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故事 第37章

作者:多梨 标签: 情有独钟 天之骄子 现代言情

  “抱歉,”林誉之说,“今天我刚从哈尔滨回来,大约是有些晕,刚才忽然忘记了你的名字。”

  王霆笑:“我这名字大众化,很正常。之前我上班了一星期,同事还叫我王雷呢。”

  林誉之说:“我和格格从小一起长大,从没有见她主动约过男生。”

  王霆一愣。

  “她眼光一直高,这么多年没有交男友,一是没有令她看上眼的男性,二是因为我——”林誉之忽而在这里停顿一下,微笑,“恭喜你。”

  这种话说得很妥帖,很适合兄长来告诉和妹妹关系好的男性朋友,王霆却没由来有些奇怪的感觉。

  他坐在前排,想了好久,忽然有了不妙的联想。

  曾经大火的一些宫斗剧或者宅斗剧中,那些优雅又端庄的正宫,也是如此,体面地对着新进的妃子/新纳的妾室,如此说话。

  想想看,替换一下。

  “皇上眼光一直高,这么多年没有纳妃,一是没有令她看上眼的男性,二是因为我——”

  喔。

  一般不会说“因为我”这句。

  “恭喜你,XX贵人。”

  王霆打了个冷颤。

  他暗笑自己果然是想多了,林誉之是谁?他是林格的哥哥,从小一起长大的兄长。

  打消这番奇怪的联想,王霆取出眼药水,仰面往眼睛里滴了几滴。睁开,闭上,再睁。察觉到那滴药水润润地贴了眼球后,王霆抬手,想要再去戴隐形眼镜——

  “小霆,”林誉之出声提醒,“你眼睛的情况很糟糕,我建议你最好停一停,别戴。”

  王霆有些尴尬:“……我想着,隐形眼镜还能挡一挡红血丝。”

  “透明的,没有遮挡作用,”林誉之说,“你的工作必须高强度对着电脑,建议还是保护好眼睛。眼睛有一些红血丝没关系,格格从来不会以貌取人。”

  王霆也这样想,他的眼睛的确又干又痛,不知是不是因为淋了雨,还是隐形眼镜在眼球上的时间太久。

  好吧,格格不是以貌取人的那种人……林誉之现在安慰他,是不是也察觉到他此刻的状态并不够好?

  王霆忍不住转身看了眼林誉之,不得不承认,在如此长相面前,他的确有资格安慰其他男人,“我妹妹不会以貌取人”。

  也不知,格格天天看着这样一张脸,是不是也以为所有男性都长得像她哥哥一般英俊。

  难怪她至今没有找男友,原来是起点高了。

  ——阿嚏。

  阿嚏。

  阿嚏。

  在卫生间中连续打出三个喷嚏,林格鼻子发痒,伸手拍了拍肩膀上落下的雨水。

  约见面的店就在公司楼下的一家西餐厅,林格晚上吃的东西不多,不适合去一些中餐店。她拿出手机看,是林誉之发来的消息,说现在在下雨,打车的话估计要等很久,要她等聚会快散的时刻,打电话给他,他让司机来接。

  林誉之:「不必担心,我今天会付给司机三倍加班费」

  林格发:「好的」

  再往上翻,是王霆发的短信,他告诉林格,说自己下午不在公司,被领导指派出去做事;现在正在往约定餐厅走,大约两三分钟就能到。

  林格回了个好。

  林誉之又发来消息。

  林誉之:「对了,你去聚餐时注意一下,最近气温变化快,出现了不少结膜炎的患者」

  林格:「结膜炎?」

  林誉之:「就是俗称的’红眼病’,具体表现为眼睛红肿,眼球充斥血丝,畏光,容易流泪打喷嚏」

  林格:「不传染吧?」

  林誉之:「病毒性的容易传染,你注意一下」

  林誉之:「这个的一些症状和感冒也接近,或者说,病毒性的也会引起发热上火」

  林誉之:「如果哪个同事有了类似的症状,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护」

  林格:「ok」

  林格前几天病刚好,她自己也有些担心。更何况,她有上镜需求,眼睛红必然会影响工作——

  有人捧着一束洁白的百合,礼貌地问林格,她是不是姓林。

  林格点头。

  对方松了一口气,将一大束洁白的百合花放在她对面的座位上。林格一愣,叫住对方:“不好意思,这是——”

  “不是您下的订单吗?”那人礼貌彬彬,“您是林爱鸽女士吗?”

  “不是,”林格哭笑不得,“你一定是弄错了。”

  那人微怔,满怀歉意地说了声抱歉,又抱着那一大束优雅的百合花匆匆离开。这束百合的味道并不若其他百合那般激烈,但在他离开五分钟后,桌子上仍萦绕着若有似无的香味,就像百合花粉洒落在这一片天地。

  百合花香味即将消弭殆尽时,王霆姗姗来迟。

  他迟到了两分钟。

  林格不在意这两分钟的差距,一瞧他头发还湿着,就知道对方能赶来也很不容易。

  当王霆开口讲话时,她笑着说没关系,一抬头,看到对方眼睛——

  林格的心跳漏了两拍。

  王霆的眼睛很红,眼球布满血丝,眼睛也微微眯着,好像聚不上焦,又好似有什么炎症困扰,睁不开眼。

  林格脑海中快速响起林誉之的提醒。

  「眼睛红肿,眼球充斥血丝,畏光」

  没有戴隐形眼镜的王霆,能看清林格,但也仅限于不瞎。近视的眼睛会习惯性地微微眯起,好令自己看清眼前的一切。他将菜单递给林格,微笑着示意她点。

  他也嗅到了空气中残余的香味,一时间没分辨出是百合——这是他的过敏原,他没有在脑海中建立起关于百合香味的信息库。

  只在递过去菜单后,王霆重重地打了好几个喷嚏——完全控制不住,过敏反应比他想象中还迅速。他狼狈地扯纸巾,匆匆说声抱歉,掩面去卫生间。

  只剩下林格一人坐在桌前发呆。

  打喷嚏,掉眼泪。

  这也是林誉之刚刚发给她的、结膜炎的症状。

  林格想了想,打开手机,看着她已经买好的电影票。

  嗯。

  先不去了。

  王霆在五分钟后又坐下,他解释自己只是忽然淋雨感冒,林格说好。

  她很礼貌地和王霆聊天,却没有邀请对方一起看喜剧电影的兴致。尚且算得上愉快的一餐结束后,林格送对方上了车,谎称自己还有朋友在这里。

  等王霆离开后,林格才飞奔到卫生间中,对着镜子照了照眼睛,又洗干净双手,才后知后觉,应该要去药店里买瓶眼药水滴一滴眼睛——以防万一。

  她不能再请病假了。

  她查了导航,最近的药店要走二百米,外面雨势渐渐小,她心一横,将包顶在头上,刚往外跑出去几步,就听到林誉之熟悉的声音——

  “格格!”

  林格回头,看见林誉之撑一把二十四骨的黑色大伞,疾步向她走来。

  五分钟后。

  在雨幕中缓缓穿梭的黑色车中,司机安安稳稳地开着车,林誉之端正地坐着,林格仰面躺在他大腿上,乖乖地睁开眼睛,让哥哥给她滴眼药水。

  一滴凉凉的液体滴落眼球,说不上痛,只是被异物入侵的本能,林格条件反射地闭上眼睛——林誉之不让她闭,眼疾手快,捏着她眼皮撑开,免得眼药水顺着睫毛流出,影响药水的效力。

  这是普通的一瓶润眼液,是林誉之常用的。能缓解眼部疲劳,也能充当临时的眼药水,冲刷一些杂质。

  林誉之一直有这个习惯,林格先前吐槽他矫情,没想到有朝一日,自己还用上了。

  又一滴眼药水。

  林格小声提醒:“疼。”

  “再忍忍,”林誉之说,“看了不干净的东西,需要洗洗眼睛。”

  这样说着,他低头,撑住她眼皮的手稍稍松开,最终还是舍不得弄痛她,微笑着问:“今晚和同事的聚餐开心吗?”

第34章 月季 气味

  林格擅长说谎, 但并不意味着擅长“对林誉之说谎”。

  高中时谎称和朋友去书店,实则在黑网吧中被林誉之捉了个正着;假装生病逃避补课,又被林誉之强行带去医院。

  曾经被林誉之轻飘飘拆穿过无数个谎言的后果, 是现在林格不能直视他眼睛撒一些小谎。

  大谎还是能讲讲的。

  她最引以为傲的一个谎言, 就是爱不爱他。

  谎话讲上一千遍, 假的也能成真。

  显然易见,今晚的谎言不属于这个范畴。

  林格枕在林誉之大腿上,他很少穿牛仔裤,是条黑色的、细看有细细暗纹的西装裤,羊绒的——林格近期对各种面料都很敏感,也很敏锐。这种敏锐的直觉令她下意识去分析林誉之的衣服材质,好像这样也能轻微逃避说谎的不适。

  她说:“挺开心的。”

  希望佛祖原谅她,她现在不能讲出更多字词的谎言, 这些已经足够耗光她的能力。

  车玻璃窗外夜色浓郁, 雨水顺着车窗缓缓下落, 雨滴狠狠砸在车前挡风玻璃上,不由自主地被风吹着往上拖出一道鲜明的水痕,停留不过几秒, 被雨刷器刮得干干净净,只留淡淡几末, 像雨水愁出了皱纹。

  空调温度开得低,林格畏寒,林誉之体热, 她不自觉便更靠近兄长;风凉如水,林誉之抬手, 调了后座的吹风方向, 好让凉风避开林格。

  “真好, ”林誉之叹气,“我很少能有机会参与到同事聚餐。”

  林格说:“没人想和上司一起开启夜间聚会。”

  林誉之笑:“那你愿不愿意和别人的上司开启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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