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青蝉坠落 第36章

作者:丁墨 标签: 欢喜冤家 现代言情

  他也曾经真的爱过向思翎,珍视他们的婚姻关系。但对于罗红民,对他们婚姻关系的影响,钱成峰避而不谈。

  他怀疑过女儿不是自己的。在某个不为人知的方面,对罗红民心中有怨,觉得他欠了自己很多。

  ……

  陈浦说:“这两天的调查,我还发现了两件奇怪的事。第一,李美玲母女,还有钱成峰,对于罗红民这个人的描述,和几个外部竞争对手的描述,是不一样的。”

  “没错。在三个‘家人’,也就是自己人的描述里,罗红民是他们的大家长,对他们非常好,值得信赖。可在外人看来,罗红民做生意很绝,好面子,不讲义气,唯利是图。”

  陈浦又说:“尤其是对李美玲母女,当年看她们可怜,诸多帮助,还把向思翎当成亲生女儿一样,抚养长大、甚至还让她掌控公司经营大权,比亲生的也不差了。这简直都是大善人了。”

  李轻鹞说:“这和罗红民的一贯人设不符,在他的性格上,我比较相信三位外人的描述。”

  “所以,李美玲母女在说谎。”陈浦说,“罗红民在她们母女身上付出那么多,尤其是向思翎,他绝不会干吃亏的事。”

  李轻鹞脑海里闪过李美玲母女那两张我见犹怜的脸,如果说李美玲四十几岁了,依然风韵犹存,宛如三十几岁的美少妇。那么向思翎则比母亲美得更加动人心魄,称之为绝色也不为过。

  之前,她不是没有想过,向思翎会不会是罗红民的情妇。但因为这母女俩都表现得太自然了,而母女俩共侍一夫的事,实在是挑战三观下限。更何况向思翎大学毕业就正常结婚生孩子,所以她没有往这个方向深想。

  李美玲是什么时候跟罗红民结婚的?5年前,那时候向思翎20岁,在读大二,还有一年大专毕业。

  可如果两人的婚姻,三人的家庭关系,有着别的附加条件,必然在结婚前就已经谈妥。也就说,时间要更早。

  19岁?18岁?

  李轻鹞的心底忽然冒起寒意。

  七年前,向思翎18岁,骆怀铮因为失手杀死向思翎的亲生父亲入狱。李谨诚数日后失踪。

  过去七年,李轻鹞一直在一片干涸的荒原上跋涉,找不到李谨诚,也看不清骆怀铮的样子。可现在,由于罗红民案发,她好像终于走到了一座山洞前,她需要赤着脚大胆地穿越它。可是山洞里没有光,黑雾重重,潮闷窒息。她仿佛终于握住了那张拼图的一个碎片,可眼前依然只有无尽的黑暗。

  陈浦的脸色也变得冷酷,他没有停止推理:“第二件奇怪的事,我作为一个旁观者,会觉得向思翎这个人,在你描述的高中阶段,在钱成峰描述的婚姻生活里,还有我现在亲眼所见到的,感觉就像是三个人——

  第一个,高中时的向思翎,性格内向、自卑、怯懦,害怕引人注意;第二个,和钱成峰谈恋爱结婚的向思翎,性格有些内向,还有些冷傲,但完全不自卑怯懦。第三个,也就是现在的向思翎……”

  李轻鹞说:“她非常自信、大方,脸皮厚、心机深,很会利用自己的外表优势,极有社交手腕,她已经完全变了个人。”

  “是什么造成了她性格的巨变?”

