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孟中得意
蜜三刀 作者:孟中得意
文案:
穷留学生想在异国钓凯子,本就让人不齿;想钓凯子却被假凯子给钓了,那更是笑话。
周围人都认定富小景让顾垣给骗了,一心要看她的笑话。
等到顾垣的身价显露出来,
想要看富小景笑话的人,当面纷纷把她捧上了天。
背地里,却盼着她站得越高摔得越惨:呵,顾怎么会娶她?图娶了她能拿中国绿卡?
多年后,顾垣如愿恢复中国国籍。
他和富小景终于不再只是一家人,还是一国人。
「若说故园景,何止可消忧」
美籍华尔街基金经理X人类学中国穷留学生
内容标签:异国奇缘 天之骄子 相爱相杀
搜索关键字:主角:富小景;顾垣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人类学女硕士假扮掘金女
第1章
富小景把红牌伏特加放在收银台上,低头从钱夹里抽出一张五美元纸币,纸币上的林肯板着一张脸不苟言笑。
店员请她出示证件,证明她已满21岁,否则不能将酒卖给她。
在美国,21岁以上的人才有饮酒资格。
她翻遍整个托特包,也没找到驾照。她一直把驾照放在钱夹最里层的,可今天出了意外。至于护照,在她拿到驾照后,就锁在了卧室抽屉里。
“学生卡可以吗?我读硕士二年级,今年已经22岁。”
“抱歉,这个恐怕不行。”店员微笑着冲她摇头,把学生卡交还给她。
富小景接过学生卡,拿着酒瓶回到酒架前,对着瓶身骂道,“ f*ck this sh*t!”
这是2012年的最后一天,她拒绝了所有的跨年party邀请。去酒吧买一杯马提尼的钱她还是有的,只是她不想在聚会上强颜欢笑,更无意破坏别人的心情。时代广场她更不想去,置身于欢乐的人群中,只会衬得她更加不欢乐。
她本打算拿着伏特加去图书馆通宵的,把酒瓶用牛皮纸包起来,一边敲键盘一边喝两口,在这个日子,也没人会来责备她,但现在计划被打破了。
就在她决定认命时,她看到旁边酒架多了一个黑发男人。
他站在酒架前选酒,面前都是些便宜货,身上的黑色羊绒大衣像是已有个十年八年的历史。尽管从侧面看他鼻子很挺,但富小景一眼就判定这是个东亚人,大概率还没什么钱。
来纽约一年多,她的眼睛越来越势利,经常通过一个人的穿着打扮判断其经济状况,令人失望的是,判断通常不会出错。
富小景对男人可能是穷人这一发现很满意,她更愿意和同类打交道。
“你好,能帮个忙吗?”她走到男人背后,用最标准的普通话问道。她内心希望这是个中国人,如果是同胞的话,即使不帮她忙,也不会有别的麻烦。
男人转身,很高,她仰视才能看到脸。
她最近想钱想得要命,第一反应这是个能靠脸吃饭的男人。不知怎的,她不合时宜地想到了螺丝刀——一款用橙汁和伏特加调制的鸡尾酒,素有“少女杀手”之称。
富小景不是少女,喝了不知多少次螺丝刀,一次都没醉过。她只是觉得男人有些眼熟,可也想不起在哪里见过。她太急于知道他是谁,以至于目光长时间钉在人家脸上。
漫长得足以让人感到冒犯。
“excuse me?”他的语气称得上友好,但眉眼间的气势却有些骇人。
原来是个听不懂中文的ABC。
富小景并未重复刚才的话,她抱歉地笑笑,顺便撒了个小谎,“sorry,I took you for someone else.”
其实也不算谎,现在这样和认错人没什么差别。
她终于心灰,拿着包向门口走去。
圣诞节刚过,商店门口的圣诞树在短暂绽放后便径自凋败。
富小景低头看了眼手表,她临时放弃了去图书馆的打算,到57街坐地铁大概需要二十分钟,赶在开场前买张站票或许来得及。
纽约是最认钱的地方,只要你足够有钱,便能享受到这个世界上最一流的服务,买到音乐厅最好位置的票。但穷人也有穷人的办法。来纽约一年多,富小景靠着学生卡只用一百来美元就在卡内基听了十几场音乐会。有几次还抢到过纽约爱乐的免费票。
很多次,她穿着几十美金的行头早早坐在音乐厅里,看着满身珠光宝气的贵妇翩然入场,占据最佳位置,人家脖子上的项链她可能工作一辈子也买不起。她并没由此生发出嫉妒,相反有一种占了小便宜的得意。再有钱,也要和她欣赏同一场音乐会,呼吸同一片空气。
偶尔也会沮丧,不同位置的气流还是有差别的,高价票确实有更多选择余地。
新年音乐会刚放票时,她抢到了两张位置极佳的票。那是她第一次买正价票。还没等到音乐会开场,要和她一起去的人就成了别人的男朋友。
她顾不上伤感,第一时间把票加价卖了,唯一可惜的是限价票已经售罄。
现在只能买站票,还未必能买到。富小景安慰自己,站几个小时也没关系,让2012年在音乐厅伴随勃拉姆斯画上句号,总比在那间朝西的小次卧听免费电台好。
冬季的纽约天黑得早,街灯透过玻璃灯罩散发出昏红的光。来纽约一年多,富小景的脚步从匆忙走向更匆忙,在曼哈顿,只要你稍稍放慢脚步,马上就有人走到你的前面。
这条街是个例外,行人寥寥,安静得有些瘆人。冷风卷起她的长发,富小景紧了紧领子,加快脚步往前走,她顾不上从包里取出围巾,任寒风在脸上搜刮。不远处就是哈林区,最近一周抢劫事件频发。
身后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富小景的心脏怦怦跳,手下意识地抓紧背包。包里有她刚从图书馆借的书,加起来要一千多美金。
一个年轻黑人猛地从她身后窜出来,冲她膝盖踹了一脚,她顷刻就倒在地上,还没来得及爬起来,又被踢倒在地。
这是她第一次遇到暴力抢劫,却不是第一次遇到抢劫。
来纽约的第一个年头,为了节省房租,她住在哈林区125街——一个曾经臭名昭著的地方。哈林区是黑人聚居区,她来这里之后,便被告知晚十点以后最好不要出门。某天晚上,她和男同学去42街看《悲惨世界》,演出完男生送她回家,从地铁出来穿过一个街口,两个老黑窜出来冲着他俩唱rap,想跟她借点钱花花,男生下意识在她身后缩了缩,她硬着胆子讨价还价,从口袋里摸出四美金二十五美分,老黑接过钱露出洁白牙齿,祝他俩夜晚愉快。
那个夜晚并不愉快,男生受此惊吓后不敢回他的公寓,两人一起到了富小景的住处。彼时她和人合租三居室,她把卧室让给男生,自己一个人坐在客厅里,喝着五十美分的速溶咖啡,想着怎么把晚上的这段际遇用到论文里。
自此之后,男生便和她疏远了。她后来经常在图书馆不知不觉熬到凌晨,再一个人坐免费校车回到住处,隔着透明玻璃往外望,抬眼便能看到月亮,只看一眼,视线便收回来,继续对着手上的书本打哈欠。有时对着文献死磕到两三点,索性在图书馆里过通宵。再没遇到过抢劫。
*
今天是第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