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瑟嫣
“春花脑子缺根弦,我这个做丈夫的,是没有本事给她接上了,还得看爹你的本事。”季言之笑了笑,又道:“所以,爹你要不把春花领回去?我先带着七个孩子好好的生活个一年半载,你们二老什么时候将春花脑子缺的那根弦接上,就什么时候把春花送回来行不。”
“不行。绝对不行。”
王老头还没说话呢,其实一直假装做事实则偷听的王春花就先吼起来了。
王春花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说:“大军你别生气,这回真的是我做的不对。我改,我以后肯定改,不会再干这种没脑子的事情。”
——你也知道你干的事情,很没有脑子啊!
季言之暗地里翻了翻白眼,倒没再说什么,直接对着王老头说了一句留下来吃晚饭,就背着手儿,一声不吭的进了厨房。
王春花抹着眼泪,委屈极了。
那个忐忑不安的劲儿啊,让王老头是重话不敢说轻话不敢提,只能梗着脖子恶声恶气的道:“还不快点进去做饭,真要姑爷自己动手做,你有那个脸吃。”
王春花立马打了一个哆嗦,赶紧擦干眼泪,跟着进了厨房,结果厨房根本就没有她的下脚地儿。季美妮带着曾红卫打下手,烧火择菜,季言之则手脚麻利的炒菜蒸饭。
季言之没空理会王春花,季美妮是直接不想理会脑子缺根弦,一旦日子好过了就作的王春花,曾红卫倒是紧张腼腆的喊了一句婶婶,但都该干嘛就干嘛,真的没空理会进了厨房也不知道自己找活干的王春花。
要知道哪怕是季大宝,也跟着曾援朝、曾援军两兄弟在劈柴,五岁大的草妮儿跟着几个表姐表妹陪着一岁多的小宝在玩耍呢。王春花只要脑袋儿不糊涂,哪怕是去陪她弟妹唠嗑,也是好的。想跟电线桩子一样杵在那儿谁理啊。
过了一会儿,估计王春花也想明白了,转而就出了厨房,拉着弟媳妇进来说做饭的事情,交给他们,哪能让孩子和大老爷们做饭。
季言之笑了笑:“饭菜已经做好了,美妮儿、红卫出去摆饭桌,叫大家伙儿就在院坝里吃饭。”
两个娇俏的闺女一起‘哎’了一声,洗手的洗手,摆菜的摆菜,一时之间很是忙碌。王春花的弟媳妇是个见机的,眼里有活,拉着纯粹被伤感塞满脑子没想起自己该干嘛的王春花忙活起来。
——还有空瞎想,纯粹是闲的。一会儿得瞧瞧给她家王宝根好好唠叨一下,让王宝根跟姐夫好好说说,尽量多找一些事情给王春花做。
王春花可不知道弟媳妇暗地里的撇嘴,反正接下来的日子她过得挺战战兢兢的。不过这也是暂时的,就如弟媳妇揣测的那样,喜欢胡思乱想,多半是闲的,忙活起来整天忙得脚不沾地,不就没空胡思乱想了吗。
这不,农忙时节一到,家里就只有壮劳力,挖地施肥播种锄草的一通忙碌,就连季言之都累得话也不想说,何况是王春花了。家里几个大的孩子把饭做好回来一吃,倒在炕床上不到一分钟就酣然入睡。
不过这样一来,相当于重组家庭的大家伙儿都磨合得差不多了。王春花虽然挺作的,但她有一点好,对家人是十分看重的。以前哪怕季大宝、季美妮再怎么嫌弃她这个粗鲁好吃懒做,王春花还是尽心尽力的照料着几个孩子。
王春花不算一个完美的女人,但至少身为母亲这点,她是合格的。
农忙一过,天气就呼啦的变冷起来。
季家村的老少爷们,姑娘大婶开始恢复以往农闲时的懒散日子。
不过半大的孩子们依然在大山外围满山坡的转悠,有时候运气好了,还会遇到在树子上已经快成柿子干的柿子,摘回去好生保存,在冬天里也能作为一种干粮来食用。
