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宫福妾 第194章

作者:南风不尽 标签: 清穿 种田文 美食 甜文 轻松 穿越重生

  “皇阿玛,您交代的事,儿子都做完了。”永瑾冲先帝牌位三跪九叩,很难过委屈地抹了抹泪,“儿子总算可以下来和您、和皇额娘和大哥二哥团圆了。”

  他没想过要当皇帝,他本来是无忧无虑的小皇子,每天只需要玩就好了,皇额娘和皇阿玛对他没有期望,哥哥们又宠着他,他都还记得,送哥哥登船去澳洲时,二哥还张扬地笑着说要给他猎只袋鼠送给他玩玩。

  可再见时,却只有两具黑沉沉的棺木。

  永瑾自小就是哥哥们的跟屁虫,弘晳太忙了,除了在祖母那边,他几乎就是两个哥哥手把手带大的,如今兄弟生死相隔,他不禁哭到崩溃,而一下失去两个儿子的舒和却没有哭,她静静地抚摸着儿子的棺材,素来以温柔贤惠著称的皇后在此刻,一双眼眸压抑着冰冷的光,冷酷得吓人。

  永瑾还算是乖孩子,但恐怕是当初没有想过让他继位的缘故,给他娶的福晋家世一般,他生的儿子就平庸,他的孙子就直接不中用了!简直又是一个万历!这历史课学得胤礽恼火。

  然后一代差过一代,外头还没乱,里头自个先乱起来了了,农民起义、工人罢工,各地军阀也趁机拥兵自重,幸好弘晳那会儿七年战争打出了威风,虽然外邦各国见大清衰弱又蠢蠢欲动,却不敢再贸然发动战争,暗搓搓搞搞小动作,但也被各地打得不可开交的军阀们各扇了一巴掌,一脚又踹了出去。

  咱们一家子兄弟关起门来分家产,跟你们这群红毛黄毛有什么干系?什么?愿意出钱出人资助老子打仗,你人怪好的呢,军阀们美滋滋拿了钱,然后一梭子弹把人送去见上帝了。

  混乱了好些年,十年内战过完满目疮痍,但历史拐了个大大的弯,仍旧来到了种花家。

  这就是历史的必然选择、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一般学到这里,在历史大题里,这句话是“得分点”,一定要写上去。

  胤礽已经学会了答题套路。

  如今倭国四大岛开发成了旅游度假胜地,原来的倭人应当已经不存在了,如今住在上头的大多数是从华夏过去做生意的景区商贩、游客,以及银矿开采的矿工及家属。

  那上头还有一个岛专门用来养猫和兔子,称为猫岛和兔岛,听说猫有好些都是故宫宫猫后代,兔子却是永瑾的三姑姑佛尔果春庄子上头送过去的——她那两只舶来的垂耳兔一年生四五胎,然后子子孙孙又滚雪球般生,已经专门要用一个庄子来养了,后来庄子也养不下了,实在苦恼,正好放去倭岛上。

  说到倭人……这也是历史上永瑾名声不好的原因——倭国灭后,他下旨屠城,还一口气杀了全部俘虏,除了幕府将军啥的一家子,他把其他人都沉了海。永瑾的原话:“朕哪有粮食白养这些不是人的东西?朕自己的百姓若遇着灾年都还不够吃呢,还是全喂了鱼干净!”

  这话还被记在了《清史稿》里。

  程婉蕴倒很喜欢永瑾这个皇帝,她说:“你不觉得他很可爱吗?难得有那么性情率真的皇帝,我之前看过讲雍郡王的纪录片,雍郡王说什么,他就对对对,还每天给雍郡王赏东西,雍郡王生病不能来上朝,他还亲自带着一堆折子去郡王府探望哈哈,谁探病带折子的啊!他装都不装啊,连水果都不带!哈哈!然后雍郡王只能病中披衣给他处理工作,他却雍郡王的床上睡着了哈哈哈,后来雍郡王经过他的探望病得更重了,弹幕全都是一片哈哈哈,我也真的笑出声来了……”

  胤礽无语地看着她。

  还不是你宠出来的好大孙?永瑾小时候因为长得憨厚可爱,脾气又好,被永琛永琳各种使唤都还是迈着小短腿紧紧跟在两个哥哥后面,程婉蕴很喜欢他那呆萌的样子,就让舒和把他送进宫来养,祖孙二人时常一人一张摇椅,手握一杯奶茶晒太阳,一晒一天,然后永瑾就被没心没肺的祖母养得更没心没肺了。

