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天九里 第88章

作者:奉小满 标签: 情有独钟 破镜重圆 虐恋情深 穿越重生

  宁铮喜欢运动,所以在闲暇之际也会去饭店的羽毛球、网球场约人打球,几次下来,球友就笑眯眯地提醒他,有一位小佳人已经巴巴地看了他好几天了。

  宁铮又不是奉九,有脸盲症,他一眼认出那个正扭捏地坐在场边一脸羞怯、满眼爱意的小巧玲珑的女孩,就是杨立人的四妹杨之荻。

  宁铮还是不以为意,自从进入发育期,他就是浸淫在女人们这种目光中长起来的,所以只是礼节性地过去跟她打了个招呼,接着就该干嘛干嘛去了。

  等他结束了这边的使命,坐着专列回到奉天,这才知道,这个外表腼腆羞怯的女孩,居然胆大包天女扮男装地上了宁家专列,一路跟着来了。

  杨四到了奉天,人生地不熟,他大感头痛,赶紧给她哥哥打电话。杨立人说你给她随便安排个地方住,第二天就把她送上火车让她回天津吧。

  宁铮于是让人安排她住到了一家旅店,但大失所望的杨四第二天不肯走,非要在奉天玩儿几天。

  宁铮木无表情地听无可奈何的毕大同汇报完毕,不禁想起这要是他的奉九,再有几辈子也干不出这么没羞没臊的事儿来。难道是姨太太养的都这样?不过宁铮也真没空再搭理她,于是将此事交代给毕大同,让她玩够了赶紧走人。

  可没想到,杨立人和杨之荻的父亲,北洋政府时期曾任津浦、沪杭甬、广九等铁路局局长,后任交通部次长的杨庆华,却抢先在《大公报》上刊登了一则声明并连续四天公开刊发启事,声明自家四女与人私奔,败坏门庭,从此刻起,开出杨氏宗祠,断绝一切往来,并因自己家风不清而发誓从此不再为官。

  这事儿一出,自是轰动全国。圈子里的有心人一打听,自然知道杨四小姐的私奔对象就是奉天宁少帅。

  宁铮一听,这才觉得上了当,他马上打电话找杨四父亲,已然拒接;又找杨立人,杨立人也早傻眼了。

  这事稍微一思量,还用说么:杨庆华到底是老狐狸,眼看着宁铮作为东北执掌帅印之人,未来势必前途无量;自古以来,大家族对着位高权重者都要两头下注,他们正犯愁不知如何与炙手可热的宁少帅搭上更亲密的关系,正好自己不知天高地厚的四女儿痴迷于这位少帅,那莫不如就来个生米煮成熟饭;没有条件,那就创造条件也要上,硬生生造个既成事实,又有何不可?

  退一万步讲,即使失败了,也没什么损失的,不就是个姨太太养的庶女么,本来在与高门大阀结亲时也是不受待见的,这多好,也算是废物利用了。

  宁铮大怒之下,连对着杨立人都不待见了,杨立人一边肚子里把老爹骂个半死,一边赶紧求见宁铮加以安抚。

  宁铮这事儿可真是骑虎难下了,难不成他也要发表一个声明,说杨四是自己跟来的,与己无关?

  那杨四完全可以跳奉天人的家乡河——巨流河去死一死了。

  再说了本来杨老狐狸声明里根本没提自己这茬,难道自己还要哭着喊着对号入座不成?那可真是此地无银了,不是正投人家下怀?

  正纠结着,杨立人陪着笑地提了个小小建议:您老不是总不清楚自己在太太心目中的分量么?还对着自家太太患得患失。

  这次要不要拿自家不着调的庶妹,当块试金石用用,看看宁太太会不会来个醋海生波?

  宁铮一听,沉吟片刻,倒也默许了;杨立人再接再厉,继续出主意,莫不如让杨四住到北陵别墅去,这样是不是更逼真些?

  宁铮摸着下巴寻思半天——准。

  至于杨立人的馊主意和杨四起的作用……虽然是一步险棋,但现在看么,还是有效果的,自相识以来,奉九不是第二次表现出了明显的醋意?更是比起北戴河那个恶心人的小艾太太那次不是强了许多?

