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救世主 第29章

作者:朱砂 标签: 西幻 基建 穿越重生

  伯爵夫人有气没处发, 索性一扭头, 自己也走了。

  男女主人都拂袖而去, 气氛顿时降到冰点,餐室里的仆人都噤若寒蝉,大气也不敢出。只有伯爵夫人的贴身男仆神情自若, 甚至还抬起眼睛对着陆希笑了笑:“小姐要不要用下午茶?”

  这人有一双墨绿色的眼睛,让陆希想起她继父家的妹妹搜集的碧玺宝石。虽然那姑娘说绿色的碧玺不如红色的值钱, 但陆希就是很喜欢那种颜色, 像是一双在地狱里仰望阳光的眼睛。

  咳, 那是中二病时期的念头了。陆希把陡然生起的回忆压下去, 但是那种熟悉的感觉却挥之不去。

  是想家了吗?陆希有些疑惑地自问。

  自从爷爷奶奶去世,她跟父母以及他们各自组建的新家庭都不亲近。她有工作有朋友,并不寂寞,为什么反而在这里开始想念他们了,是因为很有可能回不去了吗?

  “小姐——”琳的声音打断了陆希的思绪,“回房间吧,您喜欢什么茶点,我叫人送到房间里。”

  于是陆希就被琳和莉斯一左一右地扶着走了,仿佛她不会走路似的。走出几步,她下意识地回头看了一眼,发现那个男仆还站在那里对她微笑。阳光从餐室的窗户洒进来,给他黑色的头发镶上了一层金边,显得那双眼睛的颜色也更深了,黑沉沉的似乎能把人的灵魂吸进去。

  “他是谁?”陆希还是没忍住地问了一声。

  琳的脸上露出一点为难的神色:“他是——伯爵夫人的贴身男仆,海因里希。”

  她偷眼观察了一下陆希的表情,欲言又止。

  “怎么了?”陆希注意到她的模样,“有什么问题吗?”

  莉斯嘴快地说:“小姐您不要跟他说话,伯爵大人不喜欢夫人身边的人。”

  “不要胡说!”琳斥责了她一声,转而柔声细气地向陆希解释,“海因里希从前没有在别处当过差,所以有些不懂规矩……”

  陆希明白这个“没有在别处当过差”的意思,就是说他从前没有在贵族家里做过仆人,属于“野生”的,所以很多规矩都不懂。

  但是一个“野生”男仆,现在却成了伯爵夫人的贴身男仆?这个——真的不是因为脸吗?

  当然陆希不是觉得伯爵夫人跟自己的贴身男仆会发生点什么超出下限的事情。光明大陆的风俗在某些方面与地球还是颇有相似之处的,男人可以跟自己的女仆滚床单,贵族还可以在外面找情人,但妻子如果出轨,被丈夫抓住把柄可是件大事,至少是可以立刻提出离婚的理由,这在“只有死亡可以把我们分开”的光明大陆,可是很不一般。

  当然,对贵族来说,这事儿其实比表面上要宽松一些,尤其是当妻子找到的情人比丈夫地位更高的时候。比如说历任国王都有情人,情人们的丈夫也只能故做不知。甚至曾有一任国王,因为看上某家的小姐,又碍于已婚男人不能招惹未婚小姐的规矩,直接就硬给她指定了一门婚事。

  婚后这位小姐就直接被接进了王宫,而她的便宜丈夫也没敢说什么。听说还有人因为他的升官而羡慕,也希望国王能给自己安排这么一个妻子呢。

  不过陆希觉得,冯特伯爵大概是不能容忍的吧?而伯爵夫人自傲于自己的血统,应该也不会找一个男仆那啥啥……毕竟这个男仆虽然不是双黑,但眼睛的颜色那么深,显然血统也好不到哪里去。按伯爵夫人的脾气,就算要找个情人,也要找比冯特伯爵地位更高的吧?

  “他是法比奥少爷送给夫人的。”莉斯到底年轻嘴快没忍住,“很会说话。”

  法比奥,就是冯特伯爵的侄子,原定的继承人。他送一个年轻英俊的男仆给伯爵夫人,是个什么意思呢?而且还很会说话?吹枕头风吗?

