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后意外攻略了苗疆少年 第128章

作者:奔跑的桃子 标签: 穿越重生

李怀瑾真像是寻到了什么有意思的小玩意,握着女孩的肉乎乎的小手,眼里的好奇怎么也消耗不完。

原来这世上还有比他更可怜的孩子,被父母丢在破庙里,没有他出现的话,她一定就会死了吧。

是啊,多亏了他,她活了下来。

李怀瑾忽然第一次生出了,自己不再是弱者,而是身为拯救者的满足感。

吴大夫道:“此花名为雪昙,只有一夜花期。”

李怀瑾看着吴大夫手里通体洁白如玉的花,再抬起脸,等着下文。

果然,吴大夫又笑着道:“这是我好不容易寻来的奇药,它能够助人换遍全身血液而不死,当然,前提是换血的两人必须得适配才行。”

“你运气不错,这个孩子的血液与你很是适合。”

“怎么样,要试试吗?”

李怀瑾握着女孩的手微紧,“换血之后,那她呢?”

“自然会过继到你的早衰之症,命不久矣。”

李怀瑾垂下眼眸,没有说话。

吴大夫也不催促,他留下花,道:“这世上,雪昙只有一朵,你只有一夜考虑的时间,用不用它,全看你的选择。”

吴大夫离开后,房间里就只剩下了两个孩子。

李怀瑾偷偷听过大夫的诊断,所有人都说他至多只能活到弱冠之年,如今他小小年纪,却已经生出了几缕白发。

也许再过一两年,他就会长出皱纹,然后以比寻常人还要快的成长速度,变成一个垂垂老翁。

他想像其他孩子一样上学堂,读书明理。

他也想去看看书上说的广袤天地,是何等的精彩。

他想活下去。

月上中天之时,男孩苍白的手不由得伸出去,触碰到了那朵纯净无瑕的花。

恰在此时,女孩睁开了眼,迷迷糊糊的又唤了一声:“哥哥。”

李怀瑾的指尖顿住,目光落在她红扑扑的脸蛋之上。

“哥哥……我难受。”她眼里冒出泪花,煞是可怜。

她还真是蠢钝如猪,连眼前的人都分不清是谁,已经将全身心的依赖都依附给了眼前之人。

“哥。”

她又可怜巴巴的唤了一声,李怀瑾陡然间生出了一种奇妙的感觉。

这个小小一团的女孩,弱小又愚笨,他一只手便能掐死她。

但与世人看他时会充满怜悯的目光不同,在她的眼里,他高大伟岸,仿佛是成了无所不能,值得信赖的神明。

停留在花上的手指收了回去,落在了懵懂无知的女孩脸上。

他问:“你叫什么?”

女孩被烧糊涂了脑袋,茫然的重复他的话,“我叫什么?”

“连名字都忘了,真傻。”李怀瑾戳戳她脸蛋上的肉,再看她泛红的脸蛋,竟又想起了那大片大片绽放的红艳艳的花朵。

他道:“芙蓉花,不畏秋霜,凌寒而开,又名拒霜花,从今往后,你就是芙蓉,是我的妹妹,霜霜。”

“霜霜”两个字,让烧糊涂的女孩有了别样的触动,又或许该说一切冥冥之中自有安排。

她还是霜霜,而小公子的每一声“霜霜”,便能奇异的调动起她出于本能,又习惯性的依赖。

后来,雪昙花在天光渐亮时便化作尘埃消失。

不知是出于何种目的,看着并没有死的李芙蓉,吴大夫对李怀瑾有了更大的兴趣。

“没有抓住这次机会,你会后悔的。”

彼时,七岁的李怀瑾说道:“我不会后悔。”

吴大夫一笑,“不过想要活命,也不是没有别的办法,找到玉晶傀儡丝,你就能活下去了。”

也是从那一天起,他教会了李怀瑾很多蛊术,还用反噬特别强烈的蛊毒助李怀瑾延续生命。

他们仿佛是师徒,关系里却充满戒备与算计,算不上是师徒。

李怀瑾当然知道吴大夫不会那么好心帮助自己,可他想活。

一开始,李怀瑾只是每半年一次会有持续几天的极速衰老,到后来,是每三个月一次,再到后来,又是两个月一次、一个月一次、半个月一次。

而李怀瑾维持衰老状态的时间也越来越长。

第163章 拒霜花(2)

因为蛊毒的反噬,为了保守秘密,李怀瑾不得不更是长时间把自己关在病房里。

然而,活蹦乱跳的女孩总会时常带着聒噪的动静冲进来,将病房里阴暗死寂的气氛变得面目全非。

“哥哥,快看,我抓了只蜻蜓!”

“哥,这是我从厨房里偷来的烧鸡!”

“哥哥,我和苗苗约好了明天去树上掏鸟蛋!”

……

不知何时,李怀瑾坐在阳光无法洒落的病床上,看着推门而入之时,出现在光芒里的女孩,只觉得越发的刺眼。

他似乎是感到了后悔,又生出了一股强烈的破坏欲。

若是当年他用了雪昙,那么如今能够蹦蹦跳跳,热情开朗的人,是否就是他自己?