  当然奉九可不是小姑娘了,好歹也懂了一点,一阵酥软过后,还是强挺着又坐直了身子,冷笑道:“这又不能检查,还不是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怎么不能?小傻子,你以为呢?来,我教你……慢慢学,咱不着急……”所有的抗议都被宁铮以雷霆手段镇压了,一个学文的,跟一个带兵的斗?怎么看都是输。

  等到几个时辰过去,奉九才被吃饱喝足的宁诤放开,气急败坏头晕眼花地爬起来:刚刚在书房,宁铮很快就发了出来,他拿了奉九放在书房长沙发上的毯子兜头把她包住,门边的毕大同和秋声就看到自家三少如一阵轻风似的抱着三少奶奶,龙行虎步三步一个台阶地上了楼梯就不见了,不禁面面相觑,又尴尬地同时转头。

  奉九看着一片狼藉的床单,实在忍不了,披衣下床,赶紧撤了下来扔到浴室的浴缸里,宁诤则袒露着坚实的腹肌,半躺在脚踏上看着她忙活。

  “如何啊夫人?这回可还相信自己亲亲夫君的话?存货太多,我这还有没出清的呢……”声音低哑,语调缠绵入骨。

  ……太肉麻了,太恶心了,混账东西!

  奉九甩了甩手,从浴室出来气急败坏地扑上去,奈何本就是腰酸腿软,要不是宁诤眼疾手快一把捞住她,她早就脸朝下跌在脚踏上了。

  “好了好了不气了,你歇着,我换。”宁诤横抱着奉九把她放在床上,原本陪嫁的拔步床早换成了西式的席梦思床,奉九也可惜父亲替她寻的好木材攒了很多年才打的大床,但她就是受不得中式架子床的拘,只能忍痛挪到库房去了。

  宁铮熟门熟路地从床对面的五斗柜最上格抽屉里拿出一条浅焦糖色丝绸床单抻抻拽拽,再抖抖,接着向前凌空一展,那么大的床单,一下子就换好了。旁边奉九努力睁着困乏的眼睛,心想看来他说下到卫队旅时,自己亲手做一切杂务也不是吹牛,不过在卧室里,奉九觉得他唯一知道和想知道的,就是干净床单在哪儿。

  奉九有心再吵几句,宁诤复又上得床来,抱着入怀又抬腿压住她,“睡觉!”

  奉九浑身粘腻怎么睡得下,挣着要起,又被宁铮脱下了刚刚随意披上的睡袍,冲着她的娇软呵了口气,酥酥麻麻的,又不那么客气地捏捏揉揉,“还不睏?要不要我再给夫人交点公粮?”

  奉九简直要崩溃了,今晚是荤话大全么。

  “你过分,父亲才去世多长时间,只要逮着机会,你就恨不得时时刻刻地鬼混……你,你这是不忠不义不尊不孝!”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我这正是孝顺我爹的做派。”宁铮理直气壮,毫无愧色。

  个留学党果然没学问,“无后为大是这么讲的么?你懂个鬼。”奉九刚要给他好好掰扯掰扯这个可能是孟老夫子最被误解的话,宁诤捂住了她的嘴:“好了,宁老师,明天再讲,好不?明天再讲……”

  什么宁老师,要真是老师那也应该是唐老师!

  奉九虽然气愤愤地,但拗不过几番激烈运动后汹涌来袭的滔滔睡意,只还不忘嘟哝着:“还没洗澡……”

  宁铮轻笑着,“先别洗了,明早再……”忽听得清浅的呼吸声传来,再一看,她还是没几秒就睡着了,一直伸着胳膊让她枕着的宁诤唇边笑容倏地扩大,“真是个小话痨,就爱教训人,我可还是你的宁大哥呢,嗯?”

  他含住奉九微微撅着的嘴巴,那嘴巴好像还在生气似的,亲了又亲,“明天有力气了,再给我上课,让你上个够,好不?”

  奉九睡得沉沉,只可惜半夜又被闹醒,这才知道他为什么不给两人清理……

  有了这样的事儿,黑甜乡里居然连梦都没做一个,一觉到了天亮。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又有点悬啊,及早抓紧哈。

第71章 贪

  奉九醒了过来,宁铮其实在一旁早醒了,马上抱着她进了浴室,结果洗着洗着又不免擦枪走火,奉九说什么不让,这才免了又挨一顿磋磨。

  奉九暗自磨牙:别人的休息日是休息,她可好,每每就是超负荷工作,亏大发了。

  宁铮把奉九放到床上,奉九要下地,宁铮不准,对着她又亲亲抱抱了一番,奉九翻了个身儿,背对着他。

  宁铮不以为忤,只是从后面把手绕到前面,捏□□弄;奉九被他揉得冒火,使力要拨开他作祟的手,两人免不了又是一阵争斗。

  宁铮忽然想起一事,于是一边跟太太玩闹,一边随口提起,“对了,你现在代行校长之职,看看能不能让杨立人的妹妹插班学习,进个什么文科专业?”

