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齐雨诺
“你把这块地翻整了,娘去淋菜。”
李氏说的淋菜,当然也不是随便舀两瓢水泼上去就行,这是要到粪坑那里挑些粪水,跟清水勾兑了,稀释之后才能领下去,而且淋的时候还得有点儿技巧,不能全部堆积到根部,不然肯定会被“咸”死,套一句现代文雅一点的说辞,那叫“营养过剩”。
粪坑距离家里有一段路,而且臭烘烘的,叶宁虽然适应了这里的生活,但骨子里还是爱好干净,不太愿意碰触这些。这种粗活儿脏活儿,李氏也不要女儿做,平时都是一力承担的。毕竟这活儿很费力气,清水也要从溪边挑回来,可费劲儿了,丫头身子骨还稚嫩,怕也挑不起来,便从未想过要让叶宁去干这些粗活儿。
不管将来叶宁嫁了以后是否要做这些活儿,但此时她还是未出嫁的姑娘,在家里自然要享几年清福的,姑娘们最轻省的日子也就是嫁人之前,嫁人之后,那些家里的地里的,那都是要学着做的。
都是费力气的活儿,叶宁真的宁愿翻地。握着沉重的锄头,努力的锄着地,过完年后,家里唯一剩下的那只老母鸡正紧跟在她的身侧,爪子在锄过的土地上挠着,翻着虫子吃。这也是还未春耕,而且家里正好要锄地,才把它放出来,也好吃些虫子,说不准儿还能下两个蛋。
母鸡也不是一定会下蛋的,至少家里原本的两只老母鸡就不怎么下蛋,原因无它,营养不良。家里没什么多余的粮食可以喂养,母鸡本身就瘦弱,哪里还能下蛋。也就她去裕兴楼上工的时候,每天带些剩饭剩菜回来,那些吃剩的骨头什么的能剁碎了喂鸡吃,于是每天能得一两个鸡蛋。
过年拜神的时候忍痛宰了一只母鸡,现在也就剩下一只,李氏原本也琢磨着要不要抓一些鸡崽回来养,但现在叶宁在裕兴楼的差事没了,李氏自然也就没这念头了。
粮食正金贵呢,人都没得吃了,哪有多余的喂那些畜生。
晚上吃完饭,叶平听女儿说着话儿,也沉默了。他跟李氏的想法差不多。女儿已经十三了,再过不久应该准备说亲了,差事丢了虽然可惜,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儿,丢了便丢了吧,好好在家里学学持家之道,学一学女红中馈,将来去了婆家才不会被人嫌弃。
叶宁躺在床上的时候,胳膊酸疼的不行。这身子瘦小,从前也没怎么做过粗重的活儿,年幼的时候没有,稍微年长一些也就这两三年,可去年她大病一场之后,后来就在裕兴楼做活儿,因此许久没有做过这样粗重的活儿了,这不,忙活了一个下午,胳膊就抬不起来了。
她一边捏着自己的手臂,一边怀念着在裕兴楼打工的日子,虽然只是一个下午而已,但感觉这种轻松的日子已经是上辈子的事儿了。
真的不能小看农村人的八卦能力,传播速度绝对不比现代的网络慢。只不过一宿而已,叶宁丢了差事的事儿就传遍了,多少当初咬着牙嫉妒的人,现在都有点儿幸灾乐祸,还特意跑到叶宁跟前绕着弯儿的说上两句。
对此,叶宁一概笑笑,礼貌应答,也不放在心上,过一会儿那些大媳妇儿小媳妇儿觉得无趣了,就各自散了。
拳头打在棉花上,感觉真不怎么好。
叶宁也没心思去跟她们计较,现在她只想知道,自己的手臂还能不能抬起来了。睡了一晚,情况没变好,反而更糟的感觉。
就她这小身板,怕是春耕都熬不过吧。叶宁低头看看自己的小胳膊小腿,肤色是挺健康,但力气这没多少。
要不要去镇上再找个差事?
