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云上浅酌
但很快,桑洱就发现自己盲目高估了尉迟兰廷。
哪怕过了很多年,桑洱恐怕都无法忘记,第一次看见尉迟兰廷做的晚饭时,那直达灵魂、让她虎躯一震的冲击力。
那是两人来到桃乡的第三天。
头两天,都在忙着购置东西,两人的晚饭都是从外面买回来的。到了第三天中午,尉迟兰廷忽然提出,夜晚试试由他来做饭。
烧鸡再好,顿顿都吃也会吃腻。天天吃外卖也不健康。于是桑洱欣然点头。
一觉睡醒时,天已经黑了。还没闻到饭菜香味,桑洱饿得肚子咕咕叫,疑惑地去了客厅。正好,尉迟兰廷端着两盘菜,姗姗来迟。
那捧着碟子的手指,白皙修长,像骨瓷做的,有灼红和细小伤痕。碟子里的食物,却完全是可以打马赛克的程度。
桑洱:“???”
与她那茫然震惊又疑惑的眼眸对上了,尉迟兰廷的脸上罕见地闪过了几分尴尬,放下了碟子,正要说什么时,桑洱已经把心一横,夹了一块稍微能分辨出原形的食物,放进了嘴里。
唉,作为舔狗,她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不管尉迟兰廷拿什么出来,肯定都是要捧场的。
尉迟兰廷见她毫不犹豫就吃了,显然怔了一下。但下一秒,桑洱就脸色剧变,“哇”地吐了出来。
“别勉强了。我出去给你买吃的。”尉迟兰廷将碟子收走了不让她夹,移开了眼,轻咳一声,状若镇定地说:“我明日……再做点别的,应该会好一点。”
桑洱信了。
结果是信了他的邪。
明日复明日,明日依然是马赛克式饭菜。
短短几天,桑洱就目睹了他数次将锅烧黑。揭开锅盖,里头要么是滋滋地冒泡的糊状物,要么就是一块焦黑状的不明物体,黏在底部,抠都抠不下来。与这些可怕的黑暗料理相比,把米饭煮得夹生,都算是小巫见大巫了。
关键还在于,尉迟兰廷不是在故意捣乱,是在很认真地做饭。
桑洱:“……”
认真做还做成这个鬼样子,比乱来一通更让人绝望了好不好!(╯‵□′)╯︵┻━┻
还有,人家洗衣服,他也洗衣服,尉迟兰廷居然可以将衣服硬生生地搓烂,他的手是砂纸做的吗?
几天后,桑洱觉得,为了自己的健康着想,不能再装傻了。忍不住想出手时,几个救星从天而降,登场了。
那就是他们邻居的几个大婶。
尉迟兰廷如今的扮相,相当地入乡随俗。但这几个热心肠的大婶看他温文尔雅、说话又温温柔柔的模样,就道他肯定是家道中落的有钱人家的公子。再说得直白点,就是一直被仆人伺候,自己没干过活儿的那类人。
难得的是,已经家道落魄到这地步了,这位兰公子也不让他媳妇儿干活,这可太少见了。
几位大婶又赞又叹,主动介入,教会了尉迟兰廷几道家常菜的做法,告诉了他怎么腌制肉类。还有,在开春后,还可以弄点鸡苗,在院子里养着,那就能吃上鸡蛋了。
作为回报,尉迟兰廷欣然答应帮这些大字不识的婶娘们代笔写信。他本就写得一手潇洒好字,但谨慎起见,他如今全换成了左手来代笔。这样竟然也写得不差,比普通人都要工整秀气多了。
这天,桑洱睡到了自然醒,正睡眼惺忪着,隐约听见后院传来了说话声。
这间小宅子的灶台建在后院。桑洱支开了房间窗户,正好可以看到灶台。
此时,一个膀大腰圆的大婶正站在灶台旁,乡音飘满上空。
尉迟兰廷坐在一张小板凳上,袖子卷起来,手中拿着锅铲,神色肃然,眉头紧锁,颊上沾了点柴灰都没察觉到,仿佛来到了一个神秘的未知领域。被大婶指正做法后,他时不时就会喃喃:“原来如此。”
正所谓一物降一物。在这些大婶面前,尉迟兰廷竟也会露出这种像小学生一样,虚心又乖巧的样子。
忽然,不知看到了什么,泼辣的大婶一瞪眼,高高“哎”了一声。急起来,她抬起手,仿佛在教训小孩,“啪”地轻打了尉迟兰廷的后脑勺一下:“错了错了,现在放肉太早了!”
