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菜紫
执炬之年
作者:菜紫
文案:
那是谢应二人离开北京前的最后一天,孟子坤在工体的酒吧里开了桌大的,为这对历经磨难终于苦尽甘来的小鸳鸯践行。
鼎沸笙歌下,大家都喝多了。
闻小楼捂着应宁的小手声泪俱下,“妞妞啊,你倒是说说,都是一个院儿里长大的,怎么就偏偏看上那姓谢的了呢!”
谢陆言这人,打小风评就不好,属实是小辈儿里闻风丧胆的存在,连大人听了都直摆手,“啥?谢家那小子?祖宗里的祖宗啊!”
此刻这位祖宗正眯着眼,独自占据一张沙发,勾笑望着对面的女孩儿,不反驳,也不接话。
应宁对谢陆言的好,众人都是看在眼里的,药一味味地试,又日复一日地熬,心酸苦难,从不放弃,饶是把一个徘徊在地狱边缘即将枯萎的少年,养成了如今这般玉树风姿。
一晃十年。
沉默一整晚的某人终于开了口,
谢陆言起身,把女孩儿揽回自己怀中,把玩着她的发尾说,“是我先喜欢她的。”
#
谢陆言患进食障碍最严重的那几年,每天吃饭像上刑,一家子上下哄了催,催了哄,偶尔能喝下一碗粥,他爷爷奶奶就能烧高香了。
那些年全靠营养针吊着。
某天,大伯从乡下请来位老中医,正在给爷爷号脉,喊他也过去一块瞧瞧。
谢陆言本不想去,但他大姐央着他,还要他顺手把几罐燕窝带到东院儿给陈妈。
他眼皮略掀,懒懒轻笑,“使唤我。”
“谁让小四对我最好。”
应宁第一次陪爷爷来北京,赶了一天的路,饿的要死。
在戒备森严的大园子里,她不敢乱动,爷爷去给主家号脉,她小心翼翼地坐在客厅等。
主家的佣人好心,带她来到仆佣专用的厨房,给她下了碗面,应宁连连感恩。
趴在水曲柳木的小方桌上,规矩拘于一角,小手捧着水墨飘花的大瓷碗,津津有味地吃着。
谢陆言站在门口,修长精瘦的右臂支在门框,他左手提着燕窝,清瘦贵气的西装外披着一件黑色的大衣,他微眯着眼,静静看着眼前的女孩,足足有一分钟。
应宁察觉到门口的动静,抬起头来。
凭空对视的一霎间,谢陆言的肚子饿了。
那是他七年来的第一次。
#漫漫长夜落尽,他终于等到了他私人的太阳
#爱欲于人,如执炬逆风而行,纵有烧手之患,痛亦恒久持之
【阅读指南】
1.成年后:京圈少爷vs温婉医生 (久别重逢、酸甜拉扯、破镜重圆)
2.成年前:温软小天使vs美拽惨少年(青梅竹马、寄住梗、治愈系)
3.从重逢开始写,穿插回忆,但不多
4.无任何原型,文中出现所有地名也请勿代入现实
5.非纯甜文、大构架,具体排雷见作话第一章
6.本文建议十八岁以上的宝宝们阅读
7.不喜欢及时止损,弃文不必告知,Love &Peace
内容标签:都市 豪门世家 情有独钟 破镜重圆 天之骄子 正剧
主角:应宁,谢陆言
一句话简介:奋不顾身去相爱的那些年
立意:愿真爱地久天长。
第1章
那是北京最冷的一年冬天,风吹在脸上似刀子,仿佛要把皮肤割裂。应宁穿梭在老北京的胡同里,单薄的牛仔裤外只裹着一双小牛皮的平底靴,她呼出的气息在冷空气中化为一缕缕白烟,显得那张素白的小脸儿更加清冷了。
大约两个小时前,应宁刚刚结束长达十三个小时的国际航班,从波士顿飞抵首都,刚下飞机就被一个电话招呼到了这里。
来电的是「丽辛」的老板。「丽辛」是开在东城某胡同里的一会所,原来叫「红梅火」,外表看着特普通一四合院儿,连门牌号都没有,里面却别有一番天地。
真正的老板是个新加坡华人,在外挂名的是他小情儿,一个挺有格调的老外,人特逗,对了,这老外还是个男人。
他说话的时候嗓音尖尖的,像雀鸟,会细细地喊应宁的小名,“妞妞,妞妞~”操着一口流利且自以为时髦的中文,“没想到您能接电话啊~谢谢老天鹅。”
