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财女满堂 第1章

作者:今典 标签: 穿越重生

穿越之财女满堂 作者:今典

文案:

高世曼,21世纪的一个机灵又小任性的白领;时刻期望有一个男神砸在她头上

谁知,一觉醒来,已然隔世,她能在这男尊女卑的社会找到她的男神嘛。

高富帅沈立行,人见人爱~~~

冷冽王子李陵,不爱江山爱美人~~~

柔情苏潜,酷似前世男友~~

机缘巧合之下,她大放异彩,吸引了男神间的明争暗斗,谁将掳获她的芳心

第1章 中邪了吗

高世曼纠结了几天,终于不再纠结,与其坐以待毙,不如愤起而拯之。为什么要这么说呢,因为她加班的时候睡过去了,结果醒来到了另一个高世曼身上,据说是跟家中姨娘起了争执,被推倒撞在桌角。

头几天她才懒得搞清那个高世曼是怎么回事呢,她只想回到有车有网有手机的现代。这几天她天天做梦醒来就回到了现代,结果还不是一醒就看到两个跟影子似的丫头。

丫头灵儿和平儿整天惴惴不安的,这小姐醒了怎么跟变个人似的,成天在那抓耳挠腮哼哼叽叽的,也不知道在那念咒还是念经。

她们俩今天已经观察小姐好半天了,两人在一旁假装找事做,高世曼在那一会挠头一会仰天干瞪眼的,平儿用胳膊肘碰了碰灵儿:“小姐怎么了,莫非是中邪了?”

“小姐定是头痛。”

“头痛不是这样儿!”

“我觉得……就是”

高世曼终于很清楚地知道,自己回去已然无望,哀大,心已死。抬头一眼扫过来,见两个丫头在那交头接耳,招手让她们过来。灵儿人如其名,一下窜过来:“小姐,你可有哪里不舒坦?”

高世曼摇头:“没有。”

“那你?”

“我就是什么也记不得了,你给我讲讲我这是怎么受伤的。”高世曼本想挤两滴眼泪出来应应景儿的,可惜她不是那块料。

“啊……哦,好好。”

梦始终会碎,人始终会醒。醒来做什么?当然是理清头绪,好好生活,难不成破罐子破摔,得过且过吗,前世的高世曼虽出身在农村,可她也是一个有理想有道德的大好青年,30出头,武汉某高校会计专业毕业,上班后又去考了MBA,毕业后在公司已是一枚小小的中层管理干部,身披会计师彩衣,已在祥云中飘了好些年了。

高世曼一脸期待望着灵儿,希望她讲讲那个高世曼的境遇,灵儿一脸呆傻,似乎还在消化她家小姐刚才讲的话。平儿忙上前娓娓道来,为高世曼解惑:“小姐,事情是这样的……”

高世曼抬眸望向平儿,认真听她讲述。

幸好她是高家正室夫人郑季兰的嫡女,不是什么小妾生的,这个时代貌似盛世,也没什么战乱啥的,聊慰她破碎不堪的心灵。

但是,好事就怕有‘但是’:她娘郑季兰不受宠,因为世家女子跟农村婆婆总是有代沟,高父高克本又是标准的凤凰男,那么后果就是夫妻感情越来越差。郑季兰陪嫁多,于是应了那句钱多人傻,结果被府里的老太太鲁阿娇和鲁姨娘合着伙儿的把陪嫁给弄到她们手上了,高父还挺乐见其成,那个高世曼不服去闹,结果就把这个高世曼给闹来了。

高世曼听了倒没什么意外,不过听说那个粗鄙的高府老太太名曰鲁阿娇,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还鲁阿娇呢,鲁老妖差不多。她既然用了那个高世曼的身体,同仇敌忾是一定要的,还有那个鲁姨娘,找了机会一定要拍死她。至于那个便宜爹高克本,官儿不大不小,工部侍郎,正四品下,以后是要巴结还是要打击,观察观察再说。

现在么,形势比人强,目前她要做的便是扮猪,示敌以弱,静待时机。

灵儿见高世曼听完不声不语,急了:“小姐,你真不记得前事了?”

高世曼一点也不心虚,抬头迎向她:“是啊,没死已是皇天庇佑。”提高客户满意度,其中最重要的一点便是降低其期望值;同理,不让平儿他们失望,只能拿出更惨烈的另一种结局做比。

果然,灵儿抢答:“是啊是啊,忘了就忘了,有事问我们即可。”

高世曼不接话,当务之急是挣钱,随她到哪个年代,钱肯定是安身立命的首选;其次是势,否则怀壁其罪,也守不住这钱啊。

丫头们见她又陷入沉思,不由得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明日你们陪我一起上街看看,我前事尽忘,得重新熟悉周围的环境;对了,你去给我弄把匕首来。”高世曼突然抬头吩咐。

“小姐你要匕首何用?”

“杀人”高世曼翻了个白眼。

“啊……”

“你还真信?我杀猪都不敢,还杀人?快去!”高世曼胡言乱语。

灵儿疑惑着去了,她边走边琢磨,因为她觉得杀猪更恐怖。

平儿直瞪着高世曼,似想瞪出个窟窿来,高世曼伸出两指假装去插平儿的双眼,吓得她直往后缩,高世曼乐的哈哈大笑:“瞧你吓的,倒杯水来,我好渴。”

平儿无奈地噘了噘嘴,忙转身去倒茶,现在的小姐好陌生,但是她感到比以前更亲切,无论如何,小姐活着就好。

第2章 闷头鸡会啄米

?第二天高世曼去禀了郑季兰,说是要出去散散心。

郑季兰长相中上,一脸慈爱,浑身散发着世家女子的诗书气质,高世曼估计她读书读苕了,要不然咋这么傻,自己的嫁妆都守不住?别看高世曼前世硕士毕业,但是她认为女孩子一味读书并不是好事,读成个淑女嫁到好人家还好,若是嫁去虎狼之窝,那就很惨,比如眼前的郑季兰。

所以女孩子更要学会生活,套句话就是: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高世曼绝对不会读傻,她出身农村,后到城市,小时候见多了泼妇为了一个南瓜或一个葫芦拿着砧板和菜刀边剁边唾沫横飞地围着村子咒骂一天的精彩场景;上班后在硕士班里也见识了许多社会精英如何逐鹿商场。她可以是职场白领,同样瞬间可以变……泼妇,郑季兰的事绝不会在她身上发生。

郑季兰听说高世曼失忆了,两掌合十,嘴里阿弥陀佛道:“幸好幸好,只要人是好的就行,忘了前事,如此倒也是好事”说完看了看高世曼道:“曼儿,你以前读的书写的字可忘了?”

高世曼胡诌道:“都忘了,等我闲了,再学就是。”

郑季兰听后皱了眉:“哎,也罢,你去吧,多带些银钱,想买什么便买吧。”

高世曼恩了一声便带丫头们出去了。平儿告诉她,长安街分东、西市,东市因为靠近三大内,坊里多皇室贵族和达官显贵的宅第,因此,东市经营的商品,多上等奢侈品;而西市距三内较远,周围以平民百姓住宅居多,故而市场经营的商品,多是普通日常生活品,但是东市不如西市繁华。

高府在东市,三人信步沿街,高世曼一家一家参观。灵儿累的不行,停下埋怨道:“小姐,你到底要买什么啊,怎么逛了一圈都没见你买什么啊?”

“光看不行啊?”她没想过要买什么,今天出来的主要目的是看看这个时代都有些什么卖,她能不能找机会赚钱。

“都中午了,咱们回府吧,我都饿的走不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