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和学校打了招呼,确认不需要去上课了。谭长松给了她不少特权,解决掉谣言的事情,他变得更好说话了,甚至答应裴春之,她只需要来参加期末考试和拿毕业证就可以了。
崔成光也给裴春之放了假,甚至还表示,他有空会和妻子一起,来莲池市一趟,帮裴春之把把关。他对裴春之能不能租到合适的房子表示严重怀疑,反复强调裴春之肯定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
崔夫人大概也从崔成光那儿听说了裴春之的事迹。裴春之在此之前,对这位老人都没什么印象——说她是老人只是出于辈分,其实崔夫人保养得出奇的好,她看上去只有四十出头。
崔夫人是音乐老师,周末一般会去学生家里上课,因此裴春之很少和她打交道。这一次,裴春之也头一次见识了这位女士的冰山一角——她支持裴春之的方法是给她转了一万块钱。
“多少钱?”
沈星映作为中介,把一万块转给裴春之时把她吓了一大跳。裴春之不敢置信,直接把钱退回了。崔成光打电话过来,崔夫人的声音,语气很温和,但又非常强硬,硬逼着裴春之把钱收了,声称这是“补你十年的压岁钱”。
沈星映安慰她:“印女士就是这样的。”
“为什么喊她印女士。”
“因为我妈妈喊她印女士。”沈星映老老实实说,“我就也跟着喊了——你不用想太多,印女士特别有钱,非常有钱。”
“那也不至于有钱到随便撒着玩吧!”裴春之吐槽道,“而且崔老师住的房子看上去也很普通……”
“真不用担心,印女士一次钢琴课就要两三千,外公上一个月才赶上她一天挣的钱。”沈星映说,“所以一直是我外公烧饭,你没发现么?”
“……”
裴春之当然不会觉得是音乐行业暴利,这只能证明印女士在音乐行业已经达到了行业认可度非常高的水平,不然不会有这么高的私教一对一课时费。
“说起来……”沈星映又想起来什么,他接着说下去,把裴春之吓了一大跳。
“——我妈妈想要见你。”
裴春之第二天去看房子的时候有人陪了,沈星映的母亲崔印月像游戏里突然从天而降的npc一样,刷新在了火车站等她一起上车去莲池看房。好处有很多,比如说裴春之更加不用担心被骗了,比如说她可以不用每天往返六小时于莲池和林溪了。坏处只有一个,那就是面对沈星映的母亲,让裴春之十分惊恐。
惊恐。甚至是惊吓了。刚坐上火车,裴春之就发现自己来大姨妈了,崔印月也发现了,问题是,裴春之忘带卫生巾了,而崔印月身上只有卫生棉。
裴春之从没用过卫生棉,她只听说过这个东西,而陆林花当时对这个发明的评价是:“用了这个处女/膜怎么办。”
裴春之当然不会去触陆林花的霉头,于是她从来没尝试过。
崔印月则完全是陆林花的反面,她得知裴春之从没尝试过这种东西后立即兴奋起来,向裴春之好一番科普卫生棉的诸多好处。裴春之去高铁卫生间尝试了一次,不幸失败,还浪费了一根棉条。她一时更加惶恐,怀疑自己出去会迎接崔印月失望的眼神。
并没有,崔印月甚至又给了她三根,让她慢慢尝试。
裴春之第二次就成功了,她坐回座位上,发现真的比卫生巾舒适很多。
“很好用吧?”崔印月向她眨眼睛,沈星映也喜欢做这个动作,裴春之忽然觉得很好笑。
裴春之说:“好用。”
“好孩子,你真聪明。”崔印月又夸她,“我从星星那里听了好多你的事,宝贝,你真辛苦了。”
裴春之又吓一大跳,她对崔印月代入的身份还是“长辈”的角色,朋友的母亲也是母亲,而在她这里,母亲是不会说宝贝这种话的。
裴春之低着头缓缓摇头。
“我听说,你想写一份东亚家庭有关的非虚构写作?”崔印月问。
“是的!”裴春之终于抬起头,她知道崔印月是专栏作家,她如果愿意帮忙,再好不过,她大概找不到比她更专业的指导者了。
“我还听说,你好像奥数天赋非常好,比星星好多了。拿到华赛特等奖的时候,你才学了半年奥数吧?”
“不是的阿姨,我其实自己提前学了很多,数学上,沈星映比我有天赋。”
“哎呀,别谦虚啦。”崔印月笑眯眯的,“你都不知道,认识你之前,星星有多狂,一提起数学,就说其他人都是垃圾。”
“现在呢?”
