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配她媚媚哒 第11章

作者:银黑色 标签: 女配 甜文 穿越重生

  听了个大八卦的胡曼曼:……

  这,这样的么?

  不过转念想想,也正常,春芽毕竟也是正常少女,在书里,只要是个正常的少女,就敌不过男主沈纪堂的魅力。

  她默默地看向三妮,难道,三妮不算是正常少女?

  许是察觉到了胡曼曼审视的目光,三妮解释:“我生下来就是丫鬟,比她明白地多。少帅哪儿能是我们这样的人敢想的。”

  太有道理了。

  胡曼曼连连点头,两人几乎是几句话就结为了知己。

  坐了会黄包车,严三妮带着胡曼曼来到了庙会。

  她有些兴奋:“这是申城最有意思的庙会了,走,我带你去玩。”

  说真的,胡曼曼还真没到庙会这种地方玩过,平日里除了上学,就给姆妈打下手,大姐也跟她隔着岁数,玩不到一块儿。

  如今三妮扯着她,一会儿看喷火,一会儿去听说书的,一会又买了串糖葫芦,两人倒真玩的不亦乐乎。

  “真的?”

  “真的,二太太和三太太还打过架呢,刚进府的时候,二太太打不过三太太,被三太太抓着头发……”

  严三妮像张妈,性子没那么拘束,风趣又带了三分泼辣,两人一边逛,她还一边说了不少府里的趣事。

  “现在不行了,现在打不起来了,二太太只肯念诗骂人。”

  怪不得春芽跟三妮不对付,还有这种旧日恩怨。

  胡曼曼捂着嘴直笑。

  到了一处空地,三妮把布包里的粗单宁布扯了开来:“愣着做什么,摆摊儿啊。”

  原来,三妮常趁着出府到庙会摆摊,赚几个体己钱,她乐得和胡曼曼分享秘诀:“大太太跟前的香珠就常卖些绣品给外边的铺子里,像春芽,她就没什么拿得出手的,你前头的秋果,她会纳鞋。”

  “我不爱去铺子,那些铺子的掌柜总爱杀价,好好的东西给他,他说的一文不值。”

  “还是这里好。”

  胡曼曼点头,难怪三妮交代着叫她多带些吃食来。

  三妮在摊上卖的是竹编的小玩意儿,而她,则把剩下的小蛋糕都给摆上了。

  小蛋糕是一大早给沈纪堂准备烘蛋的时候顺便用边角料烤的,在国外那些年,她也学了不少西餐的东西。

  黄澄澄的蛋糕,完整的三角形,她很小心地盖在篮子里,没变形,一拿出来,就散发出一股子蛋糕特有的香味。

第12章 颂莲

  没多久,就吸引了不少逛庙会的小朋友和女人。

  “哎哟,这个小蛋糕好精致的呀,我在申江饭店看到过,差不多的。”

  “好香,怎么卖啊?”

  胡曼曼:“5个铜仙。”

  虽说是边角料,但她切得大块,用料也考究,5个铜仙真的不多。

  不一会儿,她摊上的小蛋糕就卖了个精光,连带着烤的一些小饼干,也没剩下。

  看得严三妮颇为叹服:“还是会做吃的好,这些竹玩意儿,每次都剩下一大堆。”

  胡曼曼笑:“那我下次教你。”

  严三妮摆手:“我妈都教不动我,还是算了吧。”

  她做的竹编小玩意儿都挺可爱的,胡曼曼掏腰包买了一对振翅颤颤的竹蜻蜓。

  摆摊短短小半天,胡曼曼就收了不少铜仙,还有些散碎的银角,装满了她的竹节小包。

  “差不多了,收拾收拾走吧。”

  胡曼曼点头,刚起身,一个女孩子走到了摊子前,对她道:“哎,你能过来一下吗?我家小姐想跟你说个事。”

  三妮一见那女孩子的穿戴,在胡曼曼耳边说了几句话,拉着胡曼曼过去了。

  庙会外的街道上,歇着一辆小车,那女孩子把胡曼曼带了过去,车帘子拉了开来,是个曼妙的女孩子,一身草绿色洋装,配着乳白色的披肩,长得格外妩媚,蕾丝的洋扇在玉白的手心里摇着,一见胡曼曼,便指着她身上挎着的包:“我看上你的包了,卖给我。”

  她的包?

  胡曼曼低头看了眼自己挎着的竹节包,那是她上学前,大姐请她看外国电影,她比照着那女主角的包包设计的,黄绿色的竹节把手,她找木匠磨得光亮,特地照了不那么亮的月白缎子衬上去,边上还费了好些时候,描了三两枝竹子,配了深深浅浅五种的葱绿丝线,绣了近一个月。

  她有些为难,这个包她费心思自己做了,用了足有两年,很是爱惜。

  车上的小姐看了眼胡曼曼的脸,又瞧了瞧胡曼曼身上的衣服脸色一时不太畅快,一个下等人,竟长得这样美貌,不过很快,她就挥了挥扇子:“十个大洋。”

  她这身新衣服,正好拿她的包配来,才好看呢。

  “我可以回去再做一个更好的给你。”

  胡曼曼也确实需要钱,她早就打定主意,等女主出现,跟男主走上正轨,她就卷包袱逃走。这一切,都需要钱。

  所以这个好机会摆在眼前,胡曼曼也不愿浪费。

  “我这个虽好,但我用了两年,旧了。小姐要是急用的话,两周时候,便做出来给你,行么?”

