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王的六零年代 第265章

作者:九紫 标签: 爽文 年代文 成长 日常 穿越重生

  自从许明月同意江心莲当技术骨干之后,江心莲就仿佛换了一个人,虽然依然整日阴沉着一张脸,说话刻薄了些,却不再整日骂人了,偶尔冰冷的脸上还能见到几分笑容,她在山上的石屋原本就是过去茶厂的一部分,现在新采摘的明后茶,就直接送到她那收茶的石屋中摊贩,用自己挣得的工分,去给孩子兑换奶粉。

  她在后院里养了六只鸡,剩下的十只由山上的老人们在养着,因为是在山上,也没有人限制他们只能养两只鸡,只要不被狼叼走,她想养几只养几只,生出来的鸡蛋,她和收养的小婴儿一起吃,她吃煮鸡蛋,小婴儿吃鸡蛋羹。

  她过去是地主家的小姐,没有普通农妇有了点好的,就藏着留着不吃的习惯,她知道自己身体亏空的有多厉害,在吃的方面从不亏待自己,而她有明后茶的发酵技术,不光有工分,还有工资,她的工分和工资,足够支持她和孩子两个人的生活。

第363章 随着每年山脚下种小麦……

  随着每年山脚下种小麦的土地增多, 临河大队那边老百姓的日常饮食也丰富了起来,最主要的变化,就在除了大米饭之外, 日常老百姓早餐多了锅贴饼,晚饭多了手擀面。

  锅贴饼很好理解, 就是用油布在铁锅上擦上一点菜籽油, 将糊好的麦面在锅底糊上薄薄一层, 再整锅铲起来,就是一锅金黄酥脆的麦饼,很适合夏季忙碌时, 没有太多时间做饭,早饭又必须吃一些饱腹些的餐食,是本地大多数人家早餐的选择。

  双抢之前, 又有了一段没那么忙的时期,家家户户的晚饭桌前, 都多了面食,会做手擀面的, 就做手擀面,不会做手擀面的,就做疙瘩汤。

  纯纯的, 没有一点麦麸的手擀面, 切成长长的细条状, 放入锅里煮开, 只需要一丁点的猪油和青菜,就香的成为这个时代的孩子们童年回忆中,对于家、对妈妈,对于童年时代最温暖的记忆, 一直到长大后的好多年,出去的孩子归来,想念的还是妈妈的那一碗手擀面。

  还有些人家尝试做发面馒头的。

  可惜本地属于南方,不属于北方,吃面吃馒头的人极少,导致有些人明明学着别人一样是做馒头,馒头做出来却如石头一样坚硬,体验的效果很差。

  在今年的冬小麦收获了之后,赵红莲也非常有仪式感的,给家里做了馒头和手擀面,还特别热情的邀请阿锦来家里吃好吃的。

  这对农村的小孩子来说,确实属于比较难得的吃食了。

  阿锦属于不管什么事,她都特别热情捧场的那种,结果一口咬下赵红莲做的馒头,差点没把她的牙磕掉。

  她还是个体面人,当时不好意思和赵红莲说,她做的馒头坚硬如铁,回头和许明月爆笑吐槽:“大舅妈做的馒头跟石头一样硬,爱国爱党还说好吃,那是他们没吃过我妈妈做的馒头!”

  她简直都想不明白,为什么同样是做馒头,大舅妈做出来的馒头能又硬又噎又难吃,她妈妈做出来的馒头又香又软,还有淡淡的甜味,越吃越好吃。

  许明月被她夸的斜睨她一眼,也不想她在馒头里都放了什么,牛奶、白糖,还发酵过了,能不奶香扑鼻,香甜暄软吗?

  今天是难得的周末,现在茶厂、春耕、稻田养鱼、收割油菜籽和收割冬小麦的事情已经全部做完了,种植红薯的事情有各队的生产大队长在带着队员们做,这些都是生产大队长们做惯了的,许明月并不需要操心,人也暂时可以放松一下,回到临河大队陪阿锦。

  等全部馒头都蒸出来,许明月自己用一块干净麻布垫在竹篮子下面,装了两个竹篮子,一个竹篮子给张医生送去,顺便让卫生院的学徒们也都尝尝馒头。

  这些学徒只有六个来自临河大队,其余六个都是来自和平大队、建设大队、深山里,这两个大队和深山里还没有实现大米自由和馒头自由,日常吃的粮食都是夹杂着野菜和米糠的,就连馒头都是充斥着麦麸的铁面馒头,也就是阿锦形容她大舅妈做的,宛如石头的馒头。

  倒不是本地人不会做馒头,而是没有酵母,而有些人也确实技术有限。

  十几个米白香软的大白馒头送到卫生所,一下子被正值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年纪的少年少女们抢光,一个个抱着散发着奶香的香甜馒头,啃的笑眯了眼。

  张医生走出来笑着说许明月:“你就惯着他们吧!”