可那位女煞星估计还在呢,她也不想凑上去掺和。
唉。
叶宁跟在李氏身边干活儿,李氏倒是轻省了不少,家里的活计都做得妥妥帖帖的,有点儿空闲也往山脚下走一圈,割点野菜回来吃,这个时节,野菜已经开始长了,长得小小一棵,却鲜嫩得很。
这阵子叶平在镇上也能挣些钱,每天能挣二三十个钱,李氏也大方了一回,割了野菜剁了一小块肉做馅儿,包了一会饺子,还让叶宁给霍连城端过去一碗。
要是喊霍连城来吃,估摸着他也不肯来,干脆送了一碗过去,也当是全了这份情面。
别看家里小,田地少,活儿可真是不少,尤其是家里没个壮劳力,光凭一个妇人和一个小丫头,要去翻弄田地,着实为难。
可叶家地不多,要是去借人家的牛来用,借不借得着是另一回事,关键是借到了还得给十个钱,还要割一天的草料,实在划不来。就这么点儿田地,咬咬牙也就干完了。
这会儿正逢春季,也不兴打猎的,冬日里修补了工具,春日便空闲了下来,霍连城和别人一样,这些日子都去镇上充当劳力,靠力气挣点儿银子,也好换些米粮什么的。
渐渐的,就到了要春耕的时候,田地是早早就翻好了,秧苗也早就育好了,叶家插秧,自然是叶宁负责拔秧苗,而李氏和叶平则负责插秧,早些日子,翻整田地、放水的时候,田基也已经用湿乎乎的泥巴铺了一层,这是为了阻止田基的野草生长太快,也是为了填补平日里行走而磨损的田基,厘清田野界线。
有贪心的人,悄悄的在做这活儿的时候,故意将泥土搭的高一点,多一点,一点一点悄然挪开一丝半毫,察觉也察觉不出来,可要真是几年下来,还真能挪宽一丢丢,精明的农户当然会注意这一点,就是一丝一毫也不肯让人站了便宜去。
春耕的时候,书院也是放假的,因为书院里许多学子都是农户,家里都需侍弄田地,半大孩子,也是个不错的劳力,再说了,四肢不勤,光会念书又有何用,因此像青柳镇这样的小城镇,镇上的书院到了春耕都是放假的。
这一下子,村子顿时热闹起来,小小的村子,竟然觉得到处都是人了。去镇上做工的,只要家里有田地,多半也会请假回来帮忙耕种,也就是这阵子,能够一下子集结这样多的村民。
李氏一大早料理好家里,随便扒拉几口吃了点早饭,就带着叶宁往地里去,拔了秧苗拿禾杆子一扎扎的捆起来,叶平则去挑些粪水回来肥田,要是不这样干的话,禾苗长得不好,结的穗也轻。早前翻地的时候就施过一遍肥,这是二次堆肥,但注意不能贪多,不然水不够的话,田会“咸”死,禾苗也就长不成了。
等叶平施好肥,秧苗也拔了不少了,天色也亮了起来,叶平和李氏就直接下田开始插秧,而叶宁则留在地里继续拔秧。
春耕这几日,镇上的人都返回各个村子里忙活了,毕竟春耕是农家人的大事,耽搁不得,镇上的生意便零落了,也没什么活计好做,因为谁都知道,春耕的时候,百姓们都会先顾着田地,因此商船也会避开这些忙碌的日子。
往年霍连城都是闲赋在家中,要么上山转悠一圈要么在家里做点什么活计,可今年,天色渐亮的时候,他就出了门,往叶家走去。
直到身边多了一个人,叶平才骤然抬头,察觉到异常。
“霍家小子。”
“叶大叔,婶子。”
“还真是,你这孩子来这儿干嘛。”
李氏嗔了一声,可心底却是欢喜的,对霍连城也愈发有了好感。有个小伙子不惜力气给你家干活儿,谁会不高兴?
