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齐雨诺
李氏为难的看向叶平,叶平朝她摇摇头,她这才将钱收回去。
坐了一会儿,霍连城便告辞离去。
“这几日镇上也没什么活计,明儿我去李大山那边做活儿。”
李大山是李家村里的富户,李家村这地儿原本叫什么名字是不知道的,只是有一次人群迁徙之中,李氏族人迁居在此,在这儿扎根,这村子里多半都是姓李的,哪怕不同宗也是同族,都是远远近近的亲戚。
而李大山在这村里也算是个小地主,家里有好些上好的水田,光凭租子也能吃饱穿暖了,可李大山家里并不放租,自己耕种也忙活不过来,因此每年耕种期都要请人的。
“行。家里你就放心吧,那小块秧地我和宁儿明日翻了,种上黄豆就成。”
李氏疼爱儿女,何尝又不心疼丈夫,可没办法呀,这个家还凋零着呢,不说给儿女留下什么家业,至少也要努力攒了银子,让家里的日子好过一些。
攒了这么些年银子,今年若是收成还行的话,也能盖几间屋子,不必一家子挤在这不遮风不挡雨的茅草屋里了。
家里的地早就种下了,田也弄完了,把那小块栽秧的的地也翻了种上黄豆,他们家的春耕便算完了。除草、看水、放水这些就是日后的功夫了,也能歇歇缓缓气儿。
第24章 给你的
知道内情的人,都知道叶宁差事丢的冤枉,为了这事儿,李子敬有些鬼使神差的想找叶宁说说话,却似乎找不到合适的机会。
真要说话,他其实也不知道要说什么。
富贵人家的少爷小姐,哪怕叶宁不是他们的卖身家奴,但权势在他们手上,普通的小老百姓如何能够抵挡。再说了,这铺子里一个小伙计的事情,水也不会放在心上的,除了那个被赶走的小伙计。
书院只放了三天假,李春生家的田地多一些,虽然家里人也多,还是耗费了三天时间才弄完。到第三天下午,罗氏无论如何也不肯让他做活儿了,催促他回镇上看书,李子敬瞧着家里的田地也弄得差不多了,也就不再坚持。
有些心神不宁的走出了家门,正巧碰上了同样走出家门的叶宁,李子敬启唇,唇瓣微微挪动着,却没有发出声音。叶宁没有注意到他,他却盯着她看,看她舒展的眉眼,唇角似乎微微向上弯了弯,看起来不明显,但一张脸看起来就是觉得她心情愉悦,让人看了心里头也跟着欢喜。
叶宁没有走到他面前来,而是往山脚下那条小溪走过去。
叶家的地势比较高,旁边有一条溪流,溪水会一直流入河里,如果田里要放水,也是从这小溪里放的,水量不多,却也足够灌溉,叶家和附近的一些人家平时打水也是在溪边打的水,但衣服却仍要到河边去洗。
看了好一阵,李子敬才毅然走向镇上。
隐隐约约之间,李子敬知道自己对叶宁的想法有些异样,但朦朦胧胧的,也不知道为何,只觉得心里一阵泛悸,让他觉得心神不定十分不舒服,于是强行压制,不肯让它冒出头来打搅自己。
李宝儿累得够呛,此时坐在厅里也没人说什么。李春生家里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李子敬是长子,今年17岁,李子正16岁,李宝儿14岁,都已经长大了,不管是男是女,都是家里的一份劳力,因此日子过得也不错。
尤其是李子敬考过童生以后,被贺家瞧上,李春生家里也算是转运了,大儿子不要钱吃喝不要束脩就能继续念书,若是将来真的有幸能够考取功名,那可当真是光耀门楣了。
