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咳,我已经命园中所有下人出去找了。”李寻欢的声音还透着病中的虚弱,事实上他也是刚得知此事不久,他郑重道:“阿飞在李园走丢,是我的疏忽,我会把他找回来。”
他把此事全然揽在自己身上,并向宋雁归保证,语气诚恳饱含歉意。
李寻欢是一个有诺必践的君子。他这样承诺的同时,手中握着一把油纸伞,身披厚裘,是准备出门的打扮——
尽管他的伤还未痊愈。
“表哥,还是我去吧。”林诗音道:“此事是我的责任,你的伤还没好……”
“不碍事。”李寻欢摆手,迈步就要出门——
“两位都不必去,”宋雁归摇头,伸手拦阻,自李寻欢手中接过伞:“徒弟走丢了,当然得由我这个做师父的去把人找回来,这才像话啊。”
伞骨“咔哒”一响,轻旋,伞面撑开,如风雨里绽开一朵花。
她挠了挠头,嘿然一笑,转身走进雨里。
——
雨,毫无征兆地倾泻而下,狠狠砸在地上,溅起一片片冰冷的水花。
宝善堂里,孙慈正有条不紊地指挥学徒将堆在门口晾晒的少量药材搬回屋内,他一一检视,挑拣出能用的抚去湿痕,小心存放。接着亲自走到柜台后,将几扇木窗关紧,又用木栓固定好。
街上,行人商贩瞬间乱作一团,有经验的商贩早有准备地扯出油纸,盖住瓜果蔬食,又从摊位下摸出几块石头,压住四角,不顾满身衣衫湿透,匆匆离去。
宝善堂宽长的屋檐下一时间聚拢了好些躲雨的人,无处可避的乞儿,怀抱婴孩的妇人,步履蹒跚的老者。
雨来如决堤,奔逐如喧鼙。
这雨短时间是不会停了。
孙慈叹了口气,泡了一大壶热茶,安排学徒分杯递给躲雨的人祛寒。
忙碌间,眼角余光注意到街边拐角有一个矮小的身影一晃而过。
他顿住:孩子?这样恶劣的冬雨天,若非乞儿,怎还会有在街上游荡的孩子?
他撑了把伞,走至阶前四顾,试图确认那个孩子往哪个方向去,雨水顺着屋檐而下,雨幕里,哪里还有孩童的身影。
“莫非是我眼花?”他暗自嘀咕,摇了摇头。
暴雨如注,衣衫很快被雨水浸透,贴在身上,寒意顺着皮肤直透骨髓。
阿飞感觉不到寒冷和疼痛,他只是低着头,默默走,任由雨水冲刷脸庞。他的眼神执拗,深处却带着微不可察的彷徨,像在寻找什么,又仿佛是要证明什么。
他刻意避开了那些穿着李园下人服饰的人。对于常年在荒原生活的他而言,要提前避开这些人的视线轻而易举,他知道他们可能正在找他,但他并不想跟他们回去。
雨水在脚下汇聚成溪,渐趋泥泞的地面和湿透的衣衫让脚步变得沉重无比。他没有停,深一脚浅一脚地向前走,仿佛前面某处正藏着他要找的答案。
直到前方投下一片阴影——
“咦?这是谁家的的孩子走丢了?”
头顶发出清脆的“啪嗒”声,那是雨滴落在伞面上发出的声音。他停下脚步,抬头——
“哟,原来是我们家的小阿飞。”
玩世不恭的、熟悉的笑容,像冬日里的一缕暖阳,并不炽热,却足以驱散周围的寒意。
紧绷的弦微微一松,随之而来的是一阵晕眩,他的眼前突然有些发黑。朝前倾倒的下一秒,身躯为人扶住,鼻尖一片淡淡的,令人放松的皂角味道,额头拂上一阵温热,熟悉的声音忽远忽近:
“嘶——臭小子,你可真会折腾自己折磨我……”
她的抱怨似真似假,语气却分明无奈中带了点笑意。
然后他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唯一可以确认的是,雨箭不再袭染他分毫。
——
药香,脚步声,人声,梦里依稀可闻。
阿飞从梦中醒转,身下是暖绒的床褥,起身时,敷在额上的巾帕落在身前。窗外夜幕低垂,星辉漫天。
自己睡了多久?
宋雁归抱臂倚靠在床头,头微垂,合着眼,眼下有淡淡的青灰,脸色透着股病态的苍白。
他低头,心头浮起一丝淡淡的愧怍。
“醒了。”额头贴上温热掌心:“唔,烧总算退了。”
或许是她的语气太过平静,明明有很多问题,他却不知从何问起。
“我以为你走了。”他攥着拳头,声音微微沙哑。
一片沉默,头顶传来一声轻笑,语调戏谑:“觉得我抛下你一个人,一走了之了?”