  琳稍稍迟疑了一下,想到伯顿管家对她们的叮嘱,还是说道:“法比奥少爷跟教会的关系近来很亲密,前一阵子他离开长云领去了白都,就把海因里希送给了夫人。”

  陆希琢磨了一下,感觉自己明白了她的意思。

  冯特伯爵愿意把爵位传给侄子,是因为自己没有继承人,心腹骑士或者管家再怎么亲近,也不可能继承长云领。但是他想找的这个继承人,必须要跟他一条心。

  法比奥从前大概是能让冯特伯爵勉强满意的,但随着冯特伯爵身体日渐衰弱,他眼看自己继承爵位已成定局,就渐渐暴露出了与教会的亲近,这引起了冯特伯爵的不满。

  离开长云领大概是法比奥对冯特伯爵的“逼宫”,毕竟这些年长云领也只有他一个人被当做继承人教导,他以为自己走了,冯特伯爵仓促之下不可能找到第二个人选,所以还留下一个眼线,好替他传递消息,看看自己什么时候应该回来,向叔叔递出橄榄枝。

  然而他没想到,冯特伯爵比他更狠,直接弄回了一个私生女。

  哦不,其实对冯特伯爵来说,这样做大概更方便,毕竟陆希要是跟丹尼尔结了婚,就只能当个招牌,而长云领的一切权力都归了丹尼尔,他才是真正跟冯特伯爵一条心的人呢。

  想到结婚的事儿,那位英俊的海因里希都不香了,陆希直接把他扔到了脑后,问琳:“卡玛他们呢?”

  结婚是不能结婚的,但要离开长云领也不行,只能投冯特伯爵所好,看看能不能让他改变主意这样子……

  “他们都已经安排好了。”琳皱皱眉头,“小姐,您的贴身女仆不是随便就可以做的,需要训练。”卡玛一看就是个乡下女人,连基本的礼仪都不知道,怎么能带得出去呢?

  而且,她还带了一个奇怪的女孩儿,不管走到哪儿都紧紧护着,不让任何人碰。

  母亲护自己的孩子这很正常,但听女仆们说,这个卡玛的举动有些太过份了,而且那个女孩儿身上好像还缠了些布,似乎有意遮挡着什么。

  另外,被带回来的那个瘸着腿的少年倒还好,听说他会赶车,现在已经被安排去跟城堡的车夫们一起了。

  “车夫——”陆希一阵无语,但也没法说什么,谁让她现在没有话语权呢。

  几人说着话,已经回到了卧房。有女仆推来了一辆同样的银餐车,吓了陆希一跳:“我吃不了这么多……”

  餐车上摆着刚才她在餐室看到的三明治和松饼,什么夹鸡肉的,夹鱼肉的,抹果酱的,抹黄油的,至少够五个人吃!

  琳却丝毫不以为意:“您是伯爵小姐。”难道就摆一块三明治一块松饼?那是伯爵应该有的气派吗?而且以后出去交际,贵族的宴会都会如此,如果在外面露出这样没见过世面的模样,那就太有失身份了。

  “您慢慢会习惯的。”琳拿过银茶壶,“这是红茶,您喜欢加牛奶,还是加糖?”

  “红茶——”陆希心里一动,“茶是哪里来的?”

  “这是真正从迷失之地来的茶叶。”莉斯有些骄傲地回答,“不是有些随便什么领地种出来的劣质茶叶。”

  茶,原产地是种花家,如果两个世界同源,那这里的茶叶来源应该也一样。那么迷失之地指的是……

  “迷失之地在很远的东方。”莉斯快言快语,“到那里去要绕很远的路,走过一片看不到边的沙漠。教会的东征军曾经去过,发现那里是魔鬼聚集之地,那里的人也都——”

  她突然停住了,目光落在陆希的头发上,一脸尴尬。

  陆希瞬间就明白了——果然所谓双黑的发源地,就是被称为迷失之地的东方?所以在这个世界,种花家就是迷失之地?

  “东征军在那里跟魔鬼战斗了一场——”琳拦不住莉斯的快嘴,只能接过话题给她善后,“整片大陆都在战斗中消失了,所以被称为迷失之地。有些人把茶种带回来种植,但是生产的茶叶不如原本生长在迷失之地周围的那些好。”

  她硬生生的把话题终于拐回到茶叶上,莉斯才悄悄松了口气,再也不敢嘴快接话,默默地在一边打开一个錾花银罐,露出里面淡黄色的苹果形固体。

  种花家在这个世界里已经消失了?

  尽管知道是两个不同的世界,陆希还是觉得难以接受,尤其是——“那里怎么会是魔鬼聚集之地?”