罗氏生完李子敬,没多久就又怀上李子正,兄弟俩年龄相近,如今李子正在贺家的铺子里做活儿,每个月也能挣不少银钱,莫说家里还有李春生这么个壮劳力,平日里也能挣些银钱,故而,李春生家里的日子过得当真是不错的。
除了村长和李大山这两户富户之外,李春生的家底在李家村里也是十分惹眼了。
罗氏儿女不多,哪个都喜爱,但最爱的始终是长子,将来的倚仗也是长子,因此费心栽培谋划,盼着长子能够给她挣来一份体面。二儿子虽也喜爱,却比较淡,至于小女儿,自然是极为疼爱的。平日里那些家长里短的,罗氏想找个人说话,奈何夫婿儿子都不愿听,也就小女儿总是跟在身边,与她性情相近。
罗氏舍不得儿子女儿受罪,可对于入门的媳妇儿可没那么客气,尤其是这个儿媳妇本就不得她喜欢。
即使儿媳怀着身孕,一样要儿媳做活儿。李子正与其妻情投意合,看娘子被娘亲磋磨,自然心疼,可又不能忤逆了娘亲,着实是两相为难。当日没按着娘亲的意思娶别家的闺女,而是娶了自己喜爱的姑娘,已然是忤逆不孝,如今若是自己再一味护着娘子,娘亲必然会更加迁怒于她。
自己每日要做活儿,娘子怀着身孕,也不能好好照顾她,自然只能将娘子留在家中,娘子怀的是李家的子孙,娘亲即使不喜也不会太过分。只盼着忍了这些时日,娘子的肚子也争气些,若能生下李家长孙,想来娘亲也会放下芥蒂,一家子和和乐乐的过日子。
这不,这农耕的第三日,下午便弄完了,也没到天黑,李子敬已经出门,而罗氏和女儿李宝儿则懒在厅里,只说自己农耕辛苦劳累,见着儿媳/二嫂挺着大肚子做家务,也当做没看到,完全没有搭把手的意思。
李子正无法,又看不下去娘子如此操劳,只好跑去帮忙。可想而知,见儿子如何呵护自己不喜欢的儿媳,罗氏自是满心不喜。
对着女儿一通抱怨,李宝儿与罗氏志趣相投、脾性相近,深得罗氏真传,对这个二嫂也着实不喜欢,应和的无比投契。说着说着,李宝儿想起自己之前看到大哥偷瞧叶家丫头的事儿,禁不住和娘亲说了起来。
大哥念书厉害,谦谦君子一般的人物,在这村子里可是独一份儿的,多少姑娘都偷偷喜欢她大哥,时常跟她打探消息呢,不免也会塞一些绢花什么的给她。不过,李宝儿收是收了,心里却对那些个姑娘家鄙弃的很,也不瞧瞧自己是什么货色,竟也敢肖想她大哥。
大哥可是有大出息的,等大哥考了秀才,到时候娶个大户人家的小姐才是门当户对,而她有个秀才大哥,自然也能嫁得好。
她十四了,也该说亲了,但是大哥今年要考秀才,若是能考过了,她的身价自然也会水涨船高,到时候嫁到镇上也未尝不可。
李宝儿清楚得很,大哥是她的倚仗,大哥好她才会好,因此盯得紧的很,绝不让村里那些姑娘家有机会将大哥的心勾了去。是以,想到自己见到的那一幕,连忙与娘亲说了。
“娘,我瞧见大哥偷瞧叶家那黑丫头了。”
“瞎说什么,那丫头又黑又瘦,你大哥那样的人物,村里多少白白嫩嫩的姑娘家爱慕他,他也不曾动过心,怎会瞧上叶家那丫头。”
罗氏听了自是不愿相信,她的大儿子,在她眼里,自然是最好的,这村子里就没一个姑娘配得上他,更不要说叶家那丫头了。
“万一那丫头存心勾大哥呢?大哥平日里只埋头苦读,未曾与女子接触,叶家那丫头去了镇上做活儿之后,大哥便与她有了几分联系,也能时常碰面,就是心思有些浮动也不一定。”
“她敢!”
罗氏冷哼一声,叶家那破落户,还想攀上他们李家,攀上她的大儿,痴心妄想!
