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奉小满
奉九对气味天然的敏感,这宁铮早领教过了。
宁诤:“……这挨得上么?”
“那我的字呢?”奉九问了句,很想听听丈夫对自己的评价。
“虽然是女子的字,但遒劲有力,恣意纵横……”,几个字就夸得奉九很受用,没想到宁铮慢悠悠地接了一句:“但也看得出,为人很任性,稍显固执。”
“……我看你不念心理学也是可惜了。”奉九悻悻地说。
“这就叫,一通百通。”宁铮自卖自夸。
“……你要是在清朝进了宫当妃子,通过分析别人的心理,估计也能混个皇后当当,至少也是个唯一的皇贵妃。”
“那还不是生不如死了?进宫哪是人过的日子?”宁铮好笑道。
奉九轻哼一声:“偏偏就有人为了权力,在所不惜——我觉得人是愚蠢的,世界上的帝王,有比元朝的成吉思汗生前治理的国土更大的么?可即便是他,也在死前领悟到——就算拥有世界上最广阔的疆域,人到死时,也只能占有一个人躺着的那块小地方,如此而已;更别提火葬的,就是一捧灰最后化作一抔黄土罢了。所以说争权夺势的最是想不开。”
宁铮听了奉九意有所指的一句话,英气的眉头微微一皱,老帅的野心的确已经昭然若揭,虽然已出了纪念银币,但毕竟他还未真正当上“中华民国海陆空大元帅”,这是他的心结。
就在去年底,老帅想以“临时总统”或“大元帅”的名义于元旦时分在北平主政,迫不及待地尝一尝当“一国元首”的滋味。
但亲信图宇霆却极力反对,他力劝老帅在军事上没有十足的把握前,不要贸然行事以免到处树敌。
老帅虽听从了劝导,但一直心有不甘,憋了半晌,终于说了一句:“我终究非干一次不可。”看得出来,不实现这个目标他决不罢休。
更可怕的是,他的野心在于,不光是东三省,直隶,浙江,甚至如果有可能,他连广东那边都想要。
但实际上,这样的肥肉哪里是那么好吃的?广东国民政府的北伐军被视为正统,已经与陆系打了几场,宁铮屡次规劝,只换来老帅越来越不耐烦的回应,即使是亲父子,也没法在这件事上达成共识。
宁铮对于老帅不顾现实,势要将宁军陷于水火,所到之地老百姓跟着倒霉的前景感到头痛不已。
奉九看到宁铮紧皱的眉头,知道触动了他的心事,于是就不说话了,自顾自地又拿了一张长约一尺的花间笺,用新练的行书体默了一篇《兰亭集序》,笔法精细,字体遒媚,葱管一样秀挺的指间捏着一柱斑竹狼毫,姿态娴雅,一张鹅蛋脸的侧面尤其赏心悦目。
宁铮没说话,只是在一旁默默注视着奉九凝雪的手腕儿,当她写到“固知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时,宁铮忽然出声:“别写了,陪我坐会儿。”
奉九没理他,刚想继续,一只手伸过来夺过她的毛笔,奉九不满地抬头瞪他,宁铮也不说话,把奉九往旁边轻轻一拨拉,执笔刷刷地把后面的话补齐。
奉九不乐意了:“哎,我这前面写得很顺手,刚觉得这是一篇值得裱起来的习作,你可好……”
“那你过来看看。”宁铮又拉过奉九。
奉九低头仔细一看,宁铮虽然补了几句,但他的笔迹刻意模仿自己,也显得力道轻了少许,但细细审视,就会发现二人笔迹的不同之处,反而显得很有意趣。
“还不错吧。”奉九不情不愿地承认。宁铮等了一会儿,墨汁已干,就把这幅字卷起来放到旁边放在地上的大花瓶里,里面都是各种卷轴,大多是奉九的字和画儿。
