚的家底,只怕也难以为继。我知你在清郡和尚郡有收入,可相隔万里,路上运输的耗费都得折去大半。”

  赖瑾指向枝头的嫩芽,说:“谁说我这没有进项了。春天了,发芽了。”

  方稷不解,问:“何意?”

  赖瑾说:“茶马贸易,黄金之路!草原只有草,不产粮,他们的食物都是肉、奶,边郡那么穷,为何草原部落的人还要翻山越岭地到边郡抢粮,甚至有时候还得穿过边郡深入陈郡。因为他们缺粮食,确切地说是缺少从粮食中摄入的营养。肉吃多了,血脂……就是血管里的脂肪,肥肉高,堵在血管里,容易中风暴毙。茶,能减少油脂吸收,还能养肠胃,延年益寿。你这山里的茶要是运到草原去卖,过我边关,还不得老老实实交关税。”

  方稷说:“草原人不讲究,做买卖总抢,现在大盛朝的商人都不往那边去了。这茶山之利,也就那样。”

  赖瑾说:“走,骑马上山,让你见识什么叫做一两茶一两金!”

  方稷满脸震惊地看向赖瑾:“一两茶,一两金?”抢啊!他叫道:“行,我便随你去看看,如何让山上的茶,变成一两茶一两金。”

  赖瑾说:“稍侯,把我夫人叫上,往后这些买卖都得交给她来打理。我要是去草原打仗了,家里得她当家。”他扭头对阿福说:“阿福,去四姐那把宝月公主请来,哦,对了,让她回去换上骑马的劲装,好爬山。”

  阿福赶紧去。

  约摸过了两柱香时间,萧灼华来了。她穿着赖瑾特意让人做的皮甲劲装,脚上穿着鹿皮靴子,腰上挂着腰刀,又美又飒,还带着点羞窘。成国公府女眷们成天穿成这样练武,但她是第一次穿,有点不习惯,又有点小激动。

  赖瑾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想的,在脑子里冒出“哇”的惊叹声的同时,口哨声也跟着冒了出去,活脱脱的登徒子。

  萧灼华当场闹了个大红脸。要不是知道有要紧事,且这人是赖瑾,只怕得调头便走。她没理赖瑾,只朝方稷抱拳唤了声:“姐夫。”

  方稷在她过来时,便已经起身行礼,“见过公主。”

  三人带着各自的随从护卫一起骑马出门,往城外的茶山去。

  作者有话说:

  网上查了下,乾隆时期买一个人大概是七两银子。那是清朝国力鼎盛时,人命相对要值钱些,大盛朝这样的朝代,设定上,买人更便宜点。

  买卖人口这个,属于古代民情,主角以后会慢慢废除这一块,目前就是想方设法谋发展,才能有本钱去改善民生现状。

第46章

  初春时节, 空气中犹带丝丝凉意。

  山地潮湿,湿湿润润的水雾伴随着晨露弥漫在山林间。

  梧桐郡的气候与京城的平原气候不同,与他上辈子的家乡颇像。他的家乡是知名的产茶盛地, 有着茶乡之称, 当地有种说法,叫做家有茶山如有金山。他家每年的收入来源之一,就有茶。

  他从小耳濡目染, 对于如何采茶、制茶、卖茶, 比带兵打仗还熟。

  方稷走在茶田间,瞧着才抽出的嫩芽,对赖瑾说:“刚开春,茶树才抽芽,叶子都没长开,此时采摘尚早。”

  赖瑾掐下两朵枝头的嫩芽, 打量两眼, 道:“此时正是采茶制茶的最好时节,过了谷雨之后的茶要差上一大截。”他当即把采茶的手法教给众人, 以避免采摘时弄伤茶, 破坏品相,之后便让众人散开采茶。

  他把右手的袖子卷起来, 左手的袖子拽起来当布兜用,便开始在茶树间飞快地采摘茶叶。

  方稷瞧见他那灵巧的动作,非常困惑。他可是知道, 赖瑾在十二岁前连踏出府门的次数都屈指可数。莫说采茶,连茶树都没见过才是。他这摘茶是手法是从何学的, 又是什么时候练的?

  萧灼华的心中也有同样困惑。她摘了几株, 便由旁边的侍女去采摘, 再往里走,衣袍鞋子该脏了。

  赖瑾摘了一小会儿,回到田梗边,把茶倒进旁边的筐里,便去看其他人采摘,纠正他们的错误。去年的老叶子就不要摘进来了,长再大片都不行,今年的新叶子,长老了的也不要,挑出来另外放,只要最嫩的一芽一叶的,或一芽两叶的。

  人多,采起来快,且他只是小批量制作茶样,要不了多少,采了一个时辰,装了半篓带回去。

  茶山陡峭,不方便骑马,马都在山下。

  赖瑾在往山下走时,告诉方稷和萧灼华:“茶分成精品茶和普通茶,最好的茶是明前茶。清明前产的茶叫做一春茶,只能摘一茬,产量极少,格外贵,向来不卖……”大盛朝还没这茶呢。

  方稷道:“有一春茶,想必也有二春茶了。”

  赖瑾说:“谷雨前的茶,叫雨前茶,为二春茶。谷雨后的茶,就一般般啦。”

  方稷好奇地问道:“你是从何学来这本事的?”