季言之则是带着季大宝、曾援朝、曾援军三兄弟往深山里转悠,一去就是两三天,每次回来都会带很多的猎物,基本上都是一些兔子之类的,像野猪、羚羊、野牛甚至野狼之类的,季言之都是就地宰杀,然后藏在一个窖藏效果十分好的山洞里,闲暇时独自一人偷偷摸摸的卖出去。
当然了,鉴于他是整个季家村公认的捕猎好手,季家村也有靠捕猎交公粮的传统,所以时不时的,季言之还是会给村里送只野猪,让村干部们平分给村民们。
“一会儿给你们阿爷阿奶、小叔、两位堂爷爷一家拎一只兔子去。”
这一回季言之领着三个孩子回家,依然是野兔占了多数,有一头羊,也是季言之准备留着寒冬腊月哪儿也不能去的那段时间,煲羊肉萝卜汤吃。所以一家送一只剥了皮的野兔合适。
就连王春花的娘家,季言之也是预备着送兔子。
“春花,一会儿吃完午饭,你拿两只兔子给岳父岳母送去。”
正在厨房里忙活的王春花‘唉’了一声,就继续做饭。季言之则在院子里,领着几个孩子手脚麻利的给野兔扒皮取内脏。内脏大概有半盆子那么多,清理干净用干红辣椒爆炒,也是一道沾肉的硬菜。
至于皮子,硝好可以做成大衣毯子。不说别的,季言之最起码要保证一家九口还有季家两老和王家两老人手一件毛皮坎肩儿,至于毛皮大衣,毛皮毯子,得优先着家里人再说其他。
“那今天中午炒杂吗?”
季美妮出厨房拔葱,看到那一半盆兔子内脏就忍不住询问。
“你来收拾,一会儿我就动手炒。”季言之头也没抬的回答。
王春花节省惯了,做菜很少放油,不过家里常吃肉倒也不缺油水,做菜清淡少油好。可这做肉菜,特别是像各种动物的下水却是必须重油重调料,不然吃起来就有一股腥味儿。所以家里基本上做各种动物下水肉菜时,都是季言之动手,味道那叫一个好,不然季美妮出厨房一瞧,也不会惦记上了。
“收拾就收拾。”
季美妮冲着季言之吐了吐舌头,然后叫上曾援朝帮忙。相比季大宝这个亲哥,季美妮更亲近曾援朝。曾援朝做事情勤快,只要季美妮一开口从来不打折扣,才不像季大宝那家伙还要边做事边哼唧呢。
两个人一起收拾那半盆子的兔子内脏,很快就清洗的干干净净。季言之也刚巧把今天打整的兔子毛皮全部硝好晾晒几天后,再收好拿来做毛皮大衣。
季言之顺手接过半盆子清洗得干干净净的兔子内脏,走进厨房,先让烧火蒸饭的王春花把清洗得干干净净的动物内脏切了,自己再从屋檐底下去了一串晾晒的干红辣椒。
洗姜切蒜,烧上一锅辣油,将葱姜蒜花椒等佐料炒香,再把切好的兔子内脏倒进锅里和着佐料一起翻炒,很快起锅盛进盆里,一锅焦香麻辣口味重的炒兔杂就做好了。
饭蒸的是红薯加大米的捞干饭。红薯一半米饭一半,味道香浓,配上味道同样好极了的干红辣椒炒兔杂,一家人吃得那叫一个舒畅,王春花做的水煮白菜除了年龄小,还在喝奶粉、吃糊糊的季小宝吃了一筷子外,家里的其他人根本就没动过。
末了季美妮还说:“妈,你下次煮白菜,能放几片肉吗?这样清汤寡水的,也就小宝吃得习惯。”
季言之斜眼瞄了季美妮一眼,季美妮缩了缩脖子,却打了一个响亮的饱嗝。
“这几天听说学校在闹?”季言之转而问年龄最大,也最有哥哥样儿,习惯照顾底下的弟弟妹妹的曾援朝。“你们哥几个没事吧?”
曾援朝点头,有些吞吞吐吐的道:“叔,最近学校挺乱的,很多学生都不上课了,我心里挺不安稳的,总觉得会出事,要不就…别去学校了吧。”
“援军、大宝、美妮儿、红卫的意思呢也是暂时休学?”
