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黎青棠
朝廷中的文官是什么样,桑永景可能都不太清楚,但桑兴嘉却是清楚的。
本朝重文轻武,文官集团一直有打压武将、扶持新文官上位的习惯,结党营私更是惯例。
一名当年的生员,若是想留在京城当官,最先要研究的不是学问,而是'拜码头'。
这事在他就读的学堂里不是什么秘密,甚至有人公然表示自己已经拜了某位文官做'叔父',日后青云直上一帆风顺。
若非如此,他在之前也不会产生迷茫,觉得平生所学并无大用。
哪怕经过桑榆的一番开导后,或多或少想通了点,但他依旧对入朝为官并没有太大期盼。
不过既然桑榆主动提出来,他还是得努努力。
不说多,考个举人身份,以后不论在清溪村还是在岭南城,起码不会有人贸然敢欺负他们一家。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桑榆半靠在桑兴嘉肩头,抬头看着漆黑夜幕上挂满的繁星,迷迷糊糊的就睡了过去。
等她再次醒来却是被鸡鸣声吵醒,赫然已是次日清晨。
她推门走出房间,却见桑永景正端着碗稀饭,一边顺着碗边转圈喝,一边在院子里走来走去,观察着菜地中新出的嫩芽。
“爹,你怎么起得这么早?”
“你昨日不是说要进山去吗?我想着早点去,趁着狼群还在睡觉也能安全些。”
桑永景想得很好,狼这种生物多是夜间活动,那白日肯定要睡觉,他们错开时间不就遇不见狼群了。
“……行吧。”
桑榆实在是无力去纠正他的错误认知,不要因为狼眼里的绿光在黑夜中较为明显,就觉得狼只会在夜间捕猎啊。
白日里阳光充足,视野环境好,才是狼最钟爱的捕猎时间。
而且动物跟人的生活习惯不同,一般不会睡整觉,都是零零散散地睡觉休息补充精力。
想要解释起来太过麻烦,而且她还要找新的借口,为什么自己知道这些,索性就认下。
吃过早饭,一家三口在谢秋槿担忧的目光中伴着晨曦出发。
这次桑榆将厨房里的刀带上,连家里的锄头和铁锹也一并带上。
如果真的是狼群,在正面遇见的时候,长柄武器比锋利的刀刃更加可靠。
进山的时候,桑榆比以往要警觉许多。
不仅不让其他人发出声音,连自己都尽量压低身形减少存在感,并一路观察地面上的各种痕迹。
林中的土地在经过一夜各类夜行动物的活动后,产生了各种杂乱的痕迹,桑榆能甚至能看见刺猬留下的小脚印。
不过到目前为止,她还没有发现中型或者大型的哺乳类动物足迹,算是不幸之中的万幸。
一路提心吊胆地走到沼泽地边缘,桑榆长舒一口气。
不管杀死那只鹿的是不是狼群,起码她能肯定一件事——狼群没有过来。
她刚想回头跟父子俩说一下这个好消息,一回头却见两人手中紧握铁锹锄头,眼睛四处张望,一副惊弓之鸟的模样。
“爹、大哥,不用那么紧张,路上我看过,没有狼群活动的痕迹,可能那只鹿只是受惊狂奔最后脱力死在这里而已。”
她出言试图安慰几句,但成效寥寥,两人依旧十分紧张。
“算了,爹你给我指一下,那只鹿的尸体在哪。”
也不知道经过昨夜之后,那只鹿的尸体还能剩下多少。
要不是提前答应赵虎昨晚要过去劁猪,她非得当日下午快来快回跑一趟看看情况。
桑永景伸手一指左前方:“在那边,我们之前捉野鸭的位置更往前一点。”
远远的桑榆就瞧见那边水面上黑压压一大片,看起来就像是水中有什么极黑的东西扩散开来一样,很是吓人。
第205章 豺狗
随着距离拉近,她发现那些黑色都是田螺,密密麻麻一大片,随便一捞就能捞出一大把。
一股浓烈的腐臭味也随之传来,在吃这具尸体的,不仅仅是田螺,还有各种肉眼看不见的微生物。
看来已经死去有挺长一段时间,得亏现在温度没有前段时间那么热,不然就该是苍蝇的天堂。
拨开覆盖在鹿尸表面的田螺,桑榆才发现它的全身都浸泡在水下,难怪没见到苍蝇。
鹿尸基本看不出原本的形态,部分位置甚至已经露出白骨,唯有一双鹿角格外明显,能证明其原本的物种。
桑榆还想继续细看,但水中漂浮着的过量的田螺着实遮挡视线。
她拨开之后,又会有新的填补上缝隙,让她不胜其烦。
“啧,真烦。”又一次拨开被堵上之后,桑榆终于再也忍不住,朝着岸上的两人大喊一声:“爹、大哥,来帮我一下!”
桑家父子别的事不一定能做好,但桑榆的吩咐是必然要立马执行的。
等他们脱了鞋袜进入水中之后,才发现自己还不知道桑榆要他们帮什么忙,有些茫然地看向她。
“爹你和大哥一人一边,帮我把这具鹿尸抬上岸。”
此话一出,两父子瞬间呆住,互相对视一眼,眼神中只有一个信息——是在跟我们说话?
