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损生存指南 第130章

  “也好。”林诗音:“说起来,还不知道这孩子的名字。”

  宋雁归挠了挠头哈哈一笑:“不知道。”她顿了顿,正色补充道:“发现她的时候,她母亲已经故去了。”

  “等把她的身世告诉她之后,不妨也让她自己决定吧。”

  短暂的沉默过后,林诗音摇头无奈一笑:也罢,以这孩子的身世,姓“马”不妥,可既然连母亲的姓也无从知晓,那雁归所说的法子,倒也未尝不可。

  窗外风雪弥漫,宋雁归当然明白林诗音无奈沉默里的困惑不解。其实很少有人知道,“宋雁归”这个名字,是她自己取的。就连姓也是。

  宋辞在她认字之后,把《百家姓》往她面前一放,让她凭心意选一个看中的姓氏。

  她选了“宋”。恰逢群山之巅,大雁南归,她就给自己取了“雁归”二字作名。

  这事之后,宋辞那几天得意地在山上路横着走,饭都比平时多吃几碗。不仅如此,他还三五不时地跑去赵无极的草堂,妆若不经意地拿此事显摆。

  恨不得昭告天下的态势,如愿得到赵无极赠送的一双白眼。

  宋雁归一直没忍心告诉宋辞,那其实是一个美丽的误会。

  天地良心,她真的是随手选的。

  只是想到自己的过去,不知怎的,脑海里浮现出另一个同样没有姓氏的孩子。

  雪这么大,他现在会在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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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楼里,年轻俊秀的青年自斟自饮。

  一个人独饮,有时是一种享受,有时则是为了逃避现实。

  喝闷酒不是享受,而是一种自苦和折磨。

  李寻欢此刻就在喝闷酒。

  几天前,他做了一个梦。

  李寻欢从不信神鬼,梦中确也并无神鬼妖怪、超乎寻常的光怪陆离之事,但所梦之事却叫他隐隐惊心。

  神鬼何尝真能使人生惧,真正能使人感到害怕的,是人心。

  梦的一开始,他回到了大约三年前。

  那时候他刚从关外回返,归心似箭,只想尽快回到表妹身边。

  路上,他被关外三凶和他们纠集的另外十七名杀手伏击,飞刀夺去了十九个敌人的性命,可他身上所中之毒也行将发作,眼看他就要毒发、或是死在最后一名杀手的手里。

  危在旦夕之际,一名相貌堂堂,手持银枪的微须汉子忽然而至,长枪一挑,击败众敌(虽说其实对手也仅剩一人未死),不仅救了他,替他悉心治伤,还一路护送他回到李园。感君义重,二人义结金兰也在情理之中。

  不对,李寻欢分明记得自己当时在客栈遇到了阿飞和宋雁归,在对方的示意下提前有所防备,还服了解毒的药丸。虽然也受了伤,但并未伤重至此,也没有遇到什么叫“龙啸云”的手持银枪的男子。

  梦里的他如同看客,他的质疑无法阻止事情继续以一个他从未料想过的走向发展下去。

  一切的转折发生在回到李园的那一刻。龙啸云对诗音一见钟情。

  自那之后,一切急转直下。

  相思乃至病入膏肓的龙啸云,伤心落泪的诗音,用放浪形骸遮掩痛苦两难的自己,故事的结局,是佳人对自己伤心绝望,最终选择转投怀抱,而他则放弃一切,萧然远去……

  梦里的一切都如此真实,恍惚让他以为那是自己历经的前世。

  李寻欢冷汗涔涔地从梦中惊醒。

  他看到身边一脸担忧望着自己的林诗音,他的表妹、亲人,亦是如今的爱人、妻子。

  他的眼神还残留着说不出口的悲凉心碎,和淡淡的迷茫,他长叹一口气收拾了情绪,掌心温柔地抚过她的脸庞,将人拥入怀里……

  “可恨李郎太薄情,朝朝误妾期。今日里全你高名,弃妾于荒唐绝境。但凭我冷冷清清独自熬,似你般负心人把人抛啊,把人抛!”

  酒楼里,唱着南曲的琵琶女歌声凄切动人,说谁负心薄幸,一声声血泪般的控诉,听在有心人耳里,重若千钧。

  “咳咳咳咳咳。”一声不可自抑的咳嗽,杯中酒洒落指缝里,一滴滴滴落在桌前,李寻欢以拳抵唇,咳得撕心裂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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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义巷,宝善堂。

  积雪压得窗棂吱呀呻吟,药馆里却热气蒸腾。

  学徒正坐在台阶前的药炉边,用蒲扇控着风,陶瓷罐的盖子不时被水汽顶开发出碰撞的轻响,药汁在罐子里翻滚,苦味弥漫。

  堂间,孙慈正满脸专注地替一个老者正骨,旁边卸了一副挑柴的担子,老者的腿在卸柴的时候,被竹筐砸中顷刻鼓起了一个大包,站起时使不上劲又摔回了雪地里。幸而被经过的孙慈师徒看到,带回了宝善堂。

  刚才,孙慈手按在老者肿起的关节,手腕极细微地一旋。只听一声脆响,老者的额上爆出冷汗,原本痛得走不了路的腿脚虽仍然肿着,却可以下地行走了。

  净完手,吩咐学徒抓上两服药,扶着老者往家去。孙慈摆手笑着婉拒了老者的千恩万谢,径直从对方的筐里挑了二三根柴:“看,诊金您已经付过了,我也收下了,早些家去吧。”

