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苏宝玉
第43章
宁兰自己求生意志倒是很强,一直发热到夜里,自己挣扎着醒过来觉得气闷,拽着霍宁的衣角小声提醒他应该把自己放到洞口透气。
霍宁露出狼类特有的小尖牙震慑她,一副她再烦人就撕了她的样子。
宁兰握着他的袖子,将嫩嫩的小脸贴在他袖口的绣花上蹭了蹭:“霍宁哥哥,曼曼好难受……带曼曼去外面好不好……”
她皱着眉,像是上好的美玉被在眉心划了一道,让完美主义的霍宁看着没来由烦躁。
洞内空气不流通,又升了火,愈发闷热,对于霍宁正是过夜的好温度。
宁兰蹭着他,像是他豢养的小兔子,白嫩嫩,发顶细嫩的幼毛毛绒绒。
霍宁狠狠吐出一口气,目色不善地瞥了她几眼,拎着她的领子将她墩到了洞口,自己准备走回去。
只是他太倒霉了,朦胧的月色恰在此刻像流水一样倾斜在没有树木掩映的通风处,霍宁将她拢到了洞口还未松手,不得不猝不及防地看清了这个过分好看的女人。
说是女人有些过分。她还这么小,身上软软的一团,脖子细细白白的,小脸嫩嫩的,睡着时眼角垂着,可怜兮兮的像他小时候养的那只小白兔子。
那只兔子极可爱,毛绒绒,软乎乎,肉嘟嘟的鼻头蹭他的手,还用圆圆的湿漉漉的眼睛看着他讨萝卜梗吃。
只是他当时不懂事。霍家的男人怎么能像女孩子一样养兔子呢?
他那日照常练了射箭,和堂弟尽兴切磋了一场,两个人背上武袍都被汗浸湿,酣畅淋漓难分难解。
他们两都很有天分,师傅说他们是霍家未来的将星。
直到彩霞傍空,到了吃饭的时间,霍宁只得恋恋不舍回到家里,就看到哥哥姐姐围在他的院子里,架了木头,正在火堆上烤着散发扑鼻香味的美食。
那是他养得小小软软的白兔子。
他们聊得开心极了,都在等着吃弟弟养的兔子。霍宁冲进去捏起拳头将所有哥哥打了一顿。
他才七岁,哪里能轻轻松松打得过这么多人,虽然他天赋好,一打三没输,但自己也没落到好,鼻子眼睛都挂彩。鼻青脸肿地抱着烤熟了的兔子,将它埋进土里,还给它埋了七根胡萝卜,头七一天一根。
不知那只兔子去往极乐了吗?
后来他没有爹,也没有哥哥姐姐了,有很多事要做,不再想养兔子。
看着少女幼嫩白腻的肌肤,他拔出匕首,在她毫不设防的脖颈上比了比。
高热的身体在深秋山里的风口上吹,本就冷热难受。匕首的寒光一贴到静脉,宁兰柔软的眼睑覆盖着眼睛,却皱眉无意识地低语了一句:“阿起……曼曼会乖的……”
霍宁指尖拈着匕首,游刃有余地转了个花刀,一个差池就能结果了刀下的小美人。
按照霍宁自己的意思,是不想留着这么个累赘给霍起的。
中午察觉到镇北侯的人来包抄,他恰好走开,死了也不是他的责任。
偏偏她命大,撑到他都装了水慢悠悠地走回来还没死,一套霍氏剑法倒是回风流雪,颇有意趣。一看就是霍起亲手教的。
也不知道这粘人的小东西有什么好。兔子剥了皮还能做个袄,小猪还能冒脑花呢,这小东西尽给他们霍氏添麻烦。
不过就是一张脸。
霍宁的匕首锋刃挪到了她那张丽色罕见的脸上,左右比划了好几下,忽然哼了一声将匕首一丢,半空中寒光闪动……匕首归了鞘。
他能怎么办呢。霍起不光叫他一声堂兄,还叫他一声小舅舅。眼看着这么些年也没有什么护着的东西,左右就这么一只小白兔子。
他还能真的让镇北侯剥了皮捡走玩吗。万一霍起真为这么个小东西疯了呢。
真烦人。
宁兰一面要透气,一面却被山风吹得慢慢蜷缩起来,冷得还有些发颤。
霍宁起初懒得理她。偏偏宁兰连续病了两次,刚才挣扎着醒来已是极限。在愈发冷下去的秋风里,呼吸带上了寒气,再过了一会,竟然慢慢变弱了。
霍宁:……
小东西真烦人!
霍宁皱眉瞥她,解开自己的外袍,不情不愿勉强将小兔子收进怀里暖着。
她又软又有一股清淡的香气,萦绕在他怀里,让人觉得放松,想不太起来血腥的事。霍宁闻了不一会,自己也有些困了。
意识模模糊糊地想起那日要带她走,在弘安侯府里。
弘安侯比以前老了很多,看着他想起了旧事,叹一口气:“在祁连山里,我答应了你父亲,若我走出去后你还在世上,就将自己最小的女儿许给你。霍将军也算给你们一脉留了后。”
霍宁闻言不置可否。
弘安侯道:“我对不住你父亲。当初骑着他的马出的祁连山,可是现在曼曼长大了,我竟然舍不得让她再入将门。哎,我实在不忍心……”
睡意涌上,霍宁迷迷糊糊地想,他当时说了什么来着?