  赖瑾指向天空:“上苍所授。”

  方稷不问了。他回家问夫人去。

  萧灼华都不信赖瑾所说,但他不愿说,她自是不问。

  一行人下山后,翻身上马,一路策马疾奔回去。萧灼华的骑马本事是最近新学的,头一次跑这么快,又紧张又刺激,更有几分策马狂奔的畅快感。

  她骑在马上,身旁是赖瑾和方稷,身后是骑兵,迎着风,听着轰轰隆隆的马蹄声,道旁的树木飞快后退,仿如飞鸟在天地间飞驰。

  她再回想起京中的日子,只觉曾经的自己好似被关地樊笼中,哪似这般自在踏实。

  骑马的速度快,大半个时辰,他们便回到府中。

  方稷问赖瑾:“小七可是要制茶?”

  赖瑾等了一个冬天,好不容易能动手做茶叶了,当然要赶着做啦。他说道:“自然。”

  方稷看了眼鞋上的泥,都懒得回去换了,扭头吩咐随从:“与去夫人说一声,我去看小七制茶,晚些回去。”跟着赖瑾走了。

  赖瑶听闻后,也很好奇,挺着大肚子溜达着来到赖瑾居住的院子里。

  她刚迈进院子,就见到他们把桌子搬到院子中间,一大堆嫩叶堆在桌子上,旁边还有框,赖瑾带着萧灼华和方稷在那对着一堆嫩叶挑挑选选。

  赖瑶走过去,好奇地问:“这是在做什么?”

  赖瑾说:“选茶,把里面叶子破了的,有虫眼的、混进去的茶梗、粗叶子都挑出来不要,只留这样的。”他轻轻地抓了把挑好的给赖瑶看。

  赖瑶好奇地看了眼赖瑾,感慨道:“竟然还自己上手。”以前都是叫厨子做,这次竟然还亲自动手,可见这茶确实贵重。

  方稷见到自家夫人顶着即将临盆的大肚子过来,吓得赶紧扶住赖瑶,吩咐仆人进屋搬来椅子扶她坐下,道:“身子笨重,当心。”

  赖瑶指指桌子,说:“去帮忙。”

  方稷不放心地看了两眼,这才去帮着赖瑾选茶。

  不一会儿,他们便选好了茶,赖瑾当即搬了茶去厨房,把自己的大炒锅架上,升起小火,开炒。他说道:“炒茶是制茶的精髓,我们现在做的是绿茶。另外还有红茶、黑茶、花茶,制作方式各有不同。”

  方稷瞧见赖瑾架起的大炒锅,不由得看了眼赖瑶。大铁锅是成国公府独有的,旁的府邸都没有。铁器昂贵,多用在军中。铸这么大口锅,可是不易。他夫人的陪嫁,就有大铁锅,专程用来炒菜。炒菜,也是成国公府独有的,且只在自家人吃食时才备,设宴待客时,从来不摆,也从不曾对外人说起。

  萧灼华站在灶旁,见到赖瑾直接用手炒茶,心惊胆战,问:“不会烫手吗?”

  她的话音刚落,赖瑾“嗷”地一声,缩手,甩甩烫痛的手,又继续炒。

  赖瑾说:“别说话,我这是第一次上手炒茶,手生。”他只看过炒茶,没自己上过手。

  虽然手艺生熟,但茶叶流程都熟,火侯也会看的,具体操作摸索着来,大致没差就成。

  炒茶是个辛苦活,他站在锅旁,手上不停,翻炒了将近一个时辰,炒终于炒好了,出锅的茶,大概不到两三两的样子。

  赖瑾指着新炒出来的茶,问方稷:“这样的炒,就问,值不值,一两茶,一两金。”他给方稷看看自己炒茶的手。手艺不熟,烫了好几次。

  方稷说:“值!”凭他们几个人早膳刚过就出门,到这会儿正午都过了,忙活的这几个时辰都值!

  赖瑾吩咐老贾烧开水,又拿来茶盏,将茶沏上。第一遍水,洗茶,倒掉,再将开水倒进去,便见那蜷缩的叶子慢慢舒张开,犹如新摘下来般。

  方稷顿时坐直了身子,叫道:“奇了!叶子竟然又舒张开了。”

  赖瑾将茶递给萧灼华说:“尝尝,保证一点苦味都没有,只有清香。”他说完,端起茶,吹开飘在上面的叶子,轻轻饮了口,唇齿留香,熟悉的味道在味蕾间弥漫开,感慨道:“这才是茶嘛。”

  方稷也小小地饮了口,涩意全无。他的眼睛倏地亮了,看向赖瑾,道:“一两茶,一两金!”此茶,竟是真的能值这价。

  赖瑾说:“明前茶、谷雨茶的产量非常有限。明前茶,给金子都不卖,只送亲友家人。”他喝着茶,惬意,问萧灼华:“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