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味记 第17章

作者:熙禾 标签: 种田 穿越重生

“喏,芙泽县的酒楼饭馆,大多数都集中在天胜街那边。”关蓉帮着花小麦卸下背上的竹篓,指了指不远处道,“既有两三文钱就能吃一碗面的小食肆,也不缺一顿饭就花掉一两银子的大酒楼,要我说,与其四处奔走,倒不如直接去那里碰碰运气,反而还便当些。”

“行。”花小麦痛快地点点头,朝四周看了看,将篓子里的笋脯拿出来一些,放进关蓉随身携带的竹篮里,“蓉姐,你身子不好,走了这么远的路,应该已经很累了。我看这里人挺多,要不,你就在这儿等着我吧,我留点笋脯给你,倘或有过路人看上了,你只管卖给他们就是。记得咱们之前商量好的价钱,可别卖得太贱了。”

“我……我在这儿摆摊啊?”关蓉有点为难,手指不自在地搅扭垂在肩上的发丝,“可是我不会叫卖……”

“没事儿,卖多少算多少。”花小麦原本就没对零售抱有太大期待,笑了笑道,“若是等得久了不见我回来,你就出城,去咱们来路上看见的那家茶档坐着歇息。我回来找不见你,自然会到那里去跟你碰头的。”

“那……那行吧。”关蓉仍然有些期期艾艾,可花小麦已经将更难办的事揽下了,她也不好再推脱,只得答应了,想了想,又补上一句,“那你可小心点啊!”

“哎!”花小麦回头冲她一笑,理了理肩头的麻绳,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拐进天胜街。

关蓉说得不错,这条并不宽阔的小街,的确聚集了许多大大小小的饭馆。尚未到饭点,大多数食肆都还没开始做生意,门只开了半扇,伙计们在里头清扫,掌柜的站在柜台后,将算盘子拨得噼里啪啦直响,给原本热闹的街道,又添了几分喧杂。

花小麦一边左右四顾,一边在心中盘算着应该从什么规格的饭馆开始“下手”,走了不上两步,忽听得身后似乎有人叫她。

“小妹子,穿黄衣裳的小妹子!”

她回过头,就见一个胖胖的中年女人赶了上来,手里还抓着两三块笋脯,“小妹子,你东西掉了!”

花小麦回头一看,果见身后背着的竹篓底部破了个窟窿,忙笑着道:“啊呀,真的呢,这篓子坏了我都没注意,谢谢啊大姐。”

“没事,我替你看过了,就掉了这几个,赶紧拿着吧。”女人将笋脯往她手里一塞,忍不住又多看了两眼,“小妹子,这是啥玩意啊?”

“笋脯,自家做的。”花小麦将手里的笋脯复又递了回去,“大姐,多谢你帮忙,你拿回去尝尝吧,炖肉做汤都不错的。”

“是吗?”女人倒也不客气,将笋脯递到鼻子下面闻了闻,嘴里自言自语地咕哝,“唔,闻着倒还挺香,是用松柏枝熏烤的吧?嗯,还有一股子蜜香味,只不知吃起来如何?”

“你尝尝,熟的,能吃。”花小麦歪了歪头,抿嘴一笑。

女人果然拿起一块送到嘴边咬了一口,细细咀嚼,随即高声叫起来:“哎哟,真的挺好的嘿!蜜糖在笋上凝了薄薄一层,咬上一口脆生生的,酱料抹得恰到好处,与冬笋的味道十分贴合,还有那股子松柏香……啧啧啧,这是好东西呀!”

她抬头仔细看了看花小麦的脸:“小妹子,你跑到这天胜街来,是打算把这笋脯卖给开饭馆的吧?”

“嗯。”花小麦听她满口称赞,心里乐开了花,眯起眼睛点头,“就是想来碰碰运气,也不知能不能……”

“嗐,那你不如卖给我呀!”女人一拍大腿,“我是给人家做厨子的,大冬天的新鲜菜少,正发愁呢!我看你这儿拢共也不过二三十斤,卖给了我,接下来好几天的菜色就有着落啦!”

生意主动找上门,这也算是好兆头吧?花小麦一阵高兴,同时却又有点犹豫:“但是……”

“我知道,你是想卖给饭馆儿,说不定以后他们就成了你的回头客了,对不?”女人了然地道,“你放心,我男人就是在饭馆儿里干活儿的,你这笋脯我拿回去,若是大家都喜欢吃,回头我让他给你牵个线就是了!只是你这笋脯量有点多,我得先问问东家的意思,你要是愿意的,这就跟我走一趟?”

卖给谁不是卖,先把钱赚到手才是硬道理啊!花小麦琢磨片刻,也便点了头。女人当即领着她出了天胜街,七弯八绕地拐进一条胡同,在一扇黑漆漆的大木门前停下来。

“看,我就是在这儿当厨子的。”女人脸上颇有两分骄傲,扬了扬下巴。

花小麦抬起头,望向门上的匾额,倏然睁大了眼。

“大姐,你是连顺镖局的厨子?”