  这是造谣吧!即使是两个走向不同的世界,陆希也不相信种花家会成了魔鬼聚集之地,这绝对是诬蔑!

  东方大国消失,幸存的子民流落在外,就成了容易堕落的双黑血脉?嘿,这可真是诬蔑一条龙服务啊。就那个东征军,要说他们是为了跟魔鬼战斗才远征东方的,鬼才信呢!

  “这个……”琳其实知道的并不多,她毕竟只是个女仆而已,东征和迷失之战虽然是载入史册的大事,可是其中的详细情形多由教会宣扬,其内容无非是远东的魔鬼多么凶残,东征军又是多么英勇,最后牺牲自我歼灭魔鬼云云,至于远东为什么会有那么多魔鬼,倒是没人解释过。

  琳能选为伯爵小姐的贴身女仆,是因为她对冯特伯爵忠诚,对于女仆的工作做得出色,礼仪方面也颇为熟悉,并不是因为她熟知光明简史什么的,甚至因为长云领对教堂的限制,她都没法从教会的宣传里仔细了解迷失之战,当然答不上多少来。

  “小姐——茶要凉了……”琳努力把话题转回茶点上,“您要加几块糖?这是苹果糖,您喜欢吗?如果不喜欢,还有越橘糖,不过不如这个甜。”

  “什么?”陆希看了看那精致的银罐,“这是糖?”看着晶莹美丽,倒是挺像宝石的。

  “是的,这是用苹果做的苹果糖。”琳说起这个来就从容多了,“伯爵大人也很喜欢。如果您喜欢蜂蜜——”

  陆希对糖挺有兴趣,随手拿了一块放进嘴里,确实有一丝苹果的味道,但比苹果甜得多。

  琳见她不再问什么迷失之战的事,松了口气,悄悄示意莉斯发挥自己的长处。

  “这是从苹果里提炼出来的糖块。”莉斯连忙将功折罪,“这个是从越橘和蔓越橘里提炼的。邻近的绿玉领盛产这几种糖块,还有草莓糖和杏子糖,但因为口味比较酸,伯爵大人不太喜欢,城堡里就没有准备。如果您喜欢,管家回头会安排人向商人们采买。”

  “从水果里提炼出来的糖……”陆希搜索了一下原身的回忆,想起来光明大陆上的确是这么制糖的,从什么水果里提炼出来的就叫什么糖,而没有统一的果糖、蔗糖或葡萄糖之分。

  当然这样的糖里难免有未去除的杂质,糖块越劣质,杂质就越多,味道也就越酸,但总归比水果本身要甜。

  像冯特伯爵城堡里用的这种糖已经是优质糖了,水果本身的味道微乎其微,不仔细品尝几乎尝不出来。

  当然,价格应该也非常可观。这一块糖可能就值一枚银币,普通人家就别想了,有个水果吃就不错,酸点就酸点吧。

  想起以前喝咖啡用的方糖,陆希不由得又想起了同为穿越老乡的芭芭拉,难道她没有想想怎么制糖吗?还是没有找到甘蔗?

  “琳,说说我的母亲吧。”之前伯爵夫人说的那些话,她都很好奇啊。虫灾是怎么回事?还有伯爵夫人明明提到了肥料,既然老乡搞出了粪肥,为什么外面的地还是在轮耕?老乡究竟搞了些什么啊?

  琳脸上的微笑都要保持不住了——这个话题比迷失之战还要糟糕!

  “这个……我是最近几年才进城堡来做女仆的……”而芭芭拉早在十五年前就没了啊。

  “知道多少说多少吧。”陆希也没打算琳能什么都知道,但反正现在是下午茶时间嘛,闲着也是闲着,先打听一点,然后才能知道该怎么去跟冯特伯爵谈起这个话题啊。

  琳支吾了半天,还是捡着城堡里大家都知道的事情说了说。

  芭芭拉原本是伯爵夫人带来的女奴。

  伯爵夫人的年纪比冯特伯爵小整整二十岁,在提起这桩婚事的时候,她才八岁!

