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意千重
从他记事开始,他的母亲就随身携带着一把戒尺。
这把戒尺,是专门为他准备的,他不听话,偷懒,背不出书,写不出字的时候,那戒尺就会雨点似的打到他身上,伴随着戒尺打在肉皮上的沉闷声响,还有母亲的眼泪和恨铁不成钢的责骂。每每此时,他就觉得心口压着一块大石,沉重得让他喘不过气来。
他的父亲原是村上的教书先生,深受敬重,却去世得极早,只余下他与母亲二人,还有就是三间风雨飘摇的草屋,一箱子书并几亩薄田。
按着他如此的身世,读书几乎是一种奢望,但他是如此的幸运,他的母亲虽然做农活不行,针黹手艺却极好,还识得字,他的启蒙就是由她完成的。
最幸运的是,他的族人邻里很好,没有人打孤儿寡母的主意,也没有人想着去侵占他们少得可怜的田产,相反的,他们耕地的时候,总会顺手将他家那几亩地给耕了,蓐草之时,也顺手将他家地里的草给拔了。每当他把母亲替人做出的活计送去给人家时,鸡蛋枣子之类的从来不会少。与此相辅相成的,他的母亲总是用绣活、或是教小孩子读书来回报邻里。
他没有童年,很小他就知道,他欠了所有人的情,他身上背负着沉重的希望。白天他跟着母亲一起下地,一起上山打柴,为生计奔波,晚上母亲就会领了他,拿着针线,拿着书,与隔壁的大娘家凑在一起,大人做针线活,小孩子读书,为的,就是省下那点灯油钱。
但即便如此,他又知道,他和乡人是不同的。
乡下人的日子都过得艰难,为了一衣一饭,几乎拼尽了所有,农忙时不拘男女老幼都忙农活,农闲时男人忙着进山里弄点山货或是小兽,女人忙着做针线纺纱。对于他们来说,只要能吃得饱,穿得暖,就已经是最大的福分,不会再奢求别的什么。因此,男人或者女人、老人或者孩子,头发脏了,衣服脏了,手脏了,都算不得什么,要很久才会起心动意地洗一次,因为家家都如此,也没人觉得有什么不对。
母亲的做派和他们是完全不同的,母子二人出门归来,不拘多晚,不拘多累,她总是要给他细细的洗手,洗脸,洗脚,连指甲缝里也要细细地洗干净,脏手更是不许摸书。隔三岔五,一定是要洗头洗澡洗衣服的。洗衣服,小时候母亲给他洗,大了些后,就是他连着母亲的一起洗。
村里的大娘婶婶们一看到他在井边洗衣服,总会笑他像个小娘子似的,哪家的男儿自己洗衣服啊?他只是笑,心里却是很瞧不起她们灰扑扑的衣裙和脏兮兮的鞋子,还有填满污泥的指甲。久而久之,大家不再说什么,转而道:“果然是教书先生的儿子呀,这么小就这么讲究,这么孝顺,将来是要做大事的。”
每当听到这些话的时候,他就会特别骄傲。是的,他和他们是不同的。他将来一定会出人头地,光宗耀祖,在村里修一座大大的院子,摆上四碗八碟,再请上一个戏班子,请村里人去吃酒看戏,叫他们都知道,他李碧不是个忘恩负义,庸碌无为的人。
待到他该进学了,母亲在深夜里从床脚下掘地三尺,挖出一个小陶罐来,从里面取出一对鎏金银簪,告诉他,这是她的嫁妆,她的棺材本,现在给他做学费,如果他考不上秀才,进不了县学,她做鬼都不会放过他。他的父亲在九泉之下,也不会安生。
他年龄还小,对于生死和鬼神之说抱着一种本能的恐惧,他诚惶诚恐,捧着那对簪子一夜都睡不着。它们是如此的烫手,却又是如此的美丽贵重,它们上面寄托了他的一生一世,寄托了他死去的父亲和迅速衰老下去的母亲的一切。
第二天母亲看到他青白的脸,反而倒笑了,温柔地摸着他的头说:“我儿,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只要你上进努力,这对小小的簪子算得什么?休要说这只是鎏金的银簪子,就是足金簪子,镶珠嵌玉,宝石珊瑚,都任你去取。你又何必如此惶恐?这倒叫人瞧不起你了,小家子气!”