他无意识地将怀里温热柔软的小东西又抱得紧了点,换来一声不满的轻呓。
他好像说:“我明白自己一生漂泊,亦无意连累伯父掌上明珠。若伯父不愿,我父亲已亡,我与曼曼的婚事便作废了吧。”
*
宁兰尚不知眼前之人曾是她确有婚约的未婚夫婿,她只知道自己喜欢霍起,以后要和他成婚,日日在一起的。
是以当天光照在眼上,她一整开眼,第一眼看到的是眼前这具并不熟稔的修韧胸膛,第一反应是一声震退群鸟的高声尖叫。
霍宁被她吵醒,微微皱了皱眉,很快回神后,坐起身来将自己的衣服穿好,修长手指翻飞间已恢复如初。
他淡道:“你昨夜高热,在洞口冷得发颤,这里起风升不了火。”一句话简单交代了两人的情状起因。
宁兰仍发着颤道:“那你也不能……”
“不知侯女是否知道秋夜的山里有多冷。”男人对她的小女儿情怀视若无睹,依然保持着理智的感情道:“你会死。”
宁兰:“……”
霍宁猎了兔子来,当着她的面剥皮放血,做好了这位贵女娇滴滴地痛斥他残忍,怎么能吃兔兔呢的准备。
她骂他最好,饿着好了,兔子他一个人吃正快意。
没想到宁兰摸了半天,突然找到一个纸袋递过去:“抹好了找个背风的地方用大火先烤出油,外香里嫩最好吃。有劳了。”
霍宁:“?”
怎么不按常理来呢。
他在树下架了个火堆,沉默着将兔子分成两半,转着树枝。
宁兰捡了枯木又架到火堆里:“火大些烤出来的香,捡柴不能偷懒。不然这么嫩的兔肉可惜了。”说完还一副垂涎欲滴的样子看着他手里的肉。
霍宁犹豫了片刻:“……这会不会不够我们吃?你吃的多吗?”
宁兰有些不好意思说话,腼腆地对着兔子和他笑了笑。
霍宁:“知道了,你先吃。我一会找点果子。”
宁兰最后还是没有一人独占兔肉。两人分了兔子,她又去按照霍宁的指示摘果子。霍宁本来想趁她专心摘果子自己偷偷转身走掉,没想到她刚摘了四颗就爬下树来和自己分。
“甜吗?甜我多摘几个。”少女病未全好,脸上还有些红扑扑的,咬着果子对着他笑。
“还行。”霍宁看了一眼她生病还小心翼翼强撑着给两人摘野果的样子,心里叹一口气:“你别动了,坐在这里吧,我给你摘。”
霍宁的身手很漂亮。虽然宁兰喜欢霍起,偏心霍起,但是不得不承认他这个堂兄武艺确实挺强。
霍宁则在心里想,这只兔子吃得实在太多了。霍起养吧,他实在养不起。
到了中午,弘安侯府剩下的人马和西海队伍汇合,找到了霍宁和宁兰。这下霍宁是彻底没有偷偷甩开宁兰的机会了。
*
江南风物,暮春最佳。
入了深秋,秋雨淅淅沥沥,则难免有些阴寒。
到了城镇,霍宁掏银子给宁兰重新买了个小马车,以免她一个贵女天天风餐露宿骑大马,传出去丢了霍起的人。
其实宁兰倒更喜欢骑马的自由感觉。也因为她马术确实不错,中间两日骑马日夜赶路也没喊苦,倒是让西海军士对她评价不错。
但是有了马车以后,她娇娇小小一团不在马上受风,发烧的症状倒是彻底好了,因此她也没有和霍宁坚持。
何况她现在发现了,霍宁挺不喜欢她的,基本不可能听她的。刚认识时的有礼都是装出来的,等她离洛阳越来越远,不可能再折返弘安侯府,这个男人的尾巴就露出来了。
真丑恶。
这日午后终于入了江都城,千年繁华,丝竹悠扬,店铺鳞次栉比,车马如云。
这是和洛阳不一样的繁华。宁兰不太喜欢这种精巧的美丽,但是偶然一见,倒也十分新奇有趣。
霍宁看着她将脑袋探出马车帘子东看西看,握着发顶将她脑袋按了回去:“好女孩不要把头露出来。”
“哦。”江南不比洛阳,和少数民族通姻少,风气也更传统些,宁兰有耳闻。
但她心痒,她小声道:“霍宁大哥,那你能帮我描述一下街边都有什么吗?好多东西我都没见过呀!”
霍宁道:“不能。”
宁兰:“……”
宁兰随着霍宁先去了驿站,打算见霍起一面再去四叔家。没曾想他们因为中间两天骑马,比预定的时间早到了一天,霍起这日出去与人谈事了。
宁兰沐浴梳洗了一番,打算在他院里等他回来。世子的随从也都已熟识她,知道世子这几日在等她,是以没有阻拦。
只是驿站的小厮不懂行,看着突然从外面来了一个水灵灵的大美人,还自在沐浴梳理起来,以为又是哪家送过来烦人的,斥道:“来干什么的?怎么在这里沐浴了,懂不懂规矩?世子的院子不许女眷进!”
宁兰闻言,甜甜地笑了:“我来找世子的。别人不能进,我能进。”
“胡说八道,出去!”
宁兰楞了一下:“我去找他和你说,我真的能进。你们世子在哪?”
沈厉听说宁兰来了,正往驿站赶。
岂料刚进院门,就听到这个挨千刀的小厮故意要气走宁兰,和她说:“我们世子殿下正在芸香楼和大人们喝酒。那里的舞姬最美,世子今夜不会回来了!”
宁兰:“???”
沈厉:“……”
夭寿!
作者有话要说: 柿子来啦!不会误会哒,甜文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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