  哎,也怪不得弘晳,那时国朝危顿、群狼环伺,永琛又自请入澳,说出:“愿以此身匡扶社稷之倾”的话,他和舒和把孩子都教得很好啊。

  今儿是暑假最后一天,程婉蕴熬油点灯可算把暑假作业通通写完了,她倒不是故意不写作业,而是暑假和胤礽去参加了一次夏令营,还打了一次辩论赛,就给耽搁了。谁知同样没做作业,胤礽补起来速度飞快好像根本不用思考,程婉蕴又蛮有骨气决心要自己做完,于是才如此苦大仇深。

  第二日,两人便如往常一般背起书包坐公交去上学,程婉蕴坐在公交车上哈欠连连。

  这学期就高三了,据说连周末都要花一天来补课,从此双休变单休,程婉蕴有点沮丧,但想到再熬一年就能上大学了,她又鼓起劲来,坐在摇摇晃晃的公车上,一边拿小卡片背单词一边问胤礽:“应辸,你想考哪个学校呀?”

  胤礽反问:“你呢?”

  “我想考澳洲大学,前年我们不是去那边度假了一回吗,不知道为什么,我逛完澳王府改的博物馆,又看到了弘晋的雕像,就有点难过。”程婉蕴下意识抬手抚了抚发涩的胸口,“当时听完讲解员讲解,我都快哭了。”

  胤礽揉了揉她脑袋:“那就考,我跟你一起去。不过……”他故意笑了下,“那边分数高得很,去年切分668呢。”

  程婉蕴白他一眼,哪壶不开提哪壶了不是!她其实很努力了,但一开始来北京确实有点跟不上,老师讲得太深、太快,几乎不会留太多时间给她,马上又下个知识点了,她因为考得差偷偷哭了好几次,胤礽也不知是为了照顾她的情绪还是如何,也是学得一塌糊涂,后来应妈妈专门请了个家教来教她和胤礽,大概整个小学、初中他们俩都在不间断的补习中度过,后来中考成功考了个好学校,这才解脱。

  但进了好学校,这里能人辈出,聪明的人一抓一大把,程婉蕴一点也不拔尖,经常徘徊在班级中游,状态不好还会往下掉,但胤礽却是不怎么需要努力也一直是名列前茅的。

  每回程婉蕴酸他:“啧啧啧,天才了不起啊!”,胤礽就会哑然失笑,说:“我真不是天才……”,程婉蕴就会“哼”地扭过头。

  胤礽只好买奶茶哄她,他只是恰好上辈子都学过大半而已,当年康熙对儿子们的严苛可要比这时的老师苛刻多了。

  不过程婉蕴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也不嫉妒胤礽学得轻松,如果不是胤礽和应妈应爸,她不知道还在哪里呢!或许仍然挣扎在大山里,为下个学期的学习犯愁,或许正苦苦祈求棍棒不要再落在自己身上,如今能这样安心读书,还是这么好的学校,已经很不容易了。

  她很知足,就更知道珍惜。

  这么多年应妈妈为她花费的钱她都偷偷记在小本子上了,等以后学有所成,她会想个好的方式全部都还给应爸应妈!

  两人不在一个班,胤礽成绩好在一班,程婉蕴在隔壁二班,她和胤礽每回都到得很早,班上没几个人,程婉蕴和胤礽挥手告别后,就见林珠已经在座位上睡大觉了,她过去坐下,林珠便睡眼惺忪地抬起脸来:“你来啦。”

  程婉蕴奇怪:“你今天怎么那么早?”

  “我妈有事要出门,就早早开车把我送过来了,困死我了。”林珠又趴下了,“等会班主任来了你叫我哦。”

  “嗯,你睡吧。”程婉蕴就把自己的小猫咪枕头塞到她胳膊下面给她枕着睡,她刚来北京时小学就跟林珠一个班,她一个乡下野孩子,说话还有点口音,不出意外就被排挤欺负了,是林珠头一个站出来保护她,愿意当她的朋友。

  最有缘分的是,她和林珠竟然长得有五六分像,如果都穿校服扎一样的辫子,甚至很难分辨出来,就连胤礽见了她都愣了好久,不过林珠是内蒙人,爸爸在内蒙有金矿,妈妈在北京开珠宝连锁店,自小就是家里的小公主,跟她不可能有亲戚关系。

  程婉蕴顺道把两人的桌面、抽屉都擦了擦,又习惯性把林珠的作业拿出来看,看那崭新的封面就知道,一翻开果然雪白一片,程婉蕴看了眼黑板上面的时钟,看着还有点时间,便认命地替林珠抄作业。

  很奇怪,林珠的生日论起来比程婉蕴大几个月,但程婉蕴见了她就喜欢事事为她操心,林珠经常崩溃地说:“天哪,你比我妈都啰嗦!”