  目送老者和徒弟离开,孙慈坐在刚才徒弟坐的位置上继续小火煎药,细柴发出“哔剥”声响,微末的火星子溅在地上,化作漆黑一点。

  安静少人的时候,他目光常常会不自主滑向隔壁观云斋冷落的门楣。

  他还记得两年多前发生的事。

  观云斋被一个年轻的青衣女子租下,她身边带着一个七岁左右的性格孤僻的男孩,神秘的师徒二人在这里住下,日子鸡飞狗跳却生气勃勃,偶尔也会有些客人,李园的林姑娘、带刀的年轻男子,一袭绯衣的俊美青年……

  孙慈是孙家人,虽多年行医,基础的功夫底子却不曾落下,只是凭他的眼力,当时并不知晓这些人的身份背景。

  虽然不知道,但当绯衣青年找上自己,要他约孙白发出来一见时的情景他还记忆犹新。

  百晓生的兵器谱上排名第一的天机棒的持有者天机老人,和孙慈一样也是孙家人。而那个绯衣青年不仅能叫出孙家人的名字,还对孙家的许多密辛信口拈来,如数家珍。

  孙慈知道这已远远超出他所能解决的范畴。他将此事告知了孙家长辈,后来便有了孙白发应邀,与宋雁归、阿飞师徒二人的竹林对决。

  那一战孙慈并不在场,但在那之后,孙白发在宝善堂养伤的时候,对方将其中的一些事告诉了孙慈。

  孙慈这才知道江湖之中,七年前称得上传奇的某些人,和如今江湖中翻云覆雨的某些人,都曾在这小小一方观云斋中风云际会。

  只是如今,这里除了偶尔有李园的家仆前来打扫之外,已经很久没有人进出了。

  直到一片熟悉的绯色衣角映入他的眼帘。

  与此同时,城外。

  风雪中遥遥出现一抹灰色身影。

  一身布衣短打,衣衫单薄却不失整洁干净,腰间系着一把剑。

  与其说是剑,不如说是一片薄薄的铁片。

  少年面容白皙冷峻,眉宇间流露出一丝赶路的疲倦,更多的则是沉默和坚毅,如漫天冰雪一般的沉默和坚毅。

  他的脊背挺得很直,像一把出鞘的剑。

  少年是来赴约的,他不喜欢失约。所以原本两三天的路程被他压缩成了半天。

  这次他还带了礼物。

  每年这个时候,少年都会来保定赴约。每次他都会在城中呆上两三天。

  这时间对于他而言不短,足够用来见一见故人和朋友。这时间也不长,不会叫他沉湎在往事和遗憾里迷失自己,忘记要如何继续出发。

  他总是牢记某个人曾经对他的期许。

  只是少年这时候还不知道,城里有谁在等着他。

第142章 舅甥

  阿飞刚到城外的时候,风雪还没有半点止住的态势。等他到了城中,风雪渐息,总算有了阳光。

  他原本是打算直接去李园的。

  但因为林诗音生辰的缘故,李园近日门庭若市,迎来送往,除了李寻欢父兄在世时,在朝中的门生故旧,也不乏远道而来贺喜凑热闹的江湖人士。

  阿飞不习惯人多热闹的场合。

  不习惯,也不喜欢。

  他已不是在荒原大漠里与母亲相依为命,初出茅庐的懵懂少年。

  和宋雁归同行的那大半年,他见过这江湖中以多欺少的埋伏算计,听过众口铄金的流言蜚语,放下了心结,精进了武艺。

  两年多前在李园后山竹林的那一场比试,是宋雁归送给整个江湖的一份礼物。

  也是为他准备的礼物。为此不惜请来了兵器谱排名第一的天机老人孙白发。

  父亲的认可,世人的赞誉,阿飞曾经都希望通过探寻武道的极致去获取。在他放下执念以后,这条路他走得更加纯粹而坚定。

  “就按你自己的想法去做吧。”

  那时,宋雁归的身体状况如江河日下,就连王怜花也束手无策,阿飞很怕她一睡不醒。

  一日,她披着青衣坐在廊下看他练剑,她已经不再指导他剑术,只是一边咳嗽一边笑眯眯对他说:“阿飞,我能教你的东西有限,剩下的自己悟吧。”

  “做自己感兴趣的事,吃自己喜欢吃的东西,爱自己想爱的人,怎么样都好,开开心心地朝前走吧。”

  红尘行走,每个人都是在找寻自己的道。这两年,阿飞还是那个孤僻的阿飞,他的武功比两年前更高了。

  他孤身行走江湖,熙攘往来之间,见识到江湖人在刀光剑影里拼杀,很多时候分不出善恶黑白,所求之物,无非权、名、利、色。

  非道。

  阿飞求道,极致的剑道。也交朋友,但他不轻易交朋友,除了林诗音和李寻欢,他没有别的朋友。

  某人对他的期许轻盈怎般,却是少年剑客最珍视的行囊。

  那是他的来处、他的归途。

  所以每次回到保定,他都会去观云斋静静坐上半天。这半天他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想。

  生活在荒原的孤狼都知道要找一个最安全的地方舔舐伤口、安静休息。然后,再出发。

  他走进通义巷,路过宝善堂。

  宝善堂的孙慈大夫见到阿飞时,一如从前每回见到他时温和地笑,点头致意。

  只是今天,这笑里似乎有某种更复杂的情绪起伏不定。似乎在见到他的那一刻脱口而出想对他说什么,却最终只善意地笑了笑,欲言又止。

  阿飞将对方奇怪的反应尽收眼底,心中暗暗留意。

  有人来过。

  观云斋前,阿飞眉心微微一凝,他看到阶前的脚印,地上掺杂的沙土,还有……虚掩的门扉。

  心中微微一跳,他手掌按在剑柄,无声地滑进门去,气息微沉,目若冷电般扫过整片院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