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甜甜的汤圆
“进,”蔡国民取下眼镜,看见来人,他露出慈爱的笑容,“是小陆啊?”
“嗯,听说您找我?”陆志城走过去在他面前站着。
“没事没事,你先坐着,不急。”蔡国民站起来去拿热水壶倒茶。
“我来吧,”陆志城提前一步拎起壶。
他先是给蔡老桌上的杯子添满了,随后拿了个杯子给自己倒了半杯。说好喝茶的,结果喝上了白开水。
蔡国民笑眯眯的,等他坐下来,他拉开抽屉找东西,长铁环敲在抽屉上叮叮当当的。
过了半会,他抱着一堆东西放在桌上,打开上面那层塑料纸,里头上一双包裹着的解放军鞋,一本笔记本和一支钢笔,以及一个红黄相间的徽章,还有搪瓷杯和毛巾,都是非常实用的东西,想用就能用得上。
“这些都是你的,”蔡国民将奖品推到他面前。
陆志城视线落在那包裹上面,抬头对上他笑眯眯的眼睛。
“这是工程所奖你的,上头的还没下来,”蔡国民还挺喜欢这些奖品的,比其它实用多了。
“你想一想,若是有其它要求,我们这边会考虑考虑。”蔡国民特别偏爱有能力的人。
陆志城拒绝了,至少现在的生活挺让人满意的。
“那行,”蔡国民笑容更深了,尔后拿出一叠纸 ,“有没有空,帮我对对?唉,年纪大了,眼神不好了。”
陆志城眼皮跳了一下,慵懒的身形逐渐坐直了,“有时间,我看看吧。”
一下午的时间,办公室只剩下哗哗翻书的声音,何保进来找人,陆志城一个恍然才意识到下班去接人 ,他揉了揉眉头,准备去开车先送他回家。
蔡国民拦住他,“我今天住在这了,你们师母晚上会来。”
“好,”陆志城只好先离开了。
陆志城头疼地抱着一堆东西去等人,宋明宝跑到他面前停下来,“你抱了啥呀?”
不用他回答,她伸手去拿一部分,想帮他分担。
陆志城将上面那个徽章拿给她玩,“我能拿得动,走吧,咱们回家。”
“知道了,”宋明宝收回手,老老实实站在他一边。
回到家拆了包裹,陆志城说是单位拿的,“你有喜欢的就拿去,”
“你的还不是我的?”宋明宝难得聪明。
“嗯,都是你的。”陆志城笑着应和她。
收拾好包裹,他们有条理地开始忙碌晚饭,晚饭后洗澡睡觉。
那个东西还有好几个,陆志城这几天纯粹地抱着她睡觉。
今天要用的时候才发现有坏的,还有一个好的,似乎是一切注定了的。
用完了,他刚要退出来,宋明宝咬牙抱着他,眼睫毛上沾着滴滴泪珠,眼尾通红。
“明宝?”陆志城闭了闭眼睛,平常一羞就爱装死的小姑娘,这会倒是坚定地表示了自己的决心。
“顺,顺其自然啊。”她声音断断续续地就要哭了。
忽然来了这么一下,陆志城伸手拨开她脸上的头发,“好,”
夜色还很深,天上繁星闪闪,明天会是一个好天气。
作者有话要说: 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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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书中,豪门女配一出生就有顶级装备,却总是会做出无脑惹人烦的举止行为。为了削平她的棱角,祖父一狠心让人把她送去乡下去改造。
陆憬成一穿过来,只见对面的豪车里下来一个嚼着口香糖的小姑娘,一见到他立马翻了个白眼。
豪车绝尘而去,留下女配和她身边的行李。她颐指气使,仰着下巴。
“喂!那个谁,把我行李背进去!”
他取下糊了一层水雾的眼镜擦了擦,转身走了。
女主视觉:她到了一个地穷人丑的地方,忍耐力越来越低,想让她好好吃饭?做梦?第一天就一把将饭桌掀了,陆憬成让她饿了一天;她故意不好好干活,后果是被锁在门口冻了半夜……
第71章 时间飞快
时间过得飞快, 转眼到了七五年年末,这年的冬天要比以往来得早了半个月, 天气很快冷下来, 泛黄的树叶扑簌簌往下掉。
明亮艳丽的女孩围着大红色的粗毛线围巾,小脸埋进衣服里, 哆哆嗦嗦跑进办公室, 转手关上了门。
宋明宝吸了吸鼻子,身后的冷空气随之灌进脖子里,她哆嗦了一下。“太冷了。”
“可不是, ”方梅笑着看向对面的女孩,一个恍然, 一年快要过去了, 而对面的女娃仿佛又更耀眼了, 外貌娇美,娇气而知世故。
她和宋明军的事情没成, 不是家人阻拦, 而是宋明军本身不喜欢她, 他认识秦芸的那一年, 秦芸也是这么一个活泼多话的女孩,这才过了多久,他想把更多的心思都放在工作上。
方梅曾经说过不放弃,她几乎抛弃了自己的脸面,但是没有用,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宋明军很果断, 他不想耽误一个女孩,花了十分钟的时间跟她说得明明白白的。
当时方梅笑了笑,很爽快放弃了。
曾经有一段时间,方梅面对宋明宝有些不自在,但后头她有想开了,一开始喜欢上宋明军的是她,尔后不成果断放弃的也是她,她是有担当的人,那就要需要承担自己所造成的后果。
相亲那件事仿佛就是一段插曲而已,如今她们又和好如初。而她又开始了相亲,上周相中了一个,那人在副食厂工作,对她还挺好的,她准备再看看。
“明宝,你这个围巾真好看。”方梅发自内心地称赞,大红色衬皮肤白,围巾勾得也好看。
宋明宝取下围巾,那白嫩透红的小脸蛋露了出来,她笑着露出大白牙,“还要多谢你教我织毛巾。”
方梅不以为意地笑了笑,真心夸她,“我再怎么教,也得靠你自己聪明手巧啊。”
李江娣捧着搪瓷杯哆哆嗦嗦地走过来,细声道,“你们下午去供销社想买啥?”
