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损生存指南 第138章

  只不过留下也不是白吃白住的,宋雁归每天给他安排了活计。“按你的要求,我今天去城外帮几户人家修了屋顶。这是工钱。”

  宋雁归默了默,她没想到他,或者说他背后之人,对李兄……准确地说是对李兄的绝技执念这么深。

  “我给你的是选择,不是承诺。”

  “我知道。”

  “即使一无所获也不后悔?”

  “不后悔。”

  “好吧。”

  宋雁归轻轻笑了起来,她看了眼在庭院里对月练剑的阿飞,目光转柔,不知在想些什么。然后她收回目光,垂眸看向几乎没有半点鲜活气的灰衣少年:

  “我还没回答你的问题。”她说:“我给她的是一个机会。我当年选择了一种简单粗暴的方式解决问题,但那样做其实后患无穷。”

  ……那你当初为什么那么做?

  “我那个时候没有时间了。”似乎看出了他沉默之下的困惑,她轻笑着解释,并不避讳:“我那时候快死了。”

  荆无命闻言微微一怔。

  “哈哈,让你失望了,本人命不该绝啊。”她忽而挠头笑了起来。

  ……是祸害遗千年才对。

  “你觉得林仙儿是个什么样的人?”

  荆无命冷冷看了她一眼,他不想回答这么无聊的问题。但是如果不回答……他隐隐有一种预感,宋雁归会烦到他回答为止。

  “自私、淫/荡、狠毒、贪婪。”

  昨天宋雁归和林仙儿的对话他都在一旁听到了,对方是个什么样的人,明眼人都看得出。

  宋雁归闻言轻笑,没有反驳,也未认同,她只是平淡地陈述了一个他不知道的事实:

  “可她曾经为了救自己病重的父亲,也愿意舍身跳崖。”

  人性是如此复杂,看起来最无情无义的人,居然也曾对人有过情义。

  可如果她还是执迷不悟呢?

  “那我也算尽力了。”宋雁归耸了耸肩:“给她机会,又不是准备给她当娘。”

  “可如果她真的有朝一日学成了摄心术……”

  “那她也早就脱胎换骨,不是现在的她了。”宋雁归没多做解释,只神秘一笑。

  能掌握这门禁术的只有两种人。

  一种是资质上佳天赋卓绝之人,这样的人江湖中寥寥无几,王云梦、王怜花就属于此类。

  还有一种是心性纯粹无生恶念欲望之人,林仙儿的习武资质远非上佳,要学成此术,只有后一种可能。而后一种情况,一旦学成之后又生恶念,甚而会反噬己身前功尽弃。

  宋雁归倒希望她能学成。

  “至于你呢……”青衣人笑着顿了顿,径直拍了拍他的肩:“明天还有明天的事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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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灯初上,云来酒楼。

  楼里酒香氤氲,人来人往,食客的谈笑声此起彼伏。二楼临窗的雅座,一袭绯衣的男子懒洋洋地靠在椅背,修长的手指拈着酒杯,并不去看那些若有似无飘来的或打量或惊艳的目光,嘴角似笑非笑。

  酒楼的老板躬身上前对他说了些什么,他漫不经心地点了点头,老板得了示意,将打包好的点心妥帖送至桌旁,随后屈身告退。

  有些人只是出现在那里,就能轻易攫取目光,成为人群中的焦点。

  李寻欢走进酒楼的时候,一抬眼就看到了王怜花。

  他微微一怔,上一回,也是在这里……只是上一回或许是巧合,这一回则不然。对方是特地出现在这里等他的。

  王怜花拎着点心拾阶而下,冲他微微颔首。

  “王兄怎会在此?”

  “受人之托。”王怜花慵懒地笑了笑,见李寻欢一脸释然,微微挑眉:“恭喜,心结已解。”

  李寻欢闻言又是一怔:他又是如何猜到……

  忽而又像是想到了什么有趣的事,绯衣灼灼的男子轻笑道:“有人托我带一句话给你,如果你再这幅半死不活的纠结样子,她不介意越俎代庖,替林姑娘出气。”

  领教一下小李飞刀什么的,不是说说而已。若不是因为遇到了荆无命等人,临时改变了主意,宋雁归本是打算亲自上阵的。

  用小李飞刀把小李探花扎成刺猬,想想就刺激。当然也只是想想,林诗音舍不得,宋雁归就绝不会叫她伤心。

  李寻欢赧然一笑,温和的眉眼间是淡淡的无奈,那个梦的确叫他恍惚了一段时日,陷于苦思不知如何与人言说,说是梦境太过匪夷所思,说是事实又羚羊挂角无迹可寻,只好自己排解。

  唯有一件事李寻欢确认,会发生这些改变,或许和宋雁归的出现脱不开关系。

  念头通达,似乎也只在一刹那。

  等天气回暖,他就带诗音和林舒回江南去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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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你当时是怎么一眼就看出来,李寻欢和林诗音之间出了问题的呢?”

