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三春景
然而不管路易莎怎样担心,到了时间总要出发的。
路易莎这一趟带了4个侍女,4名女仆,厨娘让娜,以及她的一个助手。除此之外,专属于她的骑士就有12名,以康奈尔骑士和亚兰骑士为首。至于骑士侍从,那就更多了,这一路上这些人都在她的马车前后打马开道、护卫左右。有什么事路易莎也可以差遣他们,毕竟出门在外侍女、女仆们总有不方便的地方。
“这次大概是1个月左右的路程,对吗?对于普法尔茨这个目的地,这时间还算充裕,我们不必像急需参加集市的商贾一样赶路。”上路之后,和路易莎同车的海莲娜忍不住算计起来。
除了行李车、女仆乘坐的普通马车,路易莎这边还有两辆华丽的马车,一辆车除了车夫外可以乘坐三、四人,足够路易莎和她的4个侍女使用了。一般侍女们会轮班来陪伴路易莎,除非路易莎宣称想要一个人呆着……这会儿和路易莎同车的就是海莲娜。
“是的,时间充足……但我要说,这真不是一个举办庆典的好时间。现在还很凉爽舒适,这没问题,可等到庆典开始,就是寒冷的深秋了,尤其是普法尔茨,可比特鲁瓦的深秋更冷。而随着庆典进行,会进入到寒冬,我真不敢想象到时候会有多大麻烦。”
路易莎可不认为东道主能保证所有人都暖暖和和的。
海莲娜点点头:“是啊,真不敢想象……幸亏弗兰哥尼亚公爵非常热情好客,邀请了伯爵去他的城堡过完冬天再返回布鲁多。不然,难以想象,所有人要冒着严寒返回布鲁多,那该有多难!”
弗兰哥尼亚公国是慕伯汉大大小小公国、伯国中的一个,普法尔茨就在弗兰哥尼亚公国之中,算是个小小的‘国中之国’吧——这不奇怪,大主教、主教这种‘宗教诸侯’,虽说和世俗诸侯一样,有所谓‘领地’,但就是所在城市,最多城市周边一圈乡镇而已。
这样的话,是很难独立存在的,基本都在某个大领主的领地内。
像是瓦松的六大宗教诸侯之一的图维主教,这个‘图维’就是布鲁多境内的一座小城。因为地方太局促,有那么一两任布鲁多伯爵,还给图维主教捐赠过图维周边的土地……
弗兰哥尼亚公国的宫廷在‘法兰’,而法兰离普法尔茨真的很近,只有大概40公里左右。更重要的是,两地都在普法尔河畔,走水路真的飞快——‘普法尔茨’这个地名,就源于他位于普法尔河与莱茵河交汇处。
弗兰哥尼亚公爵和巴尔扎克伯爵关系的确很好,这方面有地缘上的原因,也有亲戚关系起作用。巴尔扎克伯爵和弗兰哥尼亚公爵,两人算是表兄弟关系,他们的母亲出自一个家族,是堂姐妹来着。
真的,以此时贵族联姻状况,路易莎丝毫不怀疑,她今后走哪儿都能遇到亲戚,无非远近而已。
“是啊,是得感谢公爵……不过,也只有一部分人能去法兰过冬吧?多数骑士还是得冬天返回布鲁多。”路易莎摇了摇头,没有说更多。这倒不是怪弗兰哥尼亚公爵,人家一个宫廷,能招待的人也有限。听说还不止是邀请了巴尔扎克伯爵去过冬……
“只能说没办法,谁让我们的‘罗马皇帝’陛下早不驾崩,晚不驾崩,偏偏8月这个尴尬的时间驾崩呢?”路易莎最终说道。
慕伯汉国王,或者说‘罗马人的国王’,又或者说‘罗马皇帝’……总之就是那位,今年8月去世了。这样慕伯汉的4位世俗诸侯和3位宗教诸侯,就赶紧聚集在了一起选国王。因为强大诸侯势力均衡,教会方面也不想选个强力的‘罗马皇帝’,多方妥协下,还是前国王的儿子继位。
