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山寒江,长空飞雪。
一路南行的马车上,王怜花淡淡地、不带感情地陈述着那些过去,他看不到身前人的反应,又有些怕看到她的反应,甚而无端生出几分熟悉的自厌。
知道了他的过去,她会嫌恶他么?或者远离他?
人都是自私又贪婪的生物,以前不奢望不代表他不想要,在好不容易拥有一份属于自己的坚定偏爱之后,人只会更加难以忍受失去。
王怜花脑海里一瞬间生出一些只有多年前的自己才会想到的种种手段,如果她的反应背离自己的预期,如果……
可对象是她的话,他舍不得。
这种善念或许更多是源于某种自信,笃信自己会被她毫无保留地包容和接纳。
事实是,宋雁归什么也没说,只是安静地听完,仿佛在思考,又好像在走神,他眼睫低垂,原本随意把玩着她秀发的手指微微收紧,就连呼吸也比平时更慢。
磨人的小混蛋,倒是给他个反应啊。
然后他就听到她仰头幽幽长叹了一口气:“真是波澜壮阔的二十岁啊……”
那时候不满二十岁的宋雁归,除了到处给人下战书找人比试,就是被宋辞按着脑袋准时喝药续命。生活堪称两点一线,简单悲催,却也纯粹到没心没肺。
“……”怎么还让小混蛋感慨上了。
她甚至还有心情联想白飞飞和马车里孩子的相似身世。都是母亲被男人奸/污而生下的孩子,白飞飞一辈子活在仇恨之中不得解脱,女孩的母亲则只来得及告诉她生父是谁,却或许还没来得及告诉她一件更重要的事:她的生父是个畜生。
令人唏嘘。
还好马空群已经死了。
不过,体贴人心的雁归大侠当然也知道王怜花在担心什么,她声音轻快地道:“嗯哼,《列子》里有一则故事,说的是杞国有一个人忧天地崩坠,身亡所寄,废寝忘食……”
“嘲笑我,嗯?”扇柄轻轻敲在她发顶,他好笑道。
“我是想说,”她眨了眨眼,轻轻笑了起来:“旧事里的鬼魂怎么能缠住活着的人呢。”
“如果中途选择离开,一开始就不该决定要在一起。”
“宋某做人一向是奉行有始有终,负责到底的。”她晃了晃脑袋,一脸认真道:“而且我早就决定要死在你后面!”
“我可不希望你再背着我哭哭啼啼的。”
那样她会伤心。
反正她是不会哭的。
大道运行,生死自然。所谓同状,万物一齐。
但她也绝不希望再让自己在意的人伤心。
把玩着她秀发的手微微一顿,指尖收拢,仿佛在克制着某种即将溢出的情绪。
绯衣男子唇角微勾,不是习惯性波澜不惊又带着几分戏谑的笑,他此刻的眼神无比专注,带着某种贪婪的珍视和确认,原本秾丽逼人的五官一瞬间柔软下来,露出一个近乎少年般真挚纯粹的笑容,呼出的叹息带着颤抖的尾音。
宋雁归专注地驾着马车,感受到他的怔仲和某种难以名状的,几乎满溢的情绪,还有他猝尔埋在她肩窝,发出一声低低的,发自喉咙深处的,愉悦、释然又满足的轻笑。
这位朋友被点了笑穴么,算了,就让他得意一会儿吧。
青衣人目光温柔,注视着前路,嘴角轻轻扬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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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园。
梅花庵虽然庵名中带有“梅花”二字,但只有见过李园的梅花,才算见过真正的梅花。
梅枝虽瘦,梅花却很艳。
不是俗艳,而是清艳。李园的梅花不仅仅有红梅,还有白梅。红的张扬,白的清幽,纷飞如雨,像有情人心头难忘的相思情长。
李园的男主人两年前成了婚,娶的是青梅竹马的表妹,保定城中凡见过这对青年夫妻的,无不夸一句天生佳偶,成双璧人。
但李园的女主人近日来却有些闷闷不乐。
再过几日便到她的生辰,原本约定这两天就能抵达李园的少年剑客于晌午前来信,称路上遇到了桩事,计划有变,恐怕会耽误几天功夫,晚一些时候才能到。
林诗音叠好信纸,站在园中幽幽叹了口气。孤傲冷僻的少年剑客出走两年,临行前她特地与之约定每年这个时间在李园相聚。
自那个人离开之后,她自觉身为长辈,有义务要承担起照拂阿飞的责任,即使他不一定需要,但至少李园,可以成为让少年短暂停留的避风港。
转眼又是一年。
“笃笃笃——”
李园的大门外传来敲门声,节奏轻快,一时奇异地冲散了林诗音心中淡淡的感伤。
李园中下人们正在为女主人的生辰忙碌布置,受命保护女主人的铁传甲守在一边,等待林诗音的示意。
“你陪我去看看。”林诗音心道:是哪家来送贺礼?又或许,会不会是阿飞解决了麻烦,提前到了?
她缓步行至门前,在来人清越的问候声里,举目望去,不由睁大了眼睛。
青衣拂动,来人笑容湛然,腰间配着一把剑,一如当年初见时落拓不羁。
林诗音一时恍惚,张了张口,在对方笑眯眯的点头致意里,语无伦次道:“雁……雁归,是你,我、我还以为……”
话来不及说完,她看到对方张开手臂,然后自己就被拥进了一个炽热的,暖洋洋的怀抱里,她听到身前人发出一声疏朗的笑音:
“诗音,好久不见。你和李兄一切都好么?”
“都好。”紫衣丽人眼角涌出晶莹的泪,微微哽咽着反手用力抱住对方,似乎只有如此才可以宣泄心里的想念:“你去哪了?”