“……对不起。”他已知道是自己多心。
“我答应了你娘,照顾你一年。”她冷不丁解释:“如今才一个月不到。”女子把毕生内力给了她,虽然杯水车薪,不过这就没必要说给他知道了。
那一年之后呢?
这个问题堵在喉咙,他开不了口。
她拍了拍胸脯:“哼哼,言出必践,宋某可不是食言而肥的人。不过等时间到了,我肯定拍拍屁股走人啦。”她捂脸叹了口气:“照顾小孩教人武功这种事,我的极限也就是一年了。”
“一年……”阿飞喃喃重复,闭了闭眼,他想起自己入关的目的,收起那些不合时宜的软弱:“一年之内,我会变强。”
“我知道。”宋雁归扬笑,目光明亮,意气风发。
我宋雁归亲手教出来的徒弟,当然不会比别人差。不过在此之前——
“李兄说这两日梅二先生就应该到了,我得带你见一见他。另外,你离开之后,林姐姐和李兄急坏了,还有园中那些为了找你奔波了大半日的人……”
“我会去向他们赔罪。”阿飞回答地毫不犹豫,不过:“梅二先生是谁?你说我们要等一个人,那个人就是他?”
“没错。”
“见他做什么?”
“唔,听李兄说梅二先生医术了得,还尤其擅长讥讽病人。真想当面见识见识。”
“……”他果然还是无法理解宋雁归神奇的脑回路。
不过,见就是了。
两日后,他无比后悔自己此刻的掉以轻心。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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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雁归:最喜欢看别人开嘲讽了,想看,爱看。
阿飞:有病,得治。
第29章 重要的事
“这小子的确中了毒,西域血砂之毒,此毒于中原失传数十年,书中记载,中毒者无痛无病,但短则数月,长则一年,暴毙而亡。”
说这话的人穿一身破旧蓝袍,戴着顶文士方巾,他的脸色蜡黄消瘦,手里提了壶酒。
“怎么会……”林诗音不敢置信地小声惊呼。
“脉象是看不出的,想必在找我之前,你们已经试过了。”他取杯盏沾一点清水,捏一把药粉撮揉,大步上前拉过阿飞的手臂,却在看到阿飞臂上的胎记时,微微一怔。
他动作微顿,撸袖,将药粉涂抹在他露出的手肘上。
很快,一股烧灼感自臂上传来,显露出蜿蜒在腕间的红色小花。
“这朵花抵达心口位置之时,便是他的死期。”
众人见状面色凝重。
“还请先生替阿飞医治。”李寻欢道。
“先不急。”梅二先生看向面前的男孩,神色复杂:“我有个问题要问他,还请诸位暂避。”
宋雁归举手:“我是他师父,有资格听吗?”
“半路师父算哪门子师父。”梅二先生无语道:“你想我当着她的面问吗?”他转头看向阿飞,把选择权交给对方。
他想起来眼前这个男人是谁了。阿飞闭眼,五指陷进掌心,冷声道:“就我和你。”
宋雁归双手背在脑后,长长叹了口气:“好吧。我尊重你的心情,这个年纪的孩子会想拥有自己的小秘密。”
“……”梅二先生此刻的眼神像在看一个怪胎。
半晌,两人还留在屋内没有出来。
李寻欢想到梅二先生凝重的表情,心中莫名生出不好的预感。他本能地看向宋雁归——
对方正一手托腮,坐在石凳前打着哈欠,屈指扣着铜钱,昏昏欲睡。
该说是心大吗,还是因为无条件地信任?
“吱嘎——”推门而出的是梅二先生,他目光中情绪翻涌,深呼一口气,压下情绪,沉声道:
“他这毒,我不治。”
李寻欢闻言微愣,他知道眼前的这位好友有三不治:不付诊金者不治,言语轻慢者不治,杀人越货者不治。
不管怎么看,阿飞都不在此列。
“梅兄……”
“你不必劝。”梅二先生摆手道:“我也是仔细考虑过后才做的决定。至于原因……”他看向屋子方向,眼中闪过复杂之色:“那孩子心里清楚。”
“先生莫非认识阿飞?有过龃龉,被他揍过?看你不会武功,年纪却比阿飞大了许多,这样的事确实有些丢脸,我理解。”宋雁归连珠炮弹似地发问,边说边观察着对方神情:“唔,看来不是。那就是……”
“不必猜了。”梅二先生饮尽了整壶酒,打断了宋雁归带着讥嘲意味的猜测,不耐道:“我不治,是因为他本就不该活在这世上!”
“梅二先生慎言。”
宋雁归打断他的话,她站在众人中间,刚才还嬉皮笑脸,此刻眼底却一片冰冷。
好重的杀气。
梅二先生在这目光下不自觉打了个冷颤,李寻欢抬手按在林诗音肩上,后者感到周身传来一阵暖意,苍白的脸上恢复了一丝血色。她开口——
“梅二先生说这话,未免太过分了。”林诗音胸膛起伏,对于一向温和体贴的人而言,这已经是她能说出的最严厉的责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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