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古人直播从重婚案庭审开始 第114章

作者:泠水七弦 标签: 历史衍生 系统 直播 轻松 穿越重生

  这明显就是只凶兽!

  不少人吓得脸色发白、瑟瑟发抖。

  偏偏姜海蓝还在介绍,大熊猫是什么活化石,国家级保护动物,国宝……

  天幕下的人们:“???”

  后世子孙的喜好还真是特别!

  “那大熊……”一个猎户吞了吞口水,“大熊猫到底哪里……哪里可爱了?”咱要是在野外碰到它,怕是十个我还不够它塞牙缝!

  他旁边的樵夫想了想,道,“听这姑娘的说法,他们那个时候的大熊猫很少了,濒危,所以要被保护起来?”

  猎户闻言恍然大悟,“如果这样说倒是……”

  樵夫猜测,“既然会变得濒危,那是,被猎得太多了?”

  猎户不能理解,“它们看起来那么凶残,想把它们猎到濒危,不容易吧?”

  樵夫提醒,“火药。”

  猎户目光一定。

  樵夫继续道,“但是他们把大熊猫保护起来,我还是想不通。”

  一个略为年长的妇人想着《寡人之于国也》,无奈地摇了摇头,“天幕上那个国家的人们,定然不会被猫熊威胁。”相反,他们能反过来威胁到猫熊的生存,攻守之势异也。

  “他们也有足够的粮食和肉食,不需要猎杀这些凶兽来食用,甚至有足够的金钱和精力来保护这些日渐减少的凶兽。”

  被关在一方小园子里,由人来饲养,不会威胁到人的生命安全,纵然是凶兽,也会变得“可爱”起来。

  她瞅了一眼天幕上那只大熊猫。

  她迅速扭头,闭了一下眼睛:不行!她欣赏不来!

  天幕之上,姜海蓝还在继续叭叭。

  【如果是五一或者国庆假期,想进来看大熊猫……】姜海蓝回忆起今年五一她来森林公园,在熊猫馆外面对正在排队的人山人海望而却步的场景,不由得啧啧嘴,【那可太难了。】

  因为想要看大熊猫的游客太多,公园的人考虑到熊猫馆的承受力,会特别限制一定时间内参观的人数。

  所以游客们得排队。

  那一眼扫过去一坝子的人,不知道几百还是几千,若是排队,得排到什么时候啊?

  但是排队的人还是源源不断。

  【毕竟大熊猫是动物界的顶流!】

  不同于很多很多有生以来第一次见到大熊猫的人,川蜀之地的人们对大熊猫不是很陌生。

  ——只是这个时候,他们称呼那种凶兽,不是称呼“大熊猫”而已。

  “食铁兽就是很可爱啊!”一个富商家的公子抱起一只小的食铁兽,亲昵地蹭了蹭,“后世的人可真有眼光!”

  “若是不吃人,不伤人,它们圆滚滚胖乎乎,倒也确实可爱。”一个男人捏着下巴说道。

  一个背着竹篓的小姑娘小心翼翼地将药草敷在一只大的食铁兽的脚上,她看着它的伤口,又望向天幕上那只食铁兽,喃喃道,“如果你生在那里,也许就不会受伤了。”

  “历朝历代的律法都有保护山川和飞禽走兽的条款。”

  清朝位面,顾祖禹若有所思。

  先秦时期,就有设“虞”、“衡”保护山林资源。唐宋之后,虞衡除保护和管理山川林泽,还监管绿化、打猎等。明清时期,设虞衡清吏司管山泽采捕、陶冶之事。

  可见古往今来,一直有人知晓保护山林和动物的重要性。

  只可惜……

  顾祖禹有些无奈,正如姜海蓝先前所说,有工业化才有绿水青山,他们的工业化让百姓能够衣食无忧,不再依赖山林,树木才能长起来。

  同样的,若是生存都成问题,还谈什么保护动物?先保护自己吧!

第82章 刑附民一

  【我们今天这个案子,是个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天幕之上,是一间颇为熟悉的屋子,有不少人想起来这是最初天幕出现的那天,姜海蓝开庭的那个法庭。

  不同的是,初见那天,姜海蓝坐在右手边。

  而今天,她却坐在左手边,和……检察官坐在一起。

  姜海蓝面前的桌子上依次放着一叠证据材料,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庭审笔录。

  她的左侧坐着一位女检察官,右侧坐着一位老太太。

  有记性比较好的人认了出来,这个老太太之前被她的儿女带着去姜海蓝的律所找姜海蓝写过材料。

  “写的就是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东汉末年,诸葛亮快步走向书桌,从锁好的抽屉里取出他记录的材料,翻出了当时的记载。

  “就是这个,赔偿清单。”

  当时,姜海蓝一边计算赔偿项目,一边给老太太和她的儿女讲这些数据是怎么得来的。

  倒也叫他学了些不怎么用得上的东西。

  诸葛亮看着记下来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营养费……”,不由得笑了笑,不过这个数字挺好用的。

  姜海蓝的正对面,律师坐的位置,坐着一位和姜海蓝一样身穿律师袍的年轻男子。

  也叫天幕下一些记性挺好的人认了出来。

  “那个男人……我记得是……检察院?”