“其实吧,我觉得参加Hong小兵的队伍很有趣,要不…”正兴奋插嘴的季美妮直接接收到了来自亲爸的死亡凝视,顿时打了一个激灵,赶紧开口道:“阿爸,我开玩笑的,Hong小兵什么的,那是正经人该干的吗?还不如就留在家里,帮忙干活呢!”
季大宝直接嗤笑,埋汰季美妮见风使舵得快。
季言之倒是没有说什么,但是他脸上挂着的似笑非笑,真的让季美妮一阵的胆战心惊。
她是真的觉得搞革命的Hong小兵有趣,也是真的怕死了她这个一言不合就搞死亡凝视的亲爸。所以翅膀长毛总归是翅膀长毛,一被死亡凝视灼烧那是想飞也飞不起来。
“既然学校都变得有些乱,那就别去上学了。”季言之很干脆的就替几个孩子做了决定,并道。“平日里,我有空闲了会教你们读书认字,虽说学不去上了,但是读书认字不能断,你们都是好孩子,应该明白读书的重要性。”
其实孩子们不太懂,如果读书重要的话,那为什么会闹起来。不过爸爸/季叔说得也对,人不能做睁眼瞎,如果连字都不认识,那不就容易被人糊弄吗?比如他们妈/婶,就是大字也不认识一个,平日里要买什么重要的东西也都是爸爸/季叔出面买,所以季言之的决定,没有一个孩子反驳,就连季小宝这个小屁孩,也咿呀几声应和。
周末一过,第二天周一,季言之就去了公社学校,找学校领导谈孩子休学的问题。学校领导也算是被胡闹的学生们搞怕了,所以特别干脆利落的就给季家的五个孩子办理了休学。
随后,即使处于不同的时空,可历史还是按照惊人的轨迹前进,无人可改变,十年依然到来。
季家村身处大山脚下,村子不大,人口也不多,整个村子可耕种的面积不多,村民基本上靠着半耕半狩猎过活,这是上面干部们都知道的事情,所以风暴并没有怎么波及到季家村。
不过由于有季言之在,整个季家村有别于其他村落的富裕,还是被人给盯上了,就连季言之也被人暗地里告到戈薇会。
都被季言之在市里、县城里的战友们给压了下来。
开玩笑,一个部队出身的退伍军人,不管是当兵以前还是现在,从来没有间断过的给烈属们寄钱寄物,有情有义的退伍军人,怎么可能会是反动分子?
可以说这种荒唐的举报,让戈薇会熟知季家村为什么会比其他村落富裕的干部们都不信。
“这些人做事情简直没有底线。”
正月里,在县公安局担任副局长的战友跑来做客,两三杯黄酒下去,战友就像藏不住话似的,就把这两三年中,县城发生的各种大大小小的污秽事儿都说给季言之听。
季言之听得认真,等战友抱怨完,才慢条斯理的开口说话道:“周斌,你可悠着点,别走错道儿连累家里人。”
第263章 家有极品妻(13)
周斌就是季言之当初复员归家时,‘取代’了工作岗位的那位战友。
这个工作岗位,季言之让得是心甘情愿,毕竟风暴来了,他一个无权无背景的家伙,要是不想出卖身体——特指原主季大军后面娶的那媳妇——就只有窝在农村里。
两人并没有断了联系,反而因此加深了联系。
平日里不是季言之有了空闲找周斌聊几句,就是周斌得空了和季言之喝几杯。
这不,几杯猫尿下肚,就B话多过文化了。
“我能不知道这环境下,稍微走错一步都极有可能连累家里人吗?”周斌瞪了一眼季言之,倒是把他的告诫给听进了肚子里去。
“行行行,你厉害。”季言之冲着周斌比了比大拇指,随后却接着道:“只是你这喝了几杯猫尿就口无遮拦的毛病得好生改改,不然真的指不定会出什么事儿。”
周斌:“……是你自家酿的酒后劲儿太大。”
“屁话。”季言之很不客气的拆台:“老子自个酿的酒自个儿知道,没用酒曲,都是山上野果子采回来捣碎按比例加糖酿造的,度数能有多大?不说我了,就是家里的孩子空闲时也喜欢喝一杯,你特么跟老子说后劲儿大,真想呵你一脸。周斌你个怂货,酒量不行还怪果酒的头上?”
