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染民国 第176章

  也因此,现在看到云景的信,她微微一愣。

  这字跟她想象中的,大不相同。

  愣过之后,她专心读里面的内容。

  这一读,牡丹眼眶通红。

  她给云景的信,并未写自己的难处,但云景看出来了,还鼓励了她,甚至帮她想了后路。

  拍电影?

  牡丹是知道电影的,很早就看过。

  她将来,真的可以去拍电影?

  仔细想想,确实是可以的,别人不让她拍,她甚至可以自己花钱去拍。

  还有拍广告之类,也都可以试试,这总归是比当妓女要好很多的谋生手段。

  “云景先生,真是一个温柔的人,可惜他已有妻子,我也配不上她。”牡丹叹气。

  云景在报纸上回应她,说自己坚决拥护一夫一妻制。

  这让包括牡丹在内的很多人,都觉得云景已经成亲。

  “小姐,你是最好的,谁都配得起。”那小丫头开口。

  牡丹笑了笑没说话。

  别说云景了,她想嫁个纨绔都难,人家爹妈看不上她。

  或许只有那些平头百姓,会愿意娶她,但嫁给那些平头百姓,以后的日子不见得好过。

  那些臭男人找她寻欢作乐的时候不嫌弃,真娶到家里,就该嫌弃了。

  牡丹将云景的信反复看了几遍,妥帖收好。

  这会儿时间还早,也没有客人来找她,她也就歪在铺了厚厚皮毛的贵妃榻上,看今日的报纸。

  牡丹对那些国家大事没兴趣,就喜欢看点小说,还有本地新闻。

  因此,《上海日报》她一直有看。

  这会儿,刚打开《上海日报》,她就看到了东兴的文章。

  看完,牡丹五味杂陈。

  云景理解她们,已经让她惊喜,没想到东兴竟也能写出这样的文章。

  这东兴,也是个不错的人,只是她更喜欢云景。

  牡丹被评为“花国状元”,而“花国榜眼”叫姓凌,因为擅长跳舞,身形娇小,有“小赵飞燕”之称,大家都管她叫凌飞燕。

  之前,看到牡丹在报纸上发表对云景的爱慕,引来诸多关注,她便不甘示弱,也在报纸上发文,说爱慕云景。

  结果跟她一样做的,不止她一个,而云景并未回复她们。

  这不就显得她比不上牡丹?

  凌飞燕对云景不满,这几日都不愿意去买《新小说报》了。

  她不识字,但之前会买了报纸,让别人读给她听,现在她不买,自个儿去茶楼听。

  一家茶楼的老板是她的入幕之宾,非常稀罕她,因而在茶楼留了个包厢,只给她用。

  今日,凌飞燕又去茶楼听故事。

  《一个士兵》这本书,里面有很多感人的故事。

  比如尤斯塔斯所在的部队里,一个士兵的智力有缺陷,傻乎乎的,谈吐行为都像小孩子。

  这个士兵的父母,只有他一个孩子,他们寄来很多东西,恳求部队里的人帮忙照顾这个士兵。

  尤斯塔斯他们都很照顾他,有一次遇到危险,尤斯塔斯还为了救他受伤。

  但后来,这人的存在被一个长官发现,那长官用糖果哄骗这个人,让这人背着炸药,去了敌方阵地。

  这人什么都不懂,他给了尤斯塔斯一颗糖,满脸笑容地做了一个很多很多的动作,说他以后会有很多糖,然后开开心心地离开了。

  尤斯塔斯再没有见过他,因为他被炸成了碎片。

  凌飞燕听完哭得不行,哭完就骂云景太过分。

  为啥要让这人死?

  她代入这人的父母想一想,心都要碎了!

