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落落无行
涂满红蔻丹的指甲碰了碰那饱满红艳的唇瓣,带下来一小块口脂。
齐璨收回手,两手撑着额头,目光看向了有着黑色包浆的桌面。
恰巧在这个时候,方才看到慌忙回到化妆间身影的萧柔也掀起幕布,跟着进来了,一袭鹅黄的旗袍看起来清纯可人,她的眼中都是担忧“宁姐?你怎么了?”
齐璨猛地抬起头去看,发现是原身记忆里的熟人,也就放松了下来,弯下腰捡起了落在地上的香烟,随手扔进了角落里装垃圾的簸箕里,拿桌上摆着的牡丹丝帕擦干净了指尖的烟灰,平静道“没什么,陆少爷看我不太舒服,就让我回后台歇会,刚好他有事要和他的手下交代。”
听到没发生什么大事的萧柔安下心来,出去前还不忘叮嘱了一句“宁姐,那你好好歇会,等会就出来别让吴娘看到了。”
“嗯,知道了,你先去陪那位先生吧。”齐璨摆摆手,示意自己知道了。
吴娘当然就是管这整个花汇厅的老板了,但幕后的真正老板,应该还是四大家族的哪家来着。
齐璨往座位旁边的墙上一靠,闭上了眼睛,接收剧情大纲。
不过几个呼吸,就结束了大纲的浏览。
这篇文名为《贵妃情》,是一篇以架空的民国为背景的文。一句话概括就是别爱我,没结果,一个美人渣攻和美人疯批受的故事。
主角攻叫柳恨雪,表面唱贵妃醉酒的戏子,实则是个潜伏在平城的地下卧底,戏楼里鱼龙混杂,消息好传递,也好获取信息。
主角受呢,就是齐璨刚刚见到的陆明笙,平城陆家大少爷。他本来不是大少爷,怎么疯批的,自然是得有个标配悲惨童年了,无非就是渣爹疯娘的狗血凄惨爱情故事,再加上些蛇蝎心肠姨太太的折磨。
当然陆明笙他其实天生性格也是有点问题的,情感淡漠,加上昔年的经历就有了佛面杀心的性格。在他的视角里,杀人是很正常的事情,就像猎人捕杀猎物,并不会产生怜悯之情,并且自己杀的还都是准备坑陆家的人。
陆明笙一步一步把陆家纳入掌握之中,智多近妖成为陆家掌权人的陆明笙趁着战乱,用家中暗养的卫兵和多次交易下来的武器,历经血战后把外军赶出去吃下了平城,成为了平城的将军。
然后吧,城里上赶着巴结他的人一合计,就请来了月楼的主角攻柳恨雪,唱了一曲贵妃醉酒。这下好了,多情的一米八大贵妃和冷酷的美人军阀直接天雷勾地火,你爱我我爱你噼里啪啦,反正就是俩人好上了。
后来组织联络上平城,想要陆明笙帮忙一起抵御外敌,满腔热血的柳恨雪就跳出来了,吧啦吧啦一大堆,还说出了自己卧底的身份。好家伙,本就对忠诚度有执念的陆明笙直接黑化了,说什么也不可能帮忙了,还把柳恨雪毒打了一顿。
被打了一顿恼怒的柳恨雪直接偷摸着跑路了,潜入了另一座被占领了的城,和一个军中的线人姑娘说是伪装夫妻,其实也就慢慢地好上了。被渣了的陆明笙怒不可遏,直接打到了那个城,抓到了柳恨雪关在府里,各种惩罚手段齐齐用上,把这渣攻虐得奄奄一息。
等到正军来释放平城的时候,陆明笙两颗子弹送了自己和柳恨雪上西天。
全剧终。
齐璨看完整个剧情大纲,都不知道从何处吐槽自己的感受了。
就是,她觉得吧,就按照陆明笙这神经病的强势性格,能做个受也是挺不容易的,可能这就叫为爱做受吧。
虽然可能是因为一些人的算计中了药啥的,疯批美人受,可能也挺刺激带感的。
然后这个贵妃醉酒的贵妃,是不是有点太高了,得要多高的霸王才能压得住一米八的大贵妃啊。
至于原身就是个炮灰,名叫孙姝宁,是出场一章就领了盒饭的那种,明天跟着陆明笙去了商会就嗝屁的炮灰。
刚刚齐璨穿进来的时候,正好是原身准备勾搭陆家大少爷陆明笙的时候,齐璨阴差阳错地居然还做到了,比书里的原身做得还大胆。
一想到方才陆明笙那有点意外的目光,齐璨就想扶着额头。
她的头好痛,这样一个没心没肺的疯批任务对象,实在是有点棘手。
总之,得先保住性命,勾搭上接近他再说吧。
“宁姐,下一个你唱了!”前不久刚离开的萧柔又回来了,抬手招呼着她。
齐璨理了理发丝,把刚刚解开的盘扣仔细扣好,带好黑色的蕾丝手套就出了化妆间,按照原身的记忆,踏出了那个连着舞台幕后的门。
台上的歌女好似在齐璨在后台接收剧情大纲的时候换了一位,鼓点轻快雀跃,上面拿着话筒的歌女穿了一身颜色亮丽的旗袍,面容年轻活泼,笑起来明艳可爱,旗袍下的腿不时小跳起舞步,自开叉到膝盖下的裙摆间若隐若现。
在幕后的齐璨生死时速地翻看着原身的记忆,最后找到了今天吴娘安排下来的曲目。
台上的活泼歌女唱完了这首后就下台了。
托娱乐圈拍戏的福,她此刻并不紧张,齐璨深吸了口气后,踩着高跟鞋掀开幕布,展开了手中的小羽扇,另一只手握住了话筒,低沉魅惑的嗓音吟唱起了一首幽怨缠绵的情歌《晚风》。
情意绵绵,但带了点忧伤的歌声,萦绕在舞厅中,乐团的曲调也从刚刚的急促轻快转换到了幽幽的节奏,舞池中的人们也跳起了了抒情缓慢的舞步。
“晚风吻过蔷薇,吹起这无边夜色.......”