  晚上卫生院做的是纯白米粥。

  张医生驻扎在临河大队带学徒,也是有工分的,就连这些学徒都包吃住,不够的许明月会自己补贴给张医生。

  临河大队的米糠分离厂已经能做到分离出来的大米里面,一丝米糠都没有,白米粥熬的雪白浓稠,搭配酸豇豆和咸鸭蛋,简直好吃到让和平大队和建设大队,以及深山里出来的少年少女们只想永远待在临河大队,永远在临河大队的卫生所里当个卫生员。

  此时他们小小的脑袋里,对未来唯一的愿望,就是能过上和临河大队一样的好日子,能够顿顿喝到白米粥,要是偶尔能吃到一个暄软香甜的大白馒头,那日子可就太美啦!

  许明月从卫生院这里告别后,就拎着一篮子米黄色的大馒头去了许凤台家。

  许小雨正在家里啃许凤台做的馒头。

  是的,许凤台,不是赵红莲。

  赵红莲现在在蒲河口工作,午饭在蒲河口吃,有时候傍晚回来晚了,就得摸黑做饭,摸黑做饭是要废电的,谁家舍得浪费电?所以许家的饭菜,要么是老太太做,要么是许凤台做。

  许凤台实在是忙,为了图省事,不论是馒头,还是粽子,抑或是其它什么吃食,都讲究一个大!

  粽子用山上毛竹长出来的蓼叶包,一锅粽子蒸煮好几个小时都蒸不熟,打开后,外面的熟的,里面还是生的,甚至热了好几回后,里面的米还是生的。

  馒头也一样,一个馒头比许小雨的脸都大,他自己倒无所谓,出去干活,带一个这样的粽子或者馒头,就足够填饱粽子,太小了,对他们这种做体力劳动的人来说,是真的不够塞牙缝。

  另外两个小的,许爱国和许爱党同样,一人抱着一个脑袋大的馒头在啃。

  他们俩从小就养在自己家,赵红莲和许凤台工作忙的时候,就都是老太太在做饭,

  许凤发和闫春香家屋子早已经建好,已经搬出去住,伙食也分开了,现在许凤发家里由闫春香做主,他们要是做了什么好吃的,有时候会用碗装上一些,给老太太送来。

  老太太年纪大了,牙齿不好,不管煮什么东西,都喜欢一锅煮的稀烂,所谓大杂烩。

  这也是这个时代的人家里普遍的做法,既可以省柴火,也可以省油,这个时代不论男女老少,大人小孩,各个都忙碌,各个都累的要死,累的连洗衣做饭都成了疲惫之余的想要休息的时间,所以基本上家家户户都是一盆大锅菜,什么鱼啊、黄鳝啊、泥鳅啊、螺蛳啊、野菜、红薯,全都一锅炖。

  许凤台这一点和老太太几乎是一模一样,甚至比老太太做的还要糙。

  老太太做饭至少还会注意一下放菜的先后顺序,难熟的菜先放,容易熟的菜后放,许凤台真的就是同时放进去一锅炖啊,主打一个煮熟了能吃就行。

  许爱国许爱党俩小子从小吃老太太和许凤台做的饭长大,可想而知两人对食物的接受程度,基本上只要不是猪食,他们都吃的下去。

  甚至如今才六岁的许爱国,都会自己做菜了,自己去竹子河边,用砍下来的竹子,削去上面的竹丝,留下小拇指长的一截,形成一个竹子的‘锚’,再将竹锚扔进密密麻麻的菱角菜中,向上一拉,就是一团菱角菜拉上来,带着弟弟许爱党摘了上面菱角后,就把菱角菜带回家,自己用水煮菱角菜汤,放点盐进去,都比爸爸和奶奶做的好吃。

  蚕豆熟了的季节,兄弟俩就在自家自留地里摘蚕豆,自己在家门口的石头上,搭一个土灶,用外面捡的破掏片,捡些干柴,折些枯蒿,炒蚕豆吃。

  或是和一群小伙伴,在路上捡到了双抢世界挑担子时掉落在路上的稻穗,去稻场的火堆上,用火堆爆稻米花吃。

  兄弟俩已经发展到快要能自给自足的程度了。

  见到大姑姑提着菜篮子来了,兄弟俩爆发出无比的热情,像个小炮弹一样冲过来:“大姑姑!”