“这几日,镇上也无事可做,我家中也没有田地,干脆来帮一把手,只要婶子管饭就好。”
“行行行,一会儿婶子让宁儿去买点肉回来,肯定管饱。”
霍连城也实在,不贪懒,干活儿干的比李氏和叶平这俩口子都要快,也不停歇。
第23章 做饭
耕种是卖力气的功夫,即使这会儿日头并不毒辣,过了一会儿那衣裳也都湿了,真要脱下来,肯定能拧出一把水来。
叶宁从厨房里端了一锅水,准备给他们解解渴,正要出门,可转念一想,就舀了一勺盐,倒入水里。干田地里的活儿,出汗厉害,喝点淡盐水是好的,盐是精贵的东西,但再精贵也只是小小一勺,只要能够对身体好,这么点损失也算值了。
李氏和叶平下田插秧,这家里煮饭的活计自然落到了叶宁的身上。
昨天听着李氏说了这事儿的时候,叶宁整个人都懵了。做饭?她不会啊。烧火也是来了这儿才慢慢熟悉起来的。在现代,哪怕是农村里,烧柴的也都少了,除了十分贫瘠落后的地方之外,农村人也用上了电器、煤气什么的,她哪里会知道烧火有什么技巧。
这刚从烧火这儿出了师没多久,转眼之间,就来了一个更大的难题,做饭!
想着要插秧,昨儿叶平就拎了一条肉回来。平时吃的随意些,吃个糠饼子或者喝个米汤倒也没什么,可春耕是重要的事儿,又是要卖力气的事儿,因此不能节省了这两日的粮食,家里只要有那么点儿银钱的,都会沾点荤腥补补身子,要是家里富裕一些的,这几日都是要杀鸡吃肉的。
到了近午的时候,叶宁将拔好的秧苗送到田边,自觉的回家做饭去了。
“去买点肉回来,一会儿你霍大哥在咱们家吃饭。”
“知道了。”
屠户每天能挣不少银钱,春耕也不会休息,总会留一个人在档口卖猪肉。要知道,卖一天肉比在镇上做活儿划算多了,而且还是长期稳定的营生。
叶宁拿了钱就往猪肉档走过去,她不喜欢吃肥肉,但这会儿的人都喜欢肥肉,因为肥肉多油,瘦肉很柴,对于一年到头很难沾一回荤腥的农家人来说,能吃上一口滋滋漏油的肥肉是再幸福不过的事儿了。
叶宁挑了一块肥瘦相间的五花肉。
“怎么不买块肥一点的?”
今天是屠户家的小儿子在看摊子,屠户家里也有田地,这几日大多也都下地去了,家里清净的很。
“这块就行了。”
肥肥的那些猪肉,她实在买不下手。
买了肉回家,就该做饭了,叶宁愁啊,这以前都直接吃的快餐吃的外卖,八百年没煮过饭了,谁知道该怎么煮,不过来了古代以后,经常帮着李氏打下手,看着看着也差不多懂了。
饭好办,就是菜不知道咋整,她知道怎么做菜,但厨艺实在差劲,只会放水放盐放油把菜煮熟而已,也是她幸运,来的是普通农家。农家人珍惜柴米油盐,习惯了做菜省油省盐的,也就是拿水煮熟了吃而已。
李氏的厨艺也不怎么样,一直以来都是拿水焖熟了加点儿盐加点儿油就直接吃了,味道很寡淡,跟宴席上跟酒楼里摊子上的那些吃食味道差远了。
只是,农家人的第一追求永远不是吃得好,而是吃得饱。
像米饭这玩意儿,普通贫寒的农户家里,一年到头也见不到几次,估摸也就是要下地的时候和过年的时候才能吃上一碗米饭,平时大多靠饼子和粥水熬着过日子。
叶宁先洗了米,放米煮饭,烧旺了火之后也不必时刻看着,过一阵瞧一瞧,别让柴头掉出来,适时添些柴火就成。烧好了火,就开始切,切得不怎么顺畅,动作也不快,倒是把肉切的挺薄,一条肉,也切了好一阵,倒了米饭喷气喷的厉害的时候,还抽空将柴火拉□□放入旁边的大灶里,由着柴火渐渐熄灭,那边只留炭火继续煮饭就行。
等切好了肉,叶宁已经无比心累,但还要继续把菜洗了,然后把大灶烧旺,把肉倒下去炒。
炒肉还成,有肉味儿,只要不是炒成黑炭,怎么炒也难吃不到哪儿去,难就难在炒菜,叶宁自认不会炒菜,学了李氏的招儿,烧开了一点水,再把菜扔进去,烫一烫,烫熟了再捞起来,撒点儿油撒点儿盐,拌一拌直接就能吃了。