  “是姜海蓝去他们A区检察院值班的时候碰到的,其中一个同僚。”

  “也不能说是同僚吧,这男人是别的律所的。”又不是和姜海蓝一个律所,顶多算是同行。

  “我记得他好像是叫……”

  “明达所,罗学海。”

  “……你的记性还是好得惊人!”

  法官还没到。

  但书记员已经坐在法庭中间“啪啪啪”敲键盘,在准备庭审笔录。

  法警也把被告人带到了庭上。

  姜海蓝也有时间给直播间的观众们叭叭几句,【我们今天这个案件,是个故意伤害罪,那位老头和我身边这位老太太是邻居,两家发生纠纷,因此吵架、打架,老头把老太太打伤,要承担刑事责任。】

  【我代理的是这个案件的刑事附带民事部分,即要求老头赔偿老太太因为这次受伤造成的损失。】

  她想了想,【也许有人还记得,之前我约老太太到我们律所写起诉状,我有直播过。】

  【刑附民案件和刑案一起开庭,由刑案的承办法官审理。】姜海蓝继续介绍道,【一般来说呢,先审刑事部分,刑事部分结束之后,再审刑附民。】

  【刑附民和刑事、民事的审理流程也差不多,先念起诉状……】

  她突然闭了嘴,看着从刑庭门口走进来的法官,【要开庭了。】

  负责本案的法官名叫梁涛,他向被告人鲁兴华核实了收到起诉书的时间和起诉书第一段载明的基本信息后,宣布了今天参与庭审的人。

  A区人民法院法官梁涛,书记员何昭。

  A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邓文熙。

  被告人:鲁兴华。

  被告人代理律师:林省明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学海。

  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胡永兰。

  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代理律师:林省行知律师事务所律师,姜海蓝。

  罗学海和姜海蓝都是接的法律援助。

  虽然和检察官坐在一起,但刑事部分其实和姜海蓝没什么关系。

  她听着邓文熙念刑事起诉书,举证质证,听得差点打哈欠。

  没办法,大多数案件的庭审都挺无聊的。

  但不无聊的案件……她也不是很想遇到。

  邓文熙念证据的时候,姜海蓝给直播间的观众们简单科普了一下,【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是两个不一样的鉴定。】

  【伤情鉴定是受害人受伤之后,警方那边组织做的鉴定,是要根据受害人受伤的程度来决定要不要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

  【如果鉴定结果是轻微伤,则不构成刑事案件,不负刑事责任。】她停了几秒钟,【当然,也不是说就完全没事了,公安机关可能会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打人者也要对受害人进行民事赔偿。】

  【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及以上,则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伤残等级鉴定,则是要等受害人经治疗恢复到一定程度后,到相应的鉴定机构找法医鉴定,看受伤程度,伤残等级分为一到十级,十级最低。】

  【伤残等级鉴定结果,是拿来计算残疾赔偿金的。我上次算过嘛,因为老太太64岁,我算下来她十级的残疾赔偿金是65737.6元。】

  不过说到伤残等级鉴定,姜海蓝忽然想起她曾经带当事人去司法鉴定中心做鉴定的趣事,【人损的鉴定标准挺严的,比如说,牙齿断了或者脱落了,要七颗才能构成十级;肋骨断了,要断六根,或者说断了四根但后遗2处畸形愈合。】

  至于畸形愈合是什么,就不要问她这个法学生了。

  【断手指、断手掌,断脚趾、断脚掌,十级伤残的要求也是不一样的。】

  【另外,身体表面或者脸上因伤留下瘢痕、伤疤,鉴定结果也是不一样的。我以前带过一个当事人去做鉴定,当时我们非常努力和法医讨论当事人掉的牙齿数量,希望能给评个十级。结果法医见到当事人本人,直接叫去量他脸上的瘢痕面积,鉴定做下来九级。】

  她当时挺哭笑不得的。

  鉴定这一块的话,司法鉴定中心的规定还是非常人性的。

  安排坐班的法医会对伤者带去的病案资料和伤者本人的受伤部位进行初审,如果构不成伤残等级,法医不会做这一项鉴定,即不会收伤残等级这一项的鉴定费用。

  ——当然,如果伤者执意要做这一项鉴定,法医也会满足TA。

  姜海蓝就曾经遇到过类似的案子,她代理被告,原告递出来的证据材料里就有鉴定报告和鉴定中心出具的发票,鉴定报告上明说了不构成伤残等级。

  那可就有姜海蓝发挥的了,她当庭提出不构成伤残等级的话鉴定中心不会做这一项鉴定,根本就不用收费,即原告向他们主张伤残等级的鉴定费不合理。

  ——

  东汉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