  李轻鹞皱眉说:“可这还是不合理。如果向思翎真的早早成为了罗红民的情人,4年前她大专毕业,才21岁,罗红民根本没有必要把她嫁给钱成峰。而且听钱成峰的描述,他们的夫妻生活是认真的。罗红民完全可以把她留到身边30多岁,再想别的办法掩饰,现在三十多岁不结婚的人满大街。孩子也是他们婚后一年多才生的,不存在背锅可能。”

  陈浦也说:“这一点确实解释不通,我想罗红民不会大度到和别人分享女人,他应该视她们母女俩为禁脔。”

  两人都沉默下来。

  过了一会儿,李轻鹞冷笑:“这个‘家’,四个人,都藏着秘密。”

  陈浦说:“说不定是某个相同的秘密,他们都不愿意,或者不能说出来。”

  李轻鹞的心,仿佛被那个冰冷山洞里的潮湿雾气,缠绕得更深了,她看着眼前的景色:一道湖边绿道,通往罗红民别墅的方向,远远已可望见灰色屋顶。他们身旁,绿树成荫,广阔的湖水,一眼望不到边际。这是湘城最大也最偏僻冷清的淡水湖。

  陈浦把车停在路边,说:“钱成峰的不在场证明不成立。现在,我们需要把那两母女的不在场证明,再深入调查一遍。”

  ————

  老墨:状态不太好,这区区一章连写带修花了9个小时才勉强满意。可能又到了一个周期性低谷,掐指一算又连续更新了17天,是该停一停,找回人物感觉和节奏了。明后两天请假停更,7.18日恢复更新。谢谢大家,爱你们哦。

第37章

  李美玲十八、九岁时,是整片街区出了名的大美人。她初中毕业去读了中专卫校,那时候中专毕业已经不包分配,李父花光所有积蓄,把她送进一家小医院当护士。结果没两年,那家医院出了医疗事故,关门了。李美玲只好去一家私人诊所上班。

  虽然工作越来越差,收入越来越低,李美玲的感情史倒是一直光鲜亮丽。这也令她在家境拮据的情况下,还能维持不错的生活。读卫校时,她跟一个个体户老板的儿子,好了两年;卫校毕业后,她又跟一个年轻有为的大学生医生好了一年。

  她本来笃定了能和医生结婚,谁知对方父母把她的家庭情况和学历工作打听得一清二楚,逼得两人断了。

  那时候香港回归没多久,“古惑仔”的影响空前绝后,社会上到处都是帮派。李美玲看完几部《古惑仔》电影,亦是心潮澎湃。很快,她就跟一个“大哥”好上了。大哥名叫尚仁,连名字都带着浩荡的江湖气。尚仁比李美玲只大几岁,手里已有三家舞厅,五家台球场,小汽车开着,众马仔跟着,好不拉风阔气。而且尚仁无论揍人砍人,都非常帅气,身手敏捷。李美玲第一次被一个男人,迷得神魂颠倒,一心想当好大嫂。

  谁知好景不长,没多久,遇上新一轮严打,尚仁砍死了人,又被定性为黑社会团伙,判了三十年。

  那段时间,李美玲如同惊弓之鸟,门都不敢出,生怕作为大嫂,也被定为帮派分子,被警察抓走。而她的例假已经晚了两个星期没来。所以,当亲戚介绍长相普通能力普通,但是家境还不错的工人向伟给她时,她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父母也没啥意见,他们本就希望闺女踏实过日子,现在李美玲和那个混混断了,安心嫁给大厂工人,他们求都求不来。

  可结婚没多久,李美玲就意识到自己上当了。

  向家父母是银行双职工,在那个人人下岗的年代,算是不错的。可向母身体不好,每个月都要花一笔钱吃药。向家虽然有两套房,向伟的大哥占了一套,还有一套两老带着他们住,80平的两居,他们只有一间房。

  还有向伟,说是国营大厂的职工,其实每个月工资不高。而且这位,完全是家里宠大的小少爷,比李美玲还要好吃懒做,班也不好好上,一有时间就抽烟打牌。向伟是不干家务的,李美玲当然也不干,结婚的头一年,她就以怀孕为名,要这要那,使劲从两老那里抠钱。让她干点活儿,她就直嚷嚷腰痛肚子痛。连小两口住的房间、换下的脏衣服,都要老两口收拾。