虽然是‘父死子继’,但这并不是家天下,是诸侯们妥协下选出来的。而所谓妥协,其实就是各方都不满意的意思——如果有一方或者几方非常满意,那就意味着该有人非常不满意了。所以成功的妥协,本来就该是以所有人的‘骂骂咧咧’收尾的。
这没什么,总之这件事就花了1个多月。就这,还算这次分歧不多呢!大家基本是坐下来开了几天会走流程而已。然而饶是如此,也是9月中旬才忙忙碌碌出发,邀请国内外贵族参加普法尔茨举办的降临节庆典,同时见证一下慕伯汉国王的登基吧。
“8月算什么尴尬?就不能等明年春天继位?比如‘圣灵降临节’就是很好的日子,那时候气候温暖明媚,最适合举办大型庆典了。不过就是我们这位新的‘慕伯汉国王’等不及了,看起来他只想快点儿加冕。”海莲娜满不在乎地说。
的确,路易莎还是‘华夏人思维’了。按照华夏人的惯常想法,觉得8月份老皇帝死了,9月份决定好了新皇帝人选,那肯定是尽快登基啊!‘国不可一日无君’,拖到第二年算怎么回事儿?而且迟则生变,谁知道期间会发生什么?
而9月以后,最适合的日子就是降临节了(降临节和圣灵降临节不是一回事,后者是初夏时的节日)——一方面,举行庆典的节日得是重要的宗教节日,一些边角料小节日不行。另一方面,还得给贵族们留出花在路上的时间呢!
但她顺着海莲娜的说法再一想,又觉得是啊,老皇帝8月驾崩算什么尴尬?如果不是有什么特殊状况,各大诸侯头顶上没有皇帝、国王,也一样能维持地方统治。而且过去慕伯汉有过近二十年没有国王(皇帝),看着也挺好的……自有国情的嘛。
海莲娜还在继续说:“毕竟这位新的‘慕伯汉国王’,对了,他还没决定自己的称号对吗?总之就是他,他今年都51岁了,不抓紧时间继位,谁知道还有几年呢?”
“是的,还没决定自己的称号,不过‘鲁道夫一世’是最可能的称号了,毕竟他就叫‘鲁道夫’。又不是圣父,决定称号很少不用自己的名字的。”路易莎想了想说。
此时皇帝、国王们的称号,基本都用自己的名字,然后往上数,看这一系的统治者有几个同名的,然后就是XXN世了。教皇则不太一样,不少都不用自己的本名,而是会选择一个过去教皇的名字。从这个选名,大家就能看出这任教皇是以哪位教皇为榜样,要哪种执政风格了。
“51岁的确是……听说他的身体也不好,饱受痛风困扰,只不过没有我们瓦松的国王中风那么糟糕。”路易莎想想也是,这位估计是想趁身体还好的时候赶紧继位,多过两年当国王的瘾。以他的情况,或许一两年后就算活着,也有心无力了。
也就是加冕‘皇帝’得在加冕为国王后,不能同时进行不说,还得专门跑一趟罗马教廷进行仪式。不然路易莎估计,这次也是要一起尽快办了的。
……就这样,路易莎一路上有侍女陪伴,聊天解闷,一开始还算不错。但直到队伍走出布鲁多,进入到东边多森公国境内,就连能聊的东西也聊的差不多了。
这一路上又不怎么产生新话题,这下是连聊天也越来越乏味,路易莎甚至开始思考有什么游戏在颠簸的车上也能进行。
“路易莎郡主——”车旁一个骑士侍从的声音打断了路易莎的思考。
路易莎没动手,是这会儿陪伴她的雨果夫人拉起了帘子。映入眼帘的是一个15、6岁的骑士侍从的脸,他禀报道:“郡主,探路的骑士来回报了,再走2个小时就有一家大修道院,正好在那儿投宿。”
探路骑士一般会快马赶路,看看前方是否安全,有什么可以投宿的地方——安全一般是安全的,此时一路上的强盗虽然多,但那些人可不会对大股部队行动、甲胄齐全的骑士出手。一般这个时候都要藏好自己,以免被骑士老爷们发现,顺道清理他们捞一笔!
