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财女满堂 第424章

作者:今典 标签: 穿越重生

他沉默了半晌道:“你怕她跟着咱们来庄子上碰见李香香么?”

她果然上当道:“嗯,襄城跟普真经常吵闹,若是她知道襄城在庄子上,还不知道要闹出什么动静儿来呢。”

“哦。”

“说真的,我真觉得普真好奇怪,你以后少招惹她”,她非常认真,因为她自己是个以“貌”取人的人,总觉得普真这人柔中隐带锋芒,没那么好打交道。

“嗯。”

前世她又不是没见过三十岁小伙追求五十岁大妈追的要死要活的,何况普真公主只比景先大三岁。用她的话说,女大三抱金砖,可是下意识里,她不想让这个普真公主跟景先有什么交集,普真跟襄城不一样,她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子隐而不发的危险。

她不说擅长看相,但是最起码,凭着两辈子的阅历,她也能看出个大概,普真不可交。

襄城很是开心高世曼来看她,一进房高世曼便道:“普真公主是个什么样的人,你能跟我讲讲吗?”

“你怎么想起问她来了?”襄城不解。

“哎,我可能招惹到她了,麻烦了”,高世曼一脸苦相。

“怎么回事?”

“普真公主做了寡妇……问你啊,皇上待她如何,总没那么喜欢她吧?”高世曼总有点掩耳盗铃的小冲动。

“她再是寡妇也比我强”,襄城也有些顾影自怜的味儿了。

“你很好”,高世曼忙安慰她,“你是为国捐躯,是咱们大夏的功臣,她不能跟你比。”她故意言语诙谐,却未能引起襄城的共鸣。

襄城没有说话,本来她离京之时,也怀着一颗少女之心。想与他在灿烂中相遇、幸福地生活,再一起经历人世间平淡的岁月,于公于私,共执手漫步于和平的未来几十年,于愿足矣。可偏偏世事难料,不过两年光景,物是人非,原来理想和现实终是有差距的,这才是真正的人生。正如书中所说,婚前,想到提是甘甜的甜;婚后,尝到的是辛酸的酸。

襄城悼念了下她可以翻篇儿埋葬的婚姻生活,扯了个笑道:“不说以前了,我只想把将来过好。”

高世曼点了点头,襄城吸了吸鼻子道:“普真她想要的东西,总是会想方设计的弄到手,小时候一起玩儿的时候,她若是想要你的东西,首先会过来哄你,比如她用什么交换啦,应下你一件什么事儿啦,总之好话说尽,一旦东西骗过去她就忘了说的话;如果哄不到,她便会可怜巴巴儿地哭……总之我讨厌她。”

“普真公主其实不是很漂亮,但是很会打扮,也很精明的样子”,高世曼点点头。

“是啊,人前一个样,人后又是一个样。她明明是拒绝了你,但是旁人一过问,转身她就马上对你好的不得了,在人前她从来都是最乖巧的一个。”襄城口气不屑。

难怪性子质直的襄城不喜欢普真公主呢,原来人家从小就学会了戴面具生活。高世曼叹了口气,流氓其实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何况这流氓还是身份贵重的公主。

“她得罪你了?”襄城瞧着她。

“没有,她好像对景先大感兴趣,又不能得罪她,实在是烦不过”,高世曼实话实说。

“啊?”襄城一愣,随后哈哈大笑起来,“好哇,郑景先还有这般本事,呆会我可得好好恭喜恭喜他!”

“别别!”高世曼忙阻止她,“你没见过景先发飙生气的样子,他已经够恶心的了,你就行行好别再刺激他了。”

“呵,终于有明眼人了,我长这么大还没听说有人恶心她的”,襄城似是伯牙遇子期。

高世曼没说话,过了会儿拉着襄城道:“走,去葡萄树下转转。”

绿藤成荫,鸡鸣羊咩,好一派祥和的乡村景象。高世曼深呼吸着这带着暖味的空气,想着景先的事情。

普真公主回去后则对景先真的起了心思。景先虽只有十六,但他为人聪明,身材高大,所以比之成年人,也不遑多让。普真虽比她大,又丧夫成寡,但她是公主啊,可用资源很多,心想事成的机率比普通人高。