  等向思翎满了三周岁,老两口实在受不了,搬去跟大儿子住,这套房子就给了向伟两口子。

  李美玲这下总算扬眉吐气了,自己当家作主,还得了一套房。

  不过,小向思翎的日子,开始不好过了。以往爷爷奶奶洗得干干净净的衣服,没了。家里脏衣服堆得老高,要过好久,李美玲才想起来用洗衣机洗一洗;一日按时做好的营养三餐,也没了;两口子经常出去打牌,想起来就给向思翎丢两块钱,让她在楼下随便买吃的;没想起来也就没想起来。

  所以向思翎,从有记忆开始,就是个穿得脏兮兮,没人管也没人在意的小孩。虽然爷奶偶尔补贴她,但也不能替小儿子养孩子。现在他们大部分退休工资,得交给大儿子,因为他们也看清了,养老只能靠老大。

  向伟李美玲两口子工资都不算高,花钱又大手大脚,每个月不到月底,兜就比脸还干净了。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们都靠从双方父母那里换着法子抠钱,维持基本温饱。别说,这样的日子,两人过着过着,也觉得能过。

  再到后来,向伟下岗,双方父母再也抠不出钱了,甚至说出了断绝关系的狠话。光靠李美玲那点工资,根本养不活三口人。

  可向伟说是去打工,却经常见到他出没在街头巷尾,就是不见他拿钱回来。那段时间,他们很是过了一段苦日子,天天挨饿,能卖的家具家电都卖了。后来向思翎实在饿得受不了,红着脸跑去爷爷奶奶那里讨口吃的。就这样,李美玲还要让她每天偷偷捎点吃的或者钱回来,捎不回来就打。

  向思翎8岁那年,有人想买他们家的房子,两口子欣喜若狂,二话不说卖掉房子,换了几万块,李美玲连班都不去上了。

  又过了几年,李美玲在她最穷困、潦倒的时候,遇到了罗红民。

  那时候,卖房子的钱早已坐吃山空,一家三口,挤在不到40平的出租房里。向伟还是老样子,有时候能拿回来点钱,有时候就回家躺着等吃。而向思翎靠着双方老人的接济,饥一顿饱一顿顽强长大。可李美玲没想过和向伟离婚,说到底,这几年母女俩都是靠他卖房子的钱养,他虽不上进,有他一口吃的,就有她们娘俩的。

  李美玲看到罗红民第一眼,就知道这个男人一定会喜欢自己。而罗红民坐在他的奔驰车里,看着一身成熟美艳不可方物的李美玲,抽着烟笑了。

  一开始,罗红民把机械厂宿舍那套房子的钥匙,给了李美玲一把,两人时常在那里幽会。李美玲这个女人,实在会来事,34岁的女人,身段却保持得像二八少女,一身雪肤更是柔软细腻,把罗红民哄得很开心。那时候,他真的是很喜欢她,所以后来,他又把手里的一个门面给她用,就在机械厂小区外,让她做服装生意。别说,李美玲在扮美方面,一直有天赋,服装店居然每个月收入颇丰。这下,罗红民对她更加刮目相看了。

  不过,那时候罗红民还没想过,跟她结婚。前妻乳腺癌刚死了两年,他的快活日子还没过够。而且他家大业大,结婚这种事,肯定慎之又慎。

  李美玲把老公孩子偷偷带去那套房子住,罗红民要过来前,就找借口把他们赶出去。罗红民知道了这事,也没说什么。相反,他觉得偷情还挺有意思的。反正房子在他名下,手底下也有不少听话办事的兄弟,哪天他真想把两个拖油瓶赶出去,一句话的事。

  向伟知不知道罗红民的存在,罗红民不在意,李美玲也不问。一开始,向伟住在这套房子里,总用阴恻恻的目光看着李美玲。可后来每个月,李美玲给他分钱,他好像又恢复了老样子,每天晃出去,玩到半夜才回来。