第二十一话 你怎么这么倔

 “可不是?”女人愈加得意,笑得整张脸上的肉全都挤到了颧骨上,“其实我也刚来半个月,我那些街坊邻居,听说我如今在连顺镖局做厨,都羡慕得不得了呢!”

有那么夸张吗?花小麦暗地里撇了撇嘴。

古往今来的书本戏文中,哪个镖局的名字不是响当当,如雷贯耳的?什么“振威”、“龙腾”、“虎啸”……一听之下就让人觉得特有气势,可眼前这间呢?叫什么不好,偏生叫“连顺”,字里行间充斥着一股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味道,一点都不大气上档次!

“别愣着,快跟我一块儿进去,看看东家在不在。”女人拉住花小麦就往门里迈,嘴里喋喋不休道,“你也别大姐大姐的叫我了,我的名字是左金香,你就跟这儿的人一样,叫我一声左嫂子就行。”

花小麦被左金香扯着,不由自主进了连顺镖局的大门。

院子很宽敞,栽种了些高大的树木,左手边停着几辆拉货的大车,几个打扮精干的男人在院子里活动手脚,时不时三三两两凑在一处聊个几句。见左金香回来了,纷纷敞着大嗓门跟她打招呼。

“哟,左嫂子回来啦,今儿中午给我们吃什么好东西?”说着,又看看她身边的花小麦,“这姑娘是谁?嘿,左嫂子莫不是觉得我们连顺镖局阳气太重,特意带个女人回来帮着调和调和?”

“扯你娘的臊!”左金香冲那几个男人啐了一口,“这小妹子是给咱镖局送好菜来的,把你们的嘴给我放干净点!东家在不在,我找他有事哪!”

一面回过头压低了声音对花小麦道:“镖局就是这点不好,出出入入都是男人,三教九流都得结交,一个个儿学得嘴上没个把门儿的。他们也就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其实人是不错的,没坏心。”

花小麦摇了摇头表示并不计较,就有一个男人越众而出,扔下一句“东家好像在屋里说事儿,我去给你叫”,一溜烟地跑进厅中。

没一会儿的功夫,便从那前厅之中走出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留一把尺来长的胡子,头发和胡须皆是花白,瞧着总有五十来岁,却行动带风神采奕奕,仿佛比年轻人还要精力旺盛。

“左嫂子,你找我有事?”他站在厅前的石阶上,神色和蔼笑容可掬,看上去更像个做普通生意的商人。

“那便是连顺镖局的东家,柯震武。”左金香在花小麦耳边轻声道,示意她在原地等着,走上前去与那男人低语了两句。

“笋脯?”柯震武捋了捋下巴上的长髯,似有回味之意,“这东西咱们芙泽县倒是少见哪!还记得——大概是五六年前吧,我走镖去了一趟锦乐府,在当地的酒楼吃饭,点了一样鸡茸金丝笋。在咱们本地,这道菜往往是用鲜笋烹制而成,而那间酒楼用的却正是笋脯,味道当真不错呀!”

他一边说,一边回过头,冲厅中高声叫道:“郁槐,你可还有印象?那时候,你还是我的趟子手哪!”

孟郁槐?花小麦闻言,眉间微微一挑。他不是说要去那什么平山府走镖吗,怎么还在芙泽县?

不等她抬头去看,耳边已传来一阵沉稳的脚步声,紧接着便是一声略带讶异的低唤:“花小麦?你在这里干什么?”

孟郁槐从厅中一出来,就发现院子里多了一个葱黄色的身影。

她身后背着的竹篓又高又大,将那瘦骨嶙峋毫无美感的身段衬得更加弱小。许是走了远路,她额头上微微冒了汗,头发也有点蓬乱,脸色看着倒比平日里红润些。她站在牛高马大的男人堆里,身板挺得笔直,然而却仍像是一只束手就擒的小鸡崽儿,毫无还手之力。

花小麦抬起眼皮轻轻瞟他一眼:“孟家大哥,我卖笋脯。”

“咦,郁槐你认识她?”柯震武哈哈笑了起来,“怎么,难不成是你的相好?这可巧了啊!”

孟郁槐脸色便是一冷,沉声道:“柯叔,这话胡说不得!她是我同村兄弟的亲戚,见过两回罢了。”

“哈哈哈,你这孩子,开个玩笑罢了,这么认真做甚?”柯震武笑得胡子都跟着抖,冲花小麦招了招手道,“来,姑娘你过来,听左嫂子说你这笋脯好得很,你打算卖多少钱一斤?若是价钱合适的,我连顺镖局就全要了!”

花小麦依言走过去,在心中快速盘算了一番,抬头对他笑了笑:“这笋脯是我自家做的,原本打算以三十五文钱一斤的价格卖给县城里的饭馆儿,今天左婶子帮了我的忙,我就算便宜一些,三十文一斤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