至于投宿的地方,虽然相比普通旅客,大贵族出门都有比较好的地图,会标注地形、市镇什么的(地图准确度不用指望)。但是,一来谁知道地图画好后,这一路有什么变化呢?二来,探路骑士先去,还可以通知前方投宿地做好相应准备。
要招待大量客人,哪怕其中只有少部分人才能得到‘宾至如归’的招待,那也是需要做不少准备的。尤其是一些招待能力不怎么样的小城堡、小修道院、寻常旅栈。
像这次,算是不错的投宿地了,一家大修道院呢!
此时的修道院,是承担了旅店的作用的。因为从一开始,修道院就有规训要‘接待所有人’,尤其是一些朝圣的穷人!此时大量朝圣的穷人,之所以能负担得起朝圣的费用,就是因为一路上露宿荒野外,只住免费的修道院。
当然,实际上现在很多修道院都不可能给所有来客招待了。
这一方面是因为朝圣者越来越多,一些‘热门路线’上的修道院根本接待不来那么多人。另一方面,大多数人都是有‘世俗之心’的。接待来客,哪怕只是最简单的接待,提供一个睡觉的地方,一点儿热水,那也纯粹的‘开支’……长期下来,多数修道院本能就不会太喜欢。
因为‘接待所有人’是修道院最基本的规训,所以他们还是会接待朝圣者、流浪者、小商人(都是不会出钱的旅客)。但接待会很差,这些人不用指望能得到一个房间,就很多人共享马厩旁的房间,甚至直接住马厩。食物的话,要么没有,要么也是最差的杂煮粥……
相比之下,富有的旅行者在修道院得到的招待就很不错了,具体取决于这个修道院本身的情况。大修道院条件更好,小修道院稍差。
路易莎听到大修道院,也稍微高兴了一些:“那倒是不错,希望那儿的环境能比上一个修道院干净一些……至少,能指望他们的热水供应充足了。”
一般来说,修道院的环境是比旅栈要干净很多的。这和后世不太一样,后世商业化的酒店,往往更注意清洁。但此时的旅栈么,往往附近就那么一家,对旅客来说是没得选的。这种情况下,他们只会尽可能降低成本,清洁打扫也很长时间才会有那么一次。
修道院就不同了,修道士、修女们出于朴素的宗教情感、奉献精神等,打扫房舍大多比较用心。至于修道院其他部分,那是他们长期生活的地方,各方面设施自然也相对完善——不过也有例外,譬如路易莎他们上次投宿的修道院。
第85章 穿越中世纪085
路易莎他们一路以不算快, 但也不慢的速度前往普法尔茨。在离开布鲁多后,穿越多森公国,就来到了弗兰哥尼亚公国。而进入弗兰哥尼亚公国后, 大约不到一个礼拜,探路的几名骑士就带回了两个陌生骑士。
他们是东道主安排在大路上,随时等候前往普法尔茨的诸侯的骑士。一旦遇到探路骑士,就会跟随来请安, 并在请安之后回去报信——请安本身也是一种通知,通知来的一方做好被招待的准备。
是的, 被招待也是需要做准备的……这一天, 投宿在城市的富商大宅里后,路易莎就抓紧时间准备了起来——相比起不知道环境的旅店,富商的宅邸无疑是好得多的住处,为了住下同行许多人,伯爵要求此地市政府安排了好几个富商宅邸。
当然了,不是人人都能住进富商宅邸的, 这些大宅本身的居住者也会担心骑士老爷们会不会一个不好,就客串一把盗匪,把自家给祸害了。就是一些有身份的人,以及贴身随从能住进去,其他人还是住在附近旅馆之类的地方。
侍女们侍奉路易莎洗头洗澡……平常在路上,洗澡还好一些,洗头真的要路易莎完全不能忍受了,才会洗一次。而且今天不只是路易莎要沐浴, 侍女们也纷纷准备洗澡,或者至少要擦个澡。毕竟明天就有东道主来迎接的队伍了,当然要保证自身由内而外无可挑剔!