  “大姑姑,你带了什么好吃的呀?”

  两个小的扒着菜篮子,都快掉进菜篮子中去了。

  她顺手将菜篮子递给许爱国,笑着道:“给你阿奶拿过去。”

  许爱国连忙提着他小半个人大的竹篮子,屁颠屁颠的去厨房找老太太:“阿奶!阿奶!大姑姑送好吃的来了!”

  许爱党才三岁,穿着个开裆裤,大夏天的,露出两个屁股蛋儿,迈着小短腿,动作丝毫不慢的跟在许爱国的后面往厨房跑:“大姑姑!好吃的!”

  许明月虽然闲下来了,刚上任当上生产大队长的许凤台却丝毫没有闲下来。

  他这辈子都没有想过,自己还能有当上大队长的一天,每每想起来,就跟做梦一样,他知道自己性格绵软,没有什么魄力,自己当上大队长,也是沾了自己妹妹的光,为此他就更不敢懈怠了,对每件事都格外的认真,自己身先士卒,不论是挑堤坝,还是除草、插秧,都是自己先上,明明当上了大队长,却依然每天一身泥,晒的比当小队长时还要黑,脸上精神头却很足。

  见到许明月送馒头过来,他正喝着玉米碴子野菜粥,手里啃着他自己做的硬的像石头一样的米褐色馒头,分外满足。

  能吃饱,有没有糠的米粥,有没有麦麸的馒头吃,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你自己那么忙,还送馒头过来干啥?你自己带着福僧和阿锦吃就是了。”本地人平翘舌不分,这么多年,他喊孟福生还是‘福僧福僧’的叫着。

  他话是这样说,可看到家里三个小的从后厨出来,一人手里拿着个大白馒头,好吃的眼睛都乐成了月牙状的模样,他自己不自觉的也眉眼弯弯,笑的唇角两边也起了两条深深的笑纹。

  他已经三十三岁了,在这个时代已经步入中年,甚至在这个平均年龄只有四十来岁的时代,他很快就要步入老年,但在许明月眼里,爷爷简直年轻的过分,宛如正午熊熊的烈阳,正是人间最好的年纪。

  “做一锅也是做,做两锅也是做,就一起做了。”她将手里另一个菜篮子递给阿锦:“阿锦,把这篮子给你小舅舅家送去。”

  闫春香现在肚子大了也快要生了,可依然坚持在在学校里上课,这在这时代倒也常见,很多勤劳的妇女一直在田地里干活到生产,临河大队卫生院张医生的存在和产钳的存在,已经大大的减少了产妇生育的困难和危险。

  她早午饭都在学校里吃,有时候晚饭也不烧,从学校食堂带一些回来,就是许凤发的晚饭。

  许凤发现在一天到晚都在养鸡场、养鸭场、养鹅厂里打转,关注着几个家禽厂鸡鸭鹅的卫生疫病情况,学了几年,他都快成半个兽医和饲养鸡鸭鹅的专家了。

  因为是周末,闫春香也在家里,她家与许凤台家只有一墙之隔,喊一声就能听见。

  她是个性格较为内敛,不太会表达自己情绪的人,见阿锦送馒头来了,也是笑着叫阿锦坐下,“我给你泡杯糖水喝。”

  糖水已经是农村最能拿得出手的体面的东西了。

  阿锦却不太喜欢喝糖水,加上小舅妈家没有小伙伴,她也不太喜欢和当老师的小舅妈待在一块儿,放下装着馒头的菜篮子就跑:“小舅妈,不用啦!”

  三步跨作两步就来到了大舅妈家。

  闫春香却很不好意思,双手扶在腰的后面,穿着宽松的衣裳,笑着走过来感谢许明月。

  许明月见她出来,忙去扶住她:“让阿锦给你送过去就是怕你再跑一趟了,怎么还是过来了?你现在身子不方便,赶紧回去休息,这大热天的,别两头跑。”

  闫春香就笑的很是腼腆,“就在隔壁,两步路的事,哪里就累着了?”

