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奉小满
宁诤的动作急迫,带着毁天灭地的声势,奉九觉得他是想把她揉碎了揪成片儿撕扯到嘴里吞下肚子去,他的唇和舌无处不在,他的手哪儿都去得,奉九奋力挣扎:这事儿太突然,她都没个准备,她还是没放弃希望,总想着先让宁诤停下来,他们好好谈一谈。
没什么是不能谈的,是吧?
忽然宁铮的唇停留在了一处,好似有潺潺流水之声,奉九年轻敏感的身子忽然颤抖起来,她咬着牙与袭遍全身的酥软酸麻抗衡,可这从未有过的感觉到底击败了她,在一阵痉挛之后,奉九小死了一回。
宁铮抬起头,注视着她微微张开、急速喘息的红唇,上下起伏的胸脯,和被不知不觉淌出来的眼泪沾湿了的面庞。待这阵销魂蚀骨过去,奉九雪白的糯米牙忽然上下一合,死死地咬住了自己鲜红的唇,宁铮眼眸一暗,上去又□□她的唇。
奉九猛地挥开他的脸:“恶心!你真让我恶心!”
宁铮的表情凝固了,半晌才轻轻地笑了:“你以为,我也会这么‘伺候’别的女人么?”
奉九不明所以,眼里带着货真价实的困惑和固执,仍然是愤恨不已地瞪着他,“别把你那套堂子里的手段用到我身上!”
宁诤从不逛堂子,明明告诉过她,她也不信。
宁铮知道跟奉九说不明白,在这一方面,跟自己比起来,她实在太无知。
她是无知,而跟她比起来还算得上是经验丰富的宁铮……对于如何跟处子度过初夜,也无知。
毕竟,以往他交往过的女性,都是上赶着来的,个个都是风月好手,把他伺候得舒舒服服,哪用得着他操心……
当然,太太无知得很好:闺房里的知识,只有他亲自做她的独家西席,一点点毫无保留地传授给她;又或者跟着他一起学习,共同进步,才不枉自与她相识那日起,等了她这三年,素了这三年。
他俯下身子,双手有点控制不住力道地□□着奉九的身子:跟以前比,到底是长大了,身量也跟着又长开了些,正是一个女子最美好的时节。
十九岁的年纪,孕育子嗣也合适。
此时奉九清丽的面庞因为又羞又恼而染上了醉人的酡红,纤秾适度的身子也因为挣扎而透出了桃花色,她就像一块粉红色的上好鱼生,在诱惑着宁诤去大快朵颐。
奉九又气急败坏地去掰着宁铮的手,“你知道我嫌弃你的!”
宁铮忽然把头垂在她耳边,重重地呼了口气,平复了一下,这才翻身而起,大喇喇地裸着身子走进浴室,翻弄着自己脱下来的军装口袋,掏出一个信封,又走回床边,塞进刚刚斟酌斗争半天,还是有点良心,没敢趁空溜走的奉九手里:“看看吧。”
奉九自他翻身下床就一直侧着身子没敢看他,感受到手里的东西,这才狐疑地转头看了他一眼,随即打开信封,抽出一张纸。
她仔细一看,眼睛瞬间因为震惊而瞪得老大,这居然是一张,体检报告?!
上面的落款日期是前天,最底下的结论处写着:未发现梅毒、淋病等性病病毒。
奉九目瞪口呆:他是怎么好意思去医院要求做这个检查的?再说了他不是很忙的么,怎么还有时间去查这么个不着调的东西?
一张热乎乎的脸庞贴了上来,“这下放心了吧?”
趁着她神思迷茫之际,顺势将她扑倒,又柔着声音诱哄着,“你可知道,伦敦最新的医学研究成果说,除了神经细胞,其他的人体细胞每三年完成一次新陈代谢,也就是说,我已经是个全新的人了,里里外外,干干净净,你没有理由再嫌弃我。”
一向求知欲强的奉九果然停止了挣扎,被吸引住了,喃喃道:“我怎么没听说……我要去验证一下。”
“下次吧。”宁铮轻轻一笑,七年硬生生被他改成三年,奉九如果知道了会不会更生气了。
他向下微微探了探,知道奉九即使心理没有准备好,但身体已经可以容纳他了。至于心理,则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准备好,甚至于还能不能有那么一天都不好说。
他不失时机地沉下了身子,极速推进,眼睁睁地看着奉九的脸痛到变形,修长的天鹅般的脖颈引吭般向上拱起,不可抑制地发出一声痛呼,又赶紧忍住了。宁诤心疼得厉害,但也知道不如此只会更糟糕,他低声说:“痛得厉害?咬着我吧。”奉九正气着他,根本不想听他的话,只是又死死咬住了自己的唇,她怎么能允许自己发出这么孱弱的声音?