“大哥这样好,哪个姑娘不喜欢,叶家那丫头都敢到镇上找活儿,整天都在男人堆里,想来也是个大胆的。”
罗氏眯了眯眼,虽然她不信自己的大儿子会喜欢叶宁,但想起一向清冷的大儿子对叶家的那些关照,又觉得不可不防。子敬念书念得多,人情世故却不通,又是仁人善心的,哪里知道那些私底下的阴私事儿,叶家丫头若是存心勾他,未必不会中招。
这么一想,叶宁便成了罗氏的防备对象,自是打定主意不再给好脸色,要断了和叶家的往来,让叶宁知难而退,若是她还不消停,定要让她当众出丑难堪。再说,叶家那破落户,送礼也不过是一个小红包一条肉一盒点心罢了,算得什么,及不上大儿子丝毫。
罗氏拍拍女儿的手。
“你可要多盯着些,别让村里那些不知羞的姑娘勾了你大哥,等你大哥考了秀才,娘亲就给你说一门好亲事。”
李宝儿垂下眼帘,脸颊泛起红晕,想到自己的婚事,有些害羞。
“娘放心,女儿晓得的。”
罗氏眯着眼,二儿子娶了个破落户的姑娘回来,他已经十分不喜,相较之下,更得她看重的大儿子的婚事,她自然不允许再有丝毫差错。
风朗气清的某日里,李氏去田里看水,要给地里拔草施肥,活儿不少,却不急,于是也不拘着女儿,让女儿上山去采些蘑菇什么的晒干了,也能添个菜或者拿去送礼,就是拿去卖也称,虽说卖不了几个钱,可又不用自己栽种侍弄,只需费点力气摘回来就成。
如今女儿丢了差事,家里田地不多,也不需这么多劳力,给女儿找点儿事做也好,省得养懒了,等过些日子田地里的活儿少了,定然要揪着她学学管家和女红。
以前女儿是会女红的,说不得精细,但缝件衣裳倒是不成问题,可自从大病一场,脑子就摔坏了,许多事情都忘了,如今她都是大姑娘了,自然得抓紧了让她学会这些。
农家人自然要学的多,不会缝衣服就要花钱买成衣,不会打理田地就侍弄不好庄稼,婆家看了定然嫌弃不喜。
此时的叶宁走在山间,自然也不知道自己即将大难临头,心里还挺欢快的。
原始的生态、没受到工业污染的环境跟现代真的天差地远,而且现在的她丢了差事,等同于不用上班,每天就帮着家里做点活儿,其它时候都可以随处浪,这样的生活可不是美滋滋么。
家里贫寒,却不至于缺了她一口吃的,有的吃有的喝有的住也有的穿,又不用勤勤恳恳上班,多舒服惬意啊。
霍连城远远便瞧见了叶家那丫头,本以为丢了差事的她会很难过,春耕的时候看她的脸色也不怎么好,可这会儿瞧着竟是颇为愉悦,也不知是遇着了什么好事儿,自己一个人在那傻乐,瞧着也是逗,让他的唇角禁不住勾起。
叶宁突然被什么东西砸了一下脑袋,一看,地上滚着个小小的也不知道什么果子,青青的一看就没熟,肯定酸涩得很。
本来还以为是意外,谁知道罪魁祸首却禁不住发出笑声,不打自招。
“霍连城!”
叶宁气恼,也顾不得那些,直接喊了他的全名儿。
“真生气了?”
霍连城与叶家有了往来,跟叶家一家子都熟悉了起来,对这个丫头也是始终印象深刻。熟悉了之后也就没那么多顾忌,再说农家女子可不兴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那一套,平日里做活儿走动都能瞧见,别人也不至于说些什么闲话。
此时在山里,更不怕有什么人瞧见,也就不顾忌那么多了。
“呐,这给你。”
霍连城递过来一朵淡紫色的小花儿。
“插头上,好看。”
“得了吧,我这肤色,插什么都不好看。”
叶宁是真的有点想翻个白眼给他瞧瞧,可那样也太难看了,还是作罢。现代的时候,她的皮肤还挺白的,整天宅在家里,两点一线,也晒不到什么太阳,又不是天生黑皮肤,自然黑不到哪里去,现在成了叶宁,她才深刻体会到什么叫做“一白遮百丑”。
这张脸明明不难看,还算清秀,可就是因为肤色偏黑,硬生生的将三分姿色降到了一分,若不细看,真跟个野小子一样。
背起背篓,突然觉得重量不对,回头一看,里面已经堆了不少鲜蘑菇,立即看向一旁的霍连城。
“给你的。”