  至于出没在这个房子里的第四个人,14岁的向思翎,是否看到什么,察觉到什么,没有人关心。

  向伟第一次撞见妻子的奸情,是在两个月后。

  那天向伟出去打牌了,结果没多久输光了,心里烦躁,又无处可去,看着还是上午,日头高高的,想着家里应该没来人,就又晃了回来。

  结果一进屋,隔着紧闭的房门,都能听到主卧传来的激烈动静和妻子的喊叫。

  李美玲听到门响,也吓了一跳,这个点儿,女儿在学校不可能回来,听脚步声就是老向。她害怕了,不敢动了,抱紧罗红民,慌道:“怎么办?他怎么回来了,平常都要打牌到很晚……要不我先出去,你……”

  罗红民拍了一下她的屁股,说:“动。今天他要是敢进来,你们全家就给我搬出去,还有你的服装店,明天我就收回来。”

  罗红民的声音不大不小。

  李美玲看着罗红民阴沉的表情,不敢再说什么,战战兢兢动了起来,满脑子只有房子和门面。罗红民要得更狠了,很快,李美玲就忍不住了,顾不上丈夫就在门外。也可能是丈夫在门外令她更刺激,再次大声叫了起来。

  没过多久,外头传来一声重重的门响。

  向伟走了。

  有了这次经历,罗红民更加变本加厉,有时候招呼都不打就上门。而向伟起初还绷着个脸,渐渐的,也带上了笑脸,喊罗老板,罗红民笑着丢他一包和天下,他拿着烟就走。

第38章

  罗红民不再允许向伟进主卧,向伟只好在女儿的房里,又架了个单人床,晚上父女俩不言不语。有时候,向思翎会听到父亲在哭,她问爸爸你怎么了,向伟却扯别的说自己没事,让她一定要好好读书,将来赚大钱孝敬父母,向思翎说好。

  李美玲也越来越嚣张,她不再正眼瞧向伟,因为现在,他靠她养着了。她开始在心里盘算,如何才能嫁给罗红民,成为名正言顺的罗太太。她知道罗红民真的很喜欢自己,他那么爱玩的人,那段时间除了她,从来不找别人。但是在结婚这事儿上,他还没松过口。

  他还很爱面子,他们俩的关系,不许李美玲往外说。当初给她那个门面,除了近,方便他把李美玲放在眼皮子底下,还因为库房的货架后,有个很隐蔽的小门,可以直通她家楼下,连员工都不知道。

  罗红民也在犹豫,娶李美玲吧,真的没什么家世助力,还是个二婚;不娶吧,李美玲很难缠,不肯吃亏,他也舍不得丢手。所以就先瞒着,将来不管结不结婚,都别传出通奸的名声。

  向思翎刚上高二的那个夏天,有天下午,她感冒了,实在坚持不下去,请假提前回家。她和当日的父亲一样,隔着门,听到主卧传来的奇怪声音,还有罗叔叔的喘息声。

  之前,向思翎在家里碰到过罗红民几次,李美玲告诉她这是房东罗叔叔,向思翎那会儿一门心思都在学习上,虽然感觉两人有哪里不对劲,但是没有细想。

  但这时,哪怕向思翎没有谈过恋爱,也能明白,里头传来的是什么声音。

  和父亲不一样,向思翎扑了过去,拼命捶门,哭喊道:“妈妈!妈妈!你有没有事!罗红民,罗红民!不许你伤害我妈妈,我要报警了!报警!”

  李美玲原本欲仙欲死,听到女儿的声音,一呆,连忙大喊:“翎翎别报警!妈妈没事,妈妈,妈妈在和罗叔叔说正事,你先出去……”

  她话还没说完,罗红民已抽身而出,三两下套好裤子,又把外套一披,往门口走去。李美玲光着身子连滚带爬下来,抓住罗红民的胳膊:“老罗你别!别!”

