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年代文里的男炮灰 第108章

作者:甜甜的汤圆 标签: 异想天开 穿越重生

  虽然有人好奇宋明宝夫妻俩个, 但酒店大厨手艺还是蛮高的, 一吃起来便抛在脑后了。

  吃饭中途陆陆续续还有人过来,只是最终人没到齐, 还有几个空位置。

  最后来了一伙三人, 个子有高有低, 瞧着这几年变化很大, 他们坐下那张桌子引起一时的嬉闹喧哗。

  陆志城夹菜喂孩子,见宋明宝喝完碗里的汤,又夹了几样她喜欢吃的菜在她碗里,宋明宝一低头看见碗里的菜,她笑了笑,自己夹了一筷吃了, 侧过去问他,“你有没有吃饱?星星我来抱着吧?”

  她想抱,小的那个身子板背过去还不让她抱,至于大的那个,大半个身子靠在陆志城腿边,脑袋露出来比桌子高不少。

  “我抱着吧,你赶紧吃,”陆志城还能腾出手来吃饭。

  宋明宝见状加快了吃饭的速度,不管后不后悔参加聚会,先吃饱再说。

  几桌子的人,好几年没见过没联系,关系好的扎堆的没几个,话引都是工作啊孩子啊一类,除了嘴上吹嘘两下,回忆以前的生活,实际上还真没其它可以聊的,宋明宝吃了几口就吃不下了。

  陆志城余光时刻注意着她,见她放下碗筷,他贴近她耳朵,“吃饱了?”

  “嗯,你快点吃吧,这个酒店的饭菜味道还行。”宋明宝身体靠过去,一鼓作劲将小的抱过来,小的还不听话一手抓着陆志城的衬衣袖子。

  “乖啊,星星让妈妈抱抱,”

  陆志城已经吃得差不多,只好又重新挑了几样菜,在别人不注意时,自己吃两口,偷偷喂旁边的人吃两口。

  三月靠在他腿边,扯了扯他的袖子,陆志城低头看着那张越来越像他的脸蛋,他放轻语气,“怎么了?想吃哪个?”

  三月在外人眼里是个听话懂事的小小少年了,然而在他亲爹面前,他依然乖巧作孩子模样,“爸爸,我想吃鱼肉。”

  桌上有一盆番茄鱼,肉质鲜美,鱼刺已被剔除,和适合爱吃鱼的小孩吃。

  陆志城用勺子舀了几块到他碗里,“想吃什么再跟我说,”

  “好,”三月端着碗先是夹了一块到妹妹嘴边,这才自己吃。

  两兄妹口味差不多,小孩贪吃,刚吃饱没多久,胃口又被引起来了。

  宋明宝抽出纸巾,见他们兄妹俩你一口我一口的,“等周末有空做给你们俩吃,”

  “我会,我教你。”陆志城侧过头说了一句。

  “那你教我,”宋明宝嘴角不自觉上扬。

  夫妻两人之间的气氛,他人难以插进。

  吃饱之后,趁人不注意,他们偷偷离开了,反正前头早就交了份子钱的。

  剩余的人还在那吃得热火朝天,不知谁聊到了当年的事,又提起今天的发展,一个个互夸起来。

  “对了,宋明宝宋同学来了没?”

  “诶?人呢?”

  “早就走了吧,”

  “走这么快干什么?瞧不起我们哪?”

  大家伙七嘴八舌,话题的主人公不在,反而更好讨论。

  “她混得怎么样?我记得她当初嫁去了乡下。”

  “乡下日子苦啊,我当年下乡半年就受不了,叫我爸找关系给弄了回来,肯定过得不怎么样。”

  “得了吧,我看人家现在混得挺好的,有男人有娃,身上穿的一看就很体面。”

  靠近门边,也就是后面赶来聚会的一个胖子,狠狠打了个嗝,“这事我知道啊,问我啊。”

  胖子喝醉了还在找酒瓶想多喝几口,他身边的人推他让他赶紧说。

  他又打了几个嗝才道,“人家小日子过得很好,男人是大学老师,她自己又是中学老师,嗝——”

  “人家就嫁了一回,就现在这个,长得帅气的,就是人当初嫁的男人,谁能想到呢,当年嫁了个乡下男人还是个潜力股。”

  “你怎么知道的??”