“这就说来话长了。”宋雁归松开手臂,退了半步,挠头轻笑。
林诗音扑哧一笑,拉着人就要往里去叙旧,这才看到她身后另外两人的身影,刚才自己太过激动竟未注意。
一袭绯衣,千面公子王怜花,手里还牵着一个看起来两三岁大,格外漂亮的小女孩。
林诗音难掩惊诧地以帕掩唇,头脑似乎仍沉浸在和故友重逢的激动里难以平复,她眨了眨眼,目光在眼前的两人间往返,如呓语般喃喃喟叹:
“你们俩的……孩子都长这么大了?”
宋雁归:“……”一时不知道该从哪里开始解释。
至于原本慵懒散漫的某人,闻言一双桃花眼潋滟含情,嘴角勾起极度愉悦的笑意:
怎么办,很想顺势承认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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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白天羽的孽债由他自己解决,梅花庵血案最无辜的是那个孩子,最不无辜的是马空群。马空群这个送女儿入烟花之地做暗探的超绝畜生行为,和《陆小凤传奇》沙曼她哥方玉飞的行为有的一拼。
翠浓会拥有新的名字。
一些奇妙的误会嘿嘿[吃瓜][彩虹屁]
第141章 梦境
李园看起来还和两年前一样。
物华依旧,林木高耸,美景胜过两河之地。
离开的时候是在夏末秋初,归来已是冬季,物换星移,可真要算起来,中间也不过隔了两载光阴。
冬雪纷纷扬扬落,风送一段暗香,冬景此处殊胜。屋子里烧着银炭,一室暖融。
裹着夹袄的女童奔波了一路,此刻正侧卧在榻上补眠,手里还牢牢抓着青衣剑客在路上给她拿麦秸秆扎的玩具,一个发型狂野凌乱的小草人。
“雁归,王公子他不和你一起进来坐坐吗?”
“他说他想去观云斋看看。”
林诗音会意点头,似是想到什么轻轻笑道:“那间铺子我两年前着人买了下来,也会安排人定时上门打扫收拾,一应东西俱全,你们二人住在那里,也自在些。”
虽不知道宋雁归什么时候会回来,还会不会回来,但对于林诗音来说,留着故地,就是替自己守着一份念想。
哪怕没人强求她这么做,哪怕这份念想永远不会得到回应,她也甘之如饴。
浮云一别君去远,流水千重我念深。
宋雁归忍不住微微动容,被人顾念的人总觉辜负,她张了张嘴,终于也只郑重说了四个字:
“诗音,多谢。”
气氛温馨却有一丝伤感。
“咳咳,说起来,这次来不知道是你生辰,我空手而来,都没来得及准备什么礼物。”她清了清嗓子,语调微扬,略微有些尴尬地道。
“你能来,便是最好的礼物。”林诗音温声道,眸里依稀还能看到薄薄的泪光。
对于一个念旧且重情的人来说,还有什么比和友人不期而遇更好的生辰礼物呢?
宋雁归笑,她不意再絮絮讲起前事惹她伤怀,只挑拣了些奇遇说与对方听。林诗音虽于习武一事较爱人懈怠许多,但自小耳濡目染,并非全然不会武功。
只听宋雁归说起曾遭遇的那些惊心动魄之事,仿佛身临其境,一时心为之喜,一时亦为之忧。看着她好端端站在自己面前,总是感慨和高兴更多一些。
“原来雁归你从小也是在江南长大。”
林诗音语气里流露出淡淡的怀念,她轻轻叹道:“我幼时随父母居住在江南,自父母故去之后,就被姨父姨母接到保定,从那以后,我已很久没回过家乡了……”
宋雁归闻言眨了眨眼,照她看来,这便是李寻欢的失察了。于是她问:
“怎么没看见李兄,他不在府中么?”
“表哥他……”虽已是夫妻,但林诗音*多年来习惯了这个更为熟悉的称呼,也未曾着意改过,温柔似水的眼眸里浸润着幸福的柔光,那是琴瑟和鸣的有情人眼里才会涌动的甜蜜,只又不知想到什么蛾眉微蹙,似乎隐隐有些踟蹰。
宋雁归没有催促,也无探问,只是默默陪在一边,敛了笑容,目光沉静温和。
“不知怎的,雁归,我总觉得表哥他近来有些神思不属……”
林诗音轻咬薄唇,目露迟疑。这些话她无从与其他人聊起,但没有人比她更清楚枕边人的细微变化,何况她与李寻欢不仅是夫妻,更是从小一起相伴长大的亲人。
她在父母故去后来到保定,长住姨父家中,及长,姨父姨母和大表哥先后故去,从那以后,林诗音和李寻欢就是这世间相依为命的至亲。
“不提这些了罢。”毕竟是私事,亦或许是自己多心。林诗音柔柔笑着摇了摇头。
恰这时躺在榻内侧的女童发出一声细微的嘤咛,似是被噩梦魇住了,紧紧皱着眉,身体微微哆嗦,林诗音温柔耐心地替她解开编发,好让她枕得更舒服一些,纤纤玉手轻轻拍抚她的背脊,目光落在她瘦小的身躯,如水的眸子里划过淡淡的心疼。
林诗音已经从宋雁归口中得知了这个孩子坎坷的身世。
这些年,她和表哥陆陆续续救助过许多无家可归的孤儿,其他时节这些孩子尚可勉强行乞度日,唯有北地的寒冬最是难捱,路上偶尔甚至能见到饥寒待毙的婴儿。
她暗忖,宋雁归送这孩子来此,也是希望给这孩子找一个家吧。
“等问过她本人再决定吧。”见林诗音不欲多说,宋雁归也不勉强,只盘腿坐在榻沿,在林诗音提出想收养这个孩子时,她手捧着茶碗微微沉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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