第25章 冲动
这好端端的,怎么就给她了?也不怪叶宁多疑,实在是她跟霍连城也不是特别熟,只是在这村子里,除了父母之外,她比较熟悉的人而已。
再说了,哪有这样的傻子,辛辛苦苦的劳动成果主动扔给别人的。虽说在他们眼里,这些蘑菇值不了几个钱,可好歹也得花功夫去摘的,不管是自己拿来煮菜吃还是晒干了拿去卖,也算是有点收获是不,总不能做白工吧。
霍连城瞧着她那神色,真的挺想伸手去揉一揉这个姑娘的头发,因为瞧着她那双亮晶晶的眼里透着懵懵懂懂的色彩,就像是一只蠢蠢的野兔子,还是那种小小只刚出窝的那种。
古代人不知道“萌”这个概念,但也依然无法抵抗萌物。
“瞎想什么呢,就一点儿蘑菇,让你带回家给婶子的,又不是特意摘给你的。刚才上山察看的时候碰巧遇着了一片蘑菇,那里比较潮湿,蘑菇长了不少,也长得够大朵,干脆就顺手摘了,不然一会儿有人瞧见了照样保不住。我自个儿懒得拨弄这些东西,本来就是要送你家去的。”
“那不成,我娘会骂我的,总是收了你的东西。你要是自己送过去便罢,我娘若是肯收无甚妨碍,可我要是拿回去了,我娘只会说我。”
霍连城一脸不以为意的模样,并不放在心上。
一点儿蘑菇罢了,看着多,却不是很重,晒干了更是没剩多少。这玩意儿山林里随处可见,固然也有人收买,可也不值什么钱。也就那些贫寒的揭不开锅的人家,才会晒干了去卖,多半人见着了就跟野菜一样,都是摘回去自己吃的。
“你给我拿回去!”
霍连城也不说话,就是一副“我就是不拿,你奈我何”的模样,更是将叶宁气得牙痒痒。
叶宁也懒得跟他纠缠胡扯,瘪着嘴,神色不悦的继续往前走。霍连城也不恼,只静静的跟着她。
他是上山来布陷阱,顺便摸摸猎物的底细,看都躲哪儿去了,到了能大肆捕猎的时候,就知道该往哪儿走了。瞧见叶宁也是意外之事,但既然瞧见了,这会儿又没啥事儿干,瞧她有趣,忍不住就想逗逗她。
“你跟着我干嘛?”
要是被人瞧见了,指不定编派成什么样儿呢,说他们是偷偷在山上幽会也不是没人信。毕竟她十三岁了,在她看来自己年纪还小,身体也还没发育好,但在这个时代里,十三岁就已经是个大姑娘了,也可以准备说亲嫁人了。霍连城和他们家关系好是一回事,但他也不是小孩子了,而是早已能说亲成婚的大小伙子了,又是外男,他们两人走在一起,别人要是存心编派,他们也反驳不了。
所以,他们还是保持距离比较好,她可不想被流言逼得去跳河或者被逼着浸猪笼。
其实也没那么重要,毕竟没有捉奸在床,所以顶多是流言出来了,名声臭了之后很难找到好人家嫁了,只能做个老姑娘或者匆匆嫁给老头子做填房又或者嫁得远远的给那些娶不上媳妇儿的贫户做媳妇儿,从此与娘家断了关系。
不管怎么样,后果都是十分严重的,叶宁绝不想让自己陷入这样的困境里。
现在的生活是不错,她很习惯也很满意,在家做个老姑娘也没什么,但是却不能坏了名声,不然牵连了村子里其他姑娘的名声,这村民们一人一口唾沫也能把她淹死,如果他们强行要送她去庵子里做姑子或者强行要浸猪笼,她爹娘也护不住她。
三两个普通人又怎么能抵得过一群普通人的力量呢,他们家又没权没势的。
“这山不是你的,路也不是你的,你能走,我不能走?”
他是不多话,也不想连累了她的名声,可在这山里遇着人的机会可不大,就有点放肆了。
霍家只剩他一个人,平时连个说话儿的人都没有,自然寡言,但同叶家来往之后,冷硬的心就暖化了柔软了起来,暗藏在深处的少年的活力也慢慢的有些浮现了。
虽然已经是个能顶门立户的男子汉了,但说起来也不过是是十几岁的少年郎,哪里真的会是死气沉沉。
叶宁看看背后的篓子,篓子本来就不大,塞了这么多水分充足的大蘑菇进去之后,差不多也要满了。这么说来,她的任务,貌似已经完成了,所以接下来可以好好休息一下玩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