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银黑色
房内,沈纪堂听见她微微喘气的声音,嘴角勾得更翘了些。
她娇软无力的声音在门外响起:“少帅,食盒在地上,我,我先走了。”
“进来摆饭。”他声音中除了不可抗拒的命令,似乎,也少了几丝冰冷。
“哦,知道了。”
他不让她下去?胡曼曼提起食盒,走进了中间那道门。
门内是类似于练功房的陈设,摆着一些棍子,木桩之类,靠里面,摆着一张雕花红木桌,沈纪堂正一丝不苟的坐着,湿漉漉的头发散在额头,扰乱了他的冰冷气息,衬衫的扣子紧紧地扣着,衣角也笔直地竖着,但还是隐约可见被水珠打湿后,起伏的肌肉线条。
她也不想看,可作为男主的存在感太强大了,入目便是这些,就像是身子一见他就会发软一般,她的眼睛此时也不是很受自己控制。
作为原本该对他死心塌地爱得死去活来的恶毒女配,她现在的反应,大约也不是很过分。
努力收回目光,她拿出食盒里的饭菜,便要退下。
“慢着,这都是什么?”
吃饭时,沈纪堂一般是不会说话的,他也不会问饭菜是什么。前几日的早餐都是如此,他问了,胡曼曼又折返过身来,隔开一段距离,道:“山药饭,山药排骨,炸山药条。”
她又把番茄酱的碟子推过去。
早上山药,晚上还是山药。
沈纪堂微抬起那双狭长的凤眼,在胡曼曼脸上扫视了一圈,没什么端倪,仍是那标准的微笑,没了刚才的害羞。
他不知不觉吐了口气:“行了,下去吧,碗筷我叫别人来收。”
说完这话,她娇小的身影迅速消失在了他的视线中,好像有些迫不及待。
呵。
他夹起了一筷子山药条,蘸了下红色的番茄酱,送入口中,唔,味道和那天沈小雅送来的很像。
不一会儿,炸山药条被吃了个精光,然后是山药饭,不说的话,他会以为那是一碗蛋炒饭,入口尝了,山药搓成的米粒炒出了焦香的感觉,和着金色鸡蛋,喷香满口,至于山药排骨,也很爽口。
本以为不会再想吃山药的,却吃光了,和家里的大厨房,军营的伙食,完全不同的味道。
沈纪堂皱起了眉头,他似乎离不开这些了。
最后还是张妈去收的碗筷,这次是惊掉了下巴,她可是亲眼看着胡曼曼又做了三个山药菜,早也吃山药,晚也吃,是不行的。
哪儿知道端下来的碗碟都空了。
她异想天开:“你不会是在菜里下了迷药?”
胡曼曼:……
原是使了小性子连做了两顿的山药,哪儿知道他这样捧场?有些愧疚,她还有些莫名其妙的骄傲,又像是出了口气。
张妈本来就待见胡曼曼,现在少帅爱吃她做的饭菜,那就更宝贝了。
“这孩子啊,一生下来没娘,跟着大帅在战场上出生入死,他也是苦过来的,不挑食,更不像别家少爷那样,爱吃个什么口味,像我,我也说不出他爱吃什么。”
“这还是缘分,你做的,他就爱吃。”
胡曼曼不信:“可大桌上一起吃的时候,少帅也吃光了,不见得我做的他就爱吃。”
张妈叹了口气:“不爱吃的东西,他就吃得快些,爱吃的,就吃得慢些。”
这就点区别?
胡曼曼还是不同意:“都是空碗嘛,哪儿就看得出快慢?”
张妈戳了戳她的额头:“傻丫头,不爱吃,吃得快,就图吃饱而已,多的是不会再吃了。只有爱吃,吃得慢,哪怕饱了,也能多吃一点啊。”
似乎还挺有道理,这么一想,胡曼曼也忍不住笑了,难道她这是抱大腿成功了?