倚靠在沙发上的陆明笙听到这熟悉的嗓音,晃了晃手中的酒,望向了在舞台上摇曳生姿的女郎。
眼帘微台,那双羽扇没有遮挡住的,黯然忧伤的眼眸陡然映入陆明笙的眼底。
指尖捻着佛珠的动作顿了顿,身着白绸衫,温润儒雅的陆明笙一抬手,酒液尽数入喉。
伺候了自家少爷那么多年的杜爷自然是察言观色的一把好手,上前俯身在陆明笙耳边低声问道“少爷,需要明日过来接孙小姐吗?”
陆明笙的指尖正正好停下,卡在两颗佛珠之间,忽而笑了起来,眉眼温和“那是自然。”
唱完了好几首的齐璨感觉自己嗓子都要废了,连忙去后喝水,贴心的萧柔送上来了一杯水,齐璨接过来小口啜饮着。
舞厅里的宾客也散去得差不多了,不少姑娘还搀扶着先生送到了花汇厅门口。
喝完水,齐璨对着镜子仔细地卸去脂粉,卸完妆,拎着黑色的小皮包,穿上白色的毛披肩,习惯性地戴上了一顶黑色的蕾丝帽,走到了门口,伸手拦下了一架黄包车,车夫穿着有些泛黄的背心,肌肤是风吹日晒的黑红色。
“福庆街十五弄的胡同尽头。”
“好咧!小姐您坐好!”车夫把汗巾往肩头上一搭,抬起了车,穿着双黑布鞋的脚飞快地穿梭在人群流动的大街小巷中。
坐在红色座垫上的齐璨,目光落在了车夫那沾满尘土,破旧不堪的黑布鞋上,看了眼他黝黑的皮肤后移开了目光,头侧开靠在了后面。
卸去口脂,清粉色的唇瓣微微抿紧,看着街边热闹复古的景致,街道旁零零星星地停了几辆黑色的老式汽车,车身被擦得锃亮,但数量并不多,还是老爷车的款式。与现代随处可见汽车的景致,大不相同。
“小姐,到了!”
耳边车夫洪亮的声音唤回了齐璨的思绪,她下了黄包车,从黑色皮包中拿出了一枚两角的小银元放到了车夫的手心里,然后转过身走向了胡同尽头。
拿着钥匙开了门的齐璨抬头看了眼门牌。
福庆街十五弄29号。
回到家的齐璨,卸下了所有行头,尤其是耳朵上的耳坠和那珍珠项链,洗漱完直接躺下休息了。
结果第二天,刚下黄包车的齐璨面无表情地看着眼前的情况。“.......”
在她面前停着一辆擦洗得乌黑锃亮的老式汽车,车旁边还站着一身黑袍的杜爷,光看那身黑袍黑帽打扮就知道是陆家的人。
杜爷微微弓下腰,手掌指向了车的后排“孙小姐不必担心,少爷已经和吴老板通知过了。”
齐璨“......”