  林珠不喜欢上学,她喜欢骑马,喜欢内蒙的生活,因此成绩一团糟,不过她妈妈给学校捐了两栋教学楼、一栋教师宿舍以后,她就很顺利地插班进来了。

  一班的教室在走廊的最后一个,上午的课上完,胤礽就站在走廊角落的楼梯口等程婉蕴去食堂吃饭,谁知等了半天都没等到人,怀着一点疑惑沿着走廊回去找人,就见二班教室里人都走光了,只剩林珠和程婉蕴还在收拾书包,而她们面前还站了个害羞得面红耳赤、结结巴巴的男生。

  胤礽脸黑了。

  正要气鼓鼓地推门进去,就听程婉蕴一脸认真地说:“抱歉,任何会影响我学习的事情我都不会做的,而且……我有喜欢的人了。”

第201章 番外·在现代的日子(完)

  “是谁?”那男孩追问。

  林珠直接翻一个大白眼把人推开:“都说那么清楚了你还问,喜欢谁跟你有什么关系,你是她爹啊,还用跟你报备?”说着就把程婉蕴拉起来,顺手背过两人的书包,伸出手指警告地指了指那男孩,“警告你,别跟着我们。”

  胤礽被阿婉那句“我有喜欢的人”搅得心如乱麻,见她们要出来,竟生出了一些避退之心,他往后退了几步装作刚刚走过来的样子,与正走到门口的程婉蕴与林珠恰好打了个照面。

  程婉蕴以为他刚来没听见她说的话,但也因为刚刚讲的那句话面颊微红。

  胤礽故作镇定,说:“走吧,等会好菜都没了。”

  “没事,没得吃那我请你们去后门吃小炒。”林珠财大气粗。

  胤礽看她入秋了还穿短袖,露着纤细的胳膊腿,忍不住生出些封建老父亲的心,唠叨道:“你不冷吗?这天气早晚还是要记得添衣,省得老了膝盖疼。”

  林珠听了大惊失色:“你这什么老年人发言?不听不听王八念经。”

  胤礽:“……”混账闺女。

  程婉蕴挽着林珠的胳膊,二人并排走着,她走在中间,胤礽插着口袋走到右边,因此和林珠说话时,她左看看右看看,心里微微有些发涩。

  她总觉着胤礽对林珠很不一般,他寻常不怎么跟女孩儿打交道,除了她——她是在应家住着,两人日日在一块儿,已经不能单单拿出来论了,而林珠是唯一的例外。

  吃完饭,程婉蕴回班里上自习,林珠趴在她身边呼呼大睡,阳光照得她发丝毛茸茸的,她写了一半卷子,不由停下来撑着下巴叹了声气,林珠那么讨人喜欢,若是她,她也喜欢她。

  还是好好学习吧。

  隔壁班里,胤礽也单手撑着脑袋在回想,阿婉说得喜欢的人会是谁?

  胤礽并没有自大到认为阿婉一定会喜欢他,毕竟这一生对阿婉来说是崭新的、自由的一生,上辈子的记忆既然老天爷叫她忘了,便也如他一般期望着她能在这个自由平等的世道安宁地过一生吧,若非阿婉投生在那样困顿的家庭,他或许不会打扰她,只会默默关注着她、等她幸福地长大,而不是自大地闯入她的人生。

  那样,他总觉着自己会变成一个不大体面的人。

  他上辈子与阿婉相伴一生,几十年的岁月,他自诩了解她、熟知她,却也认定了她,但今生她是全新的,她才认识他多久呢,孩童时本就懵懂,更不应该被他捆绑,还是这样虚无的原因。胤礽心里一大堆道理,但想到阿婉会喜欢旁人,又痛苦万分。

  自我苦恼了好半天,他终于自暴自弃:反正他封建,他就不大度,就封建一回怎么了?于是盘算好,等高考完了,就好好地找个时机跟阿婉袒露心声。

  后来的一年里,胤礽严防死守,任何有苗头想接近阿婉的人都被他狠狠扼杀在苗头里,包括但不限于:某个篮球体育生、某个班委、某个辩论赛队员……阿婉生得好看,胤礽早在上辈子就知道了,谁知今生因世风开放,却撩动了不知多少少年的心,她与他参加市级青少年辩论赛时的照片还被流传到了网络上,很是火了好一阵子。

  胤礽竭力挡桃花挡得身心俱疲。

  幸好高考救了他,走出考场那一刻他真是浑身轻松,傍晚,校园里却仍旧灯火通明,黄昏笼罩在整栋教学楼上,像是蒙上了一层橘色的滤镜,衬着被撕碎的、漫天飞舞的卷子、课本,所有人都在发泄着二年来的疲惫、痛苦,为自己的青春画上一个阶段性的句号。