他记住了母亲的话,只要刻苦努力的读书,出人头地后就什么都会有,一对簪子算得什么?几亩薄田又算得什么?从此母亲再未在他身上施展过铁尺功,母亲脸上的笑容一日甚过一日,村里人对他的尊敬也是一日甚过一日,他们不再叫他的小名,而是尊敬的称他小李哥。他知道,他和他们是不同的。
可是还没等到他考上县学,母亲却积劳成疾,不行了,她死不瞑目,直到他对着她发誓一定会博得功名,她才闭上了眼睛。在乡邻的帮助下,他把母亲安葬在了父亲的身边,他牢牢攥着母亲留给他的几件有限的首饰,默默对着他们发誓,他一定要做到最好,将来重新给他们修坟,光宗耀祖。
守孝的日子里,他白天和乡邻一起耕地干活,累得像条牛,晚上他拼命读书。灯油是那么的贵,幸亏还有母亲留下来的首饰。但总有坐吃山空的时候,在他最焦急的时候,邻里凑份子请他教小孩子们启蒙,他没有推辞。只要能赚得一份灯油,就是最好的。
多亏母亲在世时,把能教他的一切都教给了他,他的衣服头发手脚鞋永远比别人的干净,他的屋子里永远都窗明几净。他走在村里,总有小媳妇和小姑娘们偷偷地看他,窃窃私语,对着他就脸红。他什么都懂得,同龄的儿时玩伴们已经有娶了亲的人,但他的妻子,不该是这种地方,这样子的人。
他的妻子,应该是一个美丽端庄大方,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懂道理,识大体,看见珠宝首饰,漂亮衣料不会惊喜忘形,见着达官贵人也不会胆怯躲藏的人。会有的,他的不急,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皇天不负苦心人,他的付出终于得到了回报,他成了方圆百里第一个秀才。有乡绅想把女儿嫁他,有富户想资助他读书,他得意的同时,很清醒的知道,他该做什么。他需要的是继续读书,继续往上走,而不是娶个地主老财的女儿,一辈子就这么过。
那一年,改变他命运的那一年终于来了。他揣着乡绅借的五两银子,母亲留下的最后一对耳环,乡邻们给的干饼子,邻居大娘做的两双鞋,背着一套平时舍不得穿的半旧孺衫,徒步走了半个月的路,终于登上了去抚鸣的船。
抚鸣城真是大呀,车水马龙,繁华如斯,他做梦也没想过有这样的繁华和富贵。就是什么都太贵,就算是最下等的脚夫店,也要二十个铜钱才能睡一晚,晚上根本无法看书,没有灯,通铺上的脚夫们臭气熏天,鼾声如雷。
他很惆怅,非常不甘心。店主是个识才的,便给他出主意:“小哥这样的人才,沦落至此实在可惜。若是因此误了佳期,实在是人生一大憾事。我给你出个主意,这些考生中,总有那家境富贵,又识才爱才的,你何不与他们交结一二?也别清高,人这一辈子,谁敢说自己就不会求人?”
他深以为是,这世上不公平的事情太多,既然能走捷径,为什么一定要和自己过不去?最终他遇上了水城府同知的大公子蔡光庭。他的运气是多么的好,他遇到的不是一个纨绔子弟,而是一个真正有才学,还懂得尊重人的官家子弟。最妙的是,他们竟然是远亲。
要说有什么不好之处,他不太喜欢蔡光庭那个好友,长得比女人还要美丽,打扮得金光灿灿的龚远和。龚远和与他,过着截然不同的生活,他不喜欢龚远和对金钱无所谓的那种态度,还有就是,明明比他们谁都贪玩爱玩,偏偏也能中举。
罢了,这都是闲话,和他没什么具体关系。他要做的,还是继续读好书,进京赶考,龙门一跃。蔡老爷新近升了知府,蔡光庭适时提出邀他回家一起做伴读书,他没有丝毫犹豫地答应了。
蔡家有女未长成,蔡家三小姐还是个小女孩,五官身量尚未长开,但举手投足间已经流露出大家风范。这样的女孩子,是他这辈子从没见过的。小小年纪不但知书达理,待人接物更是得体妥当,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她有一双很漂亮的杏眼,最主要的是,那眼里没有丝毫的轻视或是异样。他想,假以时日,她长大后,必然就是那颜如玉了吧?