尉迟兰廷:“…………”
平生从未被别人用这样朴实无华的方式教训过。尉迟兰廷猝不及防,被一巴掌打得一个趔趄,身体往前一倾,额头上,仿佛有青筋在跳动。
桑洱第一次看到他吃瘪的样子,有点幸灾乐祸,一下憋不住,发出了“咕嗤”的笑声。
明明是很轻微的响动,还隔了一段距离,但尉迟兰廷似乎还是听见了这声淡淡的嘲笑,蓦地侧过头,两道视线直直地射来,几乎一瞬间,就捕捉到了正在窗户底下看热闹的那颗脑袋。
神色沉沉,颇为不善。
桑洱:“……”
桑洱立刻不笑了,老实地合上了窗户,蜷成龟状,缩回了被窝里
尉迟兰廷:“……”
他盯了那扇窗户一会儿,才慢慢收回了目光。
快到午饭时间了,大婶见他也差不多掌握了,这次总归不会烧穿锅底,也就告辞,回自己家了。
人一走,院子就安静了下来。前些天下的那场小雪,如今稀稀落落地堆在砖墙上,里头插着一些深褐色的枯枝。天儿寒冷湿润,却又透着一股明净的蓝。桃乡的房屋都很低矮。越过重重青瓦,能看见绵延遥远的山脉。
灶台上,在小火的烧炙下,锅里的焖肉飘出诱人的香气,白烟消散在风里。烧水的铫子里头,咕噜咕噜的气泡撞击着水面,又逐一破开。
尉迟兰廷捡了一根柴枝,放进炉灶下,指腹粘了一层薄灰。他望着自己的手心出神。
打从有记忆以来,他还是第一次做这种事,过这样的生活。
不论是深山中那座与哑奴为伴的囚笼,还是姑苏的府邸,都是不胜寒的高地。无须为饥寒奔波,轻弹指节,一掷千金,穷苦人家求之不得的日子。他却仿佛被锋利的丝弦勒在了颈前,时时刻刻,如临深渊。心里压着太多事,夜里无法沉眠,偶尔会做坠落的梦,梦见厄运降临,秘密暴露。尉迟家将他万箭穿心。在痛不欲生之际,身下粘稠的血泊蔓延向远处,在那边,躺着的是他父母妹妹残缺的尸首。
而如今,情况刚好反转了过来。
曾以为自己无所不能,如今,却不得不从头开始,笨拙地从头学习如何温饱地活着。
但同时,那把无形的枷锁,也在离他远去。
柴米油盐和冯桑,占据了他现下的一切时间和心神。但很奇异地,尉迟兰廷一点也不觉得累,反而,有了一种如获新生的感觉。
……
冬天的被窝太有诱惑力,桑洱的回笼觉睡到正午,迷迷瞪瞪地爬起来,对着空气,吸了吸鼻子,她飞快下了床,穿上袄子就跑了出去。
一出去,桑洱就见到尉迟兰廷站在桌子旁,刚放下了两碗米饭。
桑洱凑上前,提心吊胆,火速看了一圈。
还好还好,米饭看着是熟的。菜里焦黑的块状物只有零星几点,肉也切得比之前规整多了。
大婶军团的“调教”果然有用,这次好歹入眼了,应该也能入口多了。
尉迟兰廷没和她计较刚才的事情,将折起的袖子放了下来,随口道:“吃饭吧。”
忽然,他的颊边被人轻轻一揩,尉迟兰廷怔了一下。
桑洱很自然地抬手擦掉了他颊上粘着的柴灰。
随后,她在自己的衣服上擦了擦手,就坐了下来,捧起碗,津津有味地开吃了。
她吃得很欢,尉迟兰廷见状,也夹了一块自己做的菜,疑惑地放进了嘴里。
果然,即使这是自己的手艺,他也不能违心地夸一句“好吃”。顶多是还过得去的程度罢了,和凤陵、姑苏的吃食还是差远了。
其实,他刚才已经在厨房尝过味了。只是没想到,端上来后,她会吃得两腮鼓囊囊的。任何人见了她这个模样,连食欲也能平白增添几分。弄得尉迟兰廷还以为自己真的做出了什么难得的美味佳肴。但这一尝,就知道想多了。
不是因为真的很好吃。只是因为,这是他给的,所以她无条件地接受。
就像这次,他其实也没有问过她愿意与否,就直接带她来了这个地方。她也毫无怨言,好像只要跟他在一起,就心满意足了。
尉迟兰廷垂眼,握筷的那只手轻轻一蜷。
心里再次闪过了“傻子”两个字。但并不是嗤笑调侃的口吻,而是纵容和无奈。
这桌子很小,两人挨在一起,膝盖与腿难免会碰到彼此,抵在一起。桑洱自己都没有发现,她越坐就离尉迟兰廷越近。
尉迟兰廷察觉到了,眉头微微一蹙。
在这之前,不管天气多冷,冯桑都像个一个小火炉,如今却怕冷多了,这会不会是锁魂匙的影响?
