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间小饭馆 第26章

作者:雪刀 标签: 种田文 美食 爽文 穿越重生

  不仅多给了零头,还给了他小费。好像很感激他似的。他一脸莫名,随之想明白过来,大概是珠珠的手艺太好,他们太喜欢,所以才这样的吧。

  夜晚饭馆打烊,李长贵打着手电筒,给袁如珠和吴桂芳照路。

  路过卖猪肉的屠户家时,见张屠户张建刚在用喷枪烧猪皮,李长贵和他打了声招呼。

  张建刚见是他们,热情道:“打烊了啊,今天生意红火吧?”

  “还行,对了,明天多送点肉。”

  “好嘞!”张建刚笑得合不拢嘴。袁如珠一直在他这里订猪肉,自从如珠饭馆开起来之后,饭馆生意越发好,他的生意也越发好。袁如珠这女娃,如今可算是他的财神爷!

  袁如珠端详着木板上的猪皮,有些馋了,“张叔,这猪皮……”

  “咋?”

  “我想买一点。”

  张建刚豪爽道:“买啥,拿去就是!你要多少?这块够不够?”

  “够了。”

  “你稍微等一下,我把猪毛给你烧完。”

  虽然张建刚不要钱,最后袁如珠还是给了钱。拎着刚烧干净猪毛的猪皮回家,一开门,两团棉球就扑了过来。

  嘟嘟和小白扑到她腿上,爪子抓紧她的裤子,不停嘤嘤着,袁如珠摸摸它俩,“好啦好啦。”

  嘟嘟鼻子一动,忽然一嘴叼向她手里拎着的猪皮。她急忙退开,“不是给你们吃的。”

  猪皮对狗狗来说不易消化,会加重狗狗肠道的负担,所以不能给它们吃。

  把嘟嘟小白推开之后,袁如珠看了看袋子里的猪皮,脑海中出现泡椒猪皮的样子,舌尖分泌出唾液,她咽咽嗓子,已经迫不及待想要把猪皮处理了做成泡椒猪皮。

  夏日吃泡椒猪皮,开胃爽口,美容养血。袁如珠微微舔嘴。

  泡椒猪皮很酸辣,早饭不宜吃,所以袁如珠晚上没把猪皮做了,而是准备第二天早上做,早上做了中午就可以吃。

  翌日清晨,袁如珠舀清水入锅,猪皮放进清水里,生姜,小葱和料酒加进去,大火焯。

  锅里的水咕嘟咕嘟沸腾着飘起浮沫,袁如珠撇去浮沫。为了去掉多余的油脂,她开中小火再煮了几分钟。

  猪皮煮好,捞出来过凉水,袁如珠把猪皮放到案板上,一层一层刮油脂。多余的油脂刮掉,做出来的泡椒猪皮才会不腻,也会更美观。

  刮掉多余的油脂,她拿刀,将猪皮改刀切成零点五厘米的小条。

  切好的猪皮全部倒进盆里,加盐快速搓洗。搓洗完毕,再用清水多冲洗了几遍之后,猪皮放到水锅里。

  姜片,香叶,桂皮,干辣椒,八角全部加进锅里,又洒了些料酒进去,继而开大火煮猪皮。

  煮猪皮的时候,她用勺子不断搅拌猪皮,防止其粘连锅底。锅里煮开了,转小火继续煮。

  再煮差不多一分钟就行了,猪皮不宜煮太久,太久口感会不劲道。

  一分钟过去,袁如捞出煮好的猪皮,放进凉白开里。凉白开是用井水冻过的,用来凉猪皮,成品的口感会很好。

  而后她将凉白开倒出来,把猪皮倒进罐子里,在猪皮里加入蒜片,姜片,马蹄状的小米辣,泡野山椒,再加入没过水的凉白开。

  她开始给猪皮调味,盐,白糖,香菜加进去,搅拌均匀。待搅拌均匀,她盖上盖子,把猪皮密封在罐子里腌制。

  拍拍封好口的罐子,袁如珠说:“四个小时后,也就是中午的时候,就能吃了。”