开始时,他是不敢想的,知府家的嫡女,怎会嫁给他这样的一个穷小子?但是渐渐的,他知道这位小姐的身世又有不同之处,他还是有机会的。假使,得到蔡家的襄助,他的未来必定会少走许多弯路。
他考上了!接着他竟然成了庶吉士了!这是有生以来他所遇到的最幸福的事情,庶吉士,多少人梦寐以求的身份,足够他提出迎娶蔡三小姐!龚家想把庶女嫁给他,他怎会愿意去娶一个没见过面的妾生女儿,而且,龚家不过就是有几个钱而已,哪里比得上世代官宦书香的蔡家?他果断地拒绝了,趁机向蔡光庭提出想求娶蔡三小姐的事。
自他提出这个请求后,蔡家待他便很有些不同,蔡知府进京述职,领着他去了很多地方,见了很多权贵。他才明白,什么叫做井底之蛙,蔡家算什么?抚鸣和水城府算得什么?这京城外在的那点繁华又算得什么?这才是人间富贵,他要过的便是这样的生活。只要能入翰林,他便能入内阁。
一切向着美好的轨迹发展,但他们到底是无缘的。留馆的事情出了差错,他明明计算得很好,每一个细节都想到了,偏偏出了差错。但不是他的错,这世道是那么的不公平,他明明考得最好,偏偏因为势不如人,便不能留馆,更因为他和蔡家的关系,他就理所当然的应该让步。他怎么能甘心?他苦读多年,受尽苦楚,为的就是这样一天。既然蔡家不能帮助他,反而成了他的绊脚石,他为什么不能为自己多想想?多算算?没有前途,其他都是空话。
幸亏,他终究是留馆了,蔡家虽然没把女儿嫁给他,却还是把他当亲戚看。他是难过的,但也不是那么难过,天涯何处无芳草,他做了翰林院编修,比蔡家女儿更好的亲事,他不是寻不到。
后来,他终于娶了妻,他没能娶上当朝大员的女儿,到底还是只娶到外放的一个从四品官的嫡长女。原来,爱才的人多,爱财的人也多,身世背景家族才是最重要的。他没有崔悯那样的运气,也没有崔悯那样的手段。他这样的人,在当朝权贵,世家大族的眼里,实在是算不得什么,他没遇上伯乐。
在蔡家倒霉的时候,他很庆幸,自己没有娶成蔡三小姐,不然够他喝一壶的,他去看蔡家,自以为是雪中送炭,蔡家人却没什么特别的表示,还说怕拖累了他,他也就不去了。蔡国栋的运气也真是好,竟然转眼就成了三品侍郎,得了御赐的宅子,他上门恭喜,蔡家还是没特别的表示,下次他再去,蔡家父子却总是不在。
时光匆匆,已然又过了十年,他的官途不顺,千方百计做上了正六品侍讲后就再也挪不动了,翰林院清水得很,入不敷出。他相信多子多福,妻子和两个妾确实很能生,相处也还算和睦,就是满屋的孩子吵得他头昏,回家祭祖修坟,请乡亲吃酒看戏的事情只做过一次,开销太大,妻子差点没把他的耳朵给揪下来,两个妾唯妻子马首是瞻,领着孩子守着他哭了一整天,从此他不敢再提回乡的事。
又一年,太子病故,七皇子成了储君,七皇子妃做了太子妃,四方来贺,因缘巧合,他撞见了已经是正四品诰命的蔡家三小姐。岁月仿佛没在她身上留下痕迹,她还是明眸善睐,举手投足间带着一种说不出的风情。她身边围着两个翩翩美少年,一看就是她儿子。妻子在他耳边酸溜溜地说:“人家都说这个龚夫人有帮夫运,旺家呢,我看也不怎样嘛,不就是靠着父兄么?悍妇一个,龚大人连房里人都没一个。看看,儿子也才得两个。”
他觉得这话很顺耳,就是呀,龚远和哪里比得过他?那分明就是个花花公子嘛。如此彪悍的妇人,多亏他没娶她,不然要闹得家宅不宁了。可是他又忍不住想,她真是漂亮呀,假如当年他没有想那么多,做那么多,娶了蔡三小姐,如今,他是不是也做了四品官,前途无量?
