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穿成糙汉的炮灰知青前妻 第13章

作者:狂野萝卜 标签: 穿越重生

  不过还不到一秒,卫菁菁就被陆征接过去了。

  他看见他那个没啥情绪的铁血征哥脸上第一次出现了紧张。

  二狗摸摸鼻子,不想当电灯泡,赶紧闪人了。

  “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身上都是血?哪里不舒服?”陆征把她背在背上,声音沙哑着问。

  她的身子轻飘飘软绵绵的,感觉她像是失去了所有的力气。

  他刚才在豆子地刚干完活,记了工分,就看见女人在那头路上跑,吓得他赶紧追了过来。

  卫菁菁把头靠在了他的背上,轻轻地说:“林夏的二嫂要生了,我去叫人,血是她的,我没有不舒服。”

  她的声音忽然哽咽,“就是有点吓坏了。”

  陆征顿了一会,心里像被刺扎了一样疼。

  他抱着她往家里走,走了一会儿才慢慢僵硬着开口安慰:“别怕,她生完孩子就不疼了。”

  他不知道怎么安慰人,更不知道怎么在这件事情上面安慰人。

  卫菁菁扑哧一笑,“陆征,你真可爱。”

  她知道他是在笨拙地安慰,她很开心。

  别以为她没看见,刚才陆征急的满头都是汗。

  这个男人还是很关心她的嘛~

  她双手搂着陆征的脖子,靠在陆征肩膀休息。

  陆征一步一步,坚实地走着,让她很有安全感。

第18章 一颗叫做“家”的种子在陆征的心里开始发芽

  陆征的外表虽然平静,心中却已经平是静不下来了 ,心头喷薄出来的岩浆熔融地烫着。

  他觉得“可爱”描述在男人的身上是一个很娘炮的词。

  但是从这女人的嘴里说出来,他怎么这么高兴呢?

  刚才还在遗憾没有好好抱她的事情到现在已经被弥补了,女人的身子柔软窈窕的不像话,他恨不得这条路长一点,再长一点。

  到了家,卫菁菁觉得自己又恢复了不少,张罗着就要做饭了。

  “你别做饭了。”她刚才那样,陆征不敢再让她忙活了。

  卫菁菁眨眨眼睛,“那我们吃啥?”

  “我来…..”

  陆征那个“做”字还没说出口,就被卫菁菁给否了,“不行!”

  她深深的记得,陆征做饭有多原始。

  尽管只吃了两次,一次是玉米糊糊一次是玉米馒头。

  很纯粹,就是玉米面和水的交融,甚至还能感受出他们彼此的排斥。

  她还是不想吃的,卫菁菁觉得,尽管可能是食材的问题,但是她觉得自己怎么都能做得更好,起码更好入口。

  陆征也知道自己做饭难吃,他吃了这么些年,自己能不知道吗?

  他不好意思地说:“那我去别人家买点。”

  卫菁菁心里一暖,“不用,别花这钱,我能做。”