宁诤眼里慢慢蕴出一股怒气,他猛地低头含住奉九的嘴唇,不出所料地尝到了一股子血腥味儿。
本来他还勉强做得到怜惜,但现在?不需要了。
奉九是个女战士,一向如此,她不是金丝雀,而是翱翔的小鹰,看似柔弱实则刚强,与自己无与伦比的匹敌。
对于即将到来的□□,她,受得住。
宁铮笑了,这血腥气彻底引发了他作为一个雄性的嗜血本能,让他周身都叫嚣着去攻城拔寨、去征服伐挞。
奉九看得出他的眼睛里有一股子痛快淋漓,粼光熠熠,复杂难言,好像积蓄了许久的怒气、憋闷和经年形成的奢念,都得到了宣泄。
这一下如猛虎出闸,龙入深渊,有着职业军人强悍体质的宁铮即使劳累多日,也还是精力充沛……
昏天黑地中不知过了许久,宁诤才渐渐平息下来。
他伸手拂开瘫软在床的奉九脸上被汗水粘住的头发,轻轻吻了吻她水漾的眼睛,这轻柔的举动,倒是比严丝合缝的亲近和凶狠的接吻来得让人心动。
奉九虽然累极,但还是勉力用一种奇怪的眼光看着他,宁铮笑了,“怎么,不认识我了?”
是挺不想认识你的。
奉九想起两人的初次快要结束时,宁铮脸上的神情,莫名其妙地让她联想起在最烈的夏日骄阳下,正在迅速融化的奶油冰棍。他居然热烈地低声喘息着说:“即使我现在马上死了,也是高兴到极点的。”
就这事儿?就这滋味?被人用什么在身体里来回拉锯似的……呸。
奉九觉得还是活着好。
宁诤看着奉九一张鲜嫩光洁的脸,耳边忽然响起曾有朋友转述退帝胞弟,就是那位奉九也见过还一起吃了一顿饭、精于书画的艾俊之曾对他说:“东北宁少帅的夫人,是奉天土生土长的女子,但居然比江南女子还要清雅,如同雨后清荷一般,秀丽娇妍,美不胜收。”这大概是去年他带着奉九去了一趟北戴河后这位退帝胞弟发出的感慨吧。
雨后清荷?现在这样子,才真正是映着霞光、沾着雨露的清荷的模样吧?
一股难以抑制的热力又自体内升腾而起,他墨黑的眼睛又渐渐闪出几丝红色,这燃烧着的血色让奉九害怕,她不安地勉力往旁边躲了躲,警惕地瞪着他,宁诤笑了,“加上订婚,都三年多了,才开荤,你多担待。”
奉九眼里有一丝茫然,什么意思?这么久了,在奉天时似乎的确没什么桃色新闻传出来,但去北平和天津时,每每都会有绯闻流传全国,她这么想着,眼里就带出了不信的样子。
宁诤珍惜地抚了抚她汗湿的脸,“看来,我还得身体力行地让你相信才好。”身子随即又覆了上去,奉九连个声都没出来,就又被直接吞进了肚子里……整整一天,奉九都没出得了屋。
第二天一早,奉九感到有温热的啄吻落在自己脸上,痒痒热热的,很是恼人。她迷迷糊糊睁开眼睛,看到宁铮侧躺在她身边,他们盖着同一床单薄的夏凉被,他正一手拄头,对她微笑。
她忽然有种错觉,好像又是成亲后第二天早上的情形。
早已把陪嫁的拔步床换成了宽大的席梦思大床上,透明的帷幔早已拉开,白窗纱还掩着落地窗,遮住了些许清晨的阳光,卧室里半明半暗,奉九此时静静地被他拥在怀里,心里,居然也有种尘埃落定的安稳——按照本世纪初奥地利的病理学家兰德施泰纳发现的血型论,宁诤是O型血,也就是公认的不折不扣的食肉动物。
成婚两年,她原本就总在怀疑,宁诤怎么可能就这么放着自己这个他嘴里的“奖赏”不动,改吃斋这么久?
所以以往他每每在床上冲她一笑,奉九心里都会一哆嗦。
这回好了,不用猜了,不用防了,这样提心吊胆观望的日子,结束了……
奉九发现自己身上穿了一件短袖珍珠白的丝质睡袍,再瞧瞧才发现,连身下原本薰衣草色的亚麻床单都换成了一条豆绿色的丝绸的,看来是宁诤做了清理。
宁铮侧头看着她愈显娇艳的脸色,倒没有什么萎靡之意。果然,娶太太就得娶身体好的,经折腾。
不过,还是得交流,毕竟新妇不大可能一开始就能从中得趣,总不好自己一个人享福,最好是夫妻一起达到“宇宙中的大和谐”。
作者有话要说: 啊宇宙中的大和谐!写完这几个字我老开心了!
当年读了梁羽生先生所有的小说,一看到写男女主角实现了“生命中的大和谐”就笑得打跌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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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真的,每次与父母告别,都要好好说话,他们年岁渐长,明天与意外到底哪个先来临,谁都不敢说。
别留遗憾。
曾看到过一位亲戚,就是吵着架与自己的父亲诀别,十五年过去了,仍然痛彻心扉、无法原谅自己。
第63章 清荷
“你还好么?”宁铮轻声问。
奉九脸一热,昨天的情景如数回笼……什么破问题,让人怎么回答?