雨果夫人一边给路易莎擦头发, 一边说起明天的事:“郡主一定要装扮得光彩夺目,这种大型庆典,‘客人抵达’与‘主人欢迎’,本来就是庆典第一个重要部分。现在大家流行将其组织成戏剧一样的‘闪亮登场’,对双方都是。”
“这关系到伯爵的体面,当然也关系到您自身的体面……那些不认识您的高级贵族,要以怎样的态度对您,很多时候一出场就决定了——那些来迎接的人,都最善于传话的,一旦回去,立刻就能将这一次见到的新人、新事,散播开来。”
路易莎对此表示‘理解’,也无意这个时候搞特殊操作。所以在擦干头发的过程中,就让其他人找衣服、珠宝,确定自己明天要穿的、要戴的。
第二天清晨,晨祷结束后,路易莎穿上了前一晚选的衣服:内里是一件灰绿色织锦缎束腰裙袍,这件衣服的颜色和她的眼睛相衬,不知道怎么染的,虽然带着灰调,但配着少量的淡色花纹,既华丽又清新。
束腰的腰带不必多说,也包着金银,腰带扣上是一颗胡桃大的祖母绿。
这样一件衣服已然奢华,但相比起压在外面的斗篷,又什么都不算了。那是一件鲜红色的天鹅绒斗篷,为罗兰西地区的卢卡出产。那里生产的天鹅绒质地最为华贵,不仅绒最厚,还会织入一些金银纱线。这样当丝绒在不同光线下变幻光泽时,还会闪出点点金银光。
这样的斗篷用最好的鲜红色染料来染是最正常的,因为这个颜色染料昂贵,才不算浪费了好料子!
而这件长长的、带着拖裾的斗篷,上面还有金线刺绣的麦穗图案,边缘和领口部分则用金色丝线做的流苏装饰,金色和红色搭配,尤其显得骄傲高贵——说实话,这个颜色搭配非常挑人,如果人不够出众,穿上这件斗篷就很容易被压住,衬得格外寡淡普通。
相反,本身如果比斗篷更夺目,那就真是人群中的焦点。不用介绍、强调身份,众人自然知道当事人的超然地位。
路易莎显然就是极为合适的人,当雨果夫人将一枚镶着黄钻的十字架大胸针别在这斗篷领口时,就连平常看惯了路易莎的海莲娜都忍不住道:“说实话,宫廷诗人们总是乐此不疲地、以诗歌赞颂自己女恩主的华服,是如何如何与她们美丽的面庞、优雅的举止相称,我都觉得枯燥无聊。”
“一方面实在是太多了,而且很多完全就是在套用前人诗句,就连他们女恩主的衣服,也不见得如他们所描述,这就是纯粹的取悦女恩主,满足一种虚荣。另一方面,一个人成了一个衣服架子,穿着繁复到了极点,叠床架屋,以至于行动不便,真的会很美吗?”
“直到见您少见地隆重妆饰,我才明白,这是有其道理的。”海莲娜说到最后甚至叹息出声。这样的体会对她一个很少感叹的人,也几乎是头一次了。
“还不够呢!”别好大胸针的雨果夫人笑呵呵退到一边,接过另一个侍女捧来的圆形皮革盒子。
这是一个王冠盒,里面是一只黄金为底座,正面镶嵌了一颗重达26克拉鸽血红宝石的冠冕——这正是当初伯爵夫人想要拿去给伊娃做陪嫁,伯爵不答应的巴尔扎克家家传王冠。
因为是100多年前的王冠了,黄金底座是由六块黄金饰板以铰链拼接而成,不是当下的风格。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每块饰板下半部分都是大致的梯形,上部则是三叶草形状,整体底部满是花丝工艺,衬托出了梯形底部镶嵌的5块宝石,以及三叶草上部镶嵌的4块宝石。
其中正面一块饰板,下部中心位置的宝石就是那块26克拉的鸽血红宝石,四周是4颗较小的其他宝石。至于其他饰板,下部中心位置都是白色玛瑙浮雕头像,其他和正面饰板则是一样的。
这顶王冠非常沉,光是黄金就用了4磅,还不算那些宝石。光是看这扎实的用料,就知道其风格‘纤巧’不了。事实也是这样,这顶王冠的分量,连带着它相对古旧的风格,都让它显得格外尊贵、庄严!