昨天,他听桃乡人说,此地冬天比姑苏要冷得多。临近冬至,看来,还是得尽早准备更多御寒衣鞋给她才行。
.
天儿一日比一日冷,太阳下山也越来越早。
尉迟兰廷的厨艺越发好了,洗烂衣服的概率也下降了不少。
桑洱原本以为,自己对他的厨艺的舔狗式捧场法,会让他开始懈怠。其实恰好相反。
因为尉迟兰廷发现,不管他端什么上来,冯桑都表现出很喜欢的样子。
全部都“喜欢”,那就是全都不喜欢。
作为投喂者,毫无成就感之余,尉迟兰廷还感到微妙的不甘和挫败。这就是他在修炼之余,背地里不服气地和灶台这玩意儿较劲的原因。
好在,没过多久,尉迟兰廷就偶然发现了,桑洱很喜欢吃桃乡的鱼。
那条鱼是他一时心血来潮,凿穿了湖面的冰捉上来的。鱼腩嫩滑,炖出来的奶白色鱼汤,鲜得人舌头都要掉了。桑洱那天连喝了三碗汤。
从此以后,尉迟兰廷每次外出买东西时,就会隔三差五去一趟抓鱼。
他一回到家,桑洱听见声音,每每都会兴奋地冲出来,扑到他身上,绕着他蹦蹦跳跳,“兰廷”、“兰廷”地叫个不停。只是,她显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嘴上嚷着“兰廷”,两只眼睛看的根本不是他,而是他手里拿着的那条鱼。
尉迟兰廷:“……”
罢了。不和笨蛋计较。
除此以外,尉迟兰廷的其它时间都花在了修炼上。
被禁锢了多年的蓬勃灵力,正在复苏。
他知道,每恢复一份,胜算就多一分。他没有任何时候,会比现在更能沉下心来。
.
日子如潺潺水流,冬至到了。
这些天,北风迅烈,刮得檐上的瓦片也在轻微地震动。某天深夜,一场来势汹汹、百年罕见的鹅毛大雪,在桃乡肆虐了一整晚,将山路封住了。
本来还露出了一点青色草木的远方山峦,如今已成了白茫茫的世界。
本来就是因为传送符送不到那么远的地方,而且传送符有可能会被第三人看见。所以才要用写信的方式与方彦联络。邮驿往返,要等的时间本就不短。现在风饕雪虐,大雪封山,与外界的联络更是被彻底切断。
何时才能收到方彦的回音,成了未知数。
对锁魂钉的疑问,也只能暂且搁置下来。
冬至这一天,才过午后,天就黑了。
窗外大雪纷飞,雪点打着屋檐。
屋内炭火正旺,红泥小火炉上放着茶壶。瓷杯里,盛着青色的茶,气氛一派安然静谧。
对尉迟兰廷而言,这个夜晚,与昨夜、前夜,并没有大不同。
一直同一个人待在一起,一直过着同样的生活。他却不觉得腻了,甚至,还懒洋洋地贪恋起了寒夜里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