如果说不好,他自然要让自己说出怎么个不好法儿来;如果说好——那还不得再来个“好上加好”。
奉九其实是很想装个晕倒之类的,只可惜身体底子太好,怎么也晕不过去。况且在装晕方面实在没什么经验,只怕再来个弄巧成拙。
奉九看看窗外,天光已大亮,她清清嗓子,故意打岔,“都什么时辰了,你怎么还不去军部?”
宁铮伸手拧拧她的鼻尖儿,“给我放了两天假,一直到明天早上再去接着开会就可以。”
奉九有点无措,这可真不是好消息。
“别想着混过去,告诉我,你还好么?”
“也好也不好。”奉九含含混混地想打马虎眼,觉得这么回答大概是安全的。
宁铮笑了,俯身过来,“那可不行,我怎么也得让太太觉得就是个好——才行。”
于是他藏进被子里去,继续在奉九身上煽风点火,到处使坏,把她当成冬天鲜红诱人的糖梨膏一般又嗦又咬。奉九恨得想抓住他头发不让他如此放肆,结果一把抓了个空,这才想起来,他的头发都剃光了,还没长长。
到底是又闹了一场,奉九把头埋进软趴趴的鹅毛枕里,摇着一根纤白的食指,“休战,我要求休战……”
宁铮大笑,还好,他本担心奉九对此事还是抗拒得厉害,没想到即使被搓磨得惨了,也还有心思开玩笑,看来还算是顺利地接受了这个现实。
他起身,再次抱着变得光溜溜的奉九去了浴室,好一会儿才出来,当然免不了连脸上都挨了几脚。
宁铮倒是没奢望一口吃成个胖子,但好歹也得先来个七分饱。
宁铮开了窗子,让清凉的晨风涌入,吹散了屋子里原本的靡丽之气。
两人回到床上,奉九着急下床,她怕还有一天假的宁铮要把剩下的时间都浪费在床上。
宁铮伸手又箍住奉九的身子,不让她动,一只手在她扁平到凹陷的滑腻腻的小腹上来回摩挲,流连不去,“父亲天天早上一碗燕菜粥,从明早开始我们也要吃这个。父亲爱吃的,错不了。”
奉九的早餐可是丰富多彩,像老帅那样十几年如一日地光吃一种粥,她一听就想抗议。
没成想宁铮又说:“说不定,这里都怀了我们的孩子了。”也许是前景太美,宁铮实在忍不住地笑了起来。
他的头发只长出了短短一寸,大概是因为夙愿达成,整个人看起来都是神清气爽。他的头型非常漂亮,现在裸着上身,露出精壮的肌肉,配合着无一处不清隽的五官,好似正通过开得大大的窗子透进来的清朗晨风。
只可惜这么一尊美得跟希腊人阿格桑德罗斯于公元前一世纪创作的,《特洛伊战争中的拉奥孔》中拉奥孔一样壮硕的身躯,再配上无与伦比的上等男色,却根本无人欣赏。
奉九一听就急了,昨天她一天都没想到还有这么个后续发展的可能性,刚挺起身子想起来,又被宁铮往怀里紧了紧,低头亲亲她的脸蛋儿,又伸手按按她的小腹,柔声说:“我要把你这块好田,犁得绿油油的……要孕育孩子,你的身体更是得好好调养——从今天开始,不许吃冰的了。”
听听,这叫什么话?好田?绿油油?还犁?
奉九忍无可忍,一把把他作怪的手扒拉下去,“你怎么这么多破事儿呢?人冰心先生在伦敦医院生孩子,刚生完医生就给她端了一盘子冰激凌吃,也没见人家有什么不健康的。你可好,我这还没怎么样呢,你就连冰都不让我吃了。”
宁铮一默,是有点操之过急了。得陇望蜀要不得,还是四个字:徐徐图之。
“不过,那‘燕菜粥’,是怎么做的?”奉九也是心大,可能也是等圆房这只靴子落地等得够久,一旦事情发展不可逆,也就释然了。
现在反倒是对这闻名遐迩的燕菜粥的关心,比哀悼自己一去不回的女儿身来得多。
当然她也就随口问问,没指望君子远庖厨的宁铮能说出个子丑寅卯来。
没想到宁铮倒是神通了:“先把江米煮熟,再加鸡汤炖开;加一钱左右的燕菜,两个鸽子蛋,那味道,咸淡相宜,鲜香味浓。”北方地区把糯米称为江米。
“嚯——”奉九可对他刮目相看了,“你对厨艺也不大在意,除了‘错菜’,这可能是你说得出来的第二道美食了。”
“谁说的,‘四绝菜’我也能说点道道出来。不过,这锅粥,我是惦记很多年了——当年,我母亲和我们兄妹刚过来这边,就看到父亲和二姨娘在吃这粥,没我们的份儿。”
他说话的语调轻松,看起来似是满不在乎,但奉九知道,年幼的宁铮有多为此耿耿于怀,才会记得这么清楚。
不过,现在吃这“燕菜粥”,意思又变了,变成了一种缅怀。
“奉九,一个人的一生中,总有些人对自己非常重要,如果让你排个顺序:自己、伴侣、孩子、父母,你会怎么排呢?”
奉九想了想,“我会是‘自己——父母——伴侣——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