  等看到那个害死了这个士兵的长官因为打了胜仗被嘉奖,她更是浑身难受。

  凌飞燕在心里骂了云景一通,然后就听到说书先生说他要读东兴的文章:“众所周知,东兴跟云景不对付,也不知道今日,他会不会又要找云景的麻烦。”

  凌飞燕坐直身体,打算好好听一听。

  然后她就一字不落,将东兴的文章全都听了。

  听完,她哭得更厉害。

  之前她是为别人哭,现在却是为自己哭。

  她出身贫苦,在七八岁的时候,就被卖到青楼,当时民国还未成立。

  因为年纪小,那时的她什么都不懂,就整日练舞,浑浑噩噩地学伺候人的本事。

  她曾不止一次对客人动心,然而那些人都嫌弃她。

  后来,她就不会随便动心了,只惦记男人的钱。

  她觉得自己很有本事,能让一群男人给她花钱,但现在,她就是想哭。

  还是东兴好,比云景好了太多。

  东兴的文章引起不少关注,很多文人开始讨论束胸,开始讨论那些在年幼无知的时候,就被卖到烟花之地的女子。

  还有很多人打算写文章,像东兴一样,对这种压迫女性的行为进行批判。

  东兴本人,却在认真写被他写文章批评过的《一个士兵》。

  桑景云在晚饭前,写完了今天的任务。

  她带着谭峥泓下楼吃饭,发现谭峥泓这会儿,瞧着总算正常了一些。

  今天一下午,谭峥泓什么都没干,一直在盯着她看,这会儿总算是回神了!

  桑景云知道,自己是做不到谭峥泓这样,满心满眼是另一个人的。

  但她喜欢别人满心满眼都是自己。

  她喜欢谭峥泓现在的样子。

  上辈子她是留守儿童,很少有人关心她,而谭峥泓,他是个擅长关心别人的人。

  桑景云给谭峥泓夹了一块肉。

  谭峥泓喜出望外,然后问:“桑小姐,我能给你夹菜吗?”他一直觉得夹菜这个行为有些过于亲密,以至于不敢这么做。

  桑景云点了头,然后她的碗就满了。

  在桑家人震惊的目光里,桑景云把菜扔到谭峥泓的碗里:“我吃不下这么多。”

  “嗯嗯。”谭峥泓喜滋滋地吃着桑景云扔回来的菜。

  谭峥泓这天,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家的,毕竟他一路上,都在想桑景云的事情。

  一直到见到自己父亲,他才猛然间回过神。

  原来他已经回家了……谭峥泓有点失落。

  谭大盛见状有些不乐意:“你这是什么表情?整日去桑家就算了,还嫌弃你爹我来了?呵,你天天去桑家,也没见你讨了桑小姐的欢心!”

  谭峥泓闻言轻哼一声:“谁说我没讨了桑小姐的欢心?”

第119章 英文版准备印刷

  谭大盛听到谭峥泓的话有些吃惊:“你什么意思?”

  谭峥泓很高兴:“爹, 我成为桑小姐的男朋友了!桑小姐说,我们现在是以结婚为目的在交往,也就是说, 将来我们会结婚!”

  谭大盛听完有些无奈。

  他儿子和桑景云相处,主动权全在桑景云, 他儿子竟然还很乐呵。

  算了,若非他儿子是这样的人, 不一定能讨桑景云的欢心。

  如果桑景云是个普通小姑娘,自己儿子这么上赶着, 谭大盛说不定会有意见, 但桑景云是云景。

  桑景云还不到二十岁!

  他们这些做生意的, 纵然现在有钱,遇上点什么事情, 得罪个人, 可能就一切成空,什么都没有了。

  这也是他一心钻营, 想要个官职的原因。

  但桑景云不一样, 桑景云写的书, 会一直在那里。

  百年后,应该没人记得谭家,但肯定有很多人知道“云景”。

  云景要是个男的,他贴钱都愿意把女儿嫁给对方, 云景是个女的, 他更是愿意让儿子把云景娶回家。

  “你小子运气不错。”谭大盛开口。

  桑景云是个运气好的, 他这个儿子也一样。

  要是他儿子运气不好,又哪能认识云景?

  “那是!”谭峥泓激动地点头。

  云景先生都喜欢他呢!他现在自信心膨胀。

  谭大盛笑眯眯地看着儿子,又摸出一张庄票:“给你一百块钱, 你拿去给你的桑小姐买礼物。”

  谭峥泓挥挥手道:“爹,不用了,桑小姐刚还了我五千银元,我不缺钱!”

  这段时间,《无名诀》再版的版税和《真假千金》出版的版税,都已经给到桑景云手上。

  之前《无名诀》只出了两万册,这次再版又是两万册,再加上《真假千金》出了四万册……桑景云拿的版税,已经够还谭峥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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