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染民国 第176章

作者:决绝 标签: 种田文 升级流 年代文 逆袭 穿越重生

  也因此,现在看到云景的信,她微微一愣。

  这字跟她想象中的,大不相同。

  愣过之后,她专心读里面的内容。

  这一读,牡丹眼眶通红。

  她给云景的信,并未写自己的难处,但云景看出来了,还鼓励了她,甚至帮她想了后路。

  拍电影?

  牡丹是知道电影的,很早就看过。

  她将来,真的可以去拍电影?

  仔细想想,确实是可以的,别人不让她拍,她甚至可以自己花钱去拍。

  还有拍广告之类,也都可以试试,这总归是比当妓女要好很多的谋生手段。

  “云景先生,真是一个温柔的人,可惜他已有妻子,我也配不上她。”牡丹叹气。

  云景在报纸上回应她,说自己坚决拥护一夫一妻制。

  这让包括牡丹在内的很多人,都觉得云景已经成亲。

  “小姐,你是最好的,谁都配得起。”那小丫头开口。

  牡丹笑了笑没说话。

  别说云景了,她想嫁个纨绔都难,人家爹妈看不上她。

  或许只有那些平头百姓,会愿意娶她,但嫁给那些平头百姓,以后的日子不见得好过。

  那些臭男人找她寻欢作乐的时候不嫌弃,真娶到家里,就该嫌弃了。

  牡丹将云景的信反复看了几遍,妥帖收好。

  这会儿时间还早,也没有客人来找她,她也就歪在铺了厚厚皮毛的贵妃榻上,看今日的报纸。

  牡丹对那些国家大事没兴趣,就喜欢看点小说,还有本地新闻。

  因此,《上海日报》她一直有看。

  这会儿,刚打开《上海日报》,她就看到了东兴的文章。

  看完,牡丹五味杂陈。

  云景理解她们,已经让她惊喜,没想到东兴竟也能写出这样的文章。

  这东兴,也是个不错的人,只是她更喜欢云景。

  牡丹被评为“花国状元”,而“花国榜眼”叫姓凌,因为擅长跳舞,身形娇小,有“小赵飞燕”之称,大家都管她叫凌飞燕。

  之前,看到牡丹在报纸上发表对云景的爱慕,引来诸多关注,她便不甘示弱,也在报纸上发文,说爱慕云景。

  结果跟她一样做的,不止她一个,而云景并未回复她们。

  这不就显得她比不上牡丹?

  凌飞燕对云景不满,这几日都不愿意去买《新小说报》了。

  她不识字,但之前会买了报纸,让别人读给她听,现在她不买,自个儿去茶楼听。

  一家茶楼的老板是她的入幕之宾,非常稀罕她,因而在茶楼留了个包厢,只给她用。

  今日,凌飞燕又去茶楼听故事。

  《一个士兵》这本书,里面有很多感人的故事。

  比如尤斯塔斯所在的部队里,一个士兵的智力有缺陷,傻乎乎的,谈吐行为都像小孩子。

  这个士兵的父母,只有他一个孩子,他们寄来很多东西,恳求部队里的人帮忙照顾这个士兵。

  尤斯塔斯他们都很照顾他,有一次遇到危险,尤斯塔斯还为了救他受伤。

  但后来,这人的存在被一个长官发现,那长官用糖果哄骗这个人,让这人背着炸药,去了敌方阵地。

  这人什么都不懂,他给了尤斯塔斯一颗糖,满脸笑容地做了一个很多很多的动作,说他以后会有很多糖,然后开开心心地离开了。

  尤斯塔斯再没有见过他,因为他被炸成了碎片。

  凌飞燕听完哭得不行,哭完就骂云景太过分。

  为啥要让这人死?

  她代入这人的父母想一想,心都要碎了!