  罗红民甩开她的手,一把拉开门,李美玲没脸见女儿,又躲进被子里。

  门一开,向思翎吓得往后退了一步。罗红民披着名牌衬衣,扣子都没扣,大半胸膛露在外头。向思翎看一眼就别过脸。

  罗红民看着她,却笑了,说:“思翎今天回来得早。别怕,你妈在给叔叔交房租。”

  说完,他慢条斯理扣好扣子,又点了根烟,转头看她一眼,笑笑,出门,快步下楼。

  向思翎被这样的罗红民骇得不行,她发着抖,眼眶里全是眼泪,可依然冲进主卧。李美玲已经穿好衣服,恢复镇定,心道完了,本来这几天已经把老罗哄得差不多了,女儿闹这么一下,他又该生气了,结婚的事还怎么提?

  向思翎看着母亲的神态,已经隐隐明白是怎么回事,可她还是直愣愣望着李美玲,颤抖着声音问:“妈妈,我们报警吧,告他强奸,我、我可以作证。妈妈,报警……好吗?”

  李美玲沉默了一会儿,突然一个巴掌,扇在向思翎脸上:“瞧不起你老娘了是不是?告诉你,你是我身上掉下来的肉,没有我就没有你!要靠你那个废物老爸,早吃不饱饭了,还读什么高中?现在你住的房子,你穿的这些好衣服,全都是老娘挣来的!以后看到老罗,给我笑,笑开心点儿!还报警,想把你老娘送进去吗?以后晚上10点前不准回家!”

  第二天,罗红民让人送来了两套新款的少女夏装,还有个新的少女款手机,说是吓到了向思翎,送来赔罪。李美玲觉得这是他愿意接纳继女的意思,欢欢喜喜收下。向思翎一听是罗红民买的,不肯要,又被李美玲骂了一顿,只好留下了东西。

  ——

  李美玲开的按摩院有两层,是非常正规的按摩院,员工全都接受过专业培训。因为地处闹市区,又有罗红民的人脉在,生意一直很好。

  二楼东侧,李美玲给自己留了个一百多平的大套间,这几年,她已经很少回别墅或者市区的家里住,都住在按摩院。而罗红民几乎不过来。

  此刻,李美玲就穿着件贴身真丝吊带睡裙,躺在套间那张两米的大床上。她眯着眼,望着天花板上的水晶灯,鼻翼间是淡淡的松木味男士香水味儿。

  因为罗红民的死,她连哭了好几天,连带也想起了当年的苦日子。于是四十五岁的李美玲,更加觉得,自己当初不惜一切代价,傍上罗红民的决定,真是正确得不能再正确。

  否则现在,她在哪里?

  还和向伟一起挤在肮脏狭窄的出租屋?噢,有可能房子都租不起,搞不好还是得靠她出来卖。卖就卖吧,只怕连套最小的房子,都换不回来。女儿也别想读大学,反正向思翎后来也没考好,只上了个大专,那肯定是没钱读的。现在的年轻人,出来打工,能挣几个钱,自己都养不活。向思翎这个人,当年脑子又呆板,到最后只怕过得比她这个当妈的还要差。

  哪像现在,向思翎成了集团高管,她那些同学,拍马都追不上。十几亿的集团,也即将落到她手里。女儿说了,将来什么都是她们母女俩平分,让她安心。

  想到这里,李美玲的心情更加愉悦,微微张嘴,发出一声喘息。

  一个年轻男人从她腿间抬头,爬了上来,把她搂在怀里,唤道:“美玲,美玲……我太高兴了,这下没人能把我们分开了。”

  李美玲望着男人宽阔结实的肩膀,和俊朗的眉眼,心中也涌起浓浓的爱意。路星长得帅,但不是时下流行的小鲜肉。他长得硬朗,剑眉星目,又带着点不羁的气息。虽然现在被她养着,却依然不改倔脾气,有点像年轻时的尚仁,很符合李美玲的审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