  奉九忽然放弃了一切挣扎的动作,瞬间安静下来,没吭声。

  他以为奉九还在因为她是杨四而闹别扭,又自作聪明地加了一句:“她也够可怜的,年纪轻轻就被父亲赶出家门,成了弃子;再不上个学,真就成了废物了。”

  宁铮等了一会儿,背对着他的奉九还是没说话,这可奇怪,他伸头一看,这才震惊地发现,奉九正在无声地哭泣,大颗大颗的眼泪跟断了线的珠子一般往下掉,就这么一会儿,已经泪流满面了。

  宁铮慌了手脚,自打两人相识,除了父亲去世、做噩梦,哦不还有她出嫁回门那次看到侄子不苦,何曾看到过她落过泪?

  更何况那几次,她的眼泪哪有这么多?看着这么委屈?

  “怎么了怎么了?是不是昨天……次数太多,疼着了?”宁铮一急之下,就要掀开被子查看奉九的情况,奉九当然不从,更加并紧了双腿。

  宁铮无法,也不敢用蛮力,只好把她抱着坐起来搂进怀里,两人都光裸着,壮硕与娇弱紧紧相抵,宁铮一条胳膊使力箍紧她,空着的左手又去揩拭她的眼泪。

  奉九不耐地打掉他的手,自己在脸上胡乱抹了把,寒声说:“我们奉大的学生,哪个不是通过熬夜苦读、精心备考才得以考入大学;这个杨之荻什么的,却想着不劳而获,就问你,凭什么?”

  宁铮一噎。

  这可能就是为什么有人说男人来自火星,女人来自金星了。

  在宁铮看来,这个杨之荻,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而她入学这件事,更是小得不能再小的事儿。

  她年纪小小就被别有用心的父亲顺势赶出宗族,真真正正地上演了一出“舍不着孩子套不着狼”的拙劣戏码,想引诱自己上当;不过他可从没打算即使是出于怜惜而干脆当下家儿,接过这个杨四,就让杨家自己演个痛快好了。

  事已至此,杨庆华不免恼羞成怒,也只能维持原来的声明,省得打脸,再让全中国人看一次笑话;自作孽的杨四也真的变成有家不能回了。

  所以他觉得力所能及地帮一下,也是看在老友杨立人的面子上。

  但宁铮没有意识到的是,其实他对杨之荻已经有了一点点的怜惜之情了,而男女之间,怜惜之情往往会导致更加亲密的关系。

  他是没这个意识,而奉九作为女人,却是天生就具有这样的觉悟。

  “怜爱怜爱,因怜生爱”,这样的事情自古以来就一直上演着:男人之所以能从对女人的同情里感受到爱情,只是因为:一、这女人不丑;二、可以发扬他们英雄救美的大男子主义,使男性固有的虚荣心得到极大满足,如此而已。

  奉九的眼泪终于让异星人宁铮明白爱人所想,不禁暗暗懊恼:为了一个不相干的外人,居然惹了自己的太太大哭,这可真是,本末倒置了。

  他把奉九抱起来,坐到自己盘着的腿上,一双唇瓣在她圆润的肩头和修长的脖颈上来回游走,刻意温存,带着歉意道:“是我考虑不周了。我这就让杨立人把他妹妹带走,离开奉天,不许再回来。”

  他一边安慰奉九,一边轻抚她背上那两片精致纤巧的蝴蝶骨,免不了又沉迷于她一身的清媚,原本明澈的眼睛也不自觉地起了迷雾,“别生气了,都是我的错。”

  自结识了奉九,宁铮的自尊心算是彻底喂进了狗肚子里,原本傲气的贵公子恨不得天天道歉日日检讨。

  也行,熟能生巧,现在已经做到了张口就来,而且诚意十足。

  人就是这么奇怪,要说换了一个人,宁铮还能不能做到这一点,真的很难讲;但对着奉九,每每低头低得心甘情愿。

  奉九早不哭了,刚刚她听到宁铮用如此轻松的语气说到杨四的事情,忽然间心里就是一片死寂:所以到底是如同亲人和闺蜜们替自己担心的那样,随着宁铮的声势愈隆,地位高显,杨四这样的事情,只怕仅仅是个开头而已。