“现在变成了‘除了裴春之,其他人都是垃圾’。”
裴春之笑出声了,她捋了捋头发,赶紧又恢复到端庄的样子。
“不过,写作和数学是两码事。”崔印月严肃地说,“你要写非虚构,很有雄心壮志,但你大概需要非常久的取材、搜集资料、采访访谈,乃至于实地考察。我身边写过非虚构的朋友,基本都需要准备两到三年的时间。”
“天赋在写作上只有最后收尾的戏份。”
裴春之点头,她说:“即使这样,我也想写。”
“太好了。”
崔印月笑起来,她化了浓妆,那种陆林花看见会被骂狐媚子勾引谁呢的妆容,很港风,穿着红色裙子,戴着银色大耳环,脸上有细纹但并不明显。裴春之看她看得有点出神——她美得不像一个母亲。
很多年前,有一次陆林花突然心情好,翻出以前的老照片来给她和裴载之看。一家人聊得温情,都夸陆林花年轻时漂亮极了,聊得好好的,突然陆林花翻了脸,破口大骂说都是为了生你们两个小瘪三,现在变成这副样子;然后再骂裴永明,说要不是你不争气,我怎么会变成黄脸婆。
在新安,她也没见过生了孩子还这么美丽漂亮的女人,似乎生了孩子,母亲们就自动套进了同一个模板。
高铁很快就到了,一路上,崔印月都很健谈。她跟裴春之聊了很多,非常热心。她讲了好多和写作有关的事情,经常说着说着,就旁征博引了四五个典故,等她看见裴春之傻乎乎的大眼睛,她才反应过来,然后给裴春之介绍典故的出处,来源的书籍。
“莲池高中是我的母校。”崔印月说,“非常美,我很爱她。”
崔印月带着裴春之打车,没有急着去看房子,而是去莲池高中外面慢慢地转了一圈,裴春之扒着窗户看,可能是动作搞笑,崔印月笑起来,又带着她下车,去门卫处展示就读证明,直接带着裴春之进去了。
莲池高中非常大。
裴春之一进门,嘴巴就合不拢了。上辈子她的高中铜州一中,也就是全铜州最好的学校了。也许是因为铜一中的建筑修建于上个世纪,但总之,这两所学校很难让人相信他们都是被称为“高中”的东西。
莲池市风景秀丽,不仅经济好过铜州很多,而且是著名的旅游城市。莲池高中也发挥了这部分的特长,建筑风格非常别致,黑白配色,小桥流水,古色古香。走了两步,裴春之甚至在校园里看到了类似古代园林和假山的东西。
“这是高中?”
裴春之大吃一惊,崔印月笑得十分得意,“对呀,这些假山,砸一砖头下去,能砸死三对小情侣。”
两人大逛了一圈,裴春之今天的步数说不定都能刷满一万,才依依不舍地前去看房子。崔印月雷厉风行,带着裴春之从十点多看到晚上六七点,晚上定了五星级的酒店,两个人像朋友一样商量所有房子的优缺点。
裴春之很快就不再端着了,崔印月女士有一种魔力,能让所有人觉得她平易近人。崔印月看上去对所有房子都没有非常满意,她试图让裴春之住到他们家去,裴春之连连摆手,她又说有空下来的房子可以给他们免费住,裴春之坚定拒绝了几次后,她才彻底作罢。
商量租房的时候,崔印月出奇地尊重裴春之,这种尊重到了一种有点令人惊奇的程度。崔成光也会尊重她的意见,但他一般不会问为什么。崔印月则常常问她:“为什么会这样?”
“你不喜欢一楼……为什么?”
“因为下雨天,门口会出现很多蚯蚓,我害怕这个。”
“真是新奇的角度……我怎么没想到。为什么害怕蚯蚓呢?”
这个问题有点难倒她了。裴春之自己也没想过,她试着和崔印月描述原因:因为蚯蚓死去的形状很恶心,因为踩到蚯蚓令她觉得很脏,还有一个原因是看见动物的尸体,她总归会难过。
“这样的话,听起来就更有意思了。”崔印月很高兴,分享了一些她讨厌的东西,于是裴春之知道了她讨厌没有月亮的夜晚,讨厌突然的黑灯。崔印月把灯熄掉,躺到旁边的床上,窗外有洁白的月光洒入。
崔印月问:“我十六岁即将去上莲高的时候,哭了一整夜,因为害怕未知的未来。”
裴春之摇了摇头,“我人生学到最重要的一课就是,人不能贷款焦虑。”
“这个道理我三十几岁才明白。”崔印月赞叹道,“小春——我可以这样喊你吗——你为什么会想要写那样一本非虚构文学?”