  等看到那个害死了这个士兵的长官因为打了胜仗被嘉奖,她更是浑身难受。

  凌飞燕在心里骂了云景一通,然后就听到说书先生说他要读东兴的文章:“众所周知,东兴跟云景不对付,也不知道今日,他会不会又要找云景的麻烦。”

  凌飞燕坐直身体,打算好好听一听。

  然后她就一字不落,将东兴的文章全都听了。

  听完,她哭得更厉害。

  之前她是为别人哭,现在却是为自己哭。

  她出身贫苦,在七八岁的时候,就被卖到青楼,当时民国还未成立。

  因为年纪小,那时的她什么都不懂,就整日练舞,浑浑噩噩地学伺候人的本事。

  她曾不止一次对客人动心,然而那些人都嫌弃她。

  后来,她就不会随便动心了,只惦记男人的钱。

  她觉得自己很有本事,能让一群男人给她花钱,但现在,她就是想哭。

  还是东兴好,比云景好了太多。

  东兴的文章引起不少关注,很多文人开始讨论束胸,开始讨论那些在年幼无知的时候,就被卖到烟花之地的女子。

  还有很多人打算写文章,像东兴一样,对这种压迫女性的行为进行批判。

  东兴本人,却在认真写被他写文章批评过的《一个士兵》。

  桑景云在晚饭前,写完了今天的任务。

  她带着谭峥泓下楼吃饭,发现谭峥泓这会儿,瞧着总算正常了一些。

  今天一下午,谭峥泓什么都没干,一直在盯着她看,这会儿总算是回神了!

  桑景云知道,自己是做不到谭峥泓这样,满心满眼是另一个人的。

  但她喜欢别人满心满眼都是自己。

  她喜欢谭峥泓现在的样子。

  上辈子她是留守儿童,很少有人关心她,而谭峥泓,他是个擅长关心别人的人。

  桑景云给谭峥泓夹了一块肉。

  谭峥泓喜出望外,然后问:“桑小姐,我能给你夹菜吗?”他一直觉得夹菜这个行为有些过于亲密,以至于不敢这么做。

  桑景云点了头,然后她的碗就满了。

  在桑家人震惊的目光里,桑景云把菜扔到谭峥泓的碗里:“我吃不下这么多。”

  “嗯嗯。”谭峥泓喜滋滋地吃着桑景云扔回来的菜。

  谭峥泓这天,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家的,毕竟他一路上,都在想桑景云的事情。

  一直到见到自己父亲,他才猛然间回过神。

  原来他已经回家了……谭峥泓有点失落。

  谭大盛见状有些不乐意:“你这是什么表情?整日去桑家就算了,还嫌弃你爹我来了?呵,你天天去桑家,也没见你讨了桑小姐的欢心!”

  谭峥泓闻言轻哼一声:“谁说我没讨了桑小姐的欢心?”

第119章 英文版准备印刷

  谭大盛听到谭峥泓的话有些吃惊:“你什么意思?”

  谭峥泓很高兴:“爹, 我成为桑小姐的男朋友了!桑小姐说,我们现在是以结婚为目的在交往,也就是说, 将来我们会结婚!”

  谭大盛听完有些无奈。

  他儿子和桑景云相处,主动权全在桑景云, 他儿子竟然还很乐呵。

  算了,若非他儿子是这样的人, 不一定能讨桑景云的欢心。

  如果桑景云是个普通小姑娘,自己儿子这么上赶着, 谭大盛说不定会有意见, 但桑景云是云景。

  桑景云还不到二十岁!

  他们这些做生意的, 纵然现在有钱,遇上点什么事情, 得罪个人, 可能就一切成空,什么都没有了。

  这也是他一心钻营, 想要个官职的原因。

  但桑景云不一样, 桑景云写的书, 会一直在那里。

  百年后,应该没人记得谭家,但肯定有很多人知道“云景”。

  云景要是个男的,他贴钱都愿意把女儿嫁给对方, 云景是个女的, 他更是愿意让儿子把云景娶回家。

  “你小子运气不错。”谭大盛开口。

  桑景云是个运气好的, 他这个儿子也一样。

  要是他儿子运气不好,又哪能认识云景?

  “那是!”谭峥泓激动地点头。

  云景先生都喜欢他呢!他现在自信心膨胀。

  谭大盛笑眯眯地看着儿子,又摸出一张庄票:“给你一百块钱, 你拿去给你的桑小姐买礼物。”

  谭峥泓挥挥手道:“爹,不用了,桑小姐刚还了我五千银元,我不缺钱!”

  这段时间,《无名诀》再版的版税和《真假千金》出版的版税,都已经给到桑景云手上。

  之前《无名诀》只出了两万册,这次再版又是两万册,再加上《真假千金》出了四万册……桑景云拿的版税,已经够还谭峥泓。

上一篇:凤衔金枝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