应宁也说巧了,“再往前一天我人还在美国呢,这才刚下飞机,找我有什么事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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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辛」要拆了,因为某些不可抗力的原因,不仅要拆,还要低调地拆,里面那些明清时代的古董家具全都被送去了法拍,就连厨房里的那些瓶瓶罐罐的瓷器都没放过——当然也不可能放过。「丽辛」随手一果碟都是千八百年的老物件,当年应宁不小心打碎一正儿八经的宣德瓷,忧伤的三天没吃下去饭,后来赔了多少钱她不知道,全挂谢陆言账上了。
应宁推门进来的时候,Ethan正站在院子里的那颗红梅下抽烟,这会儿正是红梅绽放的季节,Ethan穿着西装,左手夹着根香烟,正抬头望着头顶的红梅发呆。这画面挺违和的,一个老外,竟然对红梅有感情。
“全北京唯一的一株‘丹心映雪’,几百年历史了,拍卖会上弄来的”
Ethan笑着拍拍她的肩,“我和Michael的定情信物。”
挺浪漫的。应宁和他拥抱,笑了笑,深红色花瓣在寒风中微微颤动着,可惜Michael骗了他,这株‘丹心映雪’并不是全北京唯一的一株,谢奶奶在南池子的四合院里就有一株,比他这个还要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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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是政府要拆,但好歹留了情面。应宁随着Ethan进了客厅,墙角东倒西歪地堆着几只八角宫灯,就连地板砖都被铲了,满屋一片破败,哪还有昔日荣光?穿过客厅,里面是个露天庭院小酒吧,沙发昏旧,落满浮土,黄昏下丝丝残照,应宁脑海不仅浮现了几个男孩儿勾肩搭背的身影,可惜八年了,人去去,隐隐迢迢。
上了楼,Ethan推开最里面的一间套房,还是熟悉的摆设,就是东西乱七八糟,他倚在门框上抽着万宝路的水蜜桃双爆,给应宁让了个进来的位置,懒洋洋地说,“其他间都好办,东西该留的留,该扔的扔,就他妈这间头疼,您瞧瞧,有什么要紧的没?”
这间是谢陆言的私人包厢,他包下这里的时候还是未成年,好像也就是十五岁吧。来「丽辛」的客人大都是为了谈生意或是玩女人,他不是,他包下这里是专门为了逃课、补作业、睡懒觉的。他不喜欢住酒店,大概和从小到大的生活习惯有关系,据说他跟「丽辛」的老板很熟,但具体怎么认识的谁也不知道,没谁能在「丽辛」包下长期包厢,多有钱也不行,圈子里常常流传一句话——「丽辛所有古董都是旧的,只有人是新的」
但谢陆言就有,而且十五岁就有,只有他有。丽辛的客人来来往往,唯他待遇最特殊。
应宁走进房间,环顾四周,目光落在墙角的一张画板上,上面是幅未完成的画——半个青柠。周围地上还散落着几只画笔,Ethan说:“他的东西一样都不敢扔,全在这儿了。”
说完拿眼瞟她。谢陆言的包厢,只带一个人来过,就是应宁。
那时候俩人才上高中,天儿不好就爱来这儿玩,尤其下雪天,他这包厢的位置能看到故宫角楼,俩孩子穿着校服,手拉手跑进来,这一幕往往能把在小院儿里呷雪茄的客人看呆了,老板也不用每次都解释,“就210那小祖宗!”别人笑笑说懂——“姓谢的,祖宗里的祖宗。”
“你走了以后,有一阵儿他不常来,后来是有那么个冬天,那天丽辛不营业,我一开门,就瞅见他跟个雪人儿一样站在门口,来了也不说话,就坐屋里发呆。”Ethan好八卦,贱嗖嗖地问她,“听说你去美国念书了啊?”
应宁看了看时间,进来挺久了,外面还有人等她,没功夫叙旧,她让Ethan把画包起来,“其它就不要了,这画我带走吧。”
Ethan送她到门口,不舍道:“妞妞,这次回来还走吗?”
“不走了,留下工作。”
Ethan说这敢情好,“哪儿高就呢?找你玩儿切。”北京话66的。
“协和,中医科。”应宁抱了抱他,“你最好少来,再见。”
Ethan笑着骂了句母语。
应宁抱着画离开「丽辛」,快到到胡同口的时候,一阵北风号过,她偏过头,余光处是扇缓缓合闭的朱门,一支火红的梅花越过墙头,傲立在凌寒,那是她见「丽辛」的最后一眼。
有句诗怎么说的来着?