野外的鹿有许多种类,眼前的死鹿算是鹿中中等体型大小,但也得有三百多斤,靠他们两人抬,真能抬得动?
倒不是他们自己看不起自己,而是两人确实没那膀子力气。
父子二人都是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文弱书生,虽然来到岭南后得到过一定的锻炼,体魄增强不少,但想要抬起三百多斤的重物未免太过勉强。
“放心,鹿的肉已经被吃掉不少,内脏也全被掏空,没剩多少斤,能抬得动。”
桑榆当然不是无的放矢,透过露出来的鹿骨架,看见鹿的内脏全无,心里已经有了猜测,只是她需要更多的证据来佐证她的猜测。
父子俩试探着抬了抬,一人抬头一人抬身,在加上桑榆也出了点力气,还真把鹿给抬了起来。
一点点将鹿尸挪移到岸边,桑兴嘉还想继续往上搬,却被桑榆叫住:“可以了大哥,不用搬了。”
这个位置已经足够让她看清鹿身上的痕迹。
长时间浸泡过的鹿肉,不如新鲜鹿肉那般鲜红,有些发白发皱。
再加上腐败和田螺的啃食,昨日桑兴嘉还能看见的那些伤痕,此时已经荡然无存。
“榆儿,这鹿是怎么死的?”见她一直盯着鹿尸不说话,桑永景忍不住问道。
桑榆最终下了定论:“被掏空了内脏,血流不止,惊跑到水源边力竭而死。”
“这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桑榆使劲扯开鹿胸骨上残余的腐肉,露出内里,指向一处断裂的喉管。
“你们看,鹿腹中的内脏器官有被拉扯过的痕迹,岸边沿路还有凌乱的足印。就算沿路洒下的血迹被土地吸收,也能依靠其他线索还原事情的经过。”
这种猎杀方式,让她想起一种动物来——豺。
豺,光看这个字可能很多人都会觉得陌生,但跟其他字组合在一起,豺狼虎豹,就能瞬间认识。
豺,属犬科、豺属,大小似犬而小于狼,喜群居,擅于追逐围猎,捕食鹿、山羊、野猪等体型较大的蹄类动物。
它们还有个更为人熟知的攻击特点——喜欢掏猎物的肛门,又被后世网友戏称为'肛肠科大夫'。
豺群在捕食时,一旦锁定一只猎物,就会展开接力式的追逐。
一旦追上,就有一只豺在前咬住猎物的鼻子或攻击眼部,其他的豺就会亮出利齿撕咬猎物的体侧、腹部、以及用爪子掏肛。
这只鹿因其头上有角不好攻击,所以受到的伤害多集中于体侧与臀部,也是最先腐烂的位置,恰好能对应。
桑榆提起的一颗心终于能够安稳落回原位:“这是豺狗干的,看来咱们虚惊一场。”
“豺狗?蜂目豺声的那个豺?”桑兴嘉瞬间便想起这个词。
“对,它们一般不会主动攻击人类,而且会通过咆哮、龇牙等动作示威,及时退出它们的领地就没什么危险。”
桑榆轻轻点头,又给二人科普了一下豺的生活习性。
其实仔细想想,将豺称为豺狗,不仅仅是体型外貌特征相似,更因为它们的攻击行为和领地意识也极为相似。
桑永景听她说了一堆之后,莫名冒出来一句:“那是不是说,以后我们还能继续来摸田螺?”
完全没想到他的关注点是这个,桑榆被问得噎了一下,默默点头:“……对,不过还是要多注意安全,这里毕竟是山中。”
得了她的准话,桑永景当即就拿过专门背过来的竹筐,往水里聚集在一起的田螺捞去。
那句话怎么说的——来都来了,怎么能空手而归。
其实昨日一开始的时候,桑永景甚至还试图把鹿给带回去一部分,毕竟鹿肉可是金贵的好东西。
虽然大部分肉都开始腐烂,但下面的,总有没被啃咬过的地方还存在好肉。
不过经过一番尝试之后,没带刀的二人实在搞不下来,这才放弃。
桑兴嘉恰好想起这事,又知道桑榆带着菜刀,便开口准备让她割点鹿肉回去。
“小妹,咱们割点鹿肉回去吃吧,我看还有些好好的,没被破坏呢。”
闻言桑榆吃惊的瞪大双眼:“你想吃腐肉?”
要知道,饶是见惯了各类动物血肉的她,也在强忍着呕吐的欲望去检查这具腐烂的鹿尸。
而现在她这位弱不禁风的文弱大哥,居然要割点腐肉回去吃?汉尼拔都没这个能耐。
“不是,我看下面不是还有些完整的肉吗?不能吃吗?”
桑兴嘉一指鹿腹内的肉,那里从外表上看,比外面的肉要好看不少。
原来不是爱吃而是不知道不能吃,桑榆松了口气。
“……不能吃,腐烂的动物尸体内部会滋生出细菌,呃,病菌。哪怕是看起来完好无损的地方,吃下以后也会生病。”
第206章 奴隶女孩
腐烂的动物尸体中会有大量的微生物和细菌迅速繁殖,同时还会产生氨、硫化氢一类的有毒代谢物。
吃下去这种肉,轻则呕吐、腹泻,重则当场死亡。
“那幸好昨日没带回去。”桑兴嘉小声嘟囔一句,有些庆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