  要说奉九这个姑娘,还真有一个大毛病,那就是——无与伦比的高傲。

  因为从小被亲生母亲的经历所刺激,再加上周遭绝大多数传统中国男人对婚姻的普遍态度,导致她对男女之爱本就没什么信心;所以她早早给自己设定了一个底线,那就是,世界上没有任何男人,值得她牺牲自尊、屈尊俯就去获得,去拥有。

  宁铮也不例外……什么男人都不允许例外。

  其实换一个角度讲就是,奉九开始害怕了——虽然万般不肯承认——怕自己对宁铮动了心,怕自己守不住自己的底线,更怕自己受不住宁铮的变心。

  对别人狠得下心,对自己更不在话下的奉九,冷硬刚强地想,那莫不如就由自己,来亲手打破这琴瑟和谐的假象。

  要是换成任何一个其他女人,只怕都不会这么做:曲意逢迎、温柔小意,与丈夫无休止的新欢斗到底,这不都是高门大阀嫡妻的必修课么?

  但谁让她是高傲的唐奉九呢?成为这么多优秀男人梦里人的她,高傲不也是她最吸引人的特质之一么?

  而奉九自看到那两张录取通知书带来的冲击,还是久久回荡在心中:三年前她尚且能顺利被哈佛录取,三年后她的学力又提高了一大截,那么……她忽然有种冲动,想把自己这几天被最近的事情搅和在一起而生出的一个原本模模糊糊的想法,跟宁铮和盘托出,“瑞卿,你听我说。”

  奉九极少叫宁铮的字,只有两人在床第之间,宁铮要得狠了,奉九为了让他早点放过自己,才会无师自通、语带娇媚地故意这么喊他,每每这时,宁铮就会激动得发狂,也会不出所料地早点结束对她的侵占。

  不过现在这两个字,清清冷冷,倒像是大冬天没生地龙却非要吃冻秋梨,让人胸口都跟着拔凉拔凉的,“什么?你说。”宁铮不动声色地应道,一边不自觉地沉了眼睛,静静等着。

  “今年夏天,也就是下学期结束,如果不出意料,我就会拿到本科学位证书。”

  宁铮听了一怔,接着不免一脸欣喜,真没想到,自家太太果然厉害,只用一半的时间就修完了别人需要四年才能修完的本科课程,“我们家九儿真是厉害。”他赞赏地撩起她的长发,吻向她娇嫩的耳背,奉九一动不动任他亲,身体僵硬,没了以往软成一滩水儿的反应。

  宁铮放下她丰厚的长发,坐直了身子,双手还是搂抱着她,但奉九感受到了他手上在慢慢使力。

  宁铮的心开始往下沉,他有不详的预感,两人今天的对话,无法善终。

  “我昨天才知道,三年前我不是没考上哈佛,而是我大哥把录取通知书藏了起来。既然这样,我想……”

  忽然听到“砰”的一声,宁铮一拳重重地打在旁边的床柱上,整张席梦思大床都跟着颤了几颤。

  他的指节处立刻破了皮,没一会儿,几丝血迹渗了出来,很快就汇集成流,滴滴答答垂落在象牙白的埃及棉床单上,血红配着雪白,蜿蜒爬行,血腥可怖。

  奉九被那一声巨响吓得不自觉地唊了几下眼睛,丹顶鹤黑色尾羽般疏密有致的扇睫,在褶皱深深的双眼皮儿上受惊地跳着舞。

  嗬,她可真美,宁铮冷冷地想着,不管何时,她都能美到自己的眼里心里,让人一望就痴了去。

  宁铮一直以为,他已经得到了完整的奉九,应该满足了;自结识以来,对奉九那种一直勉力压抑的暴烈的贪欲,应该平息了;但随后他就发现,自己错得离谱——他比以往更加贪婪,就好像奉九的小金算盘上拴着的那头只进不出的玉貔貅一般,恨不得把她连人带心一起吞进肚子里,这才能彻底安了他一颗躁动的心。

  宁铮轻笑着,用沾着血的手扳正她的鹅蛋脸,“想什么,你打算怎么做?”

  奉九本想让他去包扎一下伤口,但看了看他的神情,觉得说了也白说,那还是先忽略这一点。

  奉九有点害怕宁铮这个样子,但这个想法不说出来,她也会憋得很难受:几件事情叠加在一起,已经折磨了她有一阵子了,自己纯粹是无辜受累,这又是凭什么。

  “我想申请去哈佛念硕士。”