  “八岁?”陆希手里的茶杯都险些掉下来。搞笑呢,老夫少妻也没有这样的,难怪冯特伯爵对这桩婚事如此反感,教会这也干得太过份了,再怎么血统高贵,也不能让一个二十八岁的青年人娶个八岁的小女孩呀。

  然而琳对此却仿佛司空见惯一样:“这样的事也是常有的,喀山公爵的妻子去世之后,他娶了亡妻的妹妹,那位小姐当时只有五岁。”公爵的老丈人为了维持跟有权女婿的姻亲关系,想尽办法把仅剩的小女儿塞了过来。然而非常遗憾的是,因为旅途太过劳累,五岁的新娘才到新郎的领地,就一病不起,这门姻亲最后也没保住。

  贵圈真乱……陆希默默地吐槽了一句。

  冯特伯爵当然是不同意这桩亲事的,因为他当时另有心上人,便以议婚对象太过年幼而拒绝了。可是教会那边不肯罢休,这么拉锯一样拖了四年,冯特伯爵的心上人终于嫁了人,这门婚事才最终敲定。

  十二岁的新娘也太年幼了一点,所以她带了不少女奴过来,其中很有几个漂亮的,准备尽量安抚丈夫。

  芭芭拉本来不在这个行列之内,因为她是个双黑,尽管长得不错,但在奴隶群体中都是被孤立的,伯爵夫人选择她,是因为她有一手化妆的好本事,还会做衣服,很会打扮人。

  但是没想到,冯特伯爵心爱的那名平民女子居然也是个双黑,或许是睹物思人,又或许是爱屋及乌,反正芭芭拉就爬床成功了。

  “听说伯爵大人原本也是不高兴的……”琳观察着陆希的脸色,随时准备结束自己的叙述,“但她说,她得到了神谕,可以让长云领变得更好,即使不靠教会也可以……”

  这本来是冯特伯爵禁止城堡里人提起的,无奈伯爵夫人把这事儿当成武器一样,近来时时提起,所以琳也知道了。

  “神谕!”陆希精神一振。神马神谕啊,那就是穿越人士准备搞事了啊!

  “神告诉了她什么?那个马铃薯吗?”

第37章 那是你妈(三)、这个老乡运气真不好

  关于马铃薯的事儿, 琳还真的知道,因为城堡里的奴隶吃的就是这个。

  是的,冯特伯爵名下是有奴隶的, 而且待遇比一般贫民还强点儿, 因为能吃饱,尤其是种了这个马铃薯之后。

  马铃薯也是芭芭拉带来的, 谁也不知道她是从哪里弄到的。因为她会给伯爵夫人画美丽的妆容, 伯爵夫人对她有几分看重,因此她也就有了几分自由。所以她以种植一些可以做化妆品的植物为由,把马铃薯混在其中培植,竟然一直没人发现,直到她在爬床之后把马铃薯献给了冯特伯爵。

  冯特伯爵对于一个女奴爬自己的床,原本是很恼怒的, 然而芭芭拉告诉他这种植物产出的粮食是小麦和燕麦的数倍, 并且她还知道很多别的事情。

  芭芭拉说, 这是神谕。

  她说消失的东方古国并非魔鬼聚集之地,双黑也不是堕落血统, 她得到神谕即是证据, 正是因为神谕, 她才能找到马铃薯。

  陆希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她也不相信这个世界的种花家会是什么魔鬼聚集之地,更不相信什么堕落血统,这位老乡知道借此机会摆脱血统论, 做得不错嘛。

  “可是——”琳小心翼翼地看着陆希,“可是这是假的……”

  “假的?”马铃薯是假的?难道种下之后没有丰收?

  “最开始的时候倒是丰收了, 可是后来就引来了虫灾。”琳战战兢兢地说, “听说那一年伯爵大人的田地里到处是虫子, 奴隶们抓都抓不完。连附近的农田也被殃及, 大家都说,都说——都说是因为有人冒称神谕,所以神降罪了……”

  “胡说!”陆希不假思索,脱口而出。什么神降罪了,一听就是乱扣帽子。远的不说,她带回来的汉克不也是假称有神谕让自己当牧师的吗?结果怎么样,神降了什么罪给他?

  伯爵小姐带回来的这几个人的情况,早在一行人到达之前,约翰已经传信回来了,像琳和莉斯这样已经被选定为贴身女仆的人都有所了解,莉斯忍不住说:“他的神恩被收回了,这不就是神降的罪吗?”

  琳也跟着点头,倒噎得陆希无话可说了。

  虫灾是大事,整个长云领都知道。那时候冯特伯爵跟教会的关系已经很僵,本地教堂里的大主教更以神降罪为由,逼迫冯特伯爵向神忏悔,否则就不会为虫灾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