  车上,小姐又看了眼她身上的挎包,确实有些旧,还勾了一处丝,配她身上的新装,属实不美。

  “行吧,等你做好了你把包送到这个地方。”

  边上丫鬟递给胡曼曼一张纸条,又排出来三个大洋:“喏,这是定金。”

  胡曼曼谢过接了。

  路上,三妮和她一起看了她家地址:“果然是她。”

  “申城医药大王易州的千金易颂莲,易公馆呀,就在咱们大帅府不远。”

  “刚才我还猜,是哪家小姐爱来逛庙会,就猜是她。”

  三妮偷笑起来:“她啊,对咱们少帅,也有那个意思,而且大胆奔放得很。”

  说起申城大家族的八卦,三妮滔滔不绝。

  胡曼曼也不足为奇,春芽是府里的少女,府外的少女,自然也以易颂莲为代表了。不过她们统统都要败给女主,这么一想,胡曼曼一时觉得有些安慰。

  不过,易颂莲,这个名字听起来,很是熟悉。

  她很快就想起来了。

  大胆奔放,不就是第一场梦中的那个二号女配么?

  小说里很少出现她的名字,但她存在感很强。

  在小说的前半部分,她一直都是粘着男主,常常借机会去军营看他。女主出现后,她发挥的作用更大,她先是写了雪花般的英文情诗给了男主,结果女主吃醋,当场写了首更加唯美的诗作给了男主,无声地打了易颂莲的脸,也让男主更加倾心于女主。

  书里的女主写的那首诗实在太美了,历经两场梦,胡曼曼仍然记得清清楚楚,而那首诗,只有短短三行。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

  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

  和你”

  从那之后,易颂莲只要出现,不是弹钢琴输了女主,就是文学作品逊女主一筹,全方面沦为了女主的陪衬。

  易颂莲的下场并不比她这个女配好多少。

  和女主作对没多久,易家的医药生意出了纰漏,内部分崩离析,为了易家的前途,易颂莲被送给了一个英国官员当情人,只可惜没什么用。

  易家完全破产后,易颂莲又被那个英国官员转了好几手,到最后,她巴上了一个过气的诗人,女主多年后再遇上她时,诗人的原配夫人正拿着菜刀追杀她和那个过气诗人。易颂莲衣衫不整,蓬头垢面,被周围的记者拍了不少的半□□,第二天就上了申城日报的头版头条。

  现在想想,好似易颂莲的遭遇,和自己在梦中的结局,差不多惨。

  胡曼曼有些唏嘘。

  回府前,她特意买了些好看的布料与丝线,还有一些纽扣之类的配料,那些电影女明星手里的包包,原来这样好卖,她记得好几个款式呢。

  索性就多做两个。

  她把上庙会挣到的碎银角和铜仙数了数,除那三个大洋外,又把铜仙换算进去,她拢共挣了八钱银子。

  她把钱放进自己的首饰箱锁好,一边锁,一边哼起了小曲儿。

  申江边,沪军营内,沈纪堂在做开启卫生运动的发言。

  他身高一米八七,踩上军靴更不止了,一身笔挺的深绿色军装,宽肩窄臀,衣服工工整整,连个褶都没有。

  他戴着军帽一站到台上,下面立刻就鸦雀无声。他天生气势迫人,抬起头,雄姿英发,目光冷冽坚定,一开口宣讲,语调铿锵有力。

  莫说是迷倒少女,就是下面的小兵溜子,也都沉浸在沈纪堂的演讲中。

  常云来也不例外,不过,他是为沈纪堂雷厉风行的手腕给折服。

  大帅早就把大权交给了少帅,前几日跟着大帅出生入死的几个将领,白日里就去喝花酒,少帅也没吱声,他一直以为沈纪堂不打算管他们了,毕竟,他们也不给沈纪堂面子,照样成天在外面胡混,顶着沈家的幌子,收了多少黑心钱,做了多少昧心事,没人敢说。

  他们是谁,是跟沈云龙沈大帅过命的交情。

  大帅一回来,沈纪堂就跟大帅府闹了一下,实际上是告诉大帅,他要动手。

  从前拼杀出来的人,如今只会享乐,留着无用。

  第二日一早,就有苦主找上门来,沈纪堂二话不说,叫人把那三个将领给绑了回来,枪口黑洞洞的,直接朝着其中一个的命根子开了枪,其他两个也吓得够呛,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等到枪口再移过来,他们全都表示愿意听命于沈纪堂。

  这不,再开这种全体大会的时候,气氛爽快多了。

  “所以,咱们军营里,也得搞讲卫生运动。”沈纪堂话音刚落,下面就有人喊:“起立!鼓掌!”

  他挥了挥手,招呼常云来上来。

  常云来敬了个军礼,上台继续讲:“为了响应这场全国的卫生运动,易家医药公司的易经理,代表申城医药界,向我们军营捐赠每人一套毛巾,一块香皂,还有军用消毒盒1000套,消毒水500瓶,消毒棉签1800盒。”

  “大家鼓掌欢迎易颂莲小姐。”

  易颂莲从右边上了台,她一身熏衣紫的法国洋装,手上是精致的一双蕾丝手套,耳上别着一对夸张珍珠耳环,乌黑的头发卷了最时兴的小卷儿,她走一步,头发与荡下来的珍珠耳环便一同荡漾起来。

  惹得台下那些几百年没见过女人的大兵的心,也荡漾了起来。

  这个易小姐也太美了,风情万种,妩媚地很,举手投足,像是电影中走出来的美艳大明星。常云来也有些头晕眼花,应接不暇。

  他把锦旗递给易颂莲,她却轻哼了一声,不太高兴,直把目光放到了台下的沈纪堂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