非常适合重大场合压场子。
路易莎今天的头发被编成了多根细辫,然后又盘编成了披着的样式——最后做成的发型,和历史上那幅茜茜公主戴星芒珠宝画成的知名油画中差不多,就是电影《茜茜公主》也还原过的那个。乍一看像是披发,其实是编发之后再盘发。
对于头发长且厚密的人来说,这样梳发显得庄重,一丝不乱,更不会发型变形,另外还达成了披发效果。
这样的‘披发’也是最适合戴特别隆重的冠冕的,所以当雨果夫人捧着那顶巴尔扎克家家传王冠,安到路易莎头上时,真的没有更合适了——说实话,过于高级,以至于今天这个‘小小’的迎接场合都配不上。
海莲娜就直接说道:“您今天的妆扮,要么是去给国王做新娘的,要么就是女王的加冕仪式了。我敢说,看到您的人,没有一个能怀疑您的优越地位。”
“您这话说的太放肆了……我既不能嫁给国王,也不可能加冕为女王,让人听到了,闲话就要满天飞了。”路易莎感受到了王冠的重量,脖子都不能随意转动了,只能目不斜视说这话。
嗯,她的话也全是实话,哪怕将来菲利普王子成为瓦松国王,路易莎也不是他当国王的时候嫁的啊。婚礼本身的级别还是王子妃的级别,不是王后的。
“能有什么闲话?”海莲娜倒是无所谓:“您就放心吧!凡是见到您的人,不会认为说您要给国王做新娘是放肆。只会觉得,您这样的人物都做不成王后、戴上后冠,那‘王后’也不过如此,原来国王也不是事事都能拔得头筹!”
海莲娜的这番话可谓是‘先见之明’,之后来迎接‘巴尔扎克伯爵’的队伍,凡是离得近一些,看到帘子拉开的马车里的路易莎的,都有差不多的想法。
这个迎接队伍由本次的东道主派出,主要由骑士队伍和乐手队伍共同组成。他们都身着盛装,五彩缤纷,是典型的庆典气象。
其中,打头的是两个小号手、两个铙钹手、两个定音鼓手——这些都是足够响亮的乐器,最适合吸引人注意,并制造热闹的节日氛围,所以一般都是迎宾乐队中排在前头的。此时他们吹响欢迎宾客的乐曲,确实一下就将气氛烘托出来了。
这个时候,路易莎才真有了一点儿自己是来参加大型庆典的感觉……
再然后,是数名鼓手、吹笛人,他们夹杂在一群骑士侍从中。这群骑士侍从,有两人牵着驮马,马背上是他们一部分人的行李,上面还盖了一块丝绸,遮盖了行李杂物。另外还有两人,牵着上有宝鞍的好马。
他们这些人后面,又是四个骑马的骑士,每个人都穿了崭新的盔甲,并且手持长矛。这当然不是为了战斗,礼仪性质是最主要的。
4个骑马骑士后则是乐队的最后一部分成员,一些弓弦乐师。他们的乐器多种多样,有琉特琴、小提琴(和后世的小提琴看起来差别极大)、绞弦琴、菲德尔琴等等。有的琴用琴弓拉,有的要拨弹,还有的是按键的……这就是古代吧,很多东西都还没有形成所谓的‘规定’‘形制’‘最佳’,就很‘自由’,百花齐放的。
按照惯例,由弓弦乐师们陪伴着的就是迎宾队伍中最重要的人了,一般都是贵族……没毛病,‘主角’总在最后登场嘛!