第16章 腰肢
烈日炎炎,军营里又有不速之客。
面对着已经开始全身冒冷气的沈纪堂,副官常云来直抹汗:“少帅,是易家大公子啊。他说他约不到你,就到这儿来拜访了。”
“就他一个人?”沈纪堂放下武器库的核算报告。
常云来深知沈纪堂的脾性,他肯定是嫌之前来过的易颂莲聒噪了:“是啊,就他一个人,说是来谈捐助进口武器的事儿。”
沈纪堂点头:“放进来。”
易连城这才能够进来,他一进办公室,就热情地跟沈纪堂打招呼:“纪堂,怎么约你都约不上,这申城圈子里啊,就属你最忙。”
他和沈纪堂是大学同学,只不过沈纪堂读了两年又去读了德国联邦国防军指挥学院,回了申城才又重新往来。
“我军纪在身,和你们不同。”没寒暄几句,沈纪堂已经把文件合上,整齐地摆放在了桌上。
易连城先跟他讲起了捐助武器的事宜,一边在心里盘算该怎么跟他开口。
说起来,沈纪堂早在德国就已经是上流圈子里数一数二的人物了,就连学校的外国女同学,都对他心折。
他确实无可挑剔,五官每一个都近乎完美,脸型坚毅如刀刻出来,剑眉飞入鬓中,眼神带着凌厉的冷意,鼻子高挺,嘴唇又薄,颇有些混血的感觉。
他背靠大帅府,回到申城也一样是天之骄子,难怪他眼光高,妹妹几次三番,都吃了软钉子回来。
他也劝过,反而被妹子骂了回来。
他说沈纪堂有什么好,她却说沈纪堂哪哪儿都好,起码不像他和爹爹,不会去酒楼歌厅,也不乱碰女人。
这么一说,倒也令易连城无话可驳。
是啊,沈纪堂从来没有任何花边新闻,没沾过舞女歌女一星半点,就是家里的美貌丫鬟爬床,竟也吃了枪子儿……
这么说起来,他还该个童男子吧?
易连城推了推金边眼镜:“我是来下请帖的,再下个周日,易公馆,有一场沙龙,纪堂啊,偶尔也要享受下生活嘛。”
“正巧我好把那些书籍给你,再商量商量捐助沈家军营武器弹药的事。”
沈纪堂也没答应,好在易连城乖觉,将话题引导了别的地方。
易连城前脚走,沈元龙的电话追来了:“纪堂,下周日你小妈给你张罗了相亲,说是纺织大王甘一凌的女儿。你抽空去见见。”
沈纪堂直接拒绝:“我没空,刚刚答应去易家参加沙龙。”
易家?沈元龙想到了易家的小女儿,那倒也一样,在他看来,娶谁都是娶,他沈元龙的儿子,大可以娶上十个太太。
“曼曼,你瞧瞧这花能不能用?”袁小花趁着夜色,又去摘了一大捧花瓣回来,都是后山的野花,有些花瓣太厚,也不香,是不能用的。
听到胡曼曼说有些不能用,袁小花挺失望,叹了口气:“那我不是白捡了。我看你忙着,就自己去捡了些回来。”
“不要紧。”胡曼曼把那些没用的花瓣拿过来瞧了瞧,“我可以做点别的。”
她选了些有香气的,找了几罐子茶油来,把那些大片儿的花瓣撕碎,放进了茶油里,分成小罐的。
“明儿拿去晒晒,入了秋,可以用来搓头发,搓手。”
剩下些漂亮的合欢和萱草花,她又教袁小花粘在好看的干树枝上,粘好后,插在瓶子里,比含苞待放的荷花还漂亮些。
袁小花惊叹:“你的手可真巧,太好看了,我是学不会了。”
当然也不是只要浸泡这样简单,这东西也是姆妈教的,除了浸泡,还得晒上几日大太阳,让花瓣的香味散出来,还得搅动,再翻晒,淘干净杂质。
并不是一日之功,但胡曼曼也乐得做些跟花有关的东西,毕竟,花落了,也就成了泥,她做成吃的,做成看的,用的,何尝不是一种最好的保存呢?