  她说着,已经进了厨房。

  陆征在院子里站着看了卫菁菁一会儿,觉得她不会再晕了,就出门了。

  他还得上一趟山。

  陆征出去了卫菁菁才松了口气,他看着她的时候那眼神直直的就过来了,不偏不倚地,每一秒都只跟着她。

  她觉得奇怪,又欣喜。

  估计他是去上山卫菁菁也没阻拦,她慢慢悟了,她家这男人还真是个闲不住的,还有就是劲跟使不完似的。

  想到这个,卫菁菁又想起了那晚上。

  顿时脖子都红了。

  那晚,他的劲好像比什么时候都大,最后还是她喑哑地哭着求饶。

  “又在胡思乱想什么?”卫菁菁摇摇头,拿起了中午陆征杀好的鱼。

  她把鱼肉洗干净,又切了一些配料,揉了一些掺着粘米粉的玉米面。

  粘米粉是她在知青办有个知青拿不出粮票给的,只有二两,卫菁菁也收下了,犯不着和这群知青讲客气。

  鱼是一件很考验人的食物,尤其是对于卫菁菁这样一点腥味都不喜欢的人来说,怎样处理鱼就成了关键。

  等到把鱼炖上,把玉米卫菁菁一抹额头上的汗珠,出了厨房。

  还好他们附近没住什么人,最近的那户勉强能成为邻居的李刚家也隔了有十米,不然煮点荤腥还得关着窗户煮,那就又热又呛了。

  外面的温度已经降下来了,只是厨房有火,所以温度还是高,不过她在外面也不是休息,拿了一个小盆和板凳,坐在水缸边上开始洗衣服。

  这里的生活和卫菁菁上一世过的完全不一样,上一世她是个打工族,虽然有着高薪,但是她觉得每一刻都是紧绷着的,因为时时刻刻都得注意客户的信息。

  在这里更多的是身体上的累,但是却很充实,因为知道自己要做多少,做到什么时候可以休息,因为不用和各种各样挑剔的客户打交道,她只要掰玉米棒子。

  她也有时间好好做饭,好好生活。

  而且,还多了一个可以互相取暖的人。

  想到这里卫菁菁勾了勾唇角,看着手里洗着的陆征的粗麻布衣服,她忽然想起了蒋丽拿来抵债的那张浅蓝色的布。

  是不是很适合给他做件衣裳呀?卫菁菁甜甜的笑了。

  糙男人的五官很精致,身材也倍儿棒,浅蓝色的该会很适合他,做一件这个年代大家都喜欢的衬衫不是很好吗?

  就是下次要找个机会给他好好量一下三围。

  对于做衣服卫菁菁的底气就足了,她已经迫不及待想看见陆征穿上这件衣服时的高兴样子了。

  不知道能不能看见他笑一笑。

  ……

  陆征这一趟的收获不少,他的陷阱喜欢做在森林的深处。

  浅处的东西很少,因为也有不少别的村民喜欢上山打打野味来打牙祭,久而久之浅的地方就没什么剩的野味了。

  但是深处一般人不敢去,这还是七十年代,森林里除了一些野兔野鸡,也生活着狼和虎这样凶猛的生物。

  陆征却不怕,他之前觉得自己反正孑然一身,死了就死了。

  现在的心境发生一些稍微的变化,但是支撑他继续打野味的理由却更足了。

  那个女人爱吃肉。

  现在他带着自己之前存的那瓶蜂蜜和今天打到的野狍子快速地走在了回家的路上。

  野狍子的个头不大,他在森林藏着有工具,当场就给宰了,又走了一个偏僻的小路,就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

  刚到家,扑面而来的就是鱼汤的香气和晾衣服的女人。

  陆征的桃花眼弯了弯,一颗叫做“家”的种子在他的心里悄无声息地开始发芽。

  “陆征!”一看见陆征,卫菁菁就欣喜极了。

  天已经晚了,她刚才还有点担心。

  陆征脸上挂着淡淡的笑意,点了点头, “以后衣服你就留着我来洗。”

  “不要,我怕你累。”卫菁菁好奇他带了什么东西回来,小跑着到了他的后面,还紧张地关上了门,“快进来!”

  现在有什么好东西可不兴给别人知道。

  陆征干脆把东西放下来,拿出来给她看。

  其实他的思绪还停留在刚才那句“我怕你累”。

  这个女人在关心他。

  陆征嘴角的笑意再也藏不住。

  “这,这是鹿吗?”卫菁菁看着那看着年纪不大的生物心里先是一阵抱歉。

  然后已经开始盘算着它身上的那些部位可以做什么有什么用了。

  陆征笑了一声:“是狍子。”

  城里来的傻姑娘。

  卫菁菁脸一红,小声嘟囔着,“我又不知道。”

  然后她扬起小脸夸赞,“陆征,你可真厉害呀!”

  她最爱吃肉,这个年代最缺的也是肉,但是她却天天能吃到肉,真是太幸福啦!

  陆征唇角勾了勾,心里一阵得意。

  他想了一会儿,把蜂蜜拿到了卫菁菁的面前,“给你的。”

  “野蜂蜜!!”卫菁菁兴奋地叫了出来。

  蜂蜜可以泡水,可以做饭,还能做甜品!

  这可真是好东西!

  陆征把东西放下,捡起那个狍子,“我去收拾这个了。”

  卫菁菁点点头,笑着说:“我去给我们冲一杯蜂蜜水!”

  陆征舔了舔有些干的嘴唇,“好。”

  他现在心里很有成就感。

  他就知道,她一定会很喜欢蜂蜜,不是说甜甜的东西女人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