  她身材瘦小,挺着个大肚子,越发的显得肚子大。

  许明月真是拿她没办法,赶紧拿个带靠背的竹椅来给她坐下说话。

  实际上也没啥好说的,闫春香本身就不是善谈的性子,许凤台更是个沉默不太会说话的,许明月在这里,大伯和弟媳之间,就更没啥聊的。

  许明月还不能去厨房看老太太,不然留下两个不说话的大伯和弟媳,就更加尴尬,也只有四个小朋友吃的开心。

  许明月将闫春香扶回去后,和阿锦招呼了一声,就自己回了荒山。

  就在双抢之前,天气最热的时候,闫春香也终于生产了,她骨架小,又是头一胎,生的特别不容易,直生了一天多的时间,才艰难的生下了一个女儿,取名许爱珍。

  这名字是他们夫妻俩早早就取好的,若是男孩子,就跟着他们的堂哥们一样,往下顺着叫,叫许爱军,要是女孩就叫爱珍,珍宝的珍。

  许是闫春香自己这一辈子没有得到过多少爱,她对刚出生的大女儿极其的疼爱,孩子很是稀少的刚出生就有了大名,每日‘珍珍、珍珍’的逗弄着小珍珍,整个人就像是小女婴的名字般,散发着珍珠般润泽的光芒。

  双抢时期最为炎热的夏季,都遮掩不住她初为人母的喜悦,竟是半点不觉得夏日的月子熬人,反而浑身上下都闪着幸福动人的光晕。

  她是真的有家了,有丈夫,有孩子,有了自己的房子,有自己的房间,成为了可以自己当家做主的女主人,她就像一颗漂泊无依的种子,在空中飘零了二十年,终于落到了这块她过去想也没想过的土地上,在这里落地生根,发出了自己的新芽。

  她整个人都像是从过去的虚浮转为了踏实,精气神都与过去不一样了,也变得爱笑了,你随时去她家里看她,她眉眼都是笑着的,说话声音也大了许多,爽朗了许多,在月子里还不断的笑着招呼着过来看她的知青们。

  “你现在可真是不一样了啊!”看到她幸福的模样,过来看她的叶甜有时候都难以相信,这是刚来时那个沉默、胆小、懦弱、不争,整个人看上去可怜巴巴的闫春香。

  “看你这样我都忍不住想要找个人结婚了。”她坐在闫春香床边的竹椅上,满脸茫然的问闫春香:“春香,结婚真有这么好吗?”

  刚插队来临河大队时,她是坚定的抱着一定要回城的想法,这一坚持,就是五年。

  如今她都二十三岁了,这个年龄,即使是在城里,也到了该要找对象结婚的年龄,可回城的日子依然遥遥无期,毫无希望。

  有时候看着闫春香幸福的模样,她也会动摇她的坚持和信念。

  实在是这个回城的信念,远的像天边的云,让人看不到希望。

  作为最早一批插队到临河大队的知青,她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

  和她一样的男知青女知青们,随着年龄的增长,很多都动摇了刚开始下乡等着回城,坚持不在本地结婚生子的想法,尤其是今年五月份,又来了一批新的知青。

  一批一批的知青下乡,却从没听说有回去的。

  哦,也不是没有,魏兆丰。

  时间过了大半年之久,阮芷兮也终于鼓起勇气去蒲河口农场去找魏兆丰,去了问了人才知道,魏兆丰居然早就回城了,他居然没告诉她,她也不知道。

  阮芷兮的失落可想而知。

  阮芷兮和魏兆丰之间感情的变化,叶甜也是看在眼里的,这也让她越发的迷茫。

  闫春香同样不知道知青们何时能够回城,这样的人生大事,也无法给叶甜建议,只说:“如果你真的迷茫,你别找本地人,找知青啊,要是能回城,不是能够一起回去?”

  作为临河小学的第一批教师,叶甜在临河大队还是很受欢迎的,毕竟能拿十个满工分呢,不论是本地人,还是男知青们,都对她表示过想法。

  早年她还小,没那么多想法,随着年龄渐大,她也不得不考虑婚姻的问题。

  不过很快,她们就没时间考虑婚姻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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