周斌:“……”得,不管过了多久,你这张破嘴还是喜欢尽说大实话。
“怂货,你最近跟齐大炮有联系没?”季言之抿了一口野果酒,神色有些难辨的道:“齐大炮的老家不是在闽南沿海一带吗,这些年陆陆续续也给我寄了不少的海货。可自从去年八九月份起,海货没了不说,就连我发电报去询问他,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儿,都没有回信。今儿你一来,又说了那些事儿,你这心里就十分的不安稳,总怕齐大炮他会不会出事了?”
周斌正色了,“你不说我还没想起,齐大炮那犊子,的确好几个月没有联系了。”
季言之那批战友,可算是火里去血里躺,一场场战役下来,一个连队的战友,包括残废了一条腿的老班长,只剩下十多号活着的。别人都说季言之(季大军)幸运,但季言之(季大军)能够活着顺利退伍复员归家,都靠着战友们一次次的保护。
所以季言之和活着的战友们一样,每每都会给战死的战友家属寄钱寄物,甚至包括了还活着的战友。
这是一种联络,既维持了战友情,又能随时知道战友们的状况。
只不过这两三年来,世道乱了,周斌现在将位置做到了副局的位置,肯定十分忙碌的。何况还有一个戈薇会,在忙着抢夺属于公安局逮捕犯人的权力呢。
“阿凤,你跟嫂子煮姜汤了没?有的话,给我上一碗喜酒。”坐在堂屋炕桌子旁,周斌扯着嗓子就冲厨房喊道。
“有,准备着呢!”云凤同样扯着嗓子回答,然后转过背,就和王春花小声捣鼓。“嫂子,俺家男人一定和季哥在谈重要的事情,不然就俺家男人那德性,不喝个酩酊大醉才怪。”
“我看也是。”
王春花小声回话,一抬头就看到自家的和周斌家的丫头在那儿捂嘴偷笑。
“你们几个真是越来越没大没小了。”王春花摇头,快速的用瓜瓢舀了两大粗瓷碗的姜汤,招呼几个偷笑的丫头给堂屋喝酒吃菜聊事情的两个大老爷们端去。
“援朝、援军还有大宝、周林他们呢?”王春花顺口问了一句。
季美妮:“好像是跟着去看凿冰逮鱼去了,阿娘你别操心,有援朝哥在呢,出不了啥事。”
“我才懒得操心。”
王春花将锅里的黄豆炖猪蹄舀了一碗出来,顺便和着云凤说了一句:“阿凤妹子,俺去他爷他奶一趟,回来再跟你唠嗑啊!”
“行,等你回来继续唠嗑,小宝俺帮你把饭喂了。”云凤也顺嘴回答了王春花一句。
季小宝如今已经快四岁了,早就已经会自己吃饭了,最不喜欢就是别人喂他。一听云凤这么说,连忙摇起小脑袋,一边用小勺子舀饭往嘴巴里塞,一边含糊的说,“俺…自己吃。”
云凤笑了笑,又给季小宝添了一块炖得烂熟的猪蹄肉。她生了自家那小兔崽子后,就伤了身体,平日里最喜欢乖乖巧巧的孩子。特别是像季小宝这种长得又好,性格又乖巧的孩子,云凤更加爱到心坎里。
“慢慢吃啊,锅里还有,吃完了婶婶给你添。”
老房子那边,王春花说是快去快回,结果运气不怎么好,端着一碗黄豆炖猪蹄刚到老房子,就碰到了季老太中气十足的喝骂。
王春花觉得很诧异,因为就她了解的,平日里老太太除了骂从好二儿媳妇进化成了糟心二儿媳妇的刘桂枝外,很少有这么中气十足的时候,平日里看起来就是一副和蔼可亲的模样儿。今儿怎么???
“阿爸阿娘,家里炖了猪蹄,大军叫我给你们盛一碗过来。”
王春花没有理会,进屋将黄豆炖猪蹄子放好。
“你两老趁热吃,一会儿把家里收拾了,我再来那碗。”
王春花迈腿就想走,结果被刘桂枝阴阳怪气的喊住了。“家里吃好东西了,怎么光想着两个老东西,没想着日子过得艰难的两个弟弟们呢!”
煮了一锅鱼,也被丈夫使唤给两老送来的刘珍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干脆就道。“二嫂,你又在发哪门子的邪火,不怕二哥又教训你一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