宁铮自己往书桌后面的椅子里一坐,牵了奉九的手让她坐在自己腿上,奉九只能坐好——反正最后也得坐他怀里,不同意也不行,这家伙脸皮太厚,在私底下对待女士也不绅士得紧。
宁铮擎了奉九的手,细细地观赏了半天,这才在手背上亲了一下,好象赞赏她出色的艺术才能似的。
又不管她愿不愿意地把她的头搂近贴在胸前,奉九学习时总会用簪子把头发盘起,他顺手拾起一根散出来的头发,放进嘴里咬了起来。
奉九对他的癖好无可奈何,她第一次发现宁铮爱咬她的头发,咬得一小节一小节的时候简直毛骨悚然——自己黑亮的头发被咬得像竹节虫,有点麻人。
宁铮把她的头发吐出来,撩起长发露出洁白的贝壳耳又吻上了耳背后滑嫩的肌肤。
“现在的形势不好?”奉九低声问。
“北伐军要打过来了。”宁铮随意地说。
奉九心里咯噔一下。
寥寥几个字,背后却是坦克大炮的轰鸣,不过几年前,第一次宁陆大战,陆军胜,宁军败;第二次大战,陆军败,宁军胜;等到现在,两家居然又携手并肩合作上了,真是无奇不有。
而头两次大战的直接后果就是村落为墟、灾民遍野、战士暴骨、饿殍载途。
记得当年攻下南口后,京师警察总监李寿金要给宁铮颁奖,而他和其他一些宁陆两军的将领都拒绝领奖,他当时说的话也在报纸上刊载出来,“同根相煎,胜亦何足以言功。”
宁铮的情绪变得很不好,她早就发现,一旦他的情绪变得特别不好,他说话的方式就会变得满不在乎。
宁铮看着眼前的剪水双瞳,也不知道还能有多少时间再这样从从容容地想看多久看多久:训练已久的飞行队势必要全力投入战斗,兵工厂夜以继日,只为开战。
“来,亲亲我。”宁铮总是抓紧时机不遗余力地亲近奉九,在这段婚姻关系里,他强硬地拒绝了奉九虽未明说但却明摆着打算那么干的企图:做一个无欲无求,假人般完美的少帅夫人,他要她有血有肉,要她熟悉他,接受他,直到心里有他。
奉九依言亲了亲他的嘴角,宁铮早已过了奉九亲他脸颊就满足的阶段了,他现在的亲亲,必须是亲嘴巴了。
宁铮微微闭了一下眼睛,“不对。”
奉九心里暗暗叹气,这种时候的宁铮,惹了他后果会很严重,她偷偷瞄瞄门外,豁出去似的亲上了他的唇。
只不过一擦而过。
宁铮警告地盯着奉九,奉九只能张开嘴唇,含住了他削薄干净的双唇,又伸舌舔了舔,几乎是立刻地,奉九就感受到了他身体的震动。
他反客为主,接过控制权,照例是吻得奉九喘不上气来。
奉九对于她能对宁铮有这么大的影响力也是惊讶的,她偶尔的一点亲昵都会让他欣喜很久,虽然明知她并不是主动的,情愿的,他好象也浑不在意:这也是个想得明白,不为难别人,更不为难自己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 张氏父子对于东北教育的巨额投入,我们东北人至今仍铭记于心。
第41章 鉴宝
奉九天天认真苦读自不必提,宁铮最近回来得也是越来越少了。
关内颇不太平,但关外则完全是另一种景象:由于老帅多年的苦心经营,东三省一派平静,跟关内老百姓的生活状况很不一样。
就在这一天,海城老家忽然来了信儿,说是老帅的奶奶、宁铮的太奶奶去世了:这太奶奶是当初太爷爷的续弦,岁数比太爷爷小了二十多岁,一辈子一无所出。
老太奶奶去世这件事只能交给宁府五姨太、大嫂、二嫂、奉九,带着鸿司去海城乡下奔丧,他们打算下午启程。
宁铮刚刚从北平回来,直接去了军部,待中午时分给奉九打电话,才知道她马上要去老家奔丧——这等白事儿,对于天天筹谋天下的老帅和宁铮而言,都没有告诉他们的价值。
不过奉九压低了嗓子说:“我怎么才发现,你们老宁家男人克元配呢?”