但一切都只是想想而已。
番外三:龚远和篇
那一年的社日,他十四岁。他跟着一群学里的同窗一道游街玩耍,顺便看看那些难得出来透透风的闺秀小姐们的娇羞样儿。人说眼见为实耳听为虚,要想知道谁家的小姐们长得什么样儿,还得抓住这个机会去仔细看看才是。
这种好日子大家都很兴奋,通常是会穿自己最好的衣服的。他也不例外,一大早起来紫菱已经给他配好了衣服。红梅伺候着他换上那身翠蓝折枝茶花纹亮地纱曲领袍,系上缂丝花鸟纹镶金玉腰带,挂好金瑞兽,簪上小紫金冠,又把扇子塞进他手里,拿着镜子给他看时,原本站在一旁的紫菱和送早饭来的紫罗都突然红了脸。
他清楚地看到红梅趁着他不注意,恶狠狠地瞪了两个紫一眼。然后笑嘻嘻地和他闹,一定要喝他早饭吃的粥。他笑着应了她。他知道红梅此举不过是在向两个紫示威,表示自己宠爱她。但是那又怎么样?红梅在他身边那么多年,很小的时候就跟着他了,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更何况……他想到此,心情突然不好起来。就当是最后给她一次机会吧。
临到他要出门时,红梅突然红了眼,哽咽道:“公子爷长得这个样子,也不知会被什么样的人家看上。将来咱们这些奴婢们,也不知会落到什么样的下场。”
他皱了皱眉头,道:“你为我做了些什么,我总记得的。好或不好,我心里有数。”但愿她听得懂他的意思。他身边的人不多,能让他喜欢的人就更不多,他总是想尽量保住这份喜欢的。
红梅听了,不由一喜,却又拉着他说紫罗的坏话:“我这几日总发现她不在自己的屋子里,好像挺喜欢往那边跑的。既然和咱们不是一条心,不如想法子发落了她吧?”
他心里没来由地一阵焦躁。如果不是紫罗提醒,让他亲眼看见红梅这个他最信任最亲近的人往他的饭食饮水里加东西,他又怎会不信她,转而信了紫罗?谁是谁非,他心里清楚得很,她总是不改好。他淡淡地笑道:“无凭无据,不要乱说!我喜欢她做的饭菜。”
直到见到一帮同窗,见到好友蔡光庭,他的心情才好起来。蔡光庭告诉他自己那个养在乡下的妹妹今日回来,他很好奇这个传说中克死了祖母和亲娘的女孩子会是什么样子。假如真要这么算,他岂不是比她更吓人?他的亲娘、祖父、祖母,是不是都算是被他克死的呢?自然不是。他嗤之以鼻。
原来蔡家三小姐还是个落了两颗门牙的黄毛丫头,又瘦又矮,偏偏一双杏眼又黑又亮,生得特别精神,五官也精致,笑容柔柔的,看着拘谨小心,其实并不慌乱,根本不曾露出养在乡下的怯样来。他有些意外,却又觉得她本来就该是那个样子才对,看到她身边那个大丫鬟满脸紧张地将她藏在身后,她眼里却露出一丝调皮的笑意来时,他也想笑。不过就是一个小丫头呀,会怎样?
回到家中,只因他赞了一句紫罗做的饭菜好吃,紫罗便被红梅找茬打了一个耳光,眼泪在紫罗的眼睛里转,但紫罗硬忍着没吭一声,没叫一声屈。接着红梅递给他的茶水里,又出现了那种特别的味道。他不动声色地将茶水吐回杯子里,说自己不想喝。
那天晚上,红梅添香的时候用了很特别的东西。接着,他把红梅踹下了床,借机发作了红梅。红梅被“公正严明”的二婶娘让人拖走时,她清楚地知道她面临的是什么,她黑黑的眼睛幽幽地看着他,默默地流泪,他淡淡地望着她笑了,红梅打了个寒颤。他得谢谢她。他不是第一次被背叛,但这次的感觉真的是很不一样。什么地方不一样呢?说不出来,反正不想再体会第二次。
第二天早上,他才起床,紫罗就告诉他,红梅没了。他淡淡地笑着说,知道了。看到紫罗惊慌的样子,他知道她是被他的笑吓着了。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难不成要哭?自然是要笑才成。
蔡光庭很疼爱蔡三小姐这个新回家的妹子,缠着他要牡丹犬,这不是什么大事,他和蔡光庭一向交好,无话不谈,自然要满足朋友的心愿。蔡光庭把家中的大小事都说给他听,他对这个小女孩子产生了些兴趣,听旁人的故事,咀嚼旁人的悲欢,帮着人家放猫捣乱,看别人鸡飞狗跳,自家也就没那么难受了。
他没想到那牡丹犬竟然叫“喜福”,听着他就想笑,这不是就叫“媳妇”么?兴许是因为知道一些事情,此次见到蔡三小姐,就觉得她与第一次见面很有些不同,同病相怜罢。
