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欲修仙,日更三千 第61章

作者:薇我无酒 标签: 爽文 系统 女强 穿越重生

  翡翠古时指翡翠鸟之羽,后来可指颜色相类的矿石。看文中的意思,这却是一种明确的专指,且这种开采、赌解的方法她闻所未闻。沈家是商人之家,沈若伊也算见过天下奇珍,她怎么不知道有这种石头?

  那边沈瑜也看了起来,连呼“好!真好看!”,激动得在房间里到处走动。他听了妹妹的疑问,想了一会儿道:“这样的石头……我好像外经商时听过,但似乎是异邦人比较喜欢。”

  他说得也很犹豫,毕竟没有亲眼见过。

  大雅的衣冠风尚总体来说沿袭前朝,喜欢雅致精巧,不爱过分浓墨重彩。文中的翡翠,色泽如此浓丽,的确不贴大雅人对玉的审美。

  玉为君子,沈瑜想象了一下,觉得浓绿的玉有点俗。

  但这不妨碍他看小说看得嗷嗷直叫,冷静下来,又喜又忧地道:“先生这次的题材真精彩啊!唯一一点不好,怕又要被说道了……”

  剪花阵法打开后,又掀起了一轮新的讨论狂潮。

  “江湖帮派小说还能这样写?翡不琢先生总是能出新意!”

  “可恨,为什么偏偏下月才开始登载正文!我已经等不及了。”

  “谢知玉实乃奇女子!怎么办,才看了几千字,我就已经喜欢她胜过柳妹了!”

  “她身上匪气太重,我不太喜欢……我倒是很好奇她身世如何,是怎么进入谢家的?”

  “梁帮主是几十年的相玉高手,怎么败给了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姑娘?”

  “你看这里的细节,‘似在凝望石头内部’——她很可能是有天生异眼。”

  人皆有赌性,那一刀穷、一刀富的描述能激发人最原始的野心,且文内的背景更为这种情绪添砖加瓦。

  绿林好汉的小说为何流行?——大雅人生活平静祥和,看这类小说才会觉得刺激。如果真的身处于动乱之中,反而不想看这种“写实”的文章了。

  “新奇又爽快,还是先生一贯的风格。说来,这翡翠到底是不是真的?”

  “我早年从边陲得到了一块玉石,似乎就是这种‘翡翠’……”

  “先生把细节写得这么真实,是不是因为现实里确有其事?”

  “翡不琢也是奇人啊……若是在真的,那这些知识是她从哪里了解到的?”

  “实不相瞒,我已经切了一天的石头了,但里面都没有玉。我爹骂我是不是痴了。”

  “文内描述颇令我心动!谢小姐的那套首饰是‘紫翡’,所以翡翠是不是还有其他颜色?”

  虽然大雅人喜好偏淡雅,但鲜丽的颜色本身就能给人热闹与富贵的感觉,若真有这种玉石,摆来看看也不错。

  皖州重商,一时间,各方商人都嗅到了商机,高价求有关翡翠的线索。

  冰湖狂生更是考据派的代表者,他当即撰文,对文内各家各派的势力进行了分析,认为书中有灵力,但“修道者”与普通人区别不是太大,类似玄春闱武试里除妖师和普通人的差别。并且他认为,书中翡翠地位极高,应该并不只是因为它好看,还很可能关系到书中人的灵力获取。

  “谢知玉有异眼”之说,也是他分析出来的。他甚至还把翡翠可能的颜色给列出来了,自己也放了个趣味性质的悬赏,看看有无紫翡玉石。

  期待下文者有,关注玉石者有,考究推理者有,剩下的一种声音则是反对了。

  反翡者观望了几天,跳出来发言:

  “写这种小说,会引得坏风气!”

  “谢知玉这样狠毒的女子,怎么能做主人公?”

  “瞧瞧这都写的什么,砍手断足,这是淑女所为吗?”

  “一个小姑娘,举止和江湖强人似的!”

  当然,支持者们反唇相讥。某种程度上,“古人”是比现代人更快意恩仇、信奉一命还一命的:

  “其他人写得江湖帮派文,怎么翡不琢就写不得了?”

  “那孤女没了全家,谢知玉把仇敌交给她,这是大快人心的举动!”

  反翡读者寡不敌众,便又展开了新战场,专门抨击翡翠:

  “翡不琢瞎编一个玉石,你们还真信了啊?”

  “她又是哗众取宠!这等大俗的玉石还引得书中世界人追捧,可见其格调之低……”

  这一次没有大能下场,严理繁仅仅对《千金》的结局进行了一番批判,日常劝说翡不琢改投复古派。

  《千金》的结局热度还没有褪下,各种说书、杂剧正风生水起。《赌翠》又添了把火,几日之内,翡不琢再次博得万众瞩目。

  琅嬛。

  要诗千改来说,她这篇文的主题,准确来说其实有两个。

  一是赌石,二是□□——两者都是早年网文大热过的元素。

  在后者上,她一点都不怀疑这篇文会受欢迎,以前港澳台剧流行的时候,满大街都在说古惑仔,她妈妈还和她说过那时候的流行:戴墨镜、叼根烟、勾肩搭背在街上走……咳,年轻人总是有点中二病在身上的。