“笙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
是了。
时隔八年,北京,她回来了。然而一代人的青春也已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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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宁不是一个人来的,接机的人是她在国外留学时认识的同窗,陈浩,当年协和派到到哈医的交换生,和应宁一起在麻省总院实习了三个月,在每天凌晨四点的巴士上建立了深厚的友谊,陈浩总说应宁是他见过最刻苦又自律的留学生,大概是同为贫苦家庭出身的孩子又同样拥有一颗想要出人头地的心,应宁对他总是多了几分亲切,陈浩结束交换回国后,应宁也和他保持着联系。
听闻应宁回国,陈浩主动说来接她,应宁没有拒绝。陈浩毕业顺利留院协和,不出意外他们即将从昔日同窗成为同事,虽说北京对她来说并不陌生,但如今能联系的熟人却寥寥无几,所以她很珍惜这个朋友。
应宁是在陈浩的车上接到Ethan的电话的,陈浩二话不说,直接开车带她过来了,车就停在胡同口卖糖葫芦的小车旁,应宁往里走的时候,陈浩下了车买了两串糖葫芦,用牛皮纸包好小心翼翼放进了副驾驶,他也不问她去哪,就那么等她。
没一会儿后面又拐进来一辆车,还是辆颜色骚包的超跑,车主狂按着喇叭,探出头说他挡了他的路。
其实两辆车也能过,但车牌连号的法拉利,车主不是二代就是小开,明显是招惹不起的主儿。陈浩是个穷学生,家里没钱没背景,纯靠自己十年寒窗学出点名头,大学是个小社会,他早在念书时就明白不能招惹富家子弟的道理,于是立刻赔笑打了个手势,示意自己马上开走。
往前开时正好遇到走过来的应宁,“怎么到里面来了?”
“后面有车进,不好倒出去,从前面绕也一样,上车吧。”说着,后面的法拉利车主又暴躁按了几下喇叭,估摸是嫌他墨迹耽误了时间,应宁皱了皱眉,回头看过去,这一眼后车突然安静了。
副驾美女从孟子坤身上爬起来,悻悻拽了拽他胳膊,“怎么了孟少,那女的你认识啊?”
孟子坤突然骂了句操,“我他妈没眼花吧?”说着推门下了车。
应宁没想到这么快就遇到了熟人,不过想想也正常,估计对方也是Ehtan喊来的。
就是想不到这位的性格还是一点没变。
“妞妞!”孟子坤上下打量她,要不是她怀里那幅画,刚才那眼他差点没敢认,“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应宁说没多久。法拉利上的美女特警惕地探出身看她,俨然一副瞧情敌的架势,孟子坤同样扫了眼刚从车上下来的陈浩,操着口不太瞧得起人的北京话,“这人你朋友啊?”
也不知道这股子敌意哪来的,应宁回国后没有第一时间联系他,多少让他心里不太得劲儿。
“嗯。”应宁点了下头,手指攥紧画框边缘,这圈子里的都是人精,不用猜也知道她拿的是谢陆言的那幅画,Ethan之前处理的时候给整个圈子的熟人打电话都没人敢接手,她现在和谢陆言没一点关系,拿走人家东西名不正言不顺的,显得心里还惦记人家,被抓了个现形,有点心虚,想尽快离开。
寒暄两句,她就要走,“你也是来「丽辛」的?快去吧,我先走了。”
“等等。”孟子坤思考着开口,“还没见过大家吧?这几年大家都挺想你的,有时间见个面,聚一下。”
应宁说好。
“那个……”孟子坤目光落在画上,到底还是提了句,“也没见过阿言?”
应宁摇了摇头,诚实道:“不过在杂志上见过,最近他风挺大的,各大财经报刊头版头条都是他。”
“也是,兄弟见他一面都难了,他现在可是牛逼得六亲不认。”孟子坤点了根烟,叼在嘴里,像是在打小报告,可却忘了应宁和那位早就没关系了。
“小楼这些年和他处的不好,有点生意上的磕碰,谁也不让谁,阿言上位要立威,兄弟情分不够,小楼不容易,我夹在中间也为难。”
说完他便吸了口烟。其实他也知道这事儿不该和应宁说,说了也没用,但他身边实在没个能交底的知心人儿了,指望副驾上那位胸大无脑的?别逗。话说出来他心里也好受点,孟子坤朝她挥挥手,“行了,走吧,有事记得找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