既然做了,她也就索性多折腾了一些,说不定下次还能跟三妮出去摆摊。
过了几日,袁小花拿了一罐茶油去搓手,大厨房的几个妈妈在胡曼曼准备早饭时,一窝蜂就围上去了。
尤其是邹妈,一看到胡曼曼就扯着她的手,上下左右地看,胡曼曼避也避不开。
“瞧你这双手,就肯定知道这东西好。”
张妈不在,邹妈妈看胡曼曼的眼神也更直白一些,这胡曼曼啊,模样儿好,一双手天天在吃食里埋汰着还这么白净,一身简单的素色小袄衫,就穿成了大小姐的模样,露出来的肌肤莹润透白,哪儿像是个丫鬟呢。
可人家不光长得好,手也巧,脾性更是一等一的好,说话从来是软和的,进府没跟谁高过声,难怪她家那个二小子,大老远看了她一眼,就心心念念的。
“我也不占你便宜,这一罐子花油,你怎么卖?”
邹妈一出口,周围的两个粗使丫鬟也叫起来:“对呀,我们也想买,曼曼姐,就卖吧。”
东西不值什么钱,就是费工夫,只要时间够,都是能再做出来的。
胡曼曼答应下来,手里刚成的几瓷罐花茶油一转眼就卖了出去。
“哎哟,快打开我闻闻。”
邹妈先走了,几个小丫头激动地不得了,一打开,清淡的花香味扑鼻而来,瓷白的罐子里,茶油白净毫无杂质,稍微倒出来一点上手搓搓,一点儿也不油腻,很快就吸收了,关键是还留着一股子花香,搓在头发上也是一样的好。
“曼曼姐,小花,你们也太厉害了。”
“对啊,这比咱们在杂货铺子里十个铜子买的强多了。”
袁小花与有荣焉:“贵有贵的道理,是曼曼的方子,你们喜欢,以后就到我和曼曼这儿来买。”
“不贵,就比外面多了三个铜子,怎么能算贵呢?”
“就是,曼曼姐,以后用完了,我再找你买。”
几个丫头叽叽喳喳一直夸,惹得胡曼曼心情也好起来,她笑弯了眼睛:“花的作用可多了,我还会蒸花露,用来搓身体,一点儿也不油腻,比这个更好些。”
花露也是姆妈做惯了的,一向挑剔的大姐除了用姆妈亲手做的花露,就只肯喷洋货香水,其他国货是一律不用的。
只是花露不保鲜,得用雪水放地窖才存得住,她们家也是偶尔做。
“曼曼姐,你身上就搓花露的吧,难怪这么白嫩。”
她正准备洗手做事,一弯腰,有些紧的小袄便掀了上去,露出了一圈细细的,洁白的腰来,胡曼曼湿了手,袄子勾了上去,几个丫头看了直羡慕,又纷纷地吵了起来。
“还没做好饭?”
沈纪堂一跨进厨房,就看到了这么一幅场景。
几个小丫头围着胡曼曼,羡慕地盯着她那一圈露出来的细腰。
略显粗糙与昏暗的厨房中,一截细细的腰肢,白得反光,肌肤莹润,上面细细的汗珠,则闪着诱人的光泽——
只是一瞬,沈纪堂停了脚步,而胡曼曼也很快意识到不恰当,把卷上去的衣服给拉了下来。
几个丫头一见到沈纪堂早就吓得溜了个精光。
只剩下两人静静地站着。
夏日的厨房本就热腾腾的,更别说炉灶还烧着柴,胡曼曼虽说撂下了腰上的衣服,可到底衣衫还是被汗水打湿了些,薄薄的布料紧贴着身上,腰身那上面也贴了上去,线条毕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