裴春之思考着,她觉得这很难说,夜色中她看见崔印月的眼睛亮闪闪的,她低声说:“可能,这是我告别父母的最后一步。”
裴永明是一个幽灵,他对子女漠不关心——他甚至是一个比陆林花更冷漠的人,裴春之猜测,也许前世直到她死,陆林花都以为裴永明在抚养她。裴春之对他们没有任何感情了,但是她还老是忍不住想起他们,好像藕断丝连,她无法控制,没有什么情绪波动,但仍然想起。
崔印月说:“没关系的,我支持你。我们不如来制定一个写作计划吧,以两年为期限。莲少班的初中只有两年,等你中考结束的时候,我们再来看看——你会写出什么样的东西?”
她伸出小拇指,对裴春之晃了晃。
“拉勾上吊——”
裴春之怔然地伸出手,两根小拇指勾在一起,她低低地说:
“一百年,不许变。”
【小学篇,完结】
第37章 减肥成功的高考状元37 营养液9k加……
两年后。
这是莲池高中普通的一天。天气很好, 风和日丽,春末夏初的风温和地柔软,带有一种不骄不躁的风度。这里聚集着整个莲池最优秀的学生, 每个年级超过千人。
莲池高中有自己的校服,还有很多看起来像模像样的东西, 比如说学生会。一些工人正架起梯子, 忙活着换掉林荫大道侧面墙上的墙纸, 准确的来说, 是学生会的成员介绍。
“下一届已经评选出来了?”
“什么时候出的结果?”
“不知道。”
正是午饭时候, 一批批的学生如下饺子一般涌出教学楼,顿时, 新贴上的学生会海报成了最新潮的话题。好几个学生一路走, 一路扭头看。
江览奇抱着篮球道:“少年班的人也能参与竞选吗?”
“怎么不能?少年班的人还能参与篮球赛呢。”朋友大声道。朋友也看了一眼海报,忽然惊奇道:“——巧了,这人我认识!”
“谁?”
江览奇今年高一,鉴于马上学期结束, 他也可以被视为准高二。朋友指了一下海报最上面的人,那是一个女孩,江览奇眼神不太好,只能看出是个女孩。
“裴春之啊!裴春之!”朋友陡然激动地喊道, “我去!居然是裴春之!”
“有点耳熟。”江览奇想了想说道。
他对女生不太感兴趣, 按照他对朋友的了解, 这个叫裴春之的女生,要么是特别的漂亮, 要么是特别的牛逼,否则不可能被朋友记住。
“你真不是演的吗!”
朋友夸张地叫起来,双手挥舞着。江览奇还是有点不明就里。
“裴春之!十三岁参加高中物理竞赛拿了省级, 直接国三——把一大帮高一高二物竞生整得道心破碎的那位!”
原来如此,江览奇想起来了,他是生物竞赛学生,但确实听说过这位神人的传说。看来,朋友之所以记住这个女生,是因为她很牛逼了。
“而且,她长得,非常、非常、非常好看!”
……江览奇收回刚刚的话。原来是二者兼有。
哎,不过,就算人家学得再牛,再天才,和他也没什么关系吧?江览奇有些兴趣缺缺,他从小到大没补过课,也没认真学过习,纯靠着好脑子,轻轻松松进了莲高。虽然进了莲高后成绩骤然泯然众人,但江览奇一向心态良好——只要能打打篮球,日子就算过得滋润。
篮球场今天人很多,江览奇和朋友聊天走得慢了,到地方发现居然没有场地了。朋友一拍手,又道:“我想起来了,今天少年班篮球赛!裴春之也参加了!”
“裴春之?”江览奇惊讶道,“我们学校有女篮比赛吗?”
“以前是没有的,因为凑不齐人,结果据说这个裴春之凭借一己之力,把从她以后的少年班女生全都带动了篮球兴趣爱好……喏,这不是办起来了吗?”
这可真有意思。江览奇从外围凑凑热闹,反正没地方打球,看看别人打也是消遣。
人远比他想象中还多,而且——全是女生!江览奇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平时男生打篮球比赛,女生们根本懒得下来!甚至还得班主任逼迫。
莲高风气开放,谈恋爱并没有被严格管控,但即使这样,女生也都对男生有点爱答不理。据她们所说,这是因为莲高招收进来的竞赛男太多,而竞赛男大多脑子都有点问题的缘故。
江览奇凭借身高优势,总算从外圈也张望到一点内场的盛况。比赛非常激烈,江览奇看了两分钟,已经按耐不住大喊道:“快攻,快攻啊——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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