上班时间还没到,女孩子都喜欢凑在一起谈论供销社的新鲜东西。
宋明宝叠好毛巾放下,“我想再买两斤灰色的粗毛线,趁着天气还没彻底冷下来,再织一条。”
李江娣,“快年底了,我买几尺布给弟弟妹妹做件衣服。”
方梅在拿起桌上的搪瓷杯去倒茶,“我不缺啥,不过我倒是想买半斤红糖,红糖喝了对身体好。”
她们有一句没一句地唠着。
如今天冷,厂子里有福利,冬天的下午下班时间比夏天早了一个小时,因而她们才能相约着去供销社。
宋明宝这段时间陆陆续续存下不少钱,早已不知不觉学会了为自己的小家顾虑。
天黑得快,她们匆匆忙忙去供销社逛了半小时,买了各自想买的东西,在门口分别都各自回家了。
宋明宝买了两斤粗毛线,其实一般戴脖子上的围巾大约四两毛线就够了,不过她想多织几条,每一条织厚实才能有保暖效果。
陆志城这段时间很晚回来,宋明宝热了一份菜自己吃了,这才暖着被窝一边织毛巾,手速要比织她那条快多了。
“下工了,你们俩先走吧,我今晚住这不回去了。”蔡老看着窗外的夜色,取下眼镜催促他们。
“好,那我们先走了。”
走到外头,何保缩了缩脖子,对旁边的人道,“还不知道要忙多久,”
陆志城拉上棉衣的拉链,明明是笨重的军绿色棉衣,穿在他身上既显瘦又显得双腿修长。
听着他说话,陆志城往前走了一步忽然问他,“你结婚的日子具体在什么时候?”
何保眼睛里爬上笑意,“快了,大概年前二十六,你到时候别忘了,兄弟还等着你呢。”
他说着又不好意思地摸摸后脑勺。
“好,我会去的。”
何保和他的对象处了几年才终于决定结婚,也不容易。
陆志城回到家已经是夜深了,他打开家门,客厅里亮着一盏微弱的光。
“明宝?”
“我在,”听见声,宋明宝放下毛线想要下床。
陆志城此时已推开门,“别下来了,天冷了。”
宋明宝被子都掀开了,披了件外套,脚趾踩在棉鞋上一个瑟缩。
她拖着棉鞋走到他身边,抬头看见他疲惫的神色,握住他的手。
陆志城反手握住她,一眼就看穿她的想法,他掌心是热的,“我身上冷,别闹。”
“我去给你热菜,锅里有热水,你先洗澡?”既然不让她暖手,宋明宝三两下穿好衣服,几句话把事情安排好了。
固执也是真固执,还不是因为心疼。
陆志城无奈跟上去,她已经在烧水了。
听见脚步声,她回头,“我试了一下,水有些冷了,我再热一热。”
见她跃跃欲试,陆志城的话到了嘴边咽了下去,干脆站在那看她忙碌。
宋明宝的动作很快,几乎容不得他插手。
洗澡水很快烧好了,陆志城拎着水洗了澡,出来时热腾腾的饭菜已经摆在饭桌了。
吃饱喝足,陆志城推她去床上躺着,他洗了碗筷才进去。
一年四季,似乎冬天是抱着取暖最好的一个季节。
宋明宝冬天脚冷,也不知是不是钱丽让人配的药方歪打正着了,这年冬天躺被窝里倒是暖和得很快,不再冰冷得像冰块似的。
不过再暖和,都不如现成的陆志城抱得舒服,几乎躺下来的那一刻,宋明宝就将两只脚趴在他腿上取暖,侧着抱住他颤抖着。
陆志城掀开被窝再小心,也不免不了带进一股冷风。
陆志城那边的被窝还是冷的,宋明宝身上那点暖意被驱散得干干净净的。
“很冷吗?”陆志城微微撩开被子,让她露出鼻子来呼吸。
结果滑溜一下,他感觉到人又往里面缩了。贴在他腿上的脚确实是冷的。
陆志城轻轻翻了个身,侧对着他,双腿夹着她的,双手抱紧她,宋明宝终于慢吞吞地露出脑袋来,下巴搭拉在他肩膀上。
后知后觉,嘴唇哆嗦着,“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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