  后续的讨论,宋明宝他们完全不知道,天色暗下来,一家四口晃到了商场。

  这会的小商场初显露出后世大商场的雏形,他们进去给两个小孩买了几身衣服,买了明天的菜,一人牵着一个孩子回家了。

  总之经历过这次的聚会,宋明宝以后再闲也不会乱应了。

  **

  宋明宝发现,陆志城最近有些忙,他最近几年工作性质不一样,至少推了很多杂事,这一忙起来,她好奇地随口问了一句,陆志城便告诉她有个项目要做,宋明宝信了,随之将事情抛之脑后。

  陆志城跑了几个地方,私底下找关系,准备挑一份礼物在宋明宝生日时送给她。是聚会那天女同学手指上的银戒指给了他灵感。

  他趁出差去沪市逛了一圈,最后买了一副透润精致的玉手镯,一套化妆品,至于戒指,他没看到有喜欢的,不比后世那简约或者土豪款式,肥大的戒指上镶嵌着祖母绿,实在不像女孩子能戴的,他也不觉得她会喜欢。

  戒指他准备等明年结婚纪念日再送,如果再买不到喜欢的,大不了他自己塑定制一个。

  宋明宝生日前一天,两个孩子被钱丽他们接走了,她提前告诉了宋明宝一声,借口是老人想孩子了。

  周五课少事情却多,安排完周末的事情,宋明宝推拒了朋友的邀请,时间还早,她拐去买了菜。

  宋明宝心疼他出差工作累,想做顿好的犒劳犒劳他,左手拎着一堆荤菜素菜,右手拎着水果,肩上还背着包,脚下踩着高跟鞋走得飞快。

  商场这个点人多,宋明宝挤出来已经是一个小时后了,回到家里,天差不多已经暗下来。

  一进家门,宋明宝热红着脸,背往后一靠关上门,拎着大堆东西进了厨房,又出来放了包,解开扣子脱去外头罩着的薄款衬衫外套,里面是一件贴身的白背心,露出玲珑精致的身材,她踢掉高跟鞋,随便蹭了一双舒服的拖鞋,抽了张纸巾擦去脖子后的汗水便往厨房去了。

  陆志城回来时静悄悄的,听见厨房的动静,他先是回房间放了礼物,换了身舒适的衣服进到粗发。

  “回来了?饿了没?马上就吃了。”听见动静,宋明宝回头望了一眼,眼睛里都是笑意。

  陆志城不急不缓闲逛到她身后,从后面搂着她,下巴搁在她肩膀上,“让我先抱一抱。”

  宋明宝往锅里倒了半碗水,盖上盖子,她推着他往后退了一步,转过身仰头看他,刚一抬头,他便低头吻下来。

  “陆,”宋明宝张了嘴,反倒最后方便了他。

  陆志城一边亲着她,抬手摸到她冰凉的手臂,他退出来又抱回去,“穿这么少不冷吗?”

  宋明宝红唇水润,白皙的手臂搂着他的腰,笑眯眯摇头,“不冷啊,”

  “衣服在客厅?我去给你拿。”

  平常有孩子在家,宋明宝会注意一点,如今是知道这两天都是夫妻俩相处一室,反而随意一点。

  陆志城拿着衬衫很快回来,盯着她穿上了,既然他回来了,他微抬起自己的

  手臂,“明宝,”

  宋明宝很快懂他的意思,两手落在他袖子上替他挽,“本来我做的,一回来又跟我抢活了。”

  陆志城盯着她的动作,“半个月没做菜给你吃了,不想吗?”

  “想啊,但是不想你辛苦。”袖子已经挽好了,宋明宝抓着他的手指晃了晃,一副小孩子模样。

  “不辛苦,”陆志城盯着她的眼睛说了三个字。

  宋明宝后知后觉,总觉得有啥事,直她洗完澡,等陆志城洗完,她迎过去替他擦干头发。

  陆志城低垂着眸,能感觉到头顶的动作很温柔,“明宝,我给你买了零食,”

  宋明宝啊了一声,她停下手里动作,脑袋凑过去听他讲话,“你把我当三月和星星了吧?”

  说是这么说,她却还是拉开了旁边的抽屉,她注意力刚被一套的化妆品吸引,手腕传来冰凉的触感,她低下头,看到了手腕上的羊脂玉镯,衬得手腕纤细白皙。

  “喜欢吗?本来想给你挑个戒指的,但没挑到喜欢的,最后一眼相中了这副手镯。”陆志城还握住她的手,慢慢解释。

  宋明宝眨了眨眼,被他握住的手指在他掌心动了动,“你,”

  “还是第一回 送你礼物,化妆品也是,你自己看看喜不喜欢。”陆志城见她愣愣地看着自己的手腕,他坐了过去。

  喜欢,怎么会不喜欢呢?只要是他送的东西,她都喜欢,只不过她没意料到他会忽然送自己礼物。

  陆志城侧过身,低头去亲她,宋明宝受到礼物的影响,情绪慢慢带起,被他压下来时,她挣扎起来,“手镯,”

  陆志城三两下脱去她手腕上的镯子,扯开被子。

  夫妻俩闹得很晚,到了凌晨十二点,陆志城特意闹着不让她睡,直到指针转向零点,他凑近她耳朵,“明宝,生日快乐,余生都要快乐。”

  宋明宝睁开水雾朦胧的眼睛,她看着上方的男人,脑袋有一瞬间的清醒,她笑了,“好,”

  她勾着他的脖子,主动贴过去,无人看到她眼睛的里泪水。

  她这一辈子,落水遇见他时,注定了余生快乐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