他在阴暗的角落里苟活,她却能眉眼弯弯,笑意盈盈,去触碰春日里第一缕阳光。

李怀瑾忽的生出了厌恶,厌恶她的存在,也厌恶当年那个不够狠心的自己。

于是,在那个夏日里,李芙蓉与楚禾一同在他的院子里玩耍,两人齐齐爬上树去掏鸟蛋而摔下之时,李怀瑾接住了楚禾。

李芙蓉重重的摔在地上,多了不少擦伤,她抬起脸,见到最爱的哥哥只顾着保护楚禾而忽略了自己,眼里顿时溢出了怎么也止不住的泪水。

她的伤心难过,竟让李怀瑾又生出了一种奇异的快感。

明面上,他是个疼爱妹妹的好哥哥,暗地里,他却冷眼看着她一次次跌倒,等着她心中的阴影爆发出来的那一天。

总有一天,她一定会再也忍不住,对他歇斯底里的大喊大叫吧。

人性就是这样丑陋,仿佛只有验证了李芙蓉也是这般丑陋的人,他便有了理由可以说服自己有资格后悔,当初不该留她一命。

但她实在是又蠢又笨,不仅丝毫察觉不到他的不耐,还轻而易举的信了各种鬼话,踏入危险的境地,只为给他寻上治病的灵药。

这个化身为吴大夫的面具人,来无影,去无踪,他的危险和手段,又覆着一层神秘的色彩。

“你不高兴吗?”一身黑衣的面具人,嗓音年轻而有活力,“小怀瑾,你终于找到了玉晶傀儡丝,你不用死了。”

所有人都以为玉晶傀儡丝用在了苍砚身上,却忘记了一个事实,苍家的小女儿是从枯井里发现的,那么深的枯井,她一个两三岁的孩子,怎么可能毫发无损?

可是她却能活蹦乱跳,身体毫无异常,那是因为这至宝早就用在了她的身上。

李怀瑾说道:“你早就知道了玉晶傀儡丝在哪儿。”

“不错。”公子一手托着下颌,笑道,“十五年前,为小姑娘诊脉时,我便发现了。”

不得不说,吴大夫的身份真好用,若不是上官欢喜一行人出现打乱了他的计划,他可不舍得弃了吴大夫这具傀儡之躯。

李怀瑾双手慢慢攥紧,“你十五年前已知道,为何又要瞒我这么多年?”

“这怎么算得上瞒呢?”公子不解,“很久以前,有人教过我一个道理,不能不劳而获,你靠你自己的努力寻到了宝贝,自然是意义非凡。”

“故事总要曲折些才有趣,你看,原来你要找的东西其实就在身边,戏折子这么一写,是不是很有趣?”

公子起身,缓缓走近,笑声轻轻,“十五年前,你没有做出那个选择,后悔多年,如今你又有了一次选择的机会,小怀瑾,你一定要好好把握。”

他似乎是友善提醒,可是冷眼旁观李怀瑾与李芙蓉相处十多年,两人之间的关系随着时间推移,越是说不清道不明。

此刻,李怀瑾已经推进了两者只能活其一的局面。

被病痛折磨了二十余年的李怀瑾,活下去的欲望却是一天比一天强烈。

可是小姑娘也叫了他这么多年的哥哥?

他究竟会做什么样的选择?

这种不确定,当真是令看客按捺不住兴奋。

李怀瑾忽的一笑,“我要做什么样的选择,不是显而易见吗?”

面具之下,一双红眸闪闪发亮,公子语气急促又欢喜,“你要动手了,那便快些,杀了她,你就能活了!”

李怀瑾杀了李芙蓉,心里肯定也会不好受,许是会痛苦吧。

而恰好,公子期待的正是这份痛苦。

李怀瑾背过身,走回床边,注视着昏睡中的女孩,缓缓伸出了手。

公子一双眼眸紧紧的盯着李怀瑾那要杀人的手,迫不及待的想看到他的这只手被鲜血染红的颜色。

然而,就在指尖即将触到女孩的瞬间,李怀瑾猛地转身,一手扬起,数不清的银针如满天星辰飞落。

公子仓促后退,避开多数银针,却还是被一根银针擦破了手背,很快,手背上的伤口冒出黑色的腐蚀雾气。

这千万根银针上,涂满了剧毒。

公子轻抚手背,再抬眼,李怀瑾已抱着李芙蓉消失不见,他轻笑,眼里戾气渐深。

“用我教的法子来对付我,天真得可爱。”

他转了转手,手上黑色雾气散去,伤口很快愈合不见,一只蓝色冥虫出现,循着李怀瑾的方向而去。

公子不急不缓的跟上,白色长发在夜风中拂动,宛如一抹清冷的月光,“呵”的一声,像是在笑,又像是在嘲弄。

“这孩子莫不是忘了,身体里还有我种的蛊。”

大口的血液喷涌而出,李怀瑾于夜色里坠落,下意识的护住了怀里的人。

他抬起眼,竟然又见到了山路两侧大片大片盛开的木芙蓉。

李怀瑾心知自己不能停,他强撑起身体,背起昏迷里的李芙蓉,伴随着滴答的血落声,一步一步的艰难往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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