  一口点心一口茶,满足地半眯着眼睛,在伸手要拿下一块的时候被人制止:“当心积食。”

  她无辜地眨了眨眼,“哦”了一声,随意拍了拍手心的点心屑。

  冷不丁爪子被人捏在手里,用沾过水的帕子轻柔包裹住她的指尖,柔软的缎面摩挲着皮肤,一阵微痒的触感,他低垂着眼睫,仔仔细细地牵着她的手擦过一遍。

  做完这一切,他才慢条斯理地收了帕子,目光在昏黄摇曳的灯光里晦暗不明。

  该怎么告诉她?说他年少时最见不得别人幸福美满,因为那样只会更反衬得自己痛苦可笑,也因此总能很轻易发现那些所谓的幸福美满底下,藏着怎样的惊涛骇涌。

  “王怜花……”

  他轻“嗯”了一声抬眸,撞进她明晃晃坦荡赤忱的一双眼睛。

  这双眼睛,里面此刻盛满他的倒影。

  一种只有和她在一起时才会感受到的,酥酥麻麻的暖流,在血脉里缓缓流淌,奇异地抚平了心里的那些尖刺。

  如果知道二十七岁的自己会遇到宋雁归,他好像甚至可以原谅自己不被任何人期待的前二十年。

  被她全然接纳,仿佛将他心底最后一丝阴翳也照亮。只是注视,就足以叫他生出无限欢喜,心脏仿佛被温暖的阳光包裹着,微微蜷缩,柔软又滚烫,一下比一下快地,剧烈跳动。

  他曾经在相近的时节失去过她,如今他们又回到了这里。

  微凉的手指抚过她的脸颊,连呼吸也放轻,他深深望进她的眼底,嘴角微微上翘,雪天寒夜,多么不合时宜。

  他听到自己说:

  “宋雁归,嫁给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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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新文预收,文案如下:

  【综武侠】全江湖都欠我赏金

  谢挽之,江湖赏金猎人榜排名第一的枪客。

  “所谓兵器,一寸长,一寸强。

  所以,还有什么能强过枪呢?”

  作为一名赏金猎人。江湖闻名,价格公道,童叟无欺。接单率百分百,完成率百分百,尾款到手率……少得可怜。信誉好的只有移花宫和神水宫。

  作为全江湖最穷的赏金猎人,谢挽之咬牙切齿地在小本本上记下了那些拖欠尾款的雇主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青衣楼、五岳剑派、南王府(这年头怎么连王府也欠钱……)、金钱帮(震惊!居然还好意思叫金钱帮!)、幽灵山庄、蝙蝠岛、快活王(你倒是快活了那我呢!)、万马堂、六分半堂、有桥集团……

  她决定亲自上门讨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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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有人曾问谢挽之:兵器万千,以枪作兵,是否因枪乃百兵之王?

  谢挽之饮尽一壶风月,笑答:说得没错,可不嘛!

  可只有谢挽之自己记得那些黄沙百战,血染征袍的日月。玉门关外的孤烟,长风万里下的秋雁,塞外茫茫的风雪……

  西风冷、悲歌切。

  满座衣冠似雪,怎奈故人长绝。

  *综武侠融合,架空世界。(暂定综武林外史、陆小凤、楚留香、多情剑客无情剑、绝代双骄、笑傲江湖、说英雄、四大名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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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完结作话:写着写着就到这里,气氛进度一切都刚刚好,兜兜转转,两年多前失散的人又重新回到这里,那就在这里让骄傲又自卑的矛盾小王勇敢说出自己的渴望,别扭的人变得坦率,足以证明心动,何尝不是变化和成长。

  一开始没想好男主,写到王怜花的时候,随着剧情发展觉得一切都刚刚好,就“啪”地一下确定了。

  这篇文只有大约两万字存稿,一路裸奔,写到十多万字才在朋友提醒下想起来试试申签(实在是每次修改错别字再进审核慢得令人发指……),不足请多包涵。所以很感谢能看到这里的朋友,包容隔日更的我。有些朋友走散了没再回来,但这也是江湖啊,注定的分离之前,能相伴一程也足矣。

  这章可能会修,月圆人团圆,属于小宋的故事还会继续,正文只是短暂的休止符,她是我心中明亮的少侠,即使一开始因为身体原因不得不略作掩饰,但她始终是宋雁归——“立谈中,死生同,一诺千金重。”成长于江湖的人才能体会江湖的残忍和厚重,从下山开始,她十年转战三千里,一刀曾当百万师,活得潇洒肆意,但是从这一趟故事的旅程开始,才从另一个视角重新认识江湖和她所处的环境,道心重塑,识情识爱。这一路她遇到的人,吹过的风,流过的泪,比什么都重要。

  剩下本来有想写但考虑到时间线问题的,或者没交代的,都准备进番外了(番外可以不用在乎时间线了欧耶,可以写dlc!)。[撒花]大家想看什么番外请多多留言好吗~如果感觉恰好撞到有灵感的话会写[彩虹屁]最后也祝大家国庆中秋双节快乐!

第149章 倚天番外1

  藏北的风越过雪山顶的最后一道金光,赶在金乌坠入山阴之前,打着旋儿,卷着雪粒,甩在行人的脸上,仿佛被抽了一鞭子,冷得发疼。

  不远处是咆哮的岷江,从秦岭一路直下,在两岸相对的青峰绝壁间浩浩汤汤,奔腾不息。

  老马走在之字形的山道里,马背上的人包裹在厚厚的风帽和裘衣之下,只露出半截棱角分明的下巴。

  这里是川西大树堡一带,再往西,就是人迹罕至的雪域。

  镇口唯一的客栈前飘荡着破旧的酒旗,上面模模糊糊能辨认出“往来”二字,昭示着这里是个可供行人歇脚吃茶的地方。

  川西来来往往的商旅众多,亦不乏武林人士。时局败落,相比往年商客不断的盛况,如今渐至开春,此地却显出几分破败和萧条。

  距离天鹰教王盘山大会已经过去了快四年的时间,这四年,中原武林从未停止寻找金毛狮王谢逊和屠龙刀的下落。屠龙刀武林至尊,号令天下的赫赫声名,江湖中或许除了武当之外,人人趋之若鹜。

  纪晓芙也是在这一年得师命下山的。

  和其他江湖门派不同,峨嵋派拥有与屠龙刀齐名,传自开山祖师郭襄的倚天剑。掌门方艳青命峨嵋十六名男女弟子下山,并不为了屠龙刀,而是为了谢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