不香,但也不难吃,也不会毒死人。
这样,也就足够了。
做好了饭,就该到田里把人喊回来吃饭了,叶宁学不会村里的大嗓门儿,可能也是因为现代的观念束缚着,放不开,也就喊不出来。村里的媳妇儿,那都是能从村头把村尾的哪个人喊出来的,就是斯斯文文的李氏,要喊人的时候嗓门儿也是很大。
喊不出来,也就只能老老实实多走一段路,恭恭敬敬的将人喊回来吃饭了。
“爹,娘,霍大哥,可以吃饭了,先回来吃饭再忙活儿吧。”
“行。”
“霍小子,走吧,先吃饭去。”
叶家的田地都是邻近叶家的茅屋的,很近,也省的送饭这么麻烦,直接回家吃也不耽误什么功夫。
“怎么买这么瘦的肉?耕种辛苦,霍小子也来帮忙,多花几个钱也不碍事。”
李氏想的是叶宁是为了省钱,因为在她的观念里,就没有谁是不喜欢吃肥肉的,却不知道自己的女儿早已换了芯儿,压根就吃不下肥肉。
“一点小事儿也好拿出来掰扯,也不怕人笑话。”
叶平作为一家之主,他既然开口了,那就没有人再说什么了。
霍连城沉默惯了,就算有心想帮叶宁解围,但他只是一个外人,在这个家里也不好指点什么,也只能静静看着。
吃完饭喝点水,坐了一会儿之后又该要继续忙活了。叶宁吃完饭就利索的收拾了碗筷,然后去地里继续拔秧。一个人拔秧要供三个人插秧,虽然不用下田,但也不容易了。耕种的时期,就没有哪个人是轻松的。
李春生(李子敬父亲)家里也是一样,个个忙得脚不沾地,但罗氏还是拒绝让李子敬下田地干活儿,一个劲儿的鼓吹他只要认真念书就好,李子敬看起来斯斯文文瘦瘦弱弱的,有点弱不禁风的样子,但弟弟妹妹个个都在田地里辛苦劳作,就连怀孕的弟妹也要一个人照管家里的大小事务,他又怎能安心置身事外。
念书如果把自己的根本都念忘记了,将来也不过是个披着读书郎皮囊的纨绔罢了。
他不愿做那样的人,意志也足够坚定,寄人篱下是情势所逼,却不能因此忘了自己是农家儿郎。于是,对着罗氏一番鼓吹,说若是放着家人干活儿而独自安逸,不管是书院的师长还是其他文人雅士,都要唾弃鄙夷的,故意将事情后果夸大,罗氏听了自然大惊,却仍舍不得这个一心想供着念书科考的儿子做粗重的活计,于是让他去地里拔秧了。
田需要水,基本都是拢在那两三处的,地是旱地,也是相对集中在一块,相隔的不远。
李春生家的地里,有李子敬和妹妹在那儿忙活,而相隔不远的地里,叶宁孤零零的在那儿拔秧。
回村之后,就算不想听,也会有些闲言碎语钻进耳朵里。春耕时候,叶宁请假回来帮忙也实属正常,要不是偶然间听人提起,李子敬也不知道叶宁丢了差事。听闻她是得罪了贵人才丢的差事,转念一想,也差不多厘清了情况。
他自己仍无力保全自己,只能攀着贺家,即使有心,也无法为一个毫无关系的小小女子出头。
“哥,你在看什么?”
李子敬的妹妹李宝儿间歇抬头的时候,瞧见自家大哥愣神的模样,好奇问了一句。
李子敬连忙收回神思,低头干活儿。
“没什么。”
从前倒不曾怎么记得住叶家那小丫头,可自从有了些往来以后,不知为何,她那茫然懵懂的模样,还有那笑起来的模样,似乎刻在了脑海里,空闲时总不免想起。
每家每户都是忙到天色黑了才收工回家,霍连城在叶家帮忙,在叶家吃饭是理所当然的。有他帮忙,叶家也就只有一亩田,一天下来早就忙完了。
李氏去取了钱出来,要递给霍连城,二十文,也不少了,农忙时帮忙耕种的,多半都是十五文或二十文一日,管饭,叶家已经是按照惯例给了最高的工钱了。
霍连城忙站起身,连忙推拒。
“使不得。你们也没叫我来,是我自个儿闲着没事愿意来的,怎么能收钱呢。”
“也不能让你做了白工。”
“婶子这样儿,我可不敢再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