宁铮呛了一下,这是从何说起?
奉九继续说:“你看啊,太爷爷的元配早就过世了;奶奶呢,是续弦;婆婆呢,我也是无福见到;听说父亲的兄弟当中,至少有三个人的元配也是早早就没了……这么一看,啊?!——我岂不是很危险?!”
宁铮听着电话里奉九说到最后一句时倒抽的一口气,几乎可以想象如果此时手里没有电话,她肯定是双手捧着自己的小脸,一双本来就大的眼睛能瞪得比牛还大。
宁铮不禁“扑哧儿”一笑,无奈地摇了摇头,“胡说八道。你克我,行了吧?”
“啊呸!童言无忌!平安吉利!”奉九随即撂了电话,坚决拒绝宁铮把自己定义为一个克夫的角色——他是军人,她可受不起这种指摘。
宁铮也撂了电话,想了一会儿,还是忍不住笑了起来。
帅府一票人下午乘了专列,到黄昏时分到了海城,又转乘马车往老屋赶,毕竟老屋那边的路况开汽车不大容易。
海城是老帅的老家,他们老宁家一百多年前从山东逃难闯关东闯到了此地就扎根于此了。
直到现在,老帅也认为是家乡的好风水才让他有今天。
当初宁老帅一家只是海城宁家并不受重视的一个支系,不过那已经是老帅发家之前的事情了。发了家,两好并一好,宁老帅一族早就成了族谱上最重要的一支,实打实的光宗耀祖。
话说要是去世的真是宁老帅的亲奶奶,只怕除非天上下红雨,他不去都是不行的。
得亏清朝倒台了,要不,饶是再大的官儿,父母去世也得告丁忧离职三年,别管是不是亲生的,素服素食,在墓旁搭棚而居,或居家守孝。
看着奉天老帅府的人回来奔丧,几辆大马车停在村头,气派非凡,帘子一挑,下来的也都是神仙一般的锦绣人物,大冷天也不忘涌来看热闹的十里八村的乡亲不免有话说。
当年宁老爷子不过就是普普通通的农民,没什么稀奇的。
变数是宁老帅,生得个子虽不高,但长了一张容长白脸,鼻梁挺直,不像个农民,也不爱干农活,宁老爷子唯一有先见之明的地方,就在于勒着裤腰带,让他念了一阵子私塾,好歹认了几个字,没当个睁眼瞎,人也有了点见识。
一长到十岁,宁老爷子又闹心了,摸着脑袋唉声叹气:这孩子,聪明是聪明,但也没看出来在读书方面有什么太高的天赋;做农活是完全不想,只能送他去中药铺当个伙计。
他做得很好,因为有坐堂的大夫,还跟着学了点望闻问切,后来他发现兽医更有需求,就细心地跟人学了一手好手艺,尤其擅长治马,牲口积食、马掌外伤,都是手到病除。
待到长到十五六,长他两岁、一直挑三拣四待字闺中的中药铺老板女儿张春桂见着他俊秀的模样,胆大心细的性子,那原本就有的一点心思终于化成行动,没几天所有步骤都走完。
小两口踏踏实实一起过日子,帮着老掌柜经营中药铺,临不时的还给牲口看病,翁婿齐心协力,宁老爷子脑筋活络,把生意越做越红火,本来是一副蒸蒸日上的样儿。
没想到,好日子没过几天,就被一窝山匪给端了。
当时他正巧出远门上货去了,相当于被山匪闯了个空门,倒是没出人命,但把镇店之宝——五根老山参劫走了,其他药材也砸了个七零八落,眼见着不得好了,老掌柜看着毕生心血毁于一旦,一口气没上来,挂了。
老帅一急眼,上了大洼山,本想寻仇,奈何一看一寨子面有菜色比自家婆娘孩子还不如的土匪家眷,再一打听,五根老参在黑市才换了五个大洋,不禁长叹一声,干脆落草为寇,立地当头儿。