自此普真经常借机亲近景先,高世曼对她不冷不热,保持着表面的客套,景先也不外如是,但是他内心却有些急了。这般下去,等京中出了什么流言蜚语,那他岂不是真的脱身不得。

“姐夫何时回京?”一日得闲,景先问高世曼。

“下月初吧!你找他有事?”高世曼最近一直都是用同情又担心的眼光看他。

“嗯,他回了我去找他”,景先很是认真。

高世曼也没多想,再过段时间便是七夕,沈立行来信儿说月初回京,她整日里就盼着七月快些到来。

“普真公主她……还有骚扰你吗?”高世曼将公主的青眼用“骚扰”概而括之。

景先瞪了她一眼没理她。

不等沈立行回京,京城一带却传来暴发蝗灾的消息。今年旱情较之往年要严重,高世曼并未在意,红薯耐旱耐贫瘠,她倒没想过大旱之年,极易引发蝗灾。她立马去户部找梁大人询问详情,梁炎峰正在与众人商议如何是好,幸而蝗灾只在京城一带,及时反应倒也不一定会殃及全国。

看到高世曼过来,梁炎峰忙道:“世曼啊,快来,瞧我都忙得忘了通知你,京城一带暴发蝗灾,我们商量着正准备派人下去指导农户灭蝗。”

“大人们打算如何指导灭蝗?”前世她并未亲身经历蝗灾的可怕,但是有关的电影她还是看过。说实话,她也没有什么可行的办法灭蝗。

孙辰中在一旁道:“目前能想出的办法除了刨蝗卵蛋,还有驱赶、扑打土埋的法子,这蝗虫厉害之极,若不及时扑灭,后果不堪设想。”

各位大人都点头,时下也只有这么些土法子了。高世曼一时也没有什么更高级的办法,回去之后很是烦闷。

她坐在书桌前无意识地在桌上画圈圈,前世小时候她吃过烤蝗虫,那个滋味,还蛮香的,用红红的辣椒和葱姜蒜爆炒,还有蝗虫卵,唉呀,口水不自觉流了出来。想到这里,高世曼灵机一动,忙伏案给秦二写了封信,让他派人收购蝗虫和虫卵,一个钱一斤,因为她一直将辣椒种子控制的很好,所以目前来说,只有她可以做出香辣蝗虫这道菜。

秦二收到信恶心了好半天,不过他向来知道高世曼惯好出其不意,于是马上吩咐人下乡收虫。

一个钱一斤的价钱大大刺激了大家的神经,别看一个钱,这价钱可是真不低。其实高世曼也没想着要从中大赚一笔,这蝗灾是全体臣民要面对的事情,若不及时处理,若是发展到全国,经它扫荡之处,禾本植物被吃光,凡是它咬得动的东西几乎无一幸免,这样一来,不说颗粒无收,天下大灾会引起一系列不良反应,高世曼盛世生存很是珍惜,实在不想看到天下有什么动荡不安。

于是乎,乡间到处都是自发捕蝗的人,劳动人民的智慧是无穷尽的,他们用各种大网小网,或三五成群,或单打独斗,老人孩子纷纷出动,虫卵埋于地下,密密麻麻,也有人专门去地里挖卵。

田间地头,到处都是为蝗虫而战的人。这种景象,比之前世农村人闲时捉小龙虾的情景有过之而无不及。

稻香楼的油炸、爆炒、香煎蝗虫和虫卵也开始粉墨登场,高世曼还给它们起了漂亮的菜名:爆米飞虾、天鸡珍酥、金沙小飞雁,虫卵则起名为地米心、地珍珠,这么一来,再配以稻香楼独有的香辣红椒,在这炎热的夏天,来一盘香辣的爆米飞虾或地珍珠,再来一碗蕃茄蛋汤或酸梅汤,那滋味儿,啧。

刚开始是没人敢吃的,高世曼则有说法了:“皇上连生的都亲自吃过了,这些可都是熟的,大大的补身子,有何不敢吃的?”

原来蝗灾初起,皇上亲到林宛中察看过庄稼,看到地上满是被打死的蝗虫,他弯腰抓了几只诅咒道:“人以谷为命,而汝食之,乃害于百姓。百姓有过,在朕一人,尔其有灵,但当蚀我心,无害百姓!”说完便要将手中的蝗虫吞下腹去。左右忙阻止道:“陛下不可,食之恐成疾患,万万不可!”

第379章 飞蝗盛宴

? 见左右阻之,皇上大怒,他大声道:“朕心所冀,唯愿移灾朕躬,何疾之避?”据说皇上当时说完这些话便将几只蝗虫丢到嘴里给嚼巴嚼巴吃了。当然,高世曼是没看到皇上生吃蝗虫这般生猛的场景的,若她在场,只怕真会当场吐出来。熟的还好说,生吃嘛……啧啧,那岂不是要嚼出一嘴的绿汁儿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