  吴桂芳盯着透明罐子里正在浸泡的猪皮,咽咽喉咙,“中午就能吃啊。”

  到了吃午饭的时候,袁如珠取下罐子盖子,一开盖,浓浓的泡椒酸辣香登时便涌进了鼻子里,只是闻着这香味,便已经刺激到了食欲。

  袁如珠吸气,舀出一盘泡椒猪皮。

  午休放学回来的小夏瞧着盘子里晶莹剔透的猪皮,吸溜了一下口水,“好香好香!”

  “小夏,去,去门口买两瓶啤酒,你和小秋要喝什么饮料自己买。”袁如珠给小夏钱。小夏火速去往饭馆门口。

  饭馆门口,杂货店老板正在给客人拿雪糕。

  “叔叔,要两瓶啤酒,还要一瓶橙汁。”

  啤酒和橙汁加起来有五毛钱的零头,杂货店老板挥手,没要小夏的零头。小夏抱着啤酒和橙汁往后厨走。

  后厨里,袁如珠,吴桂芳,李长贵,小秋以及老王婶已经围坐在桌边上,摆弄着碗筷。

  “快把饮料拿来。”袁如珠向小夏招手。大人们都倒的啤酒,俩小孩倒的橙汁,饮料倒好,袁如珠拿起筷子,“吃吧。”

  泡椒猪皮太香,直勾得人食指大动,恨不得立即将之嚼进嘴里。所以他们第一时间几乎夹的都是泡椒猪皮。

  泡椒猪皮水晶晶的,泛着剔透的光,筷子夹起一根,猪皮极富有弹性地弹动了一下。

  牙齿咬在猪皮上,首先感受到的是猪皮表面上浅浅的酸辣味。牙齿咀嚼一下,能清晰的感受到猪皮的筋道弹牙, Q.Q弹弹的,嚼劲十足,给予味觉满满的正在吃胶原蛋白的满足感和幸福感。

  整个泡椒猪皮,皮嫩肉香,酸酸辣辣,尤其开胃解腻,解馋解压。

  袁如珠呼出一口气,饮下一口冰冰凉凉的啤酒,泡椒猪皮配啤酒,滋味甚美!

  老王婶嚼着非常有嚼劲的泡椒猪皮,说:“如珠,你这泡椒猪皮泡的老香了,就着泡椒猪皮下饭,我都能多吃两碗饭。”

  “那就多吃点,我泡了很多。”

  老王婶欢欢喜喜道:“哎!”

  袁如珠又喝了一口啤酒,说:“现在来吃饭的人越来越多,我一个人在后厨有一点吃力了,需要帮厨,我得招两个帮厨来。”

  吴桂芳说:“我来吧。”

  袁如珠摇头,“帮厨要连轴转,很累的,幺姨你身体不好,不能干太累的活。”

  “没事儿的。”

  袁如珠仍然摇头,吴桂芳便作罢。李长贵问:“那去哪儿找帮厨?”

  “帮厨要洗菜、切菜、配菜还有摆盘什么的,要找厨艺好点的……”袁如珠沉吟,“村里有没有厨艺不错的?”

  老王婶说:“可以去镇上找,镇上厨艺好的肯定多。”

  “先在村里找找看。”

  老王婶明白过来,如珠大概是要帮衬村民,给村民提供就业机会。

  袁如珠嚼着泡椒入味的猪皮,说:“得赶快弄一个招聘启事。”

  ……

  菜田里,几个妇女正摘着菜.

  “听说了吗,桂芳外甥女开的那饭馆,在招帮厨呢!”

  “招帮厨?工资怎么样?”

  “跟镇上的工资一样呢!”

  一个皮肤晒的微红的妇女有些兴奋道:“真的?那我得去试试,我厨艺不错呢。”

  “我也去试试!”

  “哎呀,这可是天大的好事!正愁赚不到钱呢!”