事实也没错,弓弦乐师后紧跟着的是一位骑马的年轻骑士,穿着十分气派,一看就知道是一个王侯。走近一些,看清楚他身后侍从举着的旗帜了,才知道他是上一任‘罗马皇帝’所在家族的人,而且应该是近支(纹章非常像)。事实上,他是新任‘慕伯汉国王’的侄子,他代表自己的伯父来迎接巴尔扎克伯爵一行。
他的身旁,只落后半个马身位置的,是两名骑士,也是他的同伴,一看就知道同样是王孙公子。
迎宾队伍上前,前面的人又让开了一个开口,‘慕伯汉国王’的侄子这才和自己的伙伴一起上前,和骑在马上的巴尔扎克伯爵打招呼。
“哦!伯爵!首先是上帝欢迎您,其次,我代表我的伯父也欢迎您,当然,我本人也欢迎您!”这个年轻人跳下马来,躬身说道。
“很高兴能得到您伯父的欢迎,我来祝贺他……”巴尔扎克伯爵不紧不慢地下马,将手递给对方,回应了这句问候。然后才指了指一旁的华丽马车:“那儿是我的女儿,我的继承人,她也一同来祝贺!”
因为在马车上,不便回应,路易莎便微微探出身子,朝这位年轻骑士点头致意。
巴尔扎克伯爵说话间注意到他们的队伍里还带了猎鹰,高兴地说:“……再好不过了!剩下3天,我们可以一边赶路,一边打猎取乐!我记得,从这儿到普法尔茨,中间可是要经过一些适于打猎的森林的!”
显然,伯爵被认为是这次庆典很重要的客人,迎宾队伍走了三天的路程来迎接。当然,这也有他作为慕伯汉人的‘外宾’,礼宾规格自动升半级的缘故。古今中外都是这样的,对‘外客’,总是会格外客气一些,礼多人不怪嘛。
伯爵说完话发现,对面的年轻人一点儿没有刚下马问候时的机灵,像个呆头鹅一样愣住了。不只是他,跟随着他下马的两个同伴也是一样——他很快反应过来这是为什么,然后就忍不住笑了起来。
这当然只能是因为刚刚探出身子致意的路易莎……哦,伯爵深感有一个美貌的女儿,着实是一件愉快的事。至少看着年轻人们,无论是再出众的骑士,也轻易被攻破,真是说不出来的自豪。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伯爵这个人也挺恶趣味的。
就这样,和欢迎队伍汇合之后,路易莎他们一行再次上路。这一路因为多了乐队,时不时就会有音乐响起——乐队似乎是演奏一阵、休息一阵,这样的。
“看起来,那位阿尔萨斯家族的爵爷,已经完全被您迷住了!”队伍在距离普法尔茨宫廷不远时,海莲娜注意到某位骑士更频繁地找机会接近路易莎的马车,忍不住打趣路易莎。
这也是她们一直以来像朋友一样相处的结果,不然身为侍女的海莲娜怎么敢调笑路易莎?
‘阿尔萨斯’正是即将加冕的慕伯汉国王的家族姓氏,所以说那个来迎接他们的年轻贵族是‘阿尔萨斯家族的爵爷’……说实话,这也算是尊称了,对方此时真不一定有爵位在身。毕竟年轻贵族不少都是‘光头阿哥’的状态,只有一个骑士身份是真的。
就算王室宗亲,情况好一些,可阿尔萨斯家族情况特殊,就不像是能给旁支年轻人捞爵位的样子呢……实在是阿尔萨斯家族太弱了,原本就是慕伯汉诸多公爵、伯爵中不上不下的一个,就算机缘巧合当上了国王,底子也太差。
“别说这样的话!”路易莎轻轻拍了一下海莲娜的手背,轻声说道,十分之端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