  阿婉没有撕书,她不舍得将能够改变她命运的知识就这么付诸尘泥,她把自己的卷子和笔记都一本一本放进纸箱里,叠得整整齐齐,预备拿回家里找个书架放好。胤礽替她跟老师借了个推车,两人一起沉默地走过洒满了夕阳的户外长廊,所有人都在狂欢,这条有斜坡的走廊倒显得僻静万分了,路过了几个又跑又笑的同学,这条路就安静了下来,她走在前,风吹动着阿婉的长发,胤礽喉头干涩,正想张口,却见阿婉忽然回过头来。

  “应辸。”

  “你能不能回答我一个问题。”

  风将她的额发吹拂起来,衣摆呼啦啦的响,胤礽看向她,看向她身后金色的光,心像是被攥紧了一般,分明面对的是度过了一生的故人,可却仍然会紧张与不安。

  他甚至紧张地张不开嘴,只能点头。

  他不知道阿婉要对他说什么,他只是隐隐从她认真的神情里窥出了一丝郑重,这是多年相处的默契,阿婉只要眉头一动,他都能大致感知到她想做什么。

  因此,这一刻的胤礽几乎像是在等待审判。

  他全神贯注、心跳如擂鼓几乎要撞破胸膛之时,然后就听见阿婉说:

  “你是不是喜欢林珠?”

  胤礽:……?

  他一瞬间甚至在怀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啊?”

  或许是胤礽的神情显得太荒谬,这让程婉蕴也不确定了起来,她涨红了脸,急急忙忙解释道:“不是……我……我以为你对林珠的关心……她起晚了不吃早餐你知道了会替她买、她今年交了个男友你还很生气,你没说,但我知道你在生气,气了好几天,还嘟嘟囔囔骂人家是狗……”

  胤礽傻住了,脱口而出:“我只喜欢你啊,我怎么会喜欢别人。”

  “你还经常操心林珠的成绩……你……”程婉蕴也呆了,“你说什么?”

  说出来了,倒也轻松了,胤礽长长呼出一口气,笑了笑:“我说,我喜欢的是你,从……从小到大,从我在那尘烟满天的卡车上见到你的那一刻就注定了的。”

  程婉蕴脸顿时通红。

  不知哪个班级在合唱,那歌声随风而来,天光暗得很快,程婉蕴也看向眼前背光的少年,他站在白炽灯下,却像月光撒在他身上,她恍惚间似乎看到了另一个月下的少年。

  她忍不住向他走去,伸出手想去抚摸他的眉眼。

  但快要触碰到他的那一刻,她又猛然清醒过来,红着脸收了手。

  胤礽垂下眼眸,将近在咫尺的她拥入怀中。

  那一刻,再美好的语言也无法穿透他的身躯,为他此刻的圆满作序,他听着两人急促的心跳渐渐重合渐渐平静,感受到阿婉在他怀里放松,他抬眼望去,天上飘下无数的碎纸屑,好似下了一场大雪,他忽而想起有一年,他与阿婉年老后觉少,睡到半夜便醒了,再也睡不着,便穿衣从绣被中起身,两人共披了一条大绒毯,倚窗听雪。

  今生的雪,也终于有人陪伴他一起看了。

  独自徘徊在这个迥然不同的时代,阿婉是他唯一的底气与盼望,上辈子他曾想过,若他没有生在帝王家,就能与阿婉两人二餐四季,平平凡凡过一生,那该多好。

  这一生终于能够实现了。

  他闭上眼。

  他满身风雨,终于又寻到了他归路的桃花源。

第202章 番外·咸安宫生活日常

  我叫小年子,是个太监。

  我这个名字是咸安宫的程侧福晋取的,因为我是小年这一天到这边伺候的。但吉祥爷爷说,以后不能叫她侧福晋了,万岁爷已经下旨褫夺了她的封号,尊敬些便叫程格格,毕竟宫里阿哥们身边伺候着的、没有封号的侍妾都能够称呼一声格格,若不尊重,就是直接叫程氏也没什么干系。这时候,不会有人计较这个了。

  但我还是想叫她程侧福晋,因为她对我很好。我到咸安宫时才十岁,人也不算机灵,若是机灵也不会分到咸安宫来伺候了。

  咸安宫的日子本就不大好过,尤其是直郡王奉旨看守咸安宫的那段日子,不论是主子还是奴才都格外难熬——夏日无冰,冬日无炭,还求告无门,但程侧福晋却从不为难我们,还叫我们都进屋子里来伺候,专门留了一间向阳的偏殿供咱们这些肮脏的阉人避风,不必在外头受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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