  一个穿着短袖的妇女拎着菜篮子就往如珠饭馆赶,生怕去晚了机会就被人抢了。她一走,其他妇女也快步跟着去了饭馆。

  清河村人口一共一千多口,除了老人小孩以及上学的学生,村里大部分人一听到如珠饭馆招工的消息,立刻前去应聘。

  花了两三天时间,袁如珠筛选出两位帮厨,还额外招了一个洗碗工。

  两个帮厨分别是李丽和林有旺,李丽不到三十岁,厨艺很不错,林有旺四十来岁,刀工很好,力气大,适合做后厨里的墩子。

  额外招的洗碗工是一个十八岁的女孩子,名叫邱红玲,邱红玲成绩很差,也同样袁如珠没考上高中,她在家里做了两年农活,服侍了两年身体不好的奶奶。今年她到了十八岁,原本是要去镇里找工作的,见如珠饭馆在招工,便欢天喜地前来。

  不用出远门,能在家乡工作,能照顾奶奶,这样的工作是她梦寐以求的工作。所以被如珠饭馆聘用时,她几乎喜极而泣。

  而没被没被聘用的村民,个个遗憾不已。

  田地里,老刘在李长贵家的地里锄草,旁边的田里,有村民低声道:

  “唉,这么好的机会就没了。”

  “是啊,现在找工作可不容易,尤其是不用出远门去外地。唉,这多好的机会啊。”

  “关键是不仅能赚钱,还能吃到好吃的菜,如珠那女娃做的菜可香哩!”

  “就是,李丽、林有旺还有红玲那孩子,可真是撞了大运了。”

  这俩村民唉声叹气,活像是错失了一百万。

  老刘出声,“如珠手艺这么好,以后来吃饭的人肯定会越来越多,饭馆会越做越大,以后肯定还是要招员工的,你们就再等等呗。”

  听到老刘的话,俩村民眸光一亮,“也是,饭馆里就那么几个人,以后肯定还是不够用的,咱再等等!”

  “对,再等等,说不定下次咱就应聘上了!”

  俩村民又活过来似的,浑身充满了干劲,继续锄地。

  老刘笑着瞥瞥他们俩,他扛起锄头家去,天色不早,该回去吃晚饭了。

  彼时,清河镇,一处高级公寓里,郑母来到玩具屋,“小宇,吃饭了。”

  餐厅里,厨房阿姨正在摆放碗筷。

  桌面上放着炒白菜,烧干丝,凉拌黄瓜和豌豆箜饭。

  桌上一个肉菜也没有,小宇撅起嘴巴,“要吃肉肉!”

  郑母把一碗热腾腾的豌豆箜饭递给小宇,“先吃点这些素菜,肉在锅里呢。”

  小宇哼了几声,最后还是伸出两只胖手把豌豆箜饭捧过来。

  这几天,郑父郑母常带小宇去如珠饭馆吃饭。小宇喜欢吃如珠饭馆的豌豆箜饭以及拍黄瓜等等菜,所以对豌豆黄瓜等等蔬菜的接受程度比从前好了许多。

  至少现在让他吃这些蔬菜,他能吃上一两口,不像之前那样抗拒厌恶。大抵是因为爱吃如珠饭馆的那些菜,所以对这些蔬菜有了些许滤镜吧。这是好事。只要他肯吃,不吃蔬菜的挑食毛病以后总会慢慢变好。

  对于此,郑母郑父欣慰不已。

  小宇双手捧着豌豆箜饭,吃了两口,瘪瘪嘴,“要吃肉!”

  郑母给他夹黄瓜,“再吃点黄瓜,等会儿吃肉。”

  小宇咔嚓咔嚓把黄瓜吃完。

  晚霞照到桌边上,染红了桌角,郑母抬首,望向窗外的红霞。红霞晚若一颗颗喜庆的红灯笼,高高地挂在天边,散发着喜庆的光芒。

  郑母远望着天边红霞,微微莞尔。

  周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