  至于赌石,它的灵感来源……诗千改只和一个人说了。

  【所以翡姐姐写这本书,只是因为想要那翡翠?】

  灵犀玉网里,秦方浓道。

  诗千改看着这句话,颇有“为了这碟醋包了顿饺子”的感觉:【……你这么说,还真是这样。】

  她自己是很喜欢宝石的,翡翠当然也爱,笔名里的那个“翡”字就源于它。

  可惜她穿过来之后看过很多大雅的珠宝店,都没见着卖翡翠的。

  出于小小的怨念心态,她定下了这个主题。

  大雅的翡翠市场……简单来说就是没有市场。

  在她前世的华夏历史里,翡翠彻底流行起来则是在清朝,在这点上,慈禧堪称带货达人。而此前,华夏对玉的主流审美一直和翡翠搭不上勾。

  这让诗千改能够放心大胆地写了,就算未来翡翠成为一时流行,也绝不可能掀起文内那样的血腥事件。况且,大雅朝的治安还是很给力的。

  她和秦方浓加上道友后每天只聊一两句,预告放出去后,她才知道对方竟然见过翡翠。

  秦方浓是这样说的:【我是在蒲甘一带见到的。当地人的话我听不懂,但姐姐叫它“翡翠”,很贴切。】

  诗千改初听时有几分惊讶,因为这个世界的边境地区不仅仅是管理混乱的问题,更是有魔气存在。

  秦圆道对她说过自己弟弟喜欢云游,这都到缅甸去了,看来是真的很喜欢乱跑了。

  由此,二人的聊天频率陡然增加。今天又发散聊到了灵感,便有了一开始秦方浓的问题。

  秦方浓悠悠道:【早知姐姐喜欢,我合该买回来。】

  他发了一个自己画的简笔笑脸。

  诗千改觉得这人好有意思,居然都无师自通会表情包了。

  【这种石头,大雅也有矿藏,只是还没被发现。】她道,【我不能开小差了,师父要问了。】

  “和谁谈天呢,这么入神。”简升白翻着报纸,啧啧乐道,“说起来,你这次的名字这么正经,我还不习惯了。”

  诗千改远目,心想,她自己也不习惯啊!

  她本来打算像《千金》一样中途再改,但被吴丽春拼死压下了:“我的祖宗啊,你现在自己的名头就已经够了,不需要再用难听的文名来吸引注意了!”

  诗千改:可恶,为什么说《开天眼后她走上了人生巅峰》很难听?多切合文章!

  简升白摸摸胡子:“我已经帮你把名报上了,你要不要来看看你竞争对手都写的是什么?”

  现在已经三月下旬,准备用长篇小说参与徵文的,基本都开始造势了。诗千改凑过去,看到了最上方的名字——

  岑枝,《万鬼集》。

  瑶华魁首写的是恐怖小说?诗千改翻了翻这份来自滇云州的报纸,发觉岑枝的氛围营造相当不错。就算生在她前世,估计也能成为恐怖小说的小神。

  其实她也考虑过要不要写恐怖文,并且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题材,然而……这是个古代修真世界,她要是写掘坟,估计第二天就要被人套麻袋。

  她和岑枝的情绪主题在某种意义上还挺像,都是负面的。

  “这次瑶华和北斗的魁首像是反过来了,北斗的魁首邱元蓝反而柔情蜜意。”简升白笑道。

  瑶华以温柔缱绻出名,北斗则以壮阔冷峻出名,就像两地的气候一样。

  邱元蓝是男修,年纪也不大,才十九岁。

  诗千改心想,在灵犀玉网的吃瓜群众口中,她早和邱元蓝“打”过一次了——今年北斗的文试大文题是要写关于剑的故事,他来了个剑客和剑灵感天动地的爱情,令考官瞠目结舌。

  出于对创意的褒奖,给了他文试第三的成绩,作为前三甲小小出名了一把。

  而那个时候,她的《假契真结》刚好被发到灵犀玉网上,同样是爱情题材,自然被拿出来比了,从群众的反应来看,应当是她完胜。

  这位仁兄最后的魁首,是靠武试拉分的,很有北斗不服就干的精神。

  纸上,邱元蓝名字后跟的文名是《花下鸳鸯传》,显然又是个爱情小说。

  诗千改还看到了顾厄叶的名字,写的也是恐怖主题的志怪小说。不过有岑枝珠玉在前,他就显得逊色了。

  她把所有的文章都过了一遍,剩下的都没什么竞争力,便收拾收拾准备去上灵武剑道课业。

  ——灵武道夫子,这是诗千改最近一直在头疼的问题。

  她的那把本命剑太轻太窄,与其他人的本命剑有很大差别,连平日训练的剑都得特制,因此夫子们也都很犹豫要把她交给谁带。

  夫子们表示,这定是她从小对剑的认知不合常理,所以本命剑才会是这个模样。

  诗千改:“……”

  她从小对剑的认知,只有动画片,可恶!

  整个琅嬛,只有一个人的本命剑和她相似——施明夷。

  夫子们说得比较委婉:“施前辈年幼时,对剑的想象也和你一样大胆。”

  也就是一样的光顾着美观,没顾得上实用。

  诗千改已经做好最后要去拜施明夷的准备了,但愿前辈没被她气得不愿教人。

  她掀开门帘,发现小班比平时多了一个人。

  那人身着琅嬛的短打,正是顾厄叶。

  他正在指点一位师弟,周围还围着几个学生。

  “诗小友,今日你与顾师兄对局一场。”夫子没有发现二人之间气氛的微妙,点名道,“你顾师兄难得有空来指点后辈,机会不可错过。”

  顾厄叶侧过身来,对她笑温和一笑,抱手道:“师妹,请多指教。”

  诗千改扬了下眉,扣好护腕的袖子,站到了他对面。

  二人手中都是木剑,剑刃包裹着一层铁皮,比斗不使用灵力和灵技。

  修士拿本命灵武时有天然优势,但换到平时训练用凡器时就不一样了。所有的错漏都会被放大,只有这样,才能进步更快。

  诗千改一对上他,就觉得此人好难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