狗男人,做狗还得是你。
作者有话说:
温润如玉“无害”的陆明笙哈哈哈哈哈
第51章 佛面杀心贵少爷3
◎狗男人想养狐狸◎
在这个贫穷的年月里, 虽说平城是靠海,跟洋人的外贸发展多了些,经济情况好一点, 但是汽车这种可以算奢侈品的东西,也不是人人都有的。
因此坐上车的齐璨掀起车窗上挂着的白色小窗帘向外看去,路上的汽车并不多,零零星星两三辆, 多的还是老式的人力黄包车, 就连坐黄包车的也大多都是衣着得体的夫人或者先生。
不时还会有复古的电车载着满满一车乘客,顺着车顶上拉的轨道缓慢有序地行驶着。
“姝宁小姐在看什么?”一只寒凉的手撩起了齐璨手中的白窗帘, 指尖擦过了齐璨的手背, 耳畔传来陆明笙低沉温柔的嗓音。
齐璨猛地收回手,转过头,一眼望进了他那双噙着点笑意的眼眸, 漆黑的有如深沉无边的夜幕,深不见底。
几乎只是一瞬间,红唇就上翘出了一个完美的弧度,齐璨笑意盈盈地回答了他“只是看看街景, 陆少爷。”
柔若无骨的手臂熟稔地搂住了陆明笙那宽大白袖下的手臂, 宛如一条美人蛇一般靠了上去,另一只手轻轻地在他那戴着一串佛珠的手心画着小圈。
似是娇嗔,似是埋怨。
“陆少爷,您也不买票,就让我陪您出局, 我今日回去只怕是要被吴姐训斥了。”
舞厅里的歌女舞娘陪客人外出过夜, 这些客人都是要买票, 姑娘们才能跟着出去的。
陆明笙收回那只撩开窗帘的手, 动作仔细地将她那一缕从蝴蝶晶钻发夹里跑出来的发丝别好,干净透彻的眼眸弯了弯,温柔无害的模样“姝宁小姐笑得很好看,只不过我不喜欢这种笑。”
矫揉造作,一看就是伪装出来的,太过明显了。
下一秒,那笑容就听话地收了回去,齐璨都快给他直接翻了个白眼了,不过她胆子到底也没那么大,垂着头不去看他,只是用鲜红的指甲,有一下没一下地划拉着陆明笙的手。
力道很轻,就像羽毛轻轻挠过手心一般。
要不是看过书里写的描述陆明笙的话语,什么能笑吟吟地拿长刀剁了外军的狗头,只怕是齐璨也得信了他这谦逊有礼的模样。
纵然知道这是花汇厅歌女舞娘勾搭客人的惯用手段,但陆明笙还是拢住了那只作乱的手“姝宁小姐放心,我会送你回来,给你补上出局票的。”
齐璨抿着唇轻笑了一下,搂紧了陆明笙的胳膊,白皙修长的腿自膝盖下的开叉探出,蹭了蹭他的腿又迅速收回去。
“那便谢谢少爷了。”
车子的行进速度很慢,轰鸣声也挺大的,最后慢慢地停在了宋公馆的大门前。
驾驶座上的杜爷下了车,拉开了陆明笙这边的车门,手拦在了车顶上“少爷,到了。”
陆明笙没应声,低下头从车里出来了,然后朝齐璨伸手,额头的碎发垂下“下车吧,姝宁小姐。”
齐璨左手拿着自己的白色小皮夹,右手斟酌了几秒,放进了陆明笙的手心里。
温文尔雅的陆家大少爷,手间揽着位身姿高挑的女郎,走进了宋公馆。
手腕上佩戴的佛珠串不知何时已经到了手指间,拇指转动过一个佛珠。
跟在身后的杜爷和另一个黑袍家仆心领神会,眸中闪过狠厉之色,习惯性背在身后的手,食指和中指并拢往下打了个手势。
宋公馆门口的守卫和洒扫的家仆,极其默契地低下头,打开了通往东巷子的公馆偏门,对暗巷中钻出来的一众行动迅速利落的黑衣黑帽陆家护卫熟视无睹,任由他们脚踏无声地进入了公馆,穿过公馆中的隐蔽路线,最后把正厅的位置围住。
他们行动极其隐蔽,齐璨甚至都没感觉到,就已经被陆明笙半揽着带进了公馆府里的正厅。
陆家是平城的四大家族之首,商会说是商会,实则是武器交易谈判。
看到来人的宋家主连忙从沙发上起身,迎了上去。
齐璨定睛一看,才发现正厅座椅上坐着的好家伙,哪止宋家的家主,有驻兵军团的陈师长还有平城晚报的社长。
都是在舞厅里的熟面孔了,不过并不是原身的常客。
“陆少爷,您终于来了,快快请坐!”宋家主是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头发用发油梳得整整齐齐贴着头皮,正是当下时兴的发型,不过在他身上,多少有点显发际线高了。
宋家主的目光好似才发现他身边的女郎一般,惊呼道“这不是花汇厅的孙小姐吗?果然是风华动人啊!”
齐璨笑着的嘴角都快忍不住抽了抽,但还是明艳一笑,微微弯下腰,算是表达尊敬了“宋先生过誉了。”
正厅的布局是还是老式的那种红木桌椅,并没有用上西洋的沙发,桌子还盖着厚重的绿丝绒桌布,人坐上去腿就会被遮盖住。
空着的主位座椅摆了有三张,齐璨不动声色地打量了一番布局,中心的主位肯定是留给陆明笙的,若是坐到了陆明笙的左手边,就离那位陈师长格外的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