他很快把老婆孩子也接了来,几个山头换着抢,只是,此时连普通老百姓都被逼上梁山了,可以想见他这无本买卖只能越做越艰难,到后来经常半个月都开不了张。他一看不行,把山匪这行当放下,从军去也。
从山匪摇身一变,就成了当地的保安团团长,没办法,那个时节,蒙匪、俄匪到处流窜,遍地扰民,当时的情况就是军队缺人缺得厉害,从此之后,宁老帅彻底洗白。
至于后来机缘巧合,一步步变成东北王,那更是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也是他命中带煞,一路遇神杀神,遇佛杀佛,终究成就了这一番霸业。
相书上有一条说,北人南相,南人北相者贵。
鲁迅先生也在《北人与南人》一文中有一段堪称经典的话:“据我所见,北人的优点是厚重,南人的优点是机灵。但厚重之弊也愚,机灵之弊也狡……北人南相者,是厚重而又机灵;南人北相者,不消说是机灵而又能厚重。”
宁老帅这一支从他往下这一家子男人,几乎各个南人北相,到底出了几个人中龙凤。
当然,旁支里不着调的也很多,比如……
奉九她们被宁家人接进了明堂,赶紧把预好的只分大人小孩两种尺码的孝服穿戴上,一水的灰白色粗麻布孝服,头上都绑了白色孝带,先去灵堂磕头,然后等着第二天一大早出殡。
当然,还有守灵的环节,不过,老家也没谁这么没眼色,非让这一起子贵客给没有血缘关系的太奶奶守灵。
也就是意思意思地守了半个时辰也就可以了。
正在这时,忽然听到一个懒洋洋的声音响起:“五婶子,我来迟了,恕罪恕罪。”
寿夫人眉头一皱,大家的眼光不约而同看向灵堂门口,只见一个高个子年轻男人走了进来,眼神轻佻,走路也脚没根似的轻飘飘的,男生女相,身上一股子油滑放荡之气,奉九一看,觉得眼熟,正仔细回忆,他已经一眼看到了奉九,“哟,这是谁啊?这么金贵的三嫂都光临这穷乡僻壤了,真是蓬荜生辉啊。”
奉九立刻对上号了,宁铮堂弟宁锋。
那个跟日本艺伎厮混的浪荡子。
寿夫人只能开口,一脸勉力维持的稀薄礼貌,“是锋子啊,你这是刚到?”
“可不是刚到。给各位婶子、嫂嫂请安了。”
他晃晃悠悠转圈拱手作揖,对面人还礼,一时间都不知道说什么好,场面寂静。
看来,宁家人对他的印象倒是有志一同,实打实的厌恶。
人家也不生气,笑嘻嘻地扭头对奉九说:“三嫂可还习惯?想不想出去看看周围的景致?这儿的景色尚可,兄弟我自小在这长大,”他微笑着环视四周,“熟得很。”
还没等奉九出声,旁边鸿司已经说话了:“我也熟,就不劳五叔费心了。”
宁锋在宁家这一辈堂兄弟排行第五。
鸿司小时候身体不好那阵子,黄医生曾说过,不如回乡下修养几年,或许会有起色,于是大嫂带着他回了祖屋,实实惠惠地住了三年,果然身体健壮了起来,原本恹恹的神情也变得生机勃勃,看来乡野生活的确能强健一个人的身体和心灵。
等到后来不得不回城读书,他还大哭着不肯走。
宁锋好像这才看到鸿司似的,感兴趣地上下打量打量他,又斜眼看了看奉九,一笑,“别殷勤过头了,你三叔可不是吃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