真正让他认识蔡三小姐的与众不同,是他竟然看到了她想杀人,却又心软,差点被反咬一口。他尽了他最大的力量帮助她,当他说出那些可怕的话时,她只是静静地听着,安静地按他说的去做,和他商量接下来该怎么办。做完那件事,他有种很奇特的满足感,仿佛,她就像自己的另一只手,能协助自己完成一个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他想,这样的女孩子,长大以后会成什么样子?虽然当时很瞧不起她那一瞬间的心软,但他偏偏又喜欢她那一瞬间的心软。从此,看到她就觉得顺眼得多。
他知道她的很多事情,知道她站稳了脚跟,和她的继母相处得很好,知道她背书很厉害,知道她长袖善舞,思虑周全,善于保护自己和妹妹。他经常觉得她很厉害,远比同年龄的自己更加厉害。这个女孩子是很特别的,那个女人乱纷纷地要给他寻亲事的时候,他突如其来地想,假如是她,他也就不计较了,最起码能像妹妹一样的疼,她那性格脾气,也断然不会如同红梅那般背叛自己,两个人一定能相处得很好。
他喜欢去蔡家,固然是为了好好读书,不用操心吃饭的问题,但更多的是想分享蔡光庭被妹妹疼爱尊敬依赖的感觉。她做的东西都是下了大工夫的,非常好吃,每当看到她在蔡光庭面前笑得眼如弯月的时候,他就会想,要是自己也有这样一个亲人这样掏心掏肺地对自己,那会是件多么好的事?但他的弟妹们,永远都不会对他如此用心的。也许她们什么都不知道,但那又有什么关系?他们总归和他不是一路人。
她对李碧很好,有时候会偷偷地看李碧,没有娇羞,表情是淡漠的,眼神是严厉的,嘴紧紧抿着。当其他人朝她看过去时,她总是微微一笑,眼睛完成月亮,看着挺欢乐似的,实际上他知道她眼里半点笑意都没有。他知道她的真实处境其实并没有表面那么风光,关于那命硬的传说,将会是她此生最大的障碍,伴随她一生。她在为自己打算,在为自己寻找出路。
他有些不以为然她的目光,李碧呀……不过是一张看着粗糙,实际上半点柔韧性都没有的纸罢了,只怕知道她会杀人,或者说动过杀人的心思,就会被吓得屁股尿流,觉得天地不容吧?他很奇怪,她为什么就从来没考虑过他呢?
追风没地方放,这狗得罪了太多的人,若是他去了京里,便只有死路一条。他想来想去,只有求她。她果然胆子够大,只是稍微犹豫了一下便答应他的要求,最难得的是追风喜欢她。
京城里很繁华,灯红酒绿,美人如云,他很孤独。他知道自己不可能一直把亲事拖下去,但谁来做他的妻子呢?又一次蔡光庭问他这个问题,他苦笑了。他的要求说高也不高,说不高也很高,他不要看不顺眼的,不要窝囊的,不要如同那女人一般寡毒的,却又不想要一味只是宽仁的,那个人,得有分寸,能和他共进退,共患难。不期然地,他脑子里想起她来。
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总觉得她若是给了旁人,他这辈子就再也遇不到更好,更合适的了。一想到这个问题,他毛焦火燎的,李碧看他不顺眼,他其实看李碧更不顺眼。
又一次见到她,她已经长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小美人,她的婚事也当谈了。她见到他时,比小时候疏离了许多,知道这是因为大家都长大了的缘故,他却有种淡淡的失落感。特别是知道李碧与她的亲事只差捅破窗户纸时,他说不出心里的滋味,总觉得是自家口袋里最宝贵的珍宝被人偷走了。
李碧无福!他赶紧向蔡光庭提出了要求,她没有一口答应他,说要想想。这是看不上吧?他想,难不成,是因为他长得太漂亮了?其实真实的原因还是没人喜欢他那种家庭才是。他觉得再不抓住这次机会,大概以后再也没机会了。北方人是不信那一套的,兴许她转眼就找到了更好的。他太清楚她是哪种人,知道她要什么,也更清楚自己要什么,如果他不做,他这一辈子都会后悔。
于是,他朝她伸出了手。当他跌倒在她软而幽香的身子上时,他的心不受控制地乱跳起来,但他没忘记他该做的事情,只是被她拳打脚踢出气的时候,明明还在下雨,他却看到天边有一弯彩虹,好像还有两个太阳。
后来,他才知道,那就叫幸福。
他终于抓住了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