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宝斐然 第188章

作者:三三娘 标签: 豪门世家 天之骄子 业界精英 现代言情

  商明宝抄着口袋里的珠宝盒,心跳砰砰,跳得她四肢皆麻。

  她好迟钝,那年在商伯英弥留之际的病床前,她听着他说人间很好,爷爷替你看过了,只晓得泪如雨下。她絮絮叨叨地跟他说着夏令营在山中发生的一切,她遇到的人,她亲手拔出的五指毛桃,月光下的月见草,来不及道出的告别,和那个叫向斐然的人送给她的蓝莓蛋糕。

  “没吃上。”她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了,知道爷爷一定有很多要紧的事要说,想听她发誓会好好度过这一辈子,会好好对待自己,可是她说的都是这样不重要的琐事。

  他布满皱纹的双眼,微笑地听她不自觉说了五次斐然哥哥。

  “你要勇敢一点。”商伯英抬起手,抹走她的眼泪,“Babe,勇敢一点。”

  没有地方可躲,留守在稻田庄园里的佣人已经告知她外面有无人机在飞。

  他们最终驱车上山,回山里。

  山还是那座山,夏却不是那个夏了,植物生长了一茬又一茬,枯荣间,只老了守山的人。

  原本就要两个小时的车程,因为要防跟踪,又多绕了一个小时,驱进山中时已是正中午。

  新闻说今天有暴雨。

  夏日的暴雨前,太阳仍然明亮着,气温却降了一下,云层在阳光下半明半暗。风涌得厉害,将草与树刮出蓬顺的形状。那些风如此强烈,似乎可以用罐子装满、收藏。

  窗户震震做响,厨房的小屋,海棠花玻璃在墙角来回摔打着。

  兰姨忙着指挥人收衣关窗,见向联乔坐在阳台上,头发被风吹得往后,双眼惬意地眯起。

  “老先生!”兰姨跌足喊:“回屋去!被吹感冒了!”

  管助理站在向联乔轮椅后,听到他沙哑地说:“斐然,斐然回来啦……”

  管助理一惊,以为他知道了热搜。可是不该,因为从昨日到现在,没人提起这事,向联乔也没法看手机。他眼睛累得厉害,没法儿看这些电子的小小方块啦。

  “您看错了。”风中,管助理答。

  那山道上长期地没有人造访了。树也茂,草也长,掩过归家的路。

  他没看错。

  一阵车轮毂的隆隆声,自夏日暴雨前的清朗空气中,驶上了山坡,奔驰的黑被投下云心的亮影。

  管助理怔怔的,听着向联乔慢悠悠地笑,看着向联乔慢悠悠地点头。

  车子在院内停下,兰姨不收衣服了,佣人关窗的动作顿住,自二楼撑着身体,吃惊地俯瞰着院内。

  自十六岁起在这里长住的少年,回到了他的家。

  管助理推着向联乔下楼,风涌中,向斐然从副驾驶下了车,接过了护工递过来的拐杖,在院内稳稳地拄好了。

  向联乔支撑地站了起来,他的腿可不比向斐然,稍一用力便疼得难忍,此刻往前蹭了一步,苍老的手递出,要带着他往前栽倒了,被管助理眼疾手快地扶住。

  向斐然靠自己走到了他面前:“我回来了,爷爷。”

  “你的腿……”向联乔被风吹出了眼泪,目光缓慢地流连在他的脸、他的医用拐杖、他看似好端端的一双长腿上。

  “我没事。”向斐然沉稳地说,“只是采标本时扭伤跟腱了,有点严重,需要做两个月的康复训练。”

  商明宝站在他身后,微笑着看着这一幕,黑色长发顺风扬起。

  往后两个月,他们便在山中养伤,如闲度暑假。

  那天,随宁回山里来玩,带了一台立等可取的胶片相机。她给商明宝、向斐然及向联乔拍了一张合影。

  “臭情侣。”方随宁甩出胶片上的影像,骂骂咧咧,“酸死我了。”

  照片里,向斐然自背后一手揽商明宝在怀,另一手则拄在向联乔的轮椅上。商明宝笑得甜极了,两手自然地贴着向斐然横过她腰间的手臂,而向联乔则笑得快仰过头去。

  至于相片的正中心,那个身材最高大、骨架最挺阔的男人,黑发白肤目光温润笃定,唇角勾起的弧度多少年未再见过了。是十六岁的复刻。

  那日,在尘封已久的标本室,铝合金色的拐杖安静地靠着标本柜,向斐然抬起胳膊,将最顶层的相册轻巧地抽出。

  他从十六岁后就不再更新的人生,他打算更新了。

  商明宝舔了舔唇,目光既怯又明亮。

  她既不敢明晃晃地看他,又不舍得错过他的一丝一毫。

  向斐然已经接收到了她的信号,迟疑地笑了笑:“怎么,在里面恶作剧了?”

  商明宝迅速坚定地摇头:“没有。”

  她说着没有,目光却已经跟着向斐然的一起,落回了被他揭开的相册上——

  跨年,雪山,布鲁克林大桥下的落日,帐篷前的拥吻,鼓凳上的轻哄……还有,洛克菲勒圣诞树下,微笑的他们,永恒的伯利恒之星。

  他的人生早就不是乏善可陈,自她走入。

  胸腔的嗡声震透了四肢百骸,向斐然的指腹隔着塑料薄膜轻轻地触碰上去。

  “商明宝。”他抬起眼,眼眶真的有些红了,但唇角的弧度让商明宝看得目不转睛。

  她等不及他说下半句话,踮脚捧着他的脸吻上去。

  向斐然站不稳,脊背抵住标本柜,将她拥在怀里,垂睫吻她,垂睫看她。

  她的脸很红,潮红的,涨红的,羞红的,被秘密折磨红,仰眸定睛,很明亮的瞳孔里起了水汽。

  向斐然直觉她这幅表情不太对劲,想叫停已经来不及——商明宝的手与他十指相扣,他触到了她指节上坚硬的金属,与上面那层镶嵌鳞爪的石头。

  他牵着她的手,自身侧抬起。

  那枚自以为藏得很好的粉钻,耀眼地套在她的无名指上,在暗室中也熠熠生辉。

  “斐然哥哥,求婚不一定要单膝下跪,说爱我就可以。”

  他的臂弯环着她的脑袋,亲吻反复落在她耳畔。在温热的气息中,向斐然一瞬不错地注视着她,眼眶不可思议地感到了一分酸热。

  他爱了全世界最勇敢的女孩子,要有最勇敢的心、最坚定不移的铠甲,才能匹配得上她的勇敢、她的心。

  “商明宝。”他仍是这样连名带姓地叫她,用他恰到好处的正经,一字一句都坚定:“遇到你以前,我觉得一生很长,长得我厌烦,想过三十岁死了也不错。遇到你以后,每天睁眼,第一个念头便成了商明宝今天还在我身边。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不是任何,只有一件——明天醒来,你依然还在我身边。

  遇到她,是他一生为她失守的开始。他的主义,从此只被命名为她。

  “嫁给我。”

  明天与明天,叠成长河;

  春与春,叠成青山;

  四季与四季,叠成此后经年。

  他要在岁月深处回望她的,那时他们已经白发苍苍,但他注视她的双眼依然明亮。在明亮中,他